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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控制的内容重点及措施 1 测量放线控制 1.1 测量设备的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证明,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对仪器进行妥善保管及正常使用;1.2 测量人员的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测量人员的上岗证、现场检验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1.3 坐标点的控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及业主现场交验的坐标,提出测量放线方案并依据基准坐标,逐次定出其它控制坐标。依据控制线放样出建筑各细部点。并要求对基准坐标,引测坐标一编号和图示标定,经监理人员复检批准后,建立坐标控制网络,以利今后测量和复查;1.4 高程水准点的控制:对建筑物轴线的
2、施工放样进行复核,确保建筑轴线的准确性;1.5 变形测量:变形测量包括水平位移监测和垂直位移监测(沉降观测),对建筑物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注意四同:相同方案、相同仪器、相同条件、相同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进行监测并注意收集和整理资料。2 深基坑支护控制 2.1深基坑支护要确保相邻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安全,保证基坑内土方的安全开挖和地下室的顺利施工;2.2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勘察报告,了解影响边坡稳定的重要土层和土的力学指标,分析导致边坡失稳的各种因素,为基坑支护的方案选择掌握第一手资料;2.3 要根据地下车库、防空洞层高、地下水文地质情况、周围建筑物、各层土的力学特点等,作好对深基坑支护方
3、案的论证,重点放在支护型式选择、降水方案、土方开挖方式、顺序和步骤,以及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的方案,确保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施工方便;2.4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核深基坑支护计算书,尤其各类参数的选择是否与现场实际开挖情况相符,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2.5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基坑支护方案施工;2.6 监理工程师要重点作好过程质量的控制,包括各类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注浆配比、注浆压力、注浆量、锚杆位置、长度、角度、锚杆应力等,并认真作好前后工序之间的交接验收。3 降水工程质量的控制 3.1 降水方案的选择是保证降水效果的重要前提,准备阶段要作好:3.1.1 地下水类型、
4、地下水位标高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关系;3.1.2 各层水文地质情况及与降水相关的地质参数,土质种类、渗透系数 K 等;3.1.3 在基坑开挖及施工期间,应保持地下水位在基底以下0.5-1.0m;3.1.4 确保深部承压水不引起坑底隆起;3.1.5 降水期间保证邻近建筑物及管线的正常使用,设置邻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3.1.6 边坡要保证稳定。3.2 审查承包方的降水方案时,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其计算书的内容:3.2.1 降水型式是否合理;3.2.2 核算系统布设的合理与否,包括井数、井深、井距、井径、过滤管、人工滤层、单井出水量;3.2.3 设置回灌井时,降水系统应包括回灌系统。3.3 明排井
5、降水应符合下列要求:3.3.1 明排井主要用于不易产生流砂、流土、潜蚀、管涌等现象的粘性,砂土、碎石土的地层;3.3.2 基坑地下水位超出底板标高不大于 2.0m 者;3.3.3 排水沟边缘离开时坡脚0.3m,坡度为 1%-5%;3.3.4 集水井底比排水沟低 1.0m;3.3.5 排水沟底比挖土面应低 0.3-0.5m;3.3.6 集水井深度为 1.0m,井底铺 0.3m 厚砾石,避免堵塞水泵。3.4 明排降水时的水泵选择应注意:3.4.1 水泵的总排水量应比基坑总涌水量大 1.5-2.0 倍;3.4.2 当涌水量 Q20m3/h 时,可用膜式、潜水电泵;20Q60m3/h时,可用离心式或潜
6、水电泵;Q60m3/h 时,应用离心式水泵;3.5 采用井点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3.5.1 粘性土、粉质粘土、粉土的地层;3.5.2 基坑边坡不稳,易产生流土、流砂现象;3.5.3 地下水埋深6.0m 时,宜用单级真空井点;6.0m 时,宜用喷射井点或多级井点;3.5.4 井点使用时应保证连续抽水,并应准备双电源;3.5.5 当地下建筑物完工并回填后,方可拆除井点系统;3.6 降水井的监理:3.6.1 井身应圆正、竖直;3.6.2 井身直径应达到或大于设计直径;3.6.3 实际井深与设计井深偏差宜小于 50cm;3.6.4 顶角偏差不得超过 1;3.6.5 下置井管时应直立于井中心,其倾角
7、1;3.6.6 井管就位后沿其四周连续填入滤料;3.6.7 滤料封闭外围后,及时用压缩空气洗井;3.6.8 洗井时应满足抽出水的含砂率接近 1/50000 的要求;3.6.9 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3.7 回灌井的设置:3.7.1 为保证周围建筑物及其管线的安全,须在基坑与周围建筑物之间设置回灌井,以补充地下水,保证降水井的影响半径不超过回灌井的范围;3.7.2 回灌井点或砂井的深度,应在长期降水曲面下 1m 左右,且过滤段长度大于降水井过滤段的长度;3.7.3 回灌井数的确定取决于单井回灌量的大小,同时与成井工艺、回灌方法等有关,一般通过试验确定;3.7.4 回灌用水必须为清洁水,且应
