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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的宪法保护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基础,宪法论文环境是一个被人们众所周知的常用词,其详细概念界定却有不同。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指围绕着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和条件,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环境法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卫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本文由于从宪法的角度研究环境保卫,所以笔者采用环境法规定的环境的概念。 环境保卫缘于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指由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活动,给人类带来灾祸。从广义上,环境问
2、题可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是指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原生环境问题,如地震、洪费、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也称第一类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造成对自然环境的毁坏,如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引起的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资源干涸、地震等,也称第二环境问题,当前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人类行为引起的,也就是第二类问题,主要是指人类任意排放污染物毁坏环境自净能力造成环境污染和过分向自然索求资源超过其负荷能力造成生态环境毁坏。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全求变暖、臭氧层毁坏、酸雨产生、淡水资源危机、资源短缺、土地沙漠化、森林锐差、物种加速灭绝等等,由此可见,环境形势非常够严峻,已经威胁着人类
3、本身的生存和健康,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从宪法上规定环境保卫是有力的方式方法之一。 环境保卫概念正式使用是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是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多方面的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毁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证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保卫又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卫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遭到污染和毁坏;对遭到污染和毁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合适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其方式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环境保卫是解决人类环境问题的积极行为,正确认识和利用环境资源,
4、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是环境保卫的本质所在。有关宪法环境保卫制度,正如有学者以为它是宪法调整环境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通过宪法规范构成的有关环境保卫、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体系的总和。由此可见,宪法环境保卫制度不同于其他环境保卫制度,它是环境保卫制度的根本、基础,其它环境保卫制度根据宪法环境保卫制度建立起来。 2.2 环境的宪法保卫的基础 2.2.1 环境的宪法保卫的政治基础 宪法是宪政的载体,宪政则是通过宪法来付诸实践的。宪政即限制政治权利,保障人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宪政的基本要素包括民主、法治、人权,因而从宪政的角度来看,环境的宪法保卫理论基础主要具体表
5、现出为:民主基础、人权基础、法治基础。 首先,民主即人民监督和限制国家权利,介入政治经过。卢梭在(社会契约论较为系统的对民主进行了阐述。他以为,天赋人权,即每个人与生俱来都具有生命、财产和自由权利,国家和国家权利的存在是为了人民保障这种权利,国家的权利是来自于人民的同意,仅限于人民让渡的那一部分,国家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维持社会秩序,保障每一个人的人权,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国家的行使者受人民委托治理国家,只是臣民与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以便两者相互合适。也曾指出 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 国家的权利是人民赋予
6、的,为人民所有,属于人民。 克林顿在(希望与历史之间一书中写到: 美国人不是通过种族、宗教或任何其他显着的特性联合在一起的,而是通过共同忠实的(独立宣言、(宪法和(权利法案,通过共同接受公民身份的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性而联合在一起的。 宪法是确认人民管理国家的方式和程序的基本法,宪法是以民主事实与民主制度为前提产生的,宪法主要规定了人民怎样监督和限制国家权利,但作为国家权利行使者都具有自私的一面,有可能为其利益牺牲公众权益,公众介入就显的尤为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往往会优先考虑经济,在经济与环境之间摇摆不定,为了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环境的不断恶化令公众越来越担忧,公众介入环境管
7、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对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要求加以限制,对的环境管理进行监督,公众介入环境决策的权利应在宪法中得以具体表现出,保障公众介入权。公众介入是当代民主的重要方式,对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促进民主政治进程有着重要意义。环境保卫公众介入是民主行政在环境保卫领域的延伸。 其次,人权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中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人权是权利的最一般形式,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及实有人权。西方国家人权主要是指应有人权,也就是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种道德人权;实有人权是指公民实际得到的权利;法定人权是应有人权的法律化,宪法中关于人权的规定是最高的位阶的法定人权,对于人权的
