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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_信息公开专栏全国所有种猪场到达净化标准。 五防备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外来动物疫病监视制度、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制度,强化入境检疫和边境监管措施,提高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备能力。加强野生动物传播外来动物疫病的风险监测。完善边境等高风险区域动物疫情监测制度,施行外来动物疫病防备宣传培训计划,提高外来动物疫病发现、辨别和报告能力。分病种制定外来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在高风险区域施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际沟通合作与联防联控,健全技术和物资储备,提高技术支持能力。 六、能力建设 一提升动物
2、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建立以国家级实验室、区域实验室、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构建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和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病原数据库。加强国家疫情测报站管理,完善以动态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网络运行管理,强化边境疫情监测和边境巡检。加强宠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建设和诊断试剂管理。充实各级兽医实验室专业技术气力。施行国家和区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增加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投入。 二提升突发疫情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各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建
3、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健全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配备应急交统统讯和疫情处置设施设备,增配人员物资快速运送和大型消毒设备。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疫病处置扑杀补贴机制,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经过中强迫扑杀、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给予补贴。将重点动物疫病纳入畜牧业保险保障范围。 三提升动物疫病强迫免疫能力。依托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和村级兽医室,构建基层动物疫病强迫免疫工作网络,强化疫苗物流冷链和使用管理。组织开展乡村兽医登记,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中选用村级防疫员,实行全员培训上岗。完善
4、村级防疫员防疫工作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加强企业从业兽医管理,落实防疫责任。逐步推行在乡镇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以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以村级防疫员、执业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迫免疫形式。建立强迫免疫应激反响死亡动物补贴政策。加强兽用生物制品保障能力建设。完善人畜共患病菌毒种库、疫苗和诊断制品标准物质库,开展兽用生物制品使用效果评价。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区域性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检测中心。支持兽用生物制品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产业的宏观调控。 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加
5、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日常工作经费。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推行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落实检疫申报、动物隔离、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完善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施行官方兽医制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规范和标准,推广快速检测技术,强化检疫手段,施行全程动态监管,提高检疫监管水平。 五提升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当代信息技术,加强国家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设,提高疫情监测预警、疫情应急指挥管理、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以及执业兽医考试和兽医队伍
6、管理等信息采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能力。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六提升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各方气力,构建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动物诊疗机构多元化发展,不断完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形式,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动物养殖、运输等环节管理,依法强化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责任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地方兽医协会,不断完善部门与私营部门、行业协会合作机制。引导社会气力投入,积极运用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加强兽医机构和兽医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制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根
7、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健全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认真贯彻施行动物防疫法,加快制订和施行配套法规与规章,尤其是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活畜禽跨区域调运、动物流通检疫监管、强迫隔离与扑杀等方面的规定。完善兽医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时制定动物疫病控制、净化和消灭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二体制保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 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8、的公益性质。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建立有中华特点的兽医机构和兽医队伍评价机制。建立起内检与外检、陆生动物与水生动物、养殖动物与野生动物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健全各类兽医培训机构,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培训机制,加强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兽医卫生机构在国家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 三科技保障。国家支持开展动物疫病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兽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资源集成融合,充分利用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国家参考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大专院校兽医实验室以及大中型企业实验室的科技资源。强化兽医
9、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加强兽医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依托科技支撑计划、“863 计划、“973 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攻克一批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技术。在基础研究方面,完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研究平台,深切进入开展病原学、流行病学、生态学研究。在诊断技术研究方面,重点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构建诊断试剂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开发动物疫病快速诊断和高通量检测试剂。在兽用疫苗和兽医药品研究方面,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发明创造,加强关键技术突破能力,支持新疫苗和兽医药品研发平台建设,鼓励细胞悬浮培养、分离纯化、免疫佐剂及保卫剂等新技术研发。在综合技术示范推广方面,引
10、导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抓好技术集成示范工作。同时,加强国际兽医标准和规则研究。培养兽医行业科技领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兽医实用技术推广骨干人才。 四条件保障。县级以上人民要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管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保障公益性事业经费支出。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强迫免疫、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并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对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支持。地方财政主
11、要负担地方强迫免疫疫病的免疫和扑杀经费、开展动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地方专项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生产企业负担本企业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支出。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和施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监察和残留监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支撑等基础设施。 八、组织施行 一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的组织施行和监督检查。省级人民要根据当地动物卫生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和施行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对制定单项防治计划的病种,要设定明确的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开展施行效果评估。对在动物
12、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作出成绩和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施行本规划所需的详细措施、经费计划、防疫物资供给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监督施行免疫接种、疫病监测、检疫检验,指导隔离、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的施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相关规定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卫生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人间疫情防治工作,及时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林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协助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强迫扑杀和疫区封锁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布置紧急调用防疫物资的运输。商务部门要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冷鲜肉加工运输和屠宰冷藏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鲜肉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冷链设施。和武警要做好自用动物防疫工作,同时加强军地之间协调配合与互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