8、设置水位观测孔,并根据水位大小确定回灌量;3.8 降水工程的监测:3.8.1 定时测定地下水位,确保水泵正常进行;3.8.2 抽水开始后,在水位未到降水深度以前,每天观测 3 次水位、水量;3.8.3 当水位达到要求深度且趋于稳定时,每天观测一次;3.8.4 及时整理、绘制水量 Q 与时 t 和水位降深值 S 与时间的过程曲线;3.8.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随时观测侧壁、坑底的渗水现象,查有原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3.8.6 降水期间每天检查抽水设备的运行状况,降水期间不能随意停抽。4 基础工程质量控制 4.1 土方开挖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监督现场实施;4.2 施工放线前审
9、核施工单位定位放线提交的施工放线方案和校核措施,监理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采用坐标计算法校核基础定位放线,用直接拉线法复核槽内基础平面放线,抽检建筑方格网、控制高程的水准网及标桩位置,复测基准点基准线;4.3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钢筋质量证明文件,做好进场时的外观检验和见证取样复试,核实现场施工质量,量测核实无误后,方准许隐蔽;4.4 监督原材料进场关。审查进场原材料的批量、出厂合格证、质量认证书、准用证、检验或复试报告,核验合格的方准用于工程,同时严格监督材料使用,尤其钢筋对焊、搭接焊,砼搅拌质量;4.5 基础浇筑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基础模板设计方案和砼浇筑方案,开盘前严格检查验收轴线、标
10、高、模板支撑的牢固性和整体稳定;4.6 要求施工时按规范留置试块以确保质量。5 钢筋砼工程质量控制 5.1严格按批准的工艺流程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完善三检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进行自检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2 审查施工单位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审核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确定后监督施工单位实施;5.3 对主体结构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出场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实验报告)严格审查,未经审批同意不允许擅自使用到工程上;5.4 严格按规范要求验收,对柱根、梁柱接头和模板拼接处、梁板起拱、模板清理等部位重点检查;5.5 严
11、格模板拆除的时间,监理详细记录各部位砼浇筑时间,确保拆除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5.6 对楼层的垂直传递重点控制,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放线、验线成果;5.7 砼浇筑前,检验钢筋的间距、搭接、焊接质量、锚固长度,排距、钢筋骨架尺寸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钢筋接头控制套丝长度,按规范要求进行接头取样试验.对拉结筋的预留预埋位置、数量和尺寸仔细验收;5.8 钢筋保护层控制。砼浇筑前认真检验柱、梁、板侧面及底面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根据钢筋规格选择相应的凹槽型垫块,使垫块和钢筋更好地联合在一起,保证不偏移和移位;6 混凝土施工控制要点:6.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掺合料等
12、必须符合规范规定,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且不定期派人去搅拌站抽查;6.2 施工过程优化配合比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合理选择骨料粒径及级配,在满足适宜坍落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用水量,对浇筑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满足混凝土的可泵性、耐久性、及装饰性要求;6.3 加强对现场混凝土坍落度检测,保证混凝土和易性;6.4 加强混凝土检测试验,确保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要求。用于检测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并留置试验总次数 30%的见证取样试件;6.5 检查施工单位对砼的保潮养护。水平结构的梁、板在混凝土
13、终凝后及时浇水养护,为防止水分蒸发过快而使混凝土失水,在表面用麻袋覆盖。及时抽查施工单位对砼的养护工作,同时认真检查砼试块的标准养护和自然养护情况;6.6 做好清理基础工作,防止混凝土夹渣、麻面产生;6.7 在主体施工阶段,督促施工单位土建与安装人员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预留、预埋,以免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再剔凿;6.8 主体混凝土施工阶段,设备、电气的预留预埋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控制,监理人员要检查预留洞、预埋管的数量、位置和规格,而且在保证一层顶板预留洞、管预埋正确的同时,要在各楼层认真检查每层与底层的垂直传递,消除交叉影响,以避免日后剔凿砼结构。7 砌筑工程的质量控制 7.1施工工艺流程:找平 放
14、线 立皮数杆 排列砌块 拉线 砌筑 勾缝;7.2 砂浆配合比、强度等级、试块留置须满足规范要求;7.3 砌体砌筑前对已完成的梁板面应先进行轴线放样和找平;7.4 砌筑施工人员弹好墙线、边线及门窗洞口的位置;7.5 墙体砌筑时应单面挂线,每层砌筑时应穿线看平,墙面应随时用靠尺校正平整度、垂直度,注意配合墙内管线安装;7.6砌体砌筑前应根据平面图所示的窗间墙和转角墙的不同尺寸,确定不同长度尺寸的抗震拉结筋;7.7 填充墙最顶一皮砖应采用斜砌,斜角采用 75 度角,并应采用“挤、推”方法砌筑;7.8 木砖和铝合金固定点间距应在规范要求范围内结合空心砖模数确定;7.9 墙体拉结筋预埋间距应考虑到填充墙
