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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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 2 页 共 8 页 _有限公司 章 程 _ 年 _ 月 第 3 页 共 8 页 第 4 页 共 8 页 第 5 页 共 8 页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人。董事长在股东在确定的董事中指定,董事会确认,由_担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股东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2、票,按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当赞成票和反对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的决定。第十五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半数)以上,不够三分之二(或:半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或:半数)时,决议有效。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召开,召开董事会,董事长或指定的董事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在股东、董事长认为必要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决定时间、地

3、点。第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时,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上签名。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l、召集、主持董事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必须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4、处理公司其他应由董事长处理的事务;5、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由担任。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第 7 页 共 8 页 第二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

5、,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第三十条 公司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3)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法定补偿金;(4)缴纳所欠税款;(5)清偿公司债务;(6)分配剩余财产。第三十一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

6、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最高不得超过 50年)。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未尽事宜,按公司法执行。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第 8 页 共 8 页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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