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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黑龙江、上海等省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验一、基本情况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种制度创新,它能弥补“重登记、轻管理”的缺陷,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由重入口登记,逐步向准入和日常管理并重转变。2007年6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确定上海为全国社会组织评估体系试点城市。上海以此为契机,根据实际进行了两年试点,共有125家社会组织获得了评估等级,并取得“六个进一步”成效: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区两级和三种类型社会组织都作了试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逐步扩大了共识;三是进一步完善评估办法,充实评估力量;四是进一步总结评估手段,建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信息数据库;五是进一步
2、探索激励机制,将评估列入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与相应的奖励或政策优惠挂钩(如对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简化年检手续,优先考虑政府购买服务、先进社会组织评选等);六是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社会组织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二、主要做法我们以探索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为目标,将评估建设列为年度工作重点推进。(一)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专门处室牵头负责建立三级推进机构。市级成立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市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检查;下设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个评估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试点区县相应成
3、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工作小组。试点单位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对照标准做好迎评工作。组建一个社会组织服务处。专门组织力量推进评估工作,负责三个工作节点: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初评结果,向专家评审会议通报评估情况,安排评估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事务。同时协调好三方关系: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社会组织调动其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二)明确试点思路,突出工作重点通过“三个试”来检验评估是否符合上海社会组织实际和发展规律,是否立足解决当前社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包括登记管理不能或不便涵盖但又重要的监管内容:一试体系,检验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保证其科学性;二试办法,探索
4、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办法,保证其可操作性;三试机制,初步建立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机制,保证可持续发展。(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评估要求综合出台配套文件。制发了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试点范围、时间安排和试点步骤及有关具体要求。制发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原则、组织管理、评估等级和应用、评估方法和程序。细化分解目标要求。三个指导小组根据总体任务,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要求。试点区结合区情制订相关实施方案,如闵行区制订了关于在民间组织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制定了
5、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四)分类实施指导,注重评估实效分类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内容多、条款细、专业性强,我们以国家民管局评估指标体系为基础,修订出台了7个评估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统一对标准的理解,指导试点单位对照评估标准认真检查落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分步实施评估工作。首先,试点单位在自评基础上提出评估申请;其次,评估小组分五个步骤实地评估提出会审意见;再次,评审会审定等级;最后,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并按规定报备。有的区还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或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参与评估,增强了公正性。三、初步成效(一)建立了评估框架从组织机构到操作流程都建立了制度,使得评估工作有章可循。评估实践证明
6、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更具可行性。从社会反响来看,不少社会组织认为评估标准基本上涵盖了社会组织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比较符合实际,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改进了监管方式寓评估在社会组织管理之中,涵盖了登记管理必要的工作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业协会章程范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以及基金会信息公布实施办法,也使得这些要求成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自身需求。(三)转变了政府态度评估也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社会组织接受社会捐赠等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浦东新区明确,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归还、转移或委托给有相应评估等级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静安区出台文件,将社
7、会组织资质、评估与承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三挂钩。(四)强化了自律意识规范化评估工作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以及能力提升和诚信度的增强。以前不少社会组织对自身缺乏全面认识,认为自身工作做得不错,活动开展得也好,组织也较规范。开展评估工作,他们对照标准发现了自身不足,树立了规范发展的自觉意识。(五)获得了社会认可全社会对社会组织评估建设正面认识更趋统一。上海市社会建设大会出台一系列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政策,要求形成评估机制;市财政局年度预算设立评估经费并每年递增;市社团局“三定方案”增设了社会组织服务处,承担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正在实施的工作进程(一)加深认识评估工
8、作的重要意义目前,本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9千余家,但其发展和管理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与上海经济社会常态还不相符。浦东新区已经试行直接登记,市人大法规也拟取消行业协会前置审批,也将影响登记管理模式,这就迫切需要提高认识,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建设。(二)完善评估标准和办法根据反馈信息,调整、完善现有评估指标,起草涉外、学术性社团评估标准,最终建立合理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实际,修改、细化评估标准和办法,如增加评估基本内容(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基金等),着重财务检验(申报4A级以上等级评估需财务审计等)。(三)努力创新评估工作机制一是重新选举评估委员会。登记机关、研究机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三结合