15、的模数。8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8.1 审核模板施工方案应有以下措施:支撑稳定、牢固措施防止变形、跑位、胀模、漏浆、保证方正、同心、角度,以及阴阳角、梁柱接头、楼梯间、电梯间、防止混凝土出现错台措施;8.2 现场周转使用模板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9 预留预埋的质量控制 9.1 预留预埋的控制 9.1.1 根据设计图纸明确的预留预埋位置,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测放线工作,确定准确位置;2.7.9.1.2 各专业管线位置由总包施工单位绘制在一张图上,经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9.1.3 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检查验收;9.1.4 为防止预埋管道、线管、线盒或预留孔洞在砼浇筑过程中
16、产生移位,必须全数检查预埋件的固定、模板的刚度与连接。9.2 预埋、预留洞砼施工的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对砼进行分层浇筑,对预埋较大管径的管道、预留孔砼要从两侧均匀、对称的浇注,并注意振动棒倾斜振捣,不要触及管道或预留孔模板,同时要确保预埋件和预留孔洞附近砼密度。10 装饰装修的质量控制 10.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0.1.1 熟悉设计图纸、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10.1.2 审查施工方案,其中有关外墙装饰施工,施工方案中除应有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内容外,尚需执行外墙抗渗防水规程中关于外墙淋水试验、外墙装饰设计构造,施工及质量检验方面的有关内容;10.1.3 审查承包单位编
17、制的本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其工期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总工期的要求并与其它分项工程衔接;依据工程合同造价控制市场采购材料的价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投资费用的增加;10.1.4 审查分包资质,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质安人员到位情况;10.1.5 检查施工材料准备情况;10.1.6 各装饰项目的主材及辅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有防火要求的材料,应提供防水性能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涂料、贴面砖基层砂浆不得用海砂,并应现场取样送检作砂浆配合比试验;饰面板(砖)的材料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涂料应有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贮存有效期、使用说明及合格证明;10.1.7 外墙装饰前,应按规程做好
18、外墙面基体、基层隐蔽验收检查和记录并应做外墙渗漏淋水(淋雨)检验。10.2 抹灰工程的质量控制 10.2.1 检查施工交底记录;10.2.2 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上道工序是否通过验收;10.2.3 检查抹灰基层是否清理干净,提前浇水湿润,砼墙、柱、顶板面是否喷浆处理;10.2.4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检查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单位使用,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使用完;10.2.5 遇有木结构与砖结构、砼结构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节点处理;10.2.6 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按分层抹灰要求施工,是否做到分层抹灰应待前一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防止一次性抹灰开裂和
19、空鼓;10.2.7 装饰抹灰面层的厚度、颜色、图案应按设计要求施工;10.2.8 检查施工单位在装饰抹灰前,对中层砂浆表面的裂缝、麻坑是否进行处理并清扫干净,不做喷涂的部分是否采取防止沾污的措施;10.3 饰面砖工程的质量控制 10.3.1 检查施工交底记录;10.3.2 镶贴、安装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10.3.3 检查镶贴前施工单位是否对基层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清除干净,是否洒水湿润;10.3.4 饰面砖应按尺寸进行筛选,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严禁使用,经施工筛选合格的饰面砖应通知监理抽检,并应提前放入水中浸泡;10.3.5 检查饰面砖锒贴的墙、柱面找平和分块弹线
20、划分是否符合设计,并按弹线尺寸及花纹;图案对照设计检查预拼和编号情况;10.3.6 系固饰面板用的钢筋网或龙骨、结构胶粘贴等,应检查是否与锚固件连接牢固,饰面砖安装后应找正吊直,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以防饰面板板位移动;10.3.7 饰面砖安装应检查外表平整,板缝垂直平顺,灌注砂浆时,应检查施工是否有防漏浆措施,饰面砖完工后,表面应清洗干净;10.3.8 饰面砖镶贴前应先选砖预排,并通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以合拼缝均匀。10.4 混凝土楼地面的控制 10.4.1 混凝土楼地面施工之前,室内门框、窗框及楼地面的预埋件施工完毕,并经过验收;10.4.2 混凝土楼地面施工时,须一次性完成混凝土的浇筑、找平
21、、磨光等工序;一层地面混凝土施工采用混凝土摊铺机施工;10.4.3 由于本工程楼地面的面积大,标高及平整度的控制是关键点: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的连续浇注。振捣好混凝土后,先用 6m 长刮杠找平混凝土,再用木抹子搓平。混凝土找平后,及时拉线复核,并局部调整;10.4.4 作好面层完工后的养护和保护工作,以保证后续工作不破坏面层。养护期满后满铺塑料薄膜,并在上面加铺一层厚塑料布,直到该部分的湿作业装饰完毕后再揭开;10.4.5 混凝土的振捣:先用插入式振动棒,按常规要求振捣密实,然后用水准仪跟踪,将凹凸不平的表面平整好,再用振动杠振实振平;10.4.6 分格缝的留置:楼地面分格缝根据设计要
