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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速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低碳经济论文环渤海经济圈系指环渤海湾的三省一市的经济集合体,有学者将其延伸到环渤海诸港口腹地暨山西、辽宁、山东以及内蒙古中东部的广袤经济腹地,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3.31%,占全国总人口的 22.2%.本文限于从涵盖三省一市的狭义环渤海经济圈范畴展开研究。环渤海经济圈地处东北亚核心地带,是我们国家面向东北亚诸国的经济贸易枢纽地区。国内而言,环渤海经济圈辐射华北、东北、华中,在北中国经济运行中发挥资源集聚、市场辐射、商贸服务和产业拉动的综合经济功能,是与珠三角、长三角并驾齐驱的中国经济三大增长极之一。环渤海经济圈的海岸线长逾 5 000 km,专属经济区
2、面积逾 7 万 km2,发展海洋产业大有可为。 1 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找准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是关键。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虽有比拟良好的发展基础,但是发展低碳仍然是该地区海洋经济面临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下面制约因素。 1.1 制度建设缺位 当下环渤海经济圈的海洋经济发展仍属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成本投入多、产业利润率低的粗放式发展形式。通过重构有利于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制度体系以改善制度环境,优化环渤海经济体的社会组织构造和运作机制,可提升既有资源条件下该地区对资金、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构成有区域经济特色的海洋低碳产业群。当下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尚存如下制度问题。 第一,
3、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由于海洋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周期长,其产出具有较强外部经济性,社会效益远大于投资企业所获经济收益,若缺乏必要的支持,多数低碳经济型企业和项目难以为继。而当下支撑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层面有 4 个方面缺陷。一是缺乏支持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专业政策法规。我们国家缺乏发展海洋低碳经济专门政策法规,相关条款分散在环保、能源、气候、生产等众多领域法规制度中。二是现有支持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多缺乏本质性内容,可操作性缺乏,执行力差。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例,其内容空泛,牵涉相关责任的规定相对模糊,例如 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等字样并未标明详细什么程序,给制度执行者行政裁量权
4、过大,容易造成执行偏差。三是现行支持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的违法成本低,犯法获利多,对发展高碳经济有较强鼓励作用。仍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例,违法并造成损失的,仅 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最高处以 经济损失额一倍下面的罚款 ,违法成本小于犯法收益的现实对违法谋巨利者具有正向鼓励作用,对守法者则是逆向鼓励。四是环渤海地区各省市缺乏配套政策来引导相关法律的落实。 第二,当下支持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制度不健全。其一,缺乏投资鼓励机制。渤海区域经济体内的企业施行海洋低碳技术多出于企业对应当承当的社会责任的勇于担当。但企业毕竟是独立核算经济体,由于低碳技术投入高,见效慢,缺乏有效的市场制度以鼓励低
5、碳技术的推广行为,致使部分企业对低碳技术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收益,纵使该技术的社会效益大,企业也无以获利以弥补其成本,故而影响其介入低碳经济投资的积极性。其二,当下在国际上蓬勃发展的碳交易金融系统建设在国内遭到冷落,盖因该系统的国内交易接口相对滞后,交易登记注册服务、交易认证服务和交易结算服务水平低下,严重制约环渤海经济圈的企业介入碳交易的积极性。其三,缺乏必要的低碳技术的市场融资机制。 海洋低碳科研开发属于高风险科研项目,具有初期投资额度大,风险大,投资收益周期长等特点,靠单个企业气力难以跨越低碳经济的发展初期资金匮乏的窘境,必须借助风险投资的市场融资气力帮助科研机构度过资金需求量宏大、收益低
6、的初期发展阶段。 而当下环渤海经济圈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圈相比,在融资市场方面相对落后,影响有海洋低碳技术研发实力但缺乏资金的科研机构的发展壮大,进而影响环渤海经济圈的海洋低碳经济发展大局。 1.2 产业构造失衡 当下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构造不尽合理,见图 1.传统的以海洋渔业为主的第一产业所占比例较小。以海洋水产品加工、海洋油气、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为主的第二产业比重固然较大,但由于缺乏低碳技术的有力支持,是碳排放主要部门。【图1】 固然碳排放较少的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但环渤海地区的第三产业主要以旅游服务业为主,科技含量高的工业服务产业比重偏低.分省
7、市进行三次产业比拟能够发现,根据各次产业所占海洋总产值的比重由高到低排序,天津市和辽宁省的海洋产业则表现为二、三、一的产业构造形式,华而不实辽宁省的第一产业比重最高;而山东省与河北省则表现为三、二、一的产业构造形式,华而不实山东省的海洋产业总规模在环渤海经济圈内最高,位居全国各省市第二位。 整体而言,环渤海经济圈的海洋经济存在两大问题:1环渤海经济圈海洋经济继续按高污染、低效益、拼产量的粗放式经济发展形式发展,严重制约了环渤海经济圈将经济资源用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潜能,影响整个经济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2环渤海经济圈缺乏从整个区域经济战略发展的高度来审视海洋产业的统一发展规划,圈内经济体由于行政规划