9、,既要有代表性、权威性,又要熟悉社会组织工作、切实发挥作用,尤其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任实行民主产生轮值制。二是设立专家库。建立一支管理规范、客观公正的社会组织评估专家队伍。增加从事税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力强的专家作为提名,随机备选满足评估需要。三是探索第三方评估。评估机构最终发展方向是独立健全的第三方机构。我们将依托社会力量成立评估中心,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授予评估资格,并做好组织协调和考核检查,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四是保证评估经费。评估经费支持要着眼可持续发展,既不能增加社会组织负担,也不能光靠政府拨款,要在拓展经费来源方面积极探索。如申报高等级自理财务审计费,采用政
10、府购买服务方式等。五是全面推行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评估应实行敞开大门、提高门槛,有序推进、规范运作的方式,加快推进本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程,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试点先行 重点启动 全面推进黑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有效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度,引导社会组织科学发展,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在佳木斯市全面试点后,确定在基金会与省本级行业协会中先开展评估工作。自2008年7月初至2009年10月底,历时一年有余。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评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省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
11、得的成效和体会以及相关的思考向部局和兄弟省市的领导做简要汇报。一、基本情况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全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建设、深入实施“十大工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尤其是基金会、行业协会更是加快了孕育和发展的脚步。目前全省共有基金会33家,行业协会17399家,省本级行业协会279家。2008年,省民政厅着手谋划与实施基金会、行业协会评估工作,全省共有26家基金会和省本级行业协会半数以上参与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一)基金会:5A级1家、4A级4家、3A级10家、2A级7家、1A级1家、无等级3家。(二)行业协会:5A级12家、4A级22家
12、;3A级85家。二、主要做法(一)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不仅对于黑龙江省乃至于全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是对以往传统管理模式与思维的突破,开展好评估工作有利于引导社会组织在运行机制、强化功能、促进良性竞争、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等方面获得提升。但评估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因此我省通过先期试点,为在全省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在省局的指导下,佳木斯市民政局自2008年4月至9月,利用半年时间,结合该市实际,进行了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先后有135家社会组织(113家社团、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了评估。通过试点,省民政厅与市民
13、政局上下配合,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去芜存精。从工作实际效果来看,试点工作是成功的,为全省探索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的方法与途径。(二)组建机构,创新机制。在佳木斯全面试点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首先牵头组织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为省民政厅、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省政府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委党校有关领导和专家。评估委员会负责基金会、省本级行业协会的最终审定工作。同时,为保证社团评估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黑龙江省龙科无形资产评估中心先期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再由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三)制定方案,重点启动。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依据民政部关于推
14、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详尽的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措施。二是重点启动。先后确定在基金会和省本级行业协会中开展评估工作,并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四)分段推进,精心组织。黑龙江省基金会评估工作于2008年7月开始至当年10月底结束,分成了自我评估、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社会公示4个阶段。鉴于省本级行业协会数量较多,我们在具体评估中也采取了分阶段实施的方法,即评估工作准备阶段:确定首批参加行业协会评估的范围、根据民政部的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重新制定黑龙江省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在制订评估标准时,着重考虑体现“便于量
15、化、突出特色”的原则,重新调整了相关考核内容评分的权重。动员阶段:集中宣传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别召开基金金会和省本级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协调会。传达评估工作精神,按照省里的方案进行具体部署。选取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农委、省信息产业厅所管辖行业协会集中召开主题动员会,并同时进行评估的培训工作。明确评估工作的原则、主体及阶段步骤。实地评估阶段:分别与基金会、行业协会的各业务主管部门一道现场走访考核,现场听取汇报,现场拿出初步结论。公示阶段:评估完成后将评估结果在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网上进行了公示。评估等级确定阶段:公示期结束后,以省民政厅文件形式发文通报基金会和行业协会的评估结果。三、主要成效
16、(一)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实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打破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传统思维定式和管理模式,使得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思维与手段措施更趋向于系统、全面、客观、公正、科学。黑龙江省通过在基金会和行业协会中开展评估工作以后,对社会组织有了全新、全方位的了解,在评估中加强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二)有利于加强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评估工作按照自评、初评、终评的程序来展开,此过程中始终有业务主管单位参与,评估工作对业务主管单位来说也是一个提升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职责,把握管理方向、认清监管地位的机会。评估工作对于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是一次极好的促进机会。在