22、求进行分格,在混凝土地坪保护期过后,用切割机按照分格尺寸切割混凝土,分格缝内填嵌 PU 填缝剂;10.4.7 混凝土地坪表面应光滑、平整,无麻面、起砂等缺陷。颜色均匀一致,分隔条牢固、顺直、清晰。10.5 地砖楼地面的监控 10.5.1 材料进场复试和相关试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10.5.2 已对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10.5.3 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竖向穿过地面的立管已安装完成,并装有套管;门框已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基层洁净,缺陷已处理完毕,并作隐蔽验收;10.5.4 基底处理:把沾在基层上浮浆、落地灰等用钢丝刷或錾子清理
23、掉,再用扫把将浮土清扫干净后进行防污处理;10.5.5 找标高:根据水平标准线和设计厚度,在四周墙柱上弹出面层的上水平标高控制线;10.5.6 排砖:将房间依照砖的尺寸留缝大小,排出砖的放置位置,并在基层地面弹出十字控制线和分格线,应避免出现小于四分之一边长的边角料;10.5.7 铺抹结合层砂浆:铺设前应将基底湿润,并在基底上刷一道素水泥浆,随刷随铺设搅拌均匀的干硬性水泥砂浆;10.5.8 按照设计图案弹出标准分格线,并做好标记,防止差错;10.5.9 当砖面层铺贴完 24h 内应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 天;10.5.10 当砖面层的强度达到可上人的时候,进行勾缝,用同种、同强度等级、同色
24、的 1:1 水泥砂浆。10.6 涂料刷浆的质量控制 10.6.1 检查施工交底记录;10.6.2 检查工程等级的选用和涂(浆)料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10.6.3各种油漆涂料均由施工单位制作样板,经确认后进行封样,并据此进行验收;10.6.4 所有埋设于砖砌体、砼砌体中的木制品及贴邻墙面的木制面均需满涂防腐剂;10.6.5 所有埋设于砖砌体及混凝土砌块中的金属制品需先除锈后,再刷红樟丹一道;10.6.6两种材料的墙体交接处应根据饰面材质在做饰面前加钉金属网或在施工中加贴玻璃丝格布,防止裂缝;10.6.7 楼板留洞待设备管线安装完毕后,用 C20 细石混凝土封堵密实;管道竖井每二层进
25、行封堵。10.7 乳胶漆 10.7.1 墙面须做好样板间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10.7.2 乳胶漆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环保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10.7.3 墙面腻子:一般采用成品腻子现场调制而成,要求腻子必须合格;10.7.4 检查墙面干燥情况,墙面基层的含水率不大于 10%;10.7.5 材料的品种,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和选定的样品要求;10.7.6 涂料涂刷应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图、透底、起皮和掉粉。10.8 吊顶工程的控制 10.8.1 吊顶工程在施工前应熟悉施工现场: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对房间的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电器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对
26、吊顶内的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进行验收卫生间墙砖镶贴完成;10.8.2 作好进场报验: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技术交底记录;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10.8.3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罩等设备的位置合理、美观,与板面的交接应吻合、严密,并做好检修口的预留,使用材料与母体相同,安装时严格控制整体性,刚度和承载力;10.8.4 安装边龙骨:边龙骨的安装按设计要求弹线,沿墙柱上的水平龙骨把 L 形镀锌轻钢条用自攻螺丝固定在预埋木砖上。10.9 外墙装修工程的控制 10.9.1 外墙涂料的颜色首先应经业主、监理、承包方共同确认,色卡封样才能
27、进场,涂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及使用说明;10.9.2 主要控制点:10.9.2.1 基层处理:外墙各大面应拉线,清理干净,出部分磨平,门窗洞口周围找方正;10.9.2.2 分格缝:按图纸及施工要求在抹灰时留出,缝宽按设计施工要求,垂直线要用仪器吊直;10.9.2.3 面层涂料:按分格缝,逍格涂刷涂料,采用喷涂,第一遍喷涂完后,对局部不均匀处及时修补、清理;干燥后喷涂第二遍涂料,及时修补、清理干净,雨天不得进行涂料施工,喷涂要求均匀,不漏喷、不流坠。11 门窗工程质量控制 11.1 木门工程 11.1.1 木门制作 11.1.1.1 木材树种、材质、含水率、防腐、防虫、防火处理;10.6
28、.11.1.1.2 门框扇的榫槽必须嵌合牢固;10.6.11.1.1.3 胶合板门的面层必须胶结牢固;11.1.1.4 表面平整无创痕、毛刺和锤印等缺陷;11.1.1.5 门裁口、起线应顺直,割角准确,拼缝严密;11.1.1.6 压纱条应平直、光滑、规格一致,与裁口齐平、割角连接密实,钉压牢固,门窗纱绷紧。11.1.2 木门安装 11.1.2.1 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11.1.2.2 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1.1.2.3 门窗框与墙体间需填充材料时,要饱满、均匀;11.1.2.4 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开关灵活,无倒翘;11.1.2.5 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
