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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村法治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法理学论文摘 要: 农村法治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化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具有为农村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意义。同时,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居民对社会法治水平的需求更高层次,而我们国家农村法治化建设相对滞后,在发展中面临一些制约与困难,需要对新农村法治化建设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保障新农村社会治理稳步发展。 本文关键词语: 农村法治化; 法治建设; 发展现在状况; 新农村; 固然城镇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乡人口构造比例,但是,中国作为农业人口大国的国情不会改变,新农村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整体社会发展水平,农
2、村社会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以及国家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与关键,农村法治建设是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由于我们国家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村法治建设滞后于城市,在我们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农村法治化建设是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固然随着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法治建设获得了较大进步,针对农村问题,我们国家出台了诸多具有农村发展特色的法律法规、行政条例以及部门规制和指导方案等,有效推动了农村法治化发展进程。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农村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以及法律宣传等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农村法
3、治化建设的短板,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不利于我们国家法治进程,需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一、新农村法治化建设影响因素 1. 经济基础制约农村法治化发展。 固然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同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国家农村经济的传统发展形式决定了农村社会治理中法治化的非主体地位,相对较弱的经济发展能力以及生产关系导致农村缺乏法治化发展的最佳环境。而随着农村的开放发展,市场经济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不断改变着当代化农业生产关系以及农村经济构造,为农村法治化建设奠定了现实基础。固然农村居民法治化意识不断提升,但是相比于城镇,农村法治化建设的经济基础仍
4、然较为薄弱,尽管在乡村振兴战略影响下,农村经济与法治的协同发展、互相促进关系越来越明显,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仍然不利于法治化建设进程。 2. 行政形式主体影响法治化进程。 一直以来,中国行政的气力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是无可比较的。在新农村法治化建设中,仍然是主导气力,从法治化建设目的到法治化进程设计,每一步都离不开的主导,要想获得快速的法治化建设成效,也唯有强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我们国家农村地区的相对封闭和落后,非组织及其他气力很难参与农村法治化经过。因而,我们国家农村法治化建设不可避免出现了行为如火如荼,更多的流于外表,而农村居民却仍然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基础,没有让法治化真正融入农
5、村社会发展,构成具有法治化建设意识的农村社会环境。 3. 传统文化影响农村法治化施行。 农村传统文化仍然深深影响着农村社会治理。在我们国家农村,农村居民长期实践构成的朴素的社会治理传统仍然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约定俗成的传统文化成为农村居民遵守的重要条件,固然我们不能否认华而不实有些条例具有封建传统性质,但是却不得不成认这样的农村社会现实。人情与法律、人治与法治,这是推行农村法治化建设需要认清的前提条件。这些看似是法治化建设的绊脚石,但在法治化缺位和滞后的情况下,却也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法宝。怎样在农村传统文化与法治化之间获得平衡,甚至怎样将传统文化转化为法治化建设的推动力,是新农村法
6、治化建设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二、新农村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国法治化进程不断发展,针对农村问题,制定了很多专门性法律法规,但是,仍然无法知足农村社会发展需要。由于社会发展的历史原因与现实作用,固然我们国家针对农村现实状况,不管是立法、执法,还是法律意识、法治环境等方面,农村一直是我们国家法治的薄弱环节,在法治化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 1. 法治体系农村适用性缺乏,仍然存在法治空白。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法治化建设需要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前提。固然我们国家当前已经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牵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与城镇发展差异较大,社会治理中的法律根
7、据也需要有所不同。当前针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法规仍然较少,不管是立法质量还是立法数量上,均还无法涵盖农村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甚至出现了不符合农村社会发展实际的情况,十分是在立法经过中过于强调法律的强迫性,忽视了法律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与引导作用,不利于农村法律的执行,也不利于构成有效的法律影响力,导致法律体系不合适农村法治化建设阶段,不符合农村社会发展需求,无法解决农村法治问题。 2. 农村法治人员素质缺乏,基层法治自治效果较差。 在农村法治化建设中,执法人员素质与能力问题是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直接关系到农村法律执行的有效性,也直接影响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认可度。然而,在农村地区