17、目前社会组织仍然采用“双重管理”体制的背景下,此举意义重大。(三)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评估过程是参评各社会组织相互对照学习、取长补短的过程,也是各社会组织发现不足,完善自身建设的良好契机。尤其是通过评估结果可以重新认清社会组织的客观地位,认识到自身的功能作用发挥情况,通过建立评估机制,使社会组织透明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提高,为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社会参与和支持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参照。同时,评估工作中制订的标准也成为了一个时期内社会组织规范运作的标准与行为指南。四、评估工作引发的思考(一)法律法规依据问题。评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动态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艰巨,
18、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作保障推动起来难度很大,因此,应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工作,为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二)评估结果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问题。目前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还往往停留在评估工作本身。而关于评估后的激励机制则较为缺乏。目前是“有无评估等级、评估等级无论高低”基本上区别不很大,长此以往势必影响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进而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持续开展。(三)评估机构和评估结论问题。在评估工作中,由涉及到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了评估机构,其中以登记管理机关为主导。由评估机构终审得出评估结论,目前来看,二者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确。评估机构由谁来组成,评估机构的法律地位
19、如何,谁来监管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效力与权威性如何,参评单位对评估结果不认可如何申诉或救济都是有待于厘清的问题。 积极主动 精心组织 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福建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的精神,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的有关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周密组织,于2008年至2010年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了评估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一、社会组织评估基本情况我省从2008年5月
20、6日起正式启动全省性社会团体评估试点工作,并于2009年6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在全省性的经济类行业协会和基金会中开展了评估活动。整个评估活动共对330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其中经济类社团129个,科技类社团141个,基金会60个,共评出5A级24个,4A级75个,3A级162个。以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我局积极向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推荐了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对象,2010年2月,全省共有16个社会组织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0年7月,我局组织召开“福建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对先进社会组织进行了表彰。 二、扎实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结合我省社会组织数量较多,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
21、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们采取了由点及面,从上而下的方法逐渐推进评估工作深入开展。1、成立组织机构接到民政部的通知后,福建省民政厅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组建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承担,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福建省海西社团评价中心承办。各业务主管单位也迅速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省科协专门成立了学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亲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科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任委员,具体指导评估工作。省经社联专门召开办公会议,成立了省经济社团主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会长担任组长,秘
22、书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2、形成一系列指导文件通过试点评估工作,我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结合实际,形成了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基金会评估指标、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指标等系列指导性文件。结合评估活动的进程,民政厅相继下发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行业协会商会等经济类社团评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具体指导。社会组织比较集中的业务主管单位也迅速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形成了指导文件。省科协经过多次商讨,设计了总体方案,制定了福建
23、省学术性社团评估指标和学会评估指标核查细则。省经社联研究制定全省性经济类社团、行业协会评估实施方案,制定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表、联合性社团评估评分表。3、进行动员培训在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始之前,我局专门举办了“省级学会评估工作培训班”,共有150多位省级学会秘书长和专职干部参加了培训,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廖鸿巡视员作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专题讲座。省科协专门组织了对评估组人员的动员培训,为客观公正地评估打下了基础。省经社联召开专门研讨会,就评估工作进行动员和宣传,并结合年终工作会议进行再次动员。通过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动员培训,既促进了社会组织对评估工作的试点对象、申报办法、组织方式、评估程序、
24、评估时限以及评估细则的详细了解,也为评估活动的开展做好了舆论宣传,形成了浓厚的活动氛围。4、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社会组织实际情况,我省评估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我评估阶段。包括登记管理机关发布评估通知或公告;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进行动员培训;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业务主管单位申报;社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并将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二是实地考察评估阶段。包括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对申报参加评估社会组织的参评资格和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机构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三是评审阶段。包括评估委员会对初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结论并向社会公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
