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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惠全书)中对清代州县司法官任用的记载,法制史论文在中国古代诉讼中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的是司法官,而州县司法官处于国家政权构造的基层,在整个帝国司法运作中处于最基层的环节,他们承当着绝大多数案件的受理和解决工作。 (福惠全书具体记载了黄六鸿历任山东郯城县知县时从政为官的经历,华而不实包括州县司法官从吏部铨选到走马上任的一系列任用细节,很多内容在其他史料中很难看到。作为官箴书的代表之作,它被列入(清史稿 艺文志官箴书中三十部文献之中,其历史地位不言而喻。 随着近年来法律史学界对于清代司法研究的不断深切进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场注意到(福惠全书的价值,笔者期望通过自个的研究,探析清代州县官任用制度
2、的经历体验。 黄六鸿对(福惠全书一书的命名也饱含深意,他讲: 福惠何居,福者,言乎造福之心也,惠者,言乎施惠之心也。夫人有是心而后有是事,无是心即无是事。故在上者,必先存有造福百姓地方之心,而后能有施惠百姓之事。 卷一也就是讲司法官员必需要先有造福百姓的为官理念,然后才能为对老百姓施惠。黄六鸿在其(福惠全书中对于司法官任用的记载较为详实,笔者将择取司法官品质、筮仕、刑名、升迁等几个方面来研究司法官任用的问题。 一 司法官品质 一谨操守 黄六鸿以为 谨操守 是司法官首要的必备品质,主要是告诫司法官要为官清廉,不得鱼肉百姓。 夫为官之道、必以操守为先而州邑为尤要。 卷四一些地区比拟贫穷,老百姓也贫
3、困潦倒,即便是一些略微富有的地方,对于老百姓收取的费用也应当适可而止。有的时候,胥吏比州县司法官拿取的更多,出现了 官取一而吏取其十 的现象。另外,司法官的薪俸经常需要 养廉银 来维系日常活动,也就是 官亦借以养廉、而应酬公费 ,对于巧取民利,盘剥百姓的做法,也有监督, 上司自有耳目。或密加访闻或被害鸣控。 卷四黄六鸿讲道: 与其负虚名而身婴实祸,曷若甘淡泊而福遗子孙。 卷四告诫为官者应当造福子孙,不要在历史上留有恶名。 二忍性气 州县司法官为官,应当有 忍性气 的品质,要做到 心如衡然。使权与物,适相当而止,勿使有所偏欹 ,也就是 方公事如乡邻释争,宜心平气和以处之,稍或不耐,则相助为斗。
4、卷四华而不实,黄六鸿记载了自个在东光县任职时,有恶吏平日把持衙门赋税等,黄六鸿 好言慰之出 ,后来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好的处理。他讲: 司民牧者、以鸿二事为鉴。处地方公事。如乡邻之释争。使两家之意平。而欣然听处。驭大奸大恶。如上天之生狼虎。不必雷霆下击。辄思殄绝。但使咆哮跳梁之气无逞施。彼将敛足戢尾而退。则善矣。 卷四这是告诫人们州县司法官应当能够拥有 忍心气的品质 ,两造经常有如天生的恶狼恶虎,司法官不必像雷霆一样恐吓他,通过温和的手段反而能够更好地处理问题。三戒躁怒州县司法官处理问题要根据事情的原委,而不能夹杂着自个的感情因素,所谓 惟理与情而巳,理所应执,则据理以用法,而法不为滥情,有可原则
5、因情 ,假如夹杂着感情因素在华而不实,那么 则理与情,皆有所偏用 ,告诫司法官 接物处事 要 惟酌其理与情 ,然后再用法,不能因 一时之躁怒 而将来则懊悔莫及。卷四 二 筮 仕 筮的本义是用蓍草占卜,古时候的人们大都迷信占卜,做事前都会先卜测一番凶吉,连士人要出仕做官时,也一定要先占卦以卜吉凶。据(左传 闵公元年记载: 初,毕万筮仕于晋 辛廖占之,曰: 吉 。 后人便称出仕做官为 筮仕 。同样,黄六鸿也将出任司法官的中对于孕妇的检验、杀死、刎死、殴死、吊死、淹死、火烧死、汤泼死、以及因多种中毒引起的死亡也记载得很具体,附加了医救方式方法,这是前人所没有记载的,此处不作赘述。 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