8、条块化分割,造成人为的各自为政、独立发展的分裂经济发展格局,使得统一的环渤海经济圈名不副实。环渤海经济圈内各省市独立决策,缺乏合理分工,造成区内海洋低碳产业发展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浪费大,决策失误多,严重影响环渤海经济圈产业集群优势的充分发挥。更为严重的是,各省市的核心港口为争夺环渤海经济圈龙头地位间展开恶性竞争,导致海洋低碳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布局冲突,使得区内产业间无法通过有效气力整合以谋求规模优势,进而制约其全球竞争优势。 1.3 科技研发困难 当下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传统海洋产业技术占据海洋经济的主导地位,新兴海洋产业尚未构成有效规模,严重制约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开拓低
9、碳经济发展空间。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科技发展在如下领域存在短板。 首先,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技术研发水平相对落后。主要原因是自主科技研发风险较高,收效慢,不能有效知足当下环渤海经济圈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进而没有能有效遏制高速发展期的高碳排趋势。 其次,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在现行鼓励制度下,渤海湾地区的部分科技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多用于申报课题、评定职称等目的,脱离市场搞科研,存在轻视科研成果的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的问题。在现有制度规范下,很多高校科技人员被迫将科研项目成功的标志定格为通过科研成果鉴定。在一切以科研项目通过鉴定为科研项目终结的考量体系下,科研人员无精神也无能力去考量科技成
10、果怎样转化,如何产业化之类的现实海洋生产力问题。从制度上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责任并不应该由科研人员来承当,而是科研管理机构的相关鼓励制度重视科研,忽视转化,未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列入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所致。与此同时,海洋低碳科技需求市场亟需大量适宜的科技成果却不可得。导致海洋低碳科技供需矛盾的根本源头在于缺乏必要的科技产权交易机制来撮合低碳科技的供需双方。 再次,与其它工业技术相比,海洋低碳技术处于多学科穿插研究领域,研究难度高,获利不确定性强,低碳技术的专利权人相对集中于实力强大的企事业单位,使得低碳产品研发成本高企,再加之低碳产品的成本和生产工艺以及市场开拓费用高,最终推动低碳产品
11、的消费端价格高企,加大终端市场推广难度,抑制消费需求,进而影响投资市场对低碳技术投资的积极性。 2 加速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 作为我们国家重要的工业聚集区,环渤海地区发展低碳海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工业基础。加速海洋低碳发展,发展低碳海洋经济,应成为该地区在今后发展的重要抉择。从法律、规划、技术等角度审视环渤海地区,可为我们发展低碳海洋提供不同的可选途径。 2.1 完善海洋低碳经济制度法规 环渤海地区作为中国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经济基础扎实,科研实力雄厚,海洋产业相对发达,亟需一套系统的鼓励环渤海地区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规范,从服务全渤海湾地区乃至整个北部中国经济发
12、展的战略高度构建系统的海洋经济发展制度法规体系,协调环渤海地区各省市间利益博弈,实现将环渤海地区发展为全国乃至全球的海洋低碳经济领先者。通过立法或修订现有相关低碳法律法规,为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石。当下我们国家牵涉低碳的法律主要是 1996 年颁行的(能源法(电力法和(煤炭法,2005 年公布的(可再生能源法、2007 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固然对促进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于近年来环渤海湾地区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低碳技术突飞猛进,低碳环保发展观日益深切进入人心,故需通过立法或修订现有相关低碳法律法规,实现牵涉低碳的法制基础与低碳发展现实相适应。重新打造低
13、碳法制基础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硬化相关法规制度的条款,落实低碳法律的鼓励及惩戒功能。当下牵涉低碳的法律法规制度缺乏硬性规定,详细四处罚相关违法行为时,因缺乏执法根据而影响执行难度。 将相关条款明晰化有助于缩减执法者滥用自由裁量权,遏制以主观非好心、不正当的目的为先导的权利的滥用所导致的腐败。二是在低碳法规制度详细规定时,应当有力度的突出经济刺激相关措施,实现利用市场气力推动低碳经济的健康稳健发展。低碳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难点在于简单的依靠市场回收技术投资成本,会导致投入产出失衡问题,其结果是低碳技术应用在带来宏大社会效益的同时却无法使得投资低碳技术的企业因之而获利.因而有必要利用法规政策手段调
14、节市场之缺乏,将低碳技术的外部经济效应内部化,用以鼓励低碳技术应用的推广与普及。 2.2 统筹海洋低碳经济产业规划 环渤海经济圈各省市当局应当立足战略高度,统筹规划环渤海经济圈的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第一,统筹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的海洋低碳产业。由于环渤海经济圈并非独立的行政单位,缺乏作为行政主体所应肩负的经济发展责任;而环渤海经济圈内各省市的行政长官却是独立承当本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责任,因而环渤海经济圈内各省市间存在本质的竞争关系.这就要求从全局考虑,将环渤海经济圈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通过改革环渤海经济圈各省市领导政绩考核制度的方式,将区内经济的协调发展纳入其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去,实现作为一个整
15、体的环渤海经济圈牵涉海洋经济的宏观经济增长、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企业收入增加、财政健康发展目的。第二,统筹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环境保卫。海洋资源与空间的开发利用增加了各式海上工程建筑物和设施,而环渤海湾地区海岸带和近岸海域是地质复杂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海上工程如若处置不当,将会引发工程事故,进而毁坏原有海岸带生态环境,改变海岸的形态,造成各式污染物浸透海洋生物栖息地的环境灾祸。因而当局有必要通过制度建设来遏制环境灾祸恶化趋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海洋工程建设中的海洋生态环境评估和低碳评估制度,强化对造成污染的海洋工程责任方的惩戒制度设计,实现环渤海经济圈海洋开发和生态保卫并举的目的。 2.