25、和公示结果,授予评估等级,并颁发证书和牌匾。三、主要收获和体会1、创新了管理方式,完善了监督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评估机制,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种制度创新。通过评估,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可以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实行评估制度后,社会组织为了达到较高等级而自觉主动规范自身建设,由被动接受登记机关管理,转变为自觉接受管理。实行评估等级制度以后,社会对不同等级的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也就不同,对不同等级的社会组织的监督强度也不同,社会监督机制得到了完善。2、确立了发展标准,促进了规范化建设。评估前,不少社会组织对自身
26、也缺乏全面的认识,自我感觉良好。评估使他们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缺欠,明白了政府部门的要求,清楚了今后发展的方向,从而树立了规范发展的意识。评估工作开展以后,一些社团在准备自评材料时,就对照着评估要求及时健全了组织机构,建立了监督机制,加强了组织建设。不少社团及时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度、日常办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3、领导重视,是推动评估工作的强大动力。省民政厅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民管局具体抓,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评估通知下发以后,被评估单位对评估工作都很重视,有的及时给业务主管单位汇报请求支持,有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评估办法和标准,有的还到
27、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动请教。事实证明,那些被评出好成绩的社会组织除了工作做的好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相关领导对评估工作十分重视,关键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 4、切合实际,是评估工作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开展评估工作,必须要切合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际,否则,就没有生命力,难以持续发展下去。为此,无论是制定办法,还是修改标准,都充分考虑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例如:在评估周期确定上,我们把评估周期定为三年,防止应付差事、流于形式。评估工作的原则确定为“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5、调动积极性,是解决评估工作难题的有效方法。评估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仅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以完成。再则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
28、是自愿的,如果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也不行。我们选择省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科技类社团进行试点,原因之一就是省级科技类社团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积极性高。他们认为,这次评估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通过评估,可以对全省学术性社团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学会的实际情况与深层问题进行深入与全面的了解。参加评估的学会普遍认为,评估是对工作的促进,评估提出的考核项目,与以往学会建设的标准与要求有所不同,尽管有不适应之处,但对促进学会建设意义重大,是学会工作可以为之努力的方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建立完善评估激励机制。目前,我省对在评估活动中获得高等级的社会组织实行了简化年检手续等激励措施,得到
29、了普遍的好评。下一步我们将在政府转移和委托职能、购买社会服务、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2、探索在设区市、县推动评估工作方法。我们打算在全省九个设区市先选一个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进行先试点。如果试点成功,再以此为基础,在其他设区市、县推广。3、尝试网络评估新手段。目前,福建民间组织信息网正向设区市、县逐步扩大覆盖面,我们将加强对这个资源的开发利用,使评估工作同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使评估工作信息经常性常态化,增加真实性、透明度。4、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与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
30、步促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评估试点 积极探索评估机制 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近些年来,我省就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一、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开展公益性社团评估工作试点省(市)之一。当年对23家省级公益性社团进行了等级评估,评出5A级1家,4A级12家,3A级5家,2A级3家,1A级2家; 2008年,对33家省级行业性社团进行了试点评估,评出5A级1家,4A级12家,3A级19家,2A级1家; 2009年,又开展了基金会的试点评估,14家基金会评出
31、5A级1家,4A级5家,3A级6家,2A级2家。我们先后制订了“湖北省公益性、行业性社团及基金会评估办法(试行)”和“评估细则”。二、主要做法及体会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妥善开展这项工作,我们重点抓了提高认识、深入调研、制定标准、周密实施等环节。(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工作机制。随着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公众对社会组织公信力的评判和内部自律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我们也一直在为建立这样一个机制而探索。部民管局提出开展评估试点工作,使我们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认真学习民政部武汉座谈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
32、了以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为目的的工作思路。在人员、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成立了以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工作专班,聘请有各类社会组织工作经验的秘书长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资深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委员会。(二)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针对性。为做好评估试点工作,我们先后到5个市、21个全省性社会组织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一方面重点了解基层民管干部、社会组织工作者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评估工作的认识和愿望;另一方面对开展评估工作中几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明确,诸如评估能否“公开、公平、公正”问题?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范畴(对象)如何确定?评估周期多长比较合适?评估的程序和