8、却广泛存在基层执法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法律知识匮乏以及执法能力缺乏等问题。并且,农村长期存在法治与人治的模糊地带,农村地区法律从业人员素质的不平衡导致这些基层执法人员很容易遭到社会大环境影响,知法犯法、违规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农村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时,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是法治化建设的直接单位,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水平以及法治建设监督与执行机制,自治单位的部门间互相推诿、互踢皮球现象时有发生,基层法治的自治效果往往较差,没有发挥应用的农村法治建设作用。 3. 农村法治化主体不明确,农村居民法治意识缺乏。 在农村法治化建设中,主导不意味着是主体,农村社会法治化才是法治化建
9、设的目的,农村居民不仅仅是法治化建设的受益主体,还是法治化建设的主体,是介入者。农村法治化建设本质上是以为主导的公共治理向法律为主体的社会治理的转变,由于农村缺乏法治化建设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作为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主导气力发挥着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却忽视了农村居民作为社会群众的重要作用,没有发挥法律在构建农村新的社会治理构造中的作用,影响法律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浸透,导致农村居民对法律缺乏基本的认识与普遍的认同感。一旦发生问题,农村居民不仅很难认识到违法行为,也很难主动采取法律维护本身合法权益,仍然倾向于采取非法治化的方式与手段解决问题,不利于农村法治化建设。 三、新农村法治化建设对策建议 新农
10、村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不仅需要法律层面的完善与发展,也需要农村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同步发展,与时俱进地解决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难题,以求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全面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施行提供保障,助推中国法治化建设。 1. 完善农村法律体系,构建农村法治化治理环境。 农村法律体系建设是建设法治化新农村的前提条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治化建设就如没有根基的海市蜃楼。因而,一方面,要根据农村社会发展现实,针对农村问题,对农村法律的空白地带及真空区域进行立法,以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代替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让农村问题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对现有农村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宜农村社会发展阶段的条文法令,十分是行政规
11、章和政策,进行清理,降低行政气力对农村社会问题的干涉与影响,强化法律制度在农村问题中的与时俱进,提高法治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保障农村居民权利与权益。其次,要培育农村基层法律人才队伍,调整农村法治化建设人才配备,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人员的整体素质,从执法中让农村居民感受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构成基层法律信仰。 2.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优化农村法治建设基础。 固然讲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同等重要,但是,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情况下,很难做到政治文明的超前发展。因而,推动新农村法治化建设,需要打破农村经济的落后局面,通过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构造与社会构造
12、,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法治化建设奠定物质基础,也正是由于经济发展了,才会催生更高层次的法治需求。这就需要加大社会治理投入力度,增加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与引进,以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进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降低农村社会治理中人治与法治的成本差距和预期影响,这也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对当代化法治社会的需求水平,为新农村法治化建设提供经济基础,以经济发展带动法治发展。 3. 深化农村普法宣传,提高农村居民法治建设介入度。 人民群众是新农村法治建设的介入者与受益者,因而,要想推动农村法治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居民的主动性,提高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培育农村法治化建设的肥沃土壤。完善立
13、法与执法是强化性手段,最根本是让农村居民从思想意识上了解并认可法治建设。因而,要加大普法宣传投入,借助当代化新技术,采用新方式方法,推动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活动创新,融合法律服务提供,让农村居民真正知法、学法、用法,并感遭到法律的好处,不仅让法律走进农村,还要让法律走进农村居民的生活,走进农村居民的心里,进而提高农村居民介入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下为参考文献 1贺敏.民族地区新农村法治建设考虑J.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1(3):25-28. 2林可,王芳杰.社会新农村法制建设措施讨论J.山西农经,2021(19):22-23. 3刘文琦,张元洁.新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西部,2021(4):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