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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安装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及保证措施1.1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及工作内容在本标段工程施工中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好混凝土拌废水处理、机修系统废水、生活区和施工区污水处理、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期人群健康休护、水土保持、弃渣临时排水以及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和整治等。1.1.1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严格控制噪音释放,固体污染废弃物100%回收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二次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及时修整和恢复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1.1.2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1.1.2.1施工
2、准备阶段建立有最高管理层人员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核实、确定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明确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施工期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
3、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和环保要求,制定的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方案。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限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尽力加以保护,不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的工程量和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
4、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临时工程施工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交潜在事故或紧急状态项目(含自然和人为事件),并制定相应应急计划。1.1.2.2施工阶段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季节特征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情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环境影响等
5、;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指定专人负责计划的执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定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1.1.3主要提交件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合同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6、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施工生产废水(如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废水、机修废水等)的收集和处理措施;施工区粉尘、废气的处理措施;施工区噪声控制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本工程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区、施工场地、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措施,开挖边坡支护措施、挡护建筑物的排水措施等;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按监理人的指示,在工程开工后14天内,将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计划以及维护系统的运行措施等生产废水处理的专项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验收报告中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资
7、料:环境保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守的法律、法规1.2.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遵循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届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8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 年12月1日);1.2.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遵循的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T1577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DL/T5402-2007水电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219-2013水环境监测规范CJJ17-2011生活垃
9、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JGJ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HJ/T88-200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DL50706-2011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DS37/1996-2011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GB50013-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DL/T 5397-2007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JGJ 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G
10、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在安全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做出明确的职责分工。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项目环保措施和单元工程的环保方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环保水保部合理安排生产, 组织各项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其它各部门按其管辖范围,分别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考核,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文明和技术素质;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加强对危险物品严格管理和领用制度;负责各种施工材料的节约和回收等。见图1.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保证体系图。法规指导、教育、控制制定制度、监督教育教育、贯彻、执行、控制自我控制、落实措施环境监
11、督市环卫部门监督项目部例行检查管理层次环境管理项目部作业队作业班组管理手段教育及培训环保法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保措施噪音控制水土保护尘埃控制环境卫生市环卫部门奖罚上级单位年评奖罚经理部月评奖罚施工队自评奖罚奖罚制度上级单位图1.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保证体系图1.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1.4.1生活污、废水及生产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废水处理措施本合同承包人应负责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生活区和施工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即石油类1mg/L,COD50mg/l,BOD510mg/l,SS10
12、mg/l。处理系统出水可用于绿化或者洒水降尘等,不得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采取的废污水、垃圾收集、外运、处理方式和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法作为生活污水处理的处理方案。承包人的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须保证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能够适应生活废水水质、水量的变化,并确保处理后的出水水质稳定。施工质量合格,设备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必须对由于设计、施工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故障负责。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应运行安全,便于操作、维修。为减少施工场地内粪便排放对当地水质的污染,在本
