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_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奖惩管理办法_1.pdf(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1 目的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是维护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下,及时对员工的突出贡献或错误给予奖励或处罚。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争取更好的业绩;处罚的目的在于使员工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以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员工奖惩管理的原则: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平。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员工。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管理内容 4.1 管理职责 4.1.1 员工奖惩实行两级管理,公司综合部是员工奖惩管理的职能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员
2、工奖惩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单位对员工实施奖惩管理。4.1.2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是贯彻、实施员工奖惩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4.2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4.2.1 作为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循以下基本行为准则:4.2.1.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司,关心公司成长。4.2.1.2 严格遵守八荣八耻。4.2.1.3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2.1.4 忠诚企业,关心公司生存和发展,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尽心尽力、尽职尽责。4.2.1.5 维护公司的利益、荣誉和形象,保护公司共有知识产权,保守企业机密。4.2.1.6 爱护公司财产,精
3、打细算,增收节支,提倡节约,反对浪费。4.2.1.7 服务至上,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客户,主动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4.2.1.8 善于沟通,团结协作,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富有团队精神。4.2.1.9 每个员工都有时刻注意安全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4.3 奖励 4.3.1 对员工的奖励方式有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分为表扬、记功、通令嘉奖、晋升;经济奖励分为奖金和奖品。4.3.2 员工在被记功、通令嘉奖时,同时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4.3.3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4.3.3.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4.3.
4、3.2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4.3.3.3 经常性地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者。4.3.3.4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者。4.3.3.5 服务热情周到被客户送来感谢或表扬信者。4.3.3.6 其他事迹足以表扬者。4.3.4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令嘉奖并给以 500 元以下经济奖励:4.3.4.1 对公司经营工作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4.3.4.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4.3.4.3 节约资金、节省费用 10 万元以上事迹突出者。4.3.4.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
5、,并处置得当,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4.3.4.5 维护公司利益,敢于抵制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与事件,为公司争得荣誉者。4.3.4.6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4.3.4.7 具有其他功绩,足以通令嘉奖者。4.3.5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并给以 1000 元以下经济奖励:4.3.5.1 忠诚公司,为公司形象、声誉与效益带来重大影响者。4.3.5.2 全力维护公司利益,避免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在 20万元以上者。4.3.5.3 在技术上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由此而创造价值 20 万元以上者。4.3.5.4 其它方面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足以为其记功者。4.3.6 公司鼓
6、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并获得公司奖励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4.3.6.1 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者。4.3.6.2 工作业绩显著,个人工作绩效考核优秀者。4.3.6.3 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者。4.3.6.4 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者。4.3.6.5 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者。4.3.7 奖励的权限与审批 4.3.7.1 对员工奖励应与日常绩效考核相结合,(行为)成绩突出的,由员工所在单位
7、或职能部门负责推荐。4.3.7.2 记功由公司工会按立功方案的规定审批;通令嘉奖由各主管部门提出,行政领导决定;晋升由行政领导提出,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4.3.7.3 对员工获得的各种奖励情况,由综合部负责记入本人档案。4.4 处罚 4.4.1 对员工的处罚方式有行政处分、劳动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劳动处分分为待岗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分为赔偿、罚款、减免奖金和降薪。4.4.2 对员工行政处分、劳动处分以及经济处罚,可视情节单独执行,也可合并执行。4.4.3 赔偿或罚款原则上应一次性交纳,若分次从员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次一般不应超过本人月应发工资
8、的 20%。4.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 50 元以上 1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4.4.4.1 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离开岗位不请假者;4.4.4.2 未经批准提前洗浴、就餐者;4.4.4.3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喧哗、打闹影响工作秩序者;4.4.4.4 工作时间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情节轻微者;4.4.4.5 不认真工作、上滑班,教育不改者;4.4.4.6 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因工作质量,造成影响者。4.4.5 员工一个月内违反第十六条所列行为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及以下行政处分并予以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经济处
9、罚:4.4.5.1 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岗者(工作需要除外);4.4.5.2 工作时间进行非单位组织的文体娱乐活动者;4.4.5.3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停工、影响生产或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 元者;4.4.5.4 服务质量差,被业主提出书面批评者;4.4.5.5 擅自动用公司设备办私事,影响正常工作运行者;4.4.5.6 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获利在 500 元以内者;4.4.6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并予以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4.4.6.1 对 4.4.5 中所列行为严重者;4.4.6.2 由于工作失职,遗失重
10、要文件(物品)或故意泄露企业秘密,造成企业损失在 2 万元以内者;4.4.6.3 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在 2 万元以上者;4.4.6.4 败坏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形象者;4.4.6.5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4.7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予以留用察看(撤职)并予以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经济处罚:4.4.7.1 对 4.4.6 中所列行为严重者;4.4.7.2 无理取闹、打骂领导或同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4.4.7.3 拒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明知有错故意与主管发生冲突者;4.4.7.4 有事实证明,未构成刑事责任的违
11、法乱纪行为者;4.4.8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待岗的劳动处分:4.4.8.1 对 4.4.7 中所列行为严重者;4.4.8.2 由于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伤事故、责任事故直接责任者;4.4.8.3 因工作任务不能衔接、暂无工作任务的或因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要求的员工;4.4.8.4 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执行公司工作安排者;4.4.9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其予以损失额 10%的经济处罚:4.4.9.1 带头无理取闹、打骂领导或同事,说服教育与规劝不听并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者;4.4.9.2