8、保障在法律上是最有权威的,它使应有人权转化为实有人权成为可能。不同国家对于人权的连释根据本国国情侧重点是存在差异的。人权的实现需要通过宪法的运行来实现。 人权的发展总是与宪法或者宪政的发展息息相关,宪法起源于人权保卫,列宁也讲过: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宪法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就是保卫人权,宪法通过连释人权来显示其发展程度,人权通过宪法形式加以表现,民主是宪政施行的政治和思想基础,人权保障是宪政施行的最终目的。宪法的基木原则具体表现出了宪法的基木精神,宪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人权原则,人权的内容及其保障在宪法中的地位是判定I ?国宪法能否是 良宪 重要的标准之一,通过国家的根本大法宪
9、法规定人权,对于人权的保障有着非凡的意义,能够更为有效的保证人权条款的施行,约束其他权利的干预,进而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最终目的。社会国家的基本职能就是保障人权。 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愿望。当今世界面临生态危机,由于当代工业突飞猛进,世界人U急剧膨胀,资源消耗突然上升,环境污染加剧,生态毁坏泛滥。世界新旧 八大公害事件 进一步暴露出生态危机已成为全球灾难,保障每个人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成为知足人类基本需要的重要条件。当环境不断的恶化,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构成了对人们最基本权利的损害,应从宪法最高法位阶保卫公民在健康的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
10、利,应该在宪法中规定环境权。 再次,在现代社会中国,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次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 法治的本质是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贝IJ。 很多思想家为了人类自由、正义不努力,构成一套较为完好的法治思想理论。英国的哈林顿提出法治共和国的形式思想,他以为 共和国是法律的王国,而不是人的王国 , 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 洛克被誉为西方自由主义和法治主义的奠基人,他崇尚个人自由权利,以为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卫和扩大自由。这是由于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法国
11、孟德思鸡注重 法的精神 ,强调法律下的自由和权利,其着名的 三权分立 政治体制延续至今,权利的分立能够避免绝对的权利,防止权利的滥用和腐败,有效约束权利。激进主义代表的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之间的契约关系,法治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美国深受欧洲启蒙运动影响,(独立宣言、(美国宪法都具体表现出其宪法主治的法治。宪法精神无不具体表现出法治信仰,将其广为传播并根植于人们心中,法治思想成为施行宪法的理论基础,而宪法把法治理念法律化,制度化,使法治的实现成为可能。 弘扬民主权利,限制政治权利的宪法是法治之根本法。宪法是法治的基础,是法治精神的集中表现,法治首先表现为宪法,宪法具体表现
12、出了法治的根本原则,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实现人民主权,是宪法和法治共同的目的和价值表现,良好的法律秩序促进宪法的正常施行。自然生态环境屡遭毁坏,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暂的经济利益是如今存在的普遍现象,假如以环境保卫加以限制,会有限制人民经济活动权利之嫌,这时就出现民主与法治原则出现冲突与矛盾,宪政原理能够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而宪政是通过宪法的运行,以制约国家权利、保障公民权益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念,各国普遍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来解决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不仅如此根据宪法精神,任何人都享有保卫自个健康的权利,每个人没有毁坏环境的自由,同时应不断完善宪法中关于环境保卫的规定,从法律上给予更有利
13、支持楚环境保卫最有利的保障。 2.2.2 环境的宪法保卫的经济基础 在法所联络的社会生活诸现象中,法与经济的联络最为密切和深切厚重,经济是决定法的性质及其发展一般规律的最根本因素。 宪法经济最是指一个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基本秩序的选择和决断。宪法经济是根本经济法,其是为了限制国家的经济权利。我们国家大多数学者以为 宪法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用宪法、法律所确认和规定的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它们所构成的经济成分,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政策与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 宪法经济制度主要规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国民经济的基木发展政策方针、调控国民经济的基木原则等,国家以宪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和肯定。
14、 宪法环境保卫制度同样离不开宪法经济制度,通过宪法经济制度对产权进行合理、明确的配置,平衡环境价值与其他价值的利益冲突,进行环境保卫。罕期对于环境物品分配理论是 科斯定理 ,罗德纳.科斯以为,对于环境物品的滥用在于对公共物品产权界定的模糊,只要明晰环境物品的产权就能够在没有的直接干涉下解决外部问题,这需要在制度层面对产权进行合理配置。我们国家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主要规定在宪法第9条和第10条中,例如(宪法第10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
15、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如今人类奢侈的消费,过度的消耗能源和原材料,肆意的毁坏环境资源,随意的倾倒垃圾、排湾污水,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毁坏,人类生存的生物圈正遭受着劫难,地球支撑生命的能力正在不断的耗尽,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寻求一种节能、舒适、安全的经济发展方式彳严然已迫在眉睫,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念已被人们普遍接受,这里所讲的可持续发展,就是在知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减少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巾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