29、尺寸准确,安装齐全,木螺丝拧紧;11.1.2.6 门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尺寸一致,平直光滑,结合牢固,无缝隙;11.2 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 11.2.1 门、窗型材规格(壁厚及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型材需留样封存备查;其他橡胶条、密封条、玻璃、五金附件等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凡进入现场的铝合金门窗必须持有产品准用证和出厂质量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注明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强度等技术性能检测指标,并经 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11.2.2 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1.2.2.1 门、窗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外框与洞口应弹性连接牢固,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与混
30、凝土墙体连接时,门窗框的加接件与墙体可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与砖墙连接时,应预先在墙内埋置块,然后按上述办法处理。11.2.2.2 门、窗框的连接件应伸出铝框予以内外锚固,连接件应采用不锈钢件或经防锈处理的金属件,其厚度不小于 1.5mm,宽度不小于 25mm;数量、位置按有关规范规定;11.2.2.3 门、窗横向及竖向组合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成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定为 10mm,并用密封胶密封;11.2.2.4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矿棉条或聚氨脂 PU 发泡剂等软质保温材料填塞,框四周缝隙须留 58mm 深的槽门用密封胶密封;11.2.2.5 门
31、、窗玻璃安装时,要在门窗框槽内放置弹性垫块(如胶木等),不准玻璃与门框直接接触,玻璃与门窗框槽搭接量应不少于 6mm,玻璃与框槽间隙应用橡胶条或密封胶将四周压牢或填满;11.2.2.6 门、窗安装好后,应经喷淋抽检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11.2.2.7 推拉窗顶部应设限位装置,其数量和间距应保证窗扇拾高或推拉时不脱轨。12 屋面工程质量控制 12.1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2.2 基层处理 12.2.1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突变高低差,且不大于 5mm(用 2m 直尺进行检查);12.2.2 基层表面
32、应牢固、干净,不得有起砂、空鼓、掉灰、油渍、裂缝等现象:表面若有空隙大,用用水泥腻子刮平;阴阳角和转角应作成圆弧形式(半径 50mm);12.2.3 防水层施工 12.2.3.1 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较粘剂,密封材料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12.2.3.2 屋面坡度小于 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坡度在 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12.2.3.3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12.2.3.4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接牢固。接缝口
33、应用密封材料封严,不得翘边。长边、短边的搭接长度应不低于 100 毫米;12.2.3.5 卷材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2.2.3.6 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成品保护。12.2.4 水泥砂浆保护层 防水层及保护层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小于 3m,缝宽 12mm,内嵌密封膏,防水涂料与砂浆保护层之间设置细硅砂(0.10.6mm)隔离层。13 建筑节能的质量控制要点 13.1 墙体节能工程 13.1.1 用于墙体节能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13.1.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等隔
34、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3.1.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3.1.4 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13.1.5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13.1.6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13.1.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3.1.7.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3.1.7.2 保温板材与基层各构造层
35、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13.1.7.3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13.1.8 当外墙采用保温材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13.1.9 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13.1.10 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13.1.11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
