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评审标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评审标准.pdf(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评审标准评审指标总分一、基本指标基本指标部分共计 60 分,全部达标的,可得 60分,不达标的,每项扣除 20 分,扣完为止。选址合理、容易查找、交通便利、远离危险区域;1、机构设置名称标注、牌匾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建立有效覆盖的服务网络。地址能够通过电话、互联网查询得到,在繁华地段设置引导牌。选址与城市主要交通道路毗邻,易于借助公共交通工具到达。与危险品储备地和高压变电站保持安全距离。机构名称牌匾悬挂在单位入口醒目位置。名称规范族自治地区,同时标注了相应的民族文字。救助管理机构与救助管理分站、街头救助点、流服务网络动救助车灯形成有效覆盖的救助服务网络。向社会公布了 2
2、4 小时求助电话,能够通过 114 查询得到。评审标准得分机构名称前应冠以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在少数民2.2.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建筑设施、业务设施设备均符合工作要求。证书。建筑设施坚固可靠,取得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受助人员分区。受助人员应按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分区居住。功能布局合理。各功能区有醒目指示牌。廊道、道路通畅。各类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建筑设施建筑设施低于米。有适当的室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设备,室外环境绿化美化。设施设备安全。室内装修实用、环保、易清洁。设备、用具尖锐突出部分做弧形处理。无裸露电线和危险悬垂物。建筑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取得消防机关检验合格
3、证书。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符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未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在救助管理机构内单独设置未成年人生活区,按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接待厅(室)、受助人员观察区、居室、活动室和餐厅、洗浴间、厕所等附属设施具备无障碍设施。室内整洁、无积水、污垢,无明显异味。接待厅(室)配备座椅、饮水设备、垃圾桶等服务设施,配备轮椅、拐杖、老花镜等辅助器具。观察区内设置紧急呼叫铃,配备急救箱、防护服、辅助器械等防止意外伤害、交叉感染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居室内采光良好。床上用品整洁,根据季节配备。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 4 平凡米。降
4、温、采暖、通风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无明显持续噪声。业务设施设备活动室配备了图书、报刊杂志、棋牌、电视和桌椅,能够满足阅读、娱乐需要。餐厅配备就餐桌椅和安全清洁的餐具、垃圾桶等用品。安装了来自水龙头,供受助人员清洗。厨房食品加工、贮藏设备干净、整洁,配备了消毒设备和防鼠、防蝇药械。炊具、餐具经过消毒处理,清洁无污垢。洗浴间配备更衣室和热水洗浴设备、防滑垫、扶手。厕所配备蹲便器、座便设备、辅助扶手。冲刷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办公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办公、会议、财务、档案、登记、值班等行政需要。办公区域整洁,明亮,无异味,各项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室、财务室、登记室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电话和
5、桌椅等设备,网络设备运转正常。财务室、档案室配备了保险柜、档案柜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安全保障设施设备。设置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配备了安全保卫人员。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接待厅(室)、活动室等公共活动区域和观察区等特殊服务和管理区设置监控设备,使用正常。劳动保护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洗涤、消毒设备和口罩、防割手套等卫生防护、劳动保护用品。卫生防疫设施设备。地级以上城市救助管理机构设置了医务室,配备了具有专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和相应设施设备及药品,能够满足受助人员一般身体体检和日常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的需要。县级城市救助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能够正常开展受助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和日
6、常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物品保管室和储藏室应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物品存放设备。值班宿舍应配备2.卧具、桌椅等设备、用具。洗衣房应配备洗衣、消毒设备。配电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运转正常。3人员素质岗位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人员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执业态度良好。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设置明确。管理岗位包括办理接待、入站、离站等业务岗位岗位设置和调配、指导、监督工作的行政领导岗位或科室负责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医疗护理、社会工作、心里咨询、法律事务等岗位。工勤岗位包括安全保卫、餐饮、机动车驾驶等岗位。熟悉本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工作标准。熟练掌岗位资格握相关政策法规,
7、能够对基本业务问题正确应答。熟悉相关设施设备并能够正确使用,熟悉并能够按照站内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处置各类情况。在岗的单位行政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可以是聘任人员。工勤人员中,安全保卫、餐饮、水电暖安装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执业资格;清洁、护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人员装容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言行文明、问答准确、服务到位。能够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不与求(受)助人员发生吵架、殴斗等冲突行为。对扰乱秩序等行为,能够有效控制,正确处置。经向发生过业务联系的其他救助管理机构、业务4、管理制度部门调查,连续
