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pdf

上传人:l*** 文档编号:73501805 上传时间:2023-02-19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187.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pdf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pdf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pdf(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项目部安全生产法1、建筑公司与其项目部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

2、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3、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

4、整顿,并处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5、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

6、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2、项目安全责任是什么?1、安全责任国家制定了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地方也相应制定的安全管理条例。针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及当地的安全生产条例,要求企业在组织生产时要全力实现安全生产,并依据相关生产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那么针对这些责任主体在实际进行生产与安全管理时,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切合实际生产安全管理情况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与措施。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及生产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等法定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2、项目安全责任企业在针

7、对正在实施生产、建设的项目,应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方案与措施。全力保证项目生产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避免和杜绝安全风险与隐患,进而保障进行生产时人身与财产安全。一旦项目运作时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会依法被追究相应责任。3、安全生产法对三同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什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同时,中华

8、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还对安全设施做了如下规定: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

9、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什么?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2、组织工程项目的

10、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国家财产。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

11、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10、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5、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五定,六关,四不放过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五定是指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

12、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6、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

13、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国家财产。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

14、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10、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7、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有哪些主要内容生产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建设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

15、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7)项目部安全生产法扩展资料:安全技术交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管理部分等。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法相关的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