36、安装的墙体保温墙板应有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13.1.12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13.1.13 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2.7.13.1.14 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13.1.15 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13.1.16 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13.1.17 施工生产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
37、、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13.1.18 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13.1.19 遇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13.2 门窗节能工程 13.2.1 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13.2.2 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3.2.3 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建筑外窗的气
38、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13.2.4 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13.2.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13.2.6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13.2.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13.2.8 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13.2.9 外窗遮阳设
39、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庆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13.2.10 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13.2.11 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13.3 屋面节能工程 13.3.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2.7.13.3.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13.3.2.1 基层;13.3.2.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13.3.2.3 屋面热桥部位;13.3.2.4 隔汽层。13.3.3 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
40、料,其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13.3.4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3.3.5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3.3.6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13.3.7 采光层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13.3.8 屋面的隔汽层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13.4 地面节能 13.4.1 用于地面节能功能的保温
41、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13.4.2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3.4.3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3.4.4 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13.4.5 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13.4.6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3.4.6.1 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
42、严密;13.4.6.2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13.4.6.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13.4.7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13.4.8 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13.4.9 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13.5 配电与照明节能 13.5.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
43、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13.5.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14 安装工程控制的内容及措施 14.1 给排水工程的质量控制 14.1.1严格检查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结果及排水管和室内雨水管道的灌水试验,严禁管道出现渗漏情况;14.1.2 给水系统完成,严格检查管道吹洗及消毒情况,避免管道堵塞及饮用水中毒;14.1.3 排水系统完成,严格检查通球、通水、灌水试验,严禁管道不通畅及出现渗漏现象;14.1.4 严格检查管道坡度及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