33、评估方式?评估等级的效应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提出,使我们掌握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的第一手材料,对确定评估对象的范畴、制定评估标准、研究相关政策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三)认真制定标准,完善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运作机制。为了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评估标准,在认真学习民政部的公益性社团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公益性社团评估指标体系作了修改,充实、细化了评估标准的内容,对“基本条件”、“组织建设”、“财务规范”、“监督管理”、“公益事业支出”等方面增设了评分标准;增加了5A级公益性社团8个必备条件,规定5A级公益性社团除了总分要达到900分以上外,每个大项得分还要占该项总分值的90%以上。行业性社团
34、评估标准主要遵循便于量化、易于操作、突出重点、导向鲜明等原则,增加了“行业活动”和“行业服务”两大板块的考核条款,并加重了该内容评分的权重;为了做到公平合理,把有些条款分别设定了若干个评分等次;考评行业性社团的实力,增设了经费收入、支出和节余等内容;强调行业协会的民间性、独立性,增加了“是否有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的条款;鼓励行业协会更多地承担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专门设置了政府委托和转移职能等内容;引导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设置了社会责任承担、节能、环保、维护消费者权益、参与行业立法等相关内容。在总结前两次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细化了基金会评估指标,进一步增强了评估细则的具体化和可操
35、作性。(四)注重动员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准确性。我们十分注重动员培训:对确定为评估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及时下发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不仅让社会组织广泛参加,而且使业务主管部门也能积极参与,同时要求社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申报书”。对于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及时召开评估动员和培训会议,进一步讲清开展评估的目的、意义以及评估方法和步骤。在行业性社团和基金会培训中,邀请社团秘书长发言,交流评估心得体会和成功经验,给参会人员以启迪。在每一次正式评估前,我们都集中进行一次试评估,讲解标准,答疑解惑,帮助社会组织做好迎接评估相关工作。(五)周密组织实施,保障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
36、有序开展。对自愿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供自评申请报告。在组织实地评估中,一方面查阅资料,对照标准条款逐项检查。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材料评定分数。另一方面实地察看。对办公场所、账户、印章、制度、档案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标准据实给分。对社会评价部分,评估小组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随机进行电话调查,汇总后得出平均分。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沟通,把评估和年检、日常监管进行有机的结合,注意减轻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的负担,从而达到理想的评估效果。每个单位评估结束后,各小组及时反馈意见,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通过三次社会组织评估
37、试点工作,我们体会到:一是通过评估试点工作不仅推动了社会组织规范建设,而且极大地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关注和重视。已评估的37家公益性社团和基金会,均享受了税前扣除政策;33家行业协会,50%单位接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转移和委托事项21项,购买服务经费达550万元。评估工作确实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二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省供销社对所属6家行业协会的评估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使参评的5家行业协会有3家达到4A级,成为我省行业性社团评估中高级别最多的行业领域。三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前提。几
38、年来,我省开展的公益性社团、行业性社团、基金会评估试点工作,得益于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以及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才得到顺利进行,取得较好效果。这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确实是一个良好开端。但从社会改革发展进程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很具体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以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展开。三、下步工作打算(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重新讨论修改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细则,使评估工作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评估等级的“含金量”,以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二)
39、在现有条件下,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开展。今年下半年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类和科技类的评估试点工作;年底要筹划全省性公益性社团评估工作的全面展开,争取2011年6月前评估结束;争取在2011年下半年筹划全省性行业性社团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三)加大培训力度。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展开前,分期分批对各类工作人员要进行1-2次培训,特别是对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以确保评估质量真实有效。(四)利用各种有利时机进一步宣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和社会组织对评估工作的认知度,有效促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开展。(五)努力研究评估结果效用问题。在研究解决推行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工作的
40、同时,认真研究相应配套的激励政策和措施,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创新工作思路 规范工作程序 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康发展青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各位领导、同志们:我省现有社会组织2480个,其中社会团体180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64个,基金会9个。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青海实际,积极开展了全省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截至目前,我省已在123个全省性行业协会、10个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了评估
41、工作,其中,4个单位获得4A等级,76个单位获得3A等级,30个单位获得2A等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科学制定评估指标,确保评估全面客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综合评价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工作的基础,评估指标是否科学是影响评估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在制定评估指标时坚持一个“全”字。首先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在参照民政部和兄弟省市评估指标的基础上,从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组织机构、内部治理、活动业绩、社会评价和其他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制定了五大类60多项内容的综合评估指标。在指标内容中,针对社会组织形式松
