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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电影(搜索)为例解析网络传播的伦理危机的论文以电影(搜索)为例解析网络传播的伦理危机一、电影(搜索)中的网络事件传播在电影(搜索)中,主人公不给老人让座的事情是导火索,从事件的开始到结束,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特点:1、事件首次曝光,吸引网民关注不让座事件是通过记者上传其偷拍的视频得以曝光的。随后,通过电视、报纸等渠道扩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这一阶段,网民还处于较为理性的状态,仅仅对事件本身发表议论,进行道德评价。但在这一阶段,媒体人如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何进行视频制作,如何引导受众去理解视频,都对受众的参与产生直接影响。电影(搜索)中,信息的首次曝光是在未经过
2、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被传播的,媒体人在获取视频信息后,为了抢发新闻,并未充分了解当时的情况,只是凭着自己对事件的解读,这本身造成了当事人无法辩解的状态,同时也给观众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2、公布个人隐私,引发非理性讨论电影中,事件主人公的竞争者在看到网民对不让座事件的评价后,出于嫉妒心理将其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公布,引发了新一轮的谩骂,随着网民对当事人个人了解的深入,网民对事件的评价开始偏离了事件本身。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也包括对他人隐私的探知欲望,有同样诉求的网民形成一定的集群,他们开始了探寻过程,包括了解事件当事人的隐私,网民不再理性,而是进入预先设置好的道德轨道中,试图发现当事人不仅仅在这个事件上
3、存在道德恶劣的情况,还有更多的信息直指其道德恶劣的现象。11665.COm于是各种谩骂的图片和文字充斥网络,加剧了网民的非理性。3、谣言的加入,使整个事件严重化在第三个阶段,网民的讨论完全脱离事件本身,除了真实的个人信息的曝光外,非理性的网民散布谣言,从而使得事件本身真假难分。电影中,居心不良的网民通过散布事件主角介入他人婚姻、破坏他人恋爱关系等谣言,使得社会对其道德的判断更加困难,从而出现了更多的谩骂和侮辱的语言,使当事人的精神和生活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二、网络传播中伦理危机的成因在电影中,事件所反映的伦理危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拍客在未取得事件相关人同意的前提下,自主传播所拍素材。其二是
4、网民针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行为,促使受众对事件的讨论进入到道德伦理的批判中,最终随着谣言、恶意中伤等言论的产生,对事件当事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然而,以上两种行为不仅在电影中出现,也大量存在现实社会中,尤其在网络时代,恶意的拍客和人肉搜索的影响更为明显。一方面反映了公民自主发表观点的意识的觉醒,但同时,自主发起、不受约束的行为也造成个人隐私的曝光、网络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分析,发现产生网络传播伦理危机的原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于网络主体,包括网民心理、思想等;另一部分来自客体,包括网络社会结构的特征等。1、网络主体的心理网络不同于传统的平面媒体,它强调受众的参与性,由此,在网络环
5、境中,网民必定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心理特点,这些特点潜移默化地影响网络传播。影响网民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网络自身的匿名性和去中心的特征给了广大网民自由发挥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网民的心理不同于传统媒体环境下的心理,例如草根文化与网民的结合,呈现出去精英化的表现。第二,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健全,网民参与社会热点讨论的意识觉醒的同时,也提高自身的道德要求,建立一个高度和谐理想化的道德世界,一旦有个体突破这层道德要求,就会引起网民强烈的反应,从而掀起对事件的讨论。2、网络伦理危机的外部成因(1)网络社会结构扁平化带来的改变。网络社会结构的扁平化,是指网络技术对时间、空间的压缩与超越,以及
6、对传统社会金字塔式结构的摧毁而形成的一种去中心的、扁平的网络结构。网络社会结构扁平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去中心控制化、开放化、离散化、无组织化。在网络世界中,去中心控制化又是最根本的特征,每个网民都以自己为中心,所有网民传播信息和接收信息都存在着自主性、无控制性和开放性。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对事件进行评价,其行为缺乏足够有力的监控和道德规范,这种扁平化的社会结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思想言论的自由性和互动性,但是也带来了信息传播者和信息接受者的道德失范等一系列问题。(2)网络传播的匿名性。网络环境的隐蔽性,也决定了网民个体的传播行为必然排斥中心。现实社会中,人们之所以愿意成为有道德的人,是因为
7、害怕受到惩罚。而在现代网络环境下,网民的行为受到非公开环境的保护,自我的个性得以最大限度的彰显。e-mail、bbs、聊天室以及网络游戏等都是网络匿名传播的主要渠道。信息传受主体的真正身份处于隐匿状态他(她)的合法姓名、有效住址、行为方式、社会属性(性别、年龄、信仰、职业等)以及身份识别物等关键信息,在其进行网络信息传播和接收的双向动态过程中,任何人也无法真正获悉(个体输入过和真正身份相关的图文信息则另当别论)。在匿名的环境下,个人的行为不受外界控制,一些个体在群体环境中不再以道德标尺约束自身行为,开始超出限度的发散自己的个性,甚至做出危害他人、社会的行为,从而对整个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3)
8、网络传播缺乏法律监管机制。网络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新闻的一种传播媒体,网络为公众表达意见提供了一个平台,但是,网络信息传播的立法不完善、法律对网民传受信息行为的监管缺位,使得做出失范行为的网民很少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为虚假信息、有害信息的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虽然我国针对网络制定了部分法律法规,但多数是面向网络信息安全的,且法律效力普遍较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网络信息传播法规多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非权力与义务的关系。此外,网络信息的责任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也是网络立法的难点所在。三、应对网络传播伦理危机的对策面对以上问题,为了避免网络传播事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需要全社会各方面行动起来,积极
9、投入到网络传播环境的净化工作中,从技术、道德以及法律的层面上为网络传播伦理失范等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1、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机制在现阶段的网络环境中,网民自律弱化,以及缺乏他人对其网络行为的监控,从而无法有力地约束网民传播和接收不良信息的行为。因此,在健全网络传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同时,需要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运用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不良信息的导入,为网络信息的传播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2、健全网络传播法律法规我国网络传播立法建设远远滞后于网络传播本身的发展速度,也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程度。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至今,已有30多个国家先后从不同侧面制定了有关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法
10、律和法规,这些都是我国网络立法工作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料。在构建完善的网络传播政策法规体系过程中,要体现准确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整体协调性。3、净化网络环境,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的出现,最早从博客开始的。这一概念的提出旨在提倡用真名,让网民对网上写的东西、发表的言论负法律责任,让网络世界也受到法律的约束,保护人权。近几年,有关网络实名制的讨论愈加受到重视,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网民恶意造谣、曝光个人隐私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建立一个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当然,过度实施实名制,杜绝一切匿名网络传播行为也是不利于网络传播的,为此,笔者认为,合理的实行网络实名制,区分网络传播活动中,公开和匿名的部分,才能在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同时,保障言论自由,构建共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