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叮咚爱心社章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泉水叮咚爱心社章程.pdf(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泉水叮咚爱心社章程 2 泉 水 叮 咚 爱 心 社 协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泉 水 叮 咚 爱 心 社(Bubbling Spri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 BS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青少年关爱活动的各界六合青年组成的地区性社会团体。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六合区各界有志于社会公益与青少年关爱活动的青年自愿结成的地区性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活动,推动六合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六合青年的整体素质提升,为六合区社会公益和青少年成长发展事业服务。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
2、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六合区地方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六合区委、六合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 268 号六合大厦 1523 室。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3 4 5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
3、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6(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4、)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
5、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7(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服从共青团六合区委的工作指导;(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秘书长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6、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 4 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 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
7、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8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
8、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9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
9、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1
10、0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14 年 2 月 18 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