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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卫生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的卫生管理。三、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四、公司环境卫生按办公区域划分卫生责任区,各相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五、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人资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六、公司各位员工都要提高自己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七、公司卫生的清扫无论是谁都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
2、工作人员的劳动.八、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厂区、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寝室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人资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
3、“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各部门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正门花坛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办公室南部廊区花坛由采购部、贸易关联部负责,北大门外(宿舍外)花坛由食堂、宿舍负责,正大门外花坛由技术部、品牌事业部负责.其他公共区域由清扫工完成。责任区(办公室各部门承包花坛部分)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人员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
4、负责保持清洁。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资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通道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工人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房前屋后等地角),每周至少清扫两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第十八条 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5、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厂区卫生间、办公室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清扫,人资行政部负责不定期检查,作为对负责管理人员的考核.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
6、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50-100 元。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第二十条 必须按人资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
7、网、无杂物。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人资行政部安排保洁人员负责管理。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人资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人资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第三十一条 各车间、技术部、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
8、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通道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第三十六条 人资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性;由人资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人资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9、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
10、作它作。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不锈钢餐具每次使
11、用完毕后要进行清洗后的消毒。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食堂负责人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
12、无鼠、无蟑螂.第七章 宿舍卫生标准及要求第五十八条 每个宿舍设宿舍长,卫生工作由每个值日人员负责,随时清扫。第五十九条 地面每天最少用托布托两次,不许有污迹、垃圾随时清理,不许堆放.第六十条 被罩、床单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整洁。第六十一条 被子按标准叠放,排列整齐,方向一致。第六十二条 衣服放在衣架上,摆放整齐,不许乱堆乱放.第六十三条 洗漱用品统一放在脸盆架上,摆放一致.第六十四条 鞋统一放在鞋架上,不许乱放,上、下铺人员把拖鞋摆放整齐.第六十五条 床下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第六十六条 搞好个人卫生,宿舍要保持通风、干燥,无异味。定期消毒,星期二、星期五为每周的消毒日.第六十七条
13、 住宿人员每天将宿舍内的床、鞋架、脸盆架、衣柜擦洗干净。第六十八条 各宿舍住宿人员使用的床单、被罩、脸盆要统一.无床单、被罩者严禁住宿。第六十九条 各宿舍每周做一次大扫除,宿舍卫生由宿舍长负责检查,宿舍长有处罚权。备注:以上各项如有违者扣 15 分,每分 5 元。第七十条 宿舍管理员每日至少早晚两次对宿舍廊区、上下楼梯通道、洗漱间等进行清扫和整理,要求地面整洁、光亮、无水渍.第八章 奖罚第七十一条 人资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14、第七十二条 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人资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在通告栏予以通告,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每次 10100 元不等: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第九章 附 则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不足或改动之处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