8、2 年未发生推诿搪塞行为,未发生丢弃受助人员现象。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出勤状况好,考勤记录完整、清晰。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连续 2 年审计报告显示财务制度执行良好。人事制度。人事制度完善,连续 2 年未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做出处分的用人行为。连续 2 年新录用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人员上岗、晋升资格条件明确,任用公开、民主,符合人事制度要求。业务培训、考核制度。建立了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考核。机内部管理构年度工作总结应提交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并站内公示。宣传制度。宣传制度完善,有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宣传工作。建立了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和
9、工作纪律。发布信息内容积极、准确。准确把握舆情、舆论,对于相关报道、信息处置及时。经收索互联网连续 2 年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宣传报道、信息。工作人员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制度。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完善轮班休假制度。防疫制度完善,执行良好。求助热线 24 小时有人值守,接听用语文明,态度业务管理和蔼,应答准确。必要时,能够根据来电内容联系有关人员予以处置。原则上不主动挂断电话。对接听、应答情况电话予以录音,录音材料保存 10 天以上,有争议的保存 2 年以上。观察区管理。对观察对象实行 24 小时值守,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处置得当。工作交接规范,记录清晰完整。档案管理。档
10、案材料保存完好、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字迹工整;档案材料保存期限符合有关规定。接待、入站、离站。实行24 小时接待制。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由值班人员安排求助人员在接待厅(室)休息,必要时提供方便食品、饮用水,待次日正常工作时间办理入站手续。严格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的业务流程、业务条件办理,求助人员信息资料完整。建立了畅通的安置渠道。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6 个月内得到安置的比例在 80%以上。站内服务。实行 24 小时值班服务制。对突发急重病症的,及时送医疗机构接受救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符合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
11、范规定要求。对现金救助实行严格控制。确定了定点医院,明确了救治程序,救治工作运转正常。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在岗人员、工作流程、业务条件、服务标准、投诉途径等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上墙公示、广播播报、宣传栏、展板、电子显示屏、挂牌上岗等方式。安全保卫。内部巡查、值班、监控、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制度完善,目标、责任、措施、要求明确,执行到位。安全保障与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有切实防范跑站骗票的措施和办法。救助管理机构的监控视频资料保存 10 天以上。发生人员伤亡、殴斗等突发事件的视频、文字资料保存至事件处理完毕以后 2 年以上。物品保管。建立了完善的受助人
12、员物品等级、保管、领取制度。连续 2 年未发生受助人员物品遗失、人为损坏事件。应急处置。建立了对食物中毒、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群体性事件、受助人员失踪、紧急情况疏散等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正确处置。连续 2 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致人伤残、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共 40 分,具备省级加分的,可为辖区内各救助管二、加分指标理机构加分。具备救助管理机构加分的,本机构加分。民政厅(局)设立专门的救助管理处(办公室、中心、总站),定岗定编的,得 4 分。省(区、市)辖区内,人口总数100 万以上城市、流动人口 20 万以上城市均设立了救助管理机构的,
13、得 2 分。5.省级加分连续 2 年省(区、市)辖区内救助管理业务运转安全顺畅,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的,得 3 分。民政厅(局)出台了专项政策性文件,对救助管理工作推动作用明显的,得 3 分。民政厅(局)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连续 2 年举办专项业务培训、进行专项业务检查的,得 2 分。强化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连续 2 年无有效投诉的,得 2 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得 2 分;受到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有关部门表彰的;得 4 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6 分)。6.机构加分当地政府建立了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能够定期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的,得 2 分。与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街头救助与管理机制的,得 2 分。设置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或者受灾人员临时安置点等临时庇护所的,得 2 分。为学龄儿童解决临时上学问题,或在机构内开展非正规教育的,得 2 分。设置了社会工作岗位,能够运用专业社工方法开展工作的,得 2 分。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提供就业信息等方式,帮助、鼓励受助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生活困难,成效明显的,得 2 分。管理与服务整体通过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认证的,得 3 分。创新工作模式,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肯定,作为典型予以推广的,得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