16、少,大量使用可再生资源,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不顾此失彼,不危及后代人的需求。 2.2.3 环境的宪法保卫的文化基础 宪法和宪政源于西方文化,是西方文明长期发展的产物,宪法文化指人们对于宪法的认识、情感、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的总和。伯尔曼讲: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括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括了他的情感、他的自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 宪法在整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成为人们所遵守的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而宪法权威的实现本质上依靠于公民发自内心的对宪法的信任感与归属感,社会公众信仰宪法时,才能守法、护法,有利于宪法在施行,有利于宪政的有效运作。宪法文化是保证宪法施行
17、的根木思想条件,宪法的报木作用是保障人民权利,只要人民真正理解宪法的根本意图,才能自觉遵守宪法,实现宪法价值。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类不断的从自然中索取物质和能量,来知足自个的欲望,来实现自个的生存。在索取经过巾,只考虑自个,而很少关注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总是超负荷的利用自然资源,这使得对于宪法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的价值理念的认同显尤为重要。现今 环境文化 、 环境道德 、 世界环境曰 、 地球日 等名词的大量涌现,具体表现出了人们对于宪法文化逐步接受,现实生活巾人们节水、节电、节约能源,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于环境文化的认同和实现。 2.2.4 环境的宪法保卫的伦理基
18、础 普罗泰戈拉讲: 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着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着不存在的尺度。 从古希腊以来,人类中心论一直是支配人类文明进程的主导气力。人类是整个宇宙的中心,是宇宙唯一的价值主体,人类利益是唯一的价值尺度和道德评价标准。近代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家主要有培根、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培根以为,知识的进步免除了人和自然的关系引起的不利以及人和人之间关系引起的不利,知识就是气力,对待自然要像审讯女巫一样,在实践中用技术发明去折磨它,严刑拷打它,审讯它,以便发现它的阴谋和机密,干涉自然、支配自然、征服自然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最终目的。 笛卡尔从理性的角度提出,人类要 借助实践哲学使自个成为自然的主人和
19、统治者 。康德在成认人类在自然界主导地位同时,提出应爱惜保护自然。黑格尔以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主与奴的关系。古典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边泌提出 功利原则 ,这为资产阶级无节制地消耗资源的行为提供理论根据,人类愈加肆无忌惮地掠夺自然资源、毁坏生态环境,这直接导致了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生态危机的全面爆发。人类偿到了自个犯下的恶果,人们开场反思自个的行为,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美国哲学家诺顿讲: 人类的内在价值高于自然界存在物,但是单个人的利益应当让步于人类整体的利益,维护全人类的整体利益。 默迪讲: 自然界具有限度,人类的实践活动要在自然界的承受限度以内,维护自然界的整体性这是人类所应承当的责任。 德国哲
20、学家汉斯?萨克赛在(生态哲学一书中讲到: 我们意识到我们不是作为主人面对生态系统的发展,我们自个也是整体的一部分,固然我们成为进化的帮手,能够影响其方向,但是自然不是我们能够随心所欲摆布的事物,而是我们得适应自然,以便使自然根据其规律根据我们的意愿起作用,在这里我们不仅仅是行动者,而且也是这种作用牵涉的对象。 相对于外国早期对待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中国古代的朴素生态价值观就己经强调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任何法律中蕴含着文化基因,现代的生态价值观在法律中具体表现出是人类历史文明在现实中的投射。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几千年来指导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观,孔子讲: 大哉!亮之为君也。巍魏乎,唯天为大,唯亮
21、则之。 孟子讲: 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道德经讲: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些都具体表现出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 现今理论界倾向于 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 为中心的生态主义观,这里的生态主义指人类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协调、稳定有序,强调人类在追求本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应当尊重大自然,与其他生物种群共同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是一种新型的生态伦理观,既知足现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知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谋求人类之间和人与自然和谐的共同发展。地球资源是现代人和后代人所供有,现代人不能由于自个的贪心而侵占后代人的利益,让后代人来承受自然的惩罚,我们现代人应该在保卫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还清上代人欠下的自然债,为后代人创造一个能够永续利用下去的生存环境。 2.3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与环境保卫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环境的宪法保卫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基础,从 环境 、 环境问题 、 环境保卫 到 宪法环境保卫 环环相扣,阐述其基本概念有助于从本质上理解环境保卫,在宪法的理论基础上深化环境的宪法保卫理论,为完善我们国家宪法中环境保卫的规定提供理论支撑,从理论的角度证明在宪法中规定环境保卫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