6、,古代历来都有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的慎重处理原则,黄六鸿以为那些是圣人皋陶所为,而自个还不及圣人,那么自个更应该慎重断案。这具体表现出了他作为司法官为官慎重的理念,黄六鸿在书中也以为 刑名 是最重要的,其 事关人命 ,若刑名失理,则 至于陷人刑名 。 四 升 迁 州县司法官因自个的能力而遭到拔擢,那么他们在任期间所做事情的善后问题以及后续工作的交接问题则是离任前的最后工作,必须做好。黄六鸿记载道: 及一且幸获陞迁。离任有日,而清夜扪心自问,造福于地方者何事,施惠于百姓者何人,恐福之未,或造惠之未,或施作孽,既多含怨,不少而奸民黠棍,将有起而议之者矣。 卷三十二他告诫司法官员要扪心自问能否给
7、地方有所造福,司法要秉公执法,不要偏执,要把自个任期内的事情完成。 在任期间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案件一般都有期限限制,若在任内没有完成的话,则会有碍升迁,没有完成的案件,将会遭到罚俸的处理惩罚,详细规定为 未完事件。照离任官例于补官之日。每案罚俸一年。 卷三十二对于在任期间监狱的清查,黄六鸿指出,应当及时登记在册清理,不要等到卸任那日再行清查。监狱内的人犯均应当逐个确认能否是本人,防止受贿的监狱衙役用那些身患疾病的人掉包,必须严加管理。 对于邻近卸任案件的处理,即 报陞 之后的一些 人命盗逃重案 来讲,应当受理的仍然应当受理,其余的一些诸如户婚田土之类的小案件,能够立即断定的应果断判决,若卸任
8、在即,则不能立即盲目判决,以防处断不公。由于经常有一些胥吏趁新旧司法官交接之际向两造索贿,甚至 更有奸吏以暮夜之金耸动本官 ,他们以为在新旧司法官交接之际 以为时将去任,即一二事稍为出入 。 卷三十二对于刑具的处理上,黄六鸿以为,那些严酷的刑具之所以设置是为了震慑那些恶棍的,以儆效尤,若这些刑具存在而不毁弃的话,则担忧 有乘怒骋威以戕虐民命者 。 卷三十二对于胥吏和衙役应当给予一定的奖赏,黄六鸿指出,在司法官离任之时,对于那些难以携带走的 粗重木器及旧屏敝簏之类 ,能够奖赏给班头,差役等人,也根据情况,力求酌情平均给予,可以 使若辈叨去后之思也 。 卷三十二对于新上任的司法官也需要迎接,根据远
9、近不同迎接也不尽一样,迎接需要 检点名讳 ,验明正身,另外还要 设席迎风 ,官场很重视这种人际关系的交往,人脉摸透了才能在上下官中游刃有余,这在官员上任、离任的各个环节都有具体表现出。 结 语 黄六鸿的(福惠全书,不仅使他流芳百世,而且也对清代州县吏治起到非常大的影响。通览(福惠全书一书,其具体记载了清代州县司法官从上任到升迁离任,涵盖了州县司法官任用的各个环节,甚为详实,通过记载自个的亲身为官经历,并总结司法官处理民间诉讼、管理幕友衙役胥吏、对待讼师讼棍以及各种公文的样式等智慧经历体验,对后来司牧者提供了经历体验范本,也为我们今天了解清代司法官任用制度有一定的帮助作用。黄六鸿所追求的 存造福
10、地方之心 、 行施惠百姓之事 的施政理念也是今天司法官应当学习的地方。 以下为参考文献: 1李丹.清代州县官执政理念研究 以(福惠全书为中心的考察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20. 2清黄六鸿.福惠全书M.官箴书集成编纂委员会.官箴书集成,第 3 册Z.合肥:黄山书社,1997. 3瞿同祖.清代地方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田涛,郑秦点校.大清律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5清孙星衍. 尚书今古文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4. 6龚汝富,刘江华.从黄六鸿(福惠全书看清代州县吏治的经历体验智慧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8,(2). 7柏桦.清代州县司法与行政 黄六鸿与(福惠全书J.北方式方法学,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