44、小坡度,严禁管道出现无坡和倒坡现象,避免无水、水流小及排水不畅通现象;14.1.5 给水及排水管道坐标、标高、纵横方向弯曲度、立管垂直度,采用巡视、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检查,严格控制;14.1.6 严格审核塑料排水管伸缩节安装数量、间距大小,如设计无要求,严格控制在间距不大于 4m 内设置;14.1.7严格检查卫生器具的排出口和排水管承口的连接,经旁站、见证控制严密不渗漏;14.1.8 严格控制排水栓、地漏安装高度,避免槽内和地面积水;14.1.9 严格检查卫生器具坐标、标高,卫生器具水平度、垂直度,经平行检验、实测实量控制;14.1.10 埋地管道防腐层,严格控制空鼓、封口不严、滑移等缺陷。1
45、4.2 消防工程质量控制 14.2.1 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 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14.2.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 1 个,四通上不应超过 2 个;14.2.3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有关具体规定;14.2.4 严格检查管道坡向排水管或辅助排水管,严禁出现倒坡现象;14.2.5 严格控制消防管道纵横方向弯曲度、立管垂直度,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检查;14.2.6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6、;14.2.7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 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 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 1.5-1.8m。14.2.8 系统试压和冲洗 14.2.8.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14.2.8.2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14.2.8.3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OC,当低于 5
47、OC 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14.2.8.4 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 0.4mMPa。达到实验压力后,稳压 30min,且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 MP;14.2.8.5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 24 h 应无泄漏;14.2.8.6 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 0.28 MPa,且稳压 24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1 MPa;设计另有规定按其规定;14.2.8.7 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
48、的 60%。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 3m/s,其流量不宜小于有关规定。14.3 电气工程质量控制 14.3.1 配管及管内穿线 10.6.14.3.1.1 现场抽查实测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 0.5 M;14.3.1.2 观察检查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塑料管的材质及适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14.3.1.3 观察检查所有管子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处顺直;14.3.1.4观察检查管路的保护,管子穿过变形缝处应有补偿装置,补偿装置能活动自如,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套保护管;14.3.1.5 观察检查管内穿线时,
49、在盒(箱)内导线应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内无接头,不进入盒(箱)的垂直管子的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14.3.1.6 观察检查金属电线保护管、盒(箱)及支架接地(接零)支线敷设应连接紧密、牢固,接地(接零)线截面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14.3.1.7 尽量检查电线保护管弯曲半径、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符合施工规范规定。14.3.2 电缆敷设 14.3.2.1 现场全数检查电缆时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14.3.2.2 观察全数检查电缆敷设时严禁有绞拧、铠装压编、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严禁在管道上面或下面
50、平行直坦敷设;14.3.2.3 观察抽查检查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制作、安装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14.3.2.4 观察抽查检查电缆支、托架安装应位置正确,连接可靠,固定牢靠,油漆完整,在转弯处能托住电缆平滑幸免匀的过渡,托架加盖部分盖板齐全;14.3.2.5 观察抽查检查电缆保护管安装口滑,无毛刺,固定牢牢靠,防腐良好。弯曲处无变扁现象,出入地沟和建筑物的保护管口封闭严密;14.3.2.6 观察抽查检查电缆设坐标,标高要正确,排列整齐,标志桩,标志牌设置准确;有防燃、隔热和防腐刨要求的电缆保护措施完整;在支架上敷设时,固定可靠;14.3.2.7 观察抽查检查电缆及其支、托架和保护管接地(接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