42、散、自律性不强等特点,我们从便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角度出发,把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报告情况、日常活动情况和参加管理部门组织活动的到勤情况等纳入指标内容中,注重将集中评估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既有静态指标,也有动态指标,既注重现实,又观察历史,综合评价社会组织的行为,从而确定评估等级。其次,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把不同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等核心要素纳入指标当中,如党组织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项目,从而使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科学监管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最后,对初步确定的评估指标,组织有关专家、教授、学者、实际工作者及社会代表共同研究决定。由此制定出的
43、评估指标,基本上反映了社会组织在实现预定目标过程中的基本状态及运行效果,反映了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也符合不同行业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比较客观、科学,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可操作性,能正确引导社会组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健康发展。二、合理组建评估组织,确保评估真实可靠。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原则要求,为了提高评估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我们采取多方联合、立体交叉的组织模式,即由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和省信用调查评估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承担全省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同时,成立了由50多名获得国家信用管理师资格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分专家组,以及
44、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社会科学院、社科联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评估专家组。并由上述两个专家组和民政厅人事、财务、纪检检察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社会组织评估评审委员会。从而确保了评估组织的严密性和公正性,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认真建立评估制度,确保评估程序规范。为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范、合理、有效,我们重点加强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了青海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海省社会组织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青海省社会组织评分规则。二是初步建立了一套科学有序的评估工作流程。首先,对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和省信
45、用调查评估中心三个单位中具体承办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纪律和评估指标培训,从而保证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公平、科学地评分。其次,对当年参评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的培训,统一思想,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掌握相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积极配合评估工作。三是由上述承担评分任务的三个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评分小组,每组由4人组成。每组组长在参评单位中随机抽取部分单位作为本组的评分对象,然后进行实地评分。四是及时公示评分结果和评估等级结果。对初次评分的分数汇总后,我们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参评单位,征求意见。若参评单位对本单位得到的评
46、估分数有意见,我们将再次派出评分组进行复核评分。五是在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1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将参评单位的有关材料、原始评分表提交评审组,请专家评定并签名。六是将评审组评定的等级结果再次反馈至参评单位,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将该单位的有关材料提交评审组重新评定。七是召开大会对参评单位颁发牌匾,并在相关媒体公布。由此建立的评估制度,确保了工作程序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了评估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特点,激发了评估客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从不同角度、多方位、立体式地评价社会组织,有效地减少了人为因素,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四、坚持评建结合,确保发挥更大效能。评估工作中,我们收集了大量
47、社会组织的基础信息。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针对社会普遍对社会组织认可度较低的实际,我们提出了以评估工作为基础,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设想。首先,我们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社会组织“征信”工作。为确保数据库资料的准确性,2009年,我们与省政府信用办合作,在筛选录用评估指标中部分信息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征集工作,共收集录入了全省社会组织的基本数据信息万余条,初步建立了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库,为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社会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同时,为确保社会组织信用工作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建议省政府把全省社会组织评估及
48、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盘子,综合安排,统筹规划,通过协调,省政府已经同意将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库与省政府信用网的对接。这样,以后登录青海省社会信用网站时,就可以查到全省已经参加评估社会组织的信用度,金融部门在向社会组织开展借贷业务时将以此作为参考,这样,既方便了社会组织发展业务,又提高了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了以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民政部的要求和兄弟省市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和制度,努力建立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科学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各工作环节的具体制度,细化评估流程,规范评估机制,尽量减少评估工作的人为因素。二是进一步加强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三是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使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从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