13、标段施工场地内设置环保厕所,承包人需承担相应建设和运行任务。现场厕所设置为两类:无场地条件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有场地条件设置为砖砼平顶结构厕所,外墙涂为白色。生产废水处理措施本工程工作面产生的施工废水应采取油水分离措施处理,并进行絮凝沉淀处理,现场设置三级沉淀处理设施,三级沉淀处理设施前应进行絮凝药剂投加。施工废水应经三级沉淀化学处理后回用作为施工用水,沉淀池内的泥沙定期清理干净,并妥善处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处理混凝土拌合站废水。承包人应负责标段内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实行雨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将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处理。承包人应采取分离或其它有效措
14、施,防止污水或含有悬浮质的水流污染施工现场和排入河流。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后出水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自身,出水需满足悬浮物100mg/L的水质要求。建议采用平流式沉淀池进行处理。承包人应采取分离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或含有悬浮质的水流污染施工现场和排入河流。承包人需定时进行污泥清理并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堆存。一旦发现污泥处理不当,承包人必须采取监理人认为必要的措施,将已进入排水系统或排入河道的污泥清除。废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污泥先进行不要的脱水(或沉淀)处理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防治污泥进入排水系统或排入河道。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废水,以及灌浆工作面冲洗岩粉的污水和废弃浆液由专设的沟道集中
15、排放,严禁污水漫流。施工期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禁止无序排放。机械车辆冲洗设施尽量远离河道。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水质达标。机修及汽修系统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建立专用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量较高的机修废水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在季节环保措施中制定有效的雨季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料库,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不设置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污口。1.4.2施工区粉尘和
16、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的主要污染来源有:土石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拌和、砂石料加工、燃油机械、炉灶等。采取的控制措施:根据施工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制定除尘实施细则,提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过程中,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除尘实施细则,随时进行除尘措施的检查和监测。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施工场地及敏感受体附近空气中总悬浮颗料物(TSP)的浓度限值控制在日平均0.3mg/m的标准(二级标准)状态内(见GB3095-2012中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使村庄和周边的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17、3095-2012)二级标准。制定的除尘措施,除遵守GB3095-1996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施工期间,除尘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选用低尘工艺,钻孔要安装除尘装置。混凝土拌和系统需配置袋式除尘设备。承包人应定期检查除尘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无法运行的除尘设备。承包人应尽量避免将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储存或堆放在敏感受体附近。承包人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等,以及使用易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承包人应经常清扫施工场地和道路,保持场地和所有道路的清洁,并配备充足的洒水车,向多尘工地和路面充分洒水,非雨日日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尽可能避
18、免施工场地及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扬尘。散装水泥、粉煤灰、磷矿渣粉应由封闭系统从罐车卸载到水泥储存罐,所有出口应配有袋式过滤器。用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蓬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应配备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高于挡板,并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为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NO2、SO2、铅化物浓度能达到控制标准,承包人应确保下列措施的实施:排气量大的车辆及燃油机械设备需配置尾气净化装置。做好本合同场内使用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施工现场的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使用达到国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作为运输车辆。执行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1.4.3噪声污染控制
19、措施施工期间主要的噪声来源是施工机械等。采取的控制措施为: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对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进行控制,其控制标准按照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执行,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01)要求,同时使村庄及周围的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并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机具。在距居民较近的施工现场,对主要噪声源如空压机、铲车、卷扬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施做封闭隔
20、声或隔声屏,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避免深夜穿村镇运输(10点以后),村镇附近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晚间不超过10点),避免影响居民休息。连续作业确实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周边居民,以便取得谅解。噪声超标时一定采取措施,并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超标造成的危害,要向受此影响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赔偿。确定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建立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如隔声屏障等。自备发电机时将作隔声处理,在有电力供应时不使用自备发电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特
21、殊时间段不进行有噪声的作业。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在工地施工时,特别是晚上10时之后,不要发生人为噪声,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施工时,材料不准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下车和吊车吊运,钢材堆放不发生大的声响。1.4.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来源是工程弃土、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会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采取的控制措施: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其施工场地以及生活区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在地下系统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池容积不小于30m,并做好垃圾收集池防渗防雨措施,保持垃圾池周边干净整洁。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并由承包人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池
22、临时储存。垃圾收集池内收集的垃圾由发包人统一转运处理。对生产垃圾中的金属类废品,回收利用。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运,砂浆、混凝土倒运时采取防撒落措施。废弃砂浆、混凝土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能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按建设单位指定的弃渣场弃渣,弃渣场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等措施处理。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按照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余泥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尽量做到每班清扫、每日清运。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