16、3 提升海洋低碳经济技术实力 在全球变暖背景下,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是提升环渤海经济圈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海洋低碳技术是海洋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低碳技术若不能有效突破,环渤海地区的海洋低碳经济发展将无从谈起。海洋低碳经济技术创新可依如下途径循序展开施行。 第一,统筹低碳技术引进和自主技术开发。环渤海经济圈在发展低碳技术时必须正视我们国家低碳技术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显着的技术代差。通过合资、合作、购买等方式获取发达国家的现金低碳技术,实现环渤海经济圈的低碳技术跨越式发展。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达国家负有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低碳技术的义务,这为环渤海经济圈获取现金低碳技术提供便利。在引进海洋
17、低碳技术时要注意环渤海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技术引进的协调,防止重复引进造成外汇浪费。同时,技术引进方要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重视对我们国家尚存技术空白的实用性、基础性技术引进。当局可考虑建立环渤海海洋低碳技术交易市场,推动低碳技术的引进与转让的有序化进行,促进海洋低碳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环渤海经济圈在获取外部低碳技术支持的同时要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现对引进技术的内化。 第二,明确海洋低碳技术发展战略方向,瞄准关键技术展开自主研发公关。海洋低碳技术发展的投资消耗损费高,研发风险大,若要有效提升研发成功率,必须准确把握当下海洋低碳技术发展的战略方向,衡量其实用性和经济性,展
18、开有针对性的技术研发战略。其一,大力发展海洋碳汇渔业技术。由于海洋工程污染等原因所致,环渤海湾浅海贝类和藻类养殖陷入窘境。通过研发海洋碳汇渔业技术,强化渔业的碳汇功能,进而通过施行渔业碳汇交易实现以环保产业反哺渔业,能够为日渐式微的环渤海渔业发展开拓新的低碳发展途径.其二,发展设计海水源热泵、海水淡化、海水冷却、海水灌溉和生活用水等方面的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水综合利用能够降低其他资源消耗量,降低能耗,实现间接增加碳汇的功用。利用虽不是直接用来固碳,但能减少能耗,节约资源,到达间接固碳的目的。其三,扎实推挤渤海湾海底森林修复工程。由于环渤海湾的粗放式经济发展形式使得渤海海洋水生动植物栖息地遭到不
19、同程度的毁坏,致使渤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为修复和保卫渤海近海生态资源,可采取设置人工鱼礁的方式为海洋生物提供庇护、栖息、索饵及产卵场所,以修复渔业生物资源,重构海洋生态系统。同时当局应统筹规划海洋渔业整治工作,落实保卫措施,控制污染流入,增大藻床面积,使海底森林规模化、特色化,实现环渤海湾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结 语 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卫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空间,21 世纪是海洋世纪。近年来,海洋遭碰到史无前例生态毁坏和生态失衡的考验,变得海水不蓝、海鲜不鲜、海景无景。因而,大力发展低碳海洋经济,以海洋生态理念指导海洋经
20、济的发展,以海洋生态环境保卫统筹海洋经济与海洋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是当下我们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必须认真考虑和着力推进的系统工程。 参 考 文 献 1 王青,赵景兰,包艳龙。 产业构造与环境污染关系的实证分析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6:92-97. 2 徐胜,张鑫。 环渤海地区海洋产业构造及生产效率实证分析J. 海洋经济,2018,15:44-52. 3 程功舜。 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内涵及制度构建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4:123-127. 4 刘茂松。 从产业集群视角研究旅游产业构造调整途径选择的力作-读王兆峰教授新着(基于产业集群的旅游产业构造升级优化研究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16:176-176. 5 熊吉陵。 合作经济思想与社会和谐社会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16:95-100. 6 杨林,马顺。 海洋渔业产业构造优化升级的目的与对策研究J. 海洋经济,2018,14: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