23、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遵守GB16889-2008的有关规定。1.4.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4.5.1动植物及资源保护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砍树、清除表土和草皮时,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对施工影响到的古树名木进行移植,确保成活。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国家保护动物级的鸟类的鸟巢、动物的巢穴,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在施工区域附近的水域,发现受保护的鱼类立即报告监理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对本合
24、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限附近的树木、植被、农田等尽力加以保护。施工中尽量避让树木及林地,确实无让避让的树木应就地移栽,无法移栽成活的应给予补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景观绿化恢复,避免水土流失。1.4.5.2景观与视觉保护施工期间保护好施工场地附近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景观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做好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做到“白天绿起来,晚上亮起来”。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尽可能与周围环境协调。1.4.5.3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筹划时考虑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场地的恢复要求和具体的
25、实施时间表,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在施工工地场界处设实体围挡,不得在围挡外堆放物料、废料。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不必要的践踏及破坏绿地行为。1.4.6场内水土保持1.4.6.1执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遵守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级生活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本标段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实施本合同范围内(包括施工开挖的场地、生活区、施工道路和渣场等)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结
26、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1.4.6.2周边及场内水土保持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的林地、草地和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水库、沟渠、塘坝、梯田和拦渣坝等),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水土流失。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水土保持工作,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员水土保持意识,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做好施工场地内道路上下边坡水土流失的防治工程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和渣场的冲
27、刷。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做好料场、渣场的挡护、排水等工程措施,做好料场和渣场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工作。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堆放开挖料和弃渣,并在其堆放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对于工程穿越的草地、林地等地段,在开挖土方时,先将表层3050cm的土壤剥离,单独存放,以备完工后对原先土地复垦之用,然后再开挖下层土体。对堆土表面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于堆土时间长、堆放点距离居民点和河流等处的采用草垫对堆土表面进行覆盖,洒水或经过雨水在堆土表面形成植被。临时工程施工时按照“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1.4.6.3渣场管理承包人需服从渣场管理人的指挥,
28、对不同的开挖料进行分类堆放,并设置分区标识牌。对监理人已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负责使用期间的管理、场地平整、削坡以及完工后渣场整治。做好进出渣场(中转料场)的道路规划,进出渣场(中转料场)的道路及时做养护,路面需要泥结石硬化。主要路口设置岗亭与值班人员,同时设置警示标志及限行标志。承包人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满足渣场总体规划要求制订弃渣的实施细则上报监理人,各渣场责任承包人需根据监理人批复的渣场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弃渣实施细则进行开挖渣料的弃运。承包人现场设专人安排挖掘设备到指定区域挖装,并
29、指挥运输车辆到指定地点弃渣,挖掘司机、汽车驾驶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听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在进行渣料装运时,要有效避免有用料与弃料混装、混运、造成有用料的流失。承包人每天完成渣料的运送统计汇总,形成渣料开挖运输日汇总表,并建立生产日报表台账报监理人确认。日报表内容包括:开挖部位、渣料类型、数量、弃渣部位、挖掘设备型号、车辆型号及数量。弃渣应设专人指挥,分层、自下而上进行堆置,同时应合理规划渣场堆存分区,避免渣体底部堆弃土料,尽量将较大块石堆放在渣底,防止堵塞底部渗水通道。弃渣在卸料时,应特别注意避免从已形成的堆渣体上向下卸料;堆渣时大粒径的块石不允许堆放在边坡附近,以防止滚落。承包人应在堆
30、渣面、周边等需要排水的堆渣区设置临时排水沟槽等临时性排水设施,以排除坡面流水和渣场积水,以保证施工期间堆渣边坡稳定,使渣体免受雨水冲刷和侵蚀破坏。弃渣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对弃渣场进行综合规划并严格实施,确保弃渣过程中对渣体坡度做好控制,要求完工后按最终设计边坡对渣体进行削坡开级综合整治。必须对渣场的施工期排水进行综合规划,确保渣体周边排水体系通畅。必须对渣场的工程措施施工进度纳入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进场后尽快组织实施。按设计图纸规划的渣场工程措施,应在开工后一年内完成。1.4.7场地清理与整治措施1.4.7.1场地清理与整治施工措施计划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制定一份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提交
31、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环境清理范围(包括本合同施工场地及施工场地以外遭受施工损坏的地区);环境保护辅助工程设施;植被种植措施。1.4.7.2清理与整治在每一施工作业区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和各种临时设施(包括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工程完工后,按计划将所有材料和设备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它生产垃圾按环境规划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方式处理。对施工范围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永久性水土保持设施,在撤离前进行疏通和修整。按合同要求拆除和撤离的其它设施和结构及时清运出场。保证种植的林草按SL277-2002规定的“林草恢复期”内成活。1.4.8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
32、人群健康保护报告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针对其用于工程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防疫等措施编制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环境卫生清理施工生活区应定期进行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等环境卫生工作。灭鼠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频次;蟑螂、蚊、蝇等虫媒动物的灭杀工作应经常进行。卫生检疫和健康检查对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每年健康检查。在进驻工地前,应对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健康调查和疫情建档,健康人员才能进入施工区作业。施工期定期对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疫情抽样检疫。疫情抽查的内容主要为肝炎、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和肺结核等呼吸道疾病等,发现病情及时进行治疗。为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的抗病能力,定期对施工人群采取预防性服药、疫苗接种等预防措施,尤其要加强对肝炎的防疫。各承包人应明确卫生防疫责任人,按当地卫生部门制订的疫情管理制度及报送制度进行管理,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