12、 由于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工亡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损失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4.4.9.3 服务态度差,一个月内被客户投诉三次以上者;4.4.9.4 工作不认真,来去自由,不听劝阻,连续旷工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者;4.4.9.5 违反财经纪律,故意泄露企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 20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4.4.9.6 违法,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4.4.9.7 违反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者;4.4.9.8 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4.4.9.9 偷盗、故意破坏企业财产,金额在 1 万元以上者;4.4.9.10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13、人员,连续两次出现季度考核 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4.4.10 处罚的权限与审批 4.4.10.1 留用察看及以下行政处分,须由员工所在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处分意见,征得公司工会的意见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4.4.10.2 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必须由公司员工所在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同时报备集团公司主管部门。4.4.10.3 给予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或有最终结论时。4.4.10.4 对员工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决定,均由综合部书面通知本人,并视情节记入本人档案。4.4.11 其它规定 4.4
14、.11.1 员工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免发当月奖金,但月实得生活费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员工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予除名处理;对连续旷工五天以上且未达到除名期限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及以下行政处分。4.4.11.2 留用察看期限为一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各种奖金,月应发工资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执行,实得生活费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留用察看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可重新上岗,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4.4.11.3 待岗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待岗期间停发各种奖金,
15、执行待岗工资,即月实发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实得生活费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待岗期间如遇增资,取消其增资资格,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待岗期满仍未重新上岗的,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4.11.4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长期(超过旷工除名期限)有职不就的,按擅自离职(自动离职)处理。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4.11.5 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自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企业应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停止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待接到正式判决通知后,以判决中的起始日作为开除时间。4.4.11.6 员工因开除、除名和擅自离职等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办
16、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4.4.11.7 在批准员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应在公布处分后十日内,按管理权限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4.4.11.8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满半年后、受到撤职处分的员工满一年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员工后,在奖励方面,应按照有关规定,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4.4.11.9 员工从受处分之日起,受行政警告处分停发一个月的奖金;受行政记过处分停发三个月的奖金;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处分停发六个月的奖金;4.4.11.10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
17、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5 附则 5.1 本办法如需修改,由公司综合部提出,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5.2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5.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5.4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健全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基层各公司负责人。3 引用文件 4 管理内容 4.1 总则 4.1.1 公司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是指管理人员因工作调整或辞职等情况离开其工作岗位时,对其任
18、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其任期进行评价,并确认其业绩和应承担的责任。4.1.2 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基层单位中层正职(含负责全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4.1.3 离任审计是公司管理人员离任时的必须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4.1.4 审计工作由公司审计组负责,党群工作部监察,参与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4.2 审计范围与权限 4.2.1 对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任期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情况;(二)任期基层单位管理情况;(三)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四)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五)个人履行
19、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因监管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六)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由于本人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七)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报表数据及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八)对用人失察、失控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九)其他需审计的事项。4.2.2 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时,可以查阅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有关文件、记录、账表、凭证等资料,审计对象应向审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数据和资料。4.3 审计程序 4.3.1上述管理人员离职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成本合约部组织审计组实施。4.3.2 被审计人员就任期内经营情况、管理情况、遗留问题等形成离任报告
20、,在提出辞呈后三日内上交成本合约部。4.3.3成本合约部通知各个职能部室对离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审计工作。4.3.4 内容确认。审计组综合审计情况,整理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向审计对象通报审计情况,审计对象反馈审计意见。4.3.5 审计报告。审计组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处理意见及建议。4.4 审计组架构 4.4.1 审计组架构:审计组组长:审计组副组长:纪委监察:党群工作部 审计组成员:成本合约部、工程部、综合部、设备部、安全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4.5 审计组职责 4.5.1 各职能部门职责(一)成本合约部:
21、根据工程项目过程审计和终结审计管理办法对管理人员任期工程项目进行终结审计。(二)工程部:管理人员任期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客户意见等,物资部分管的物资部分应付款情况。(三)综合部:管理人员任期所负责项目部办公经费使用情况。(四)设备部:管理人员任期工程施工设备、办公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五)安全部:管理人员任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等。(六)财务部:管理人员任期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情况,应收及应付款项是否真实、准确,款项的收入与支付手续是否齐备,其中应付款项中基层单位分管的物资部分由基层单位确认。4.6 附 则 4.6.1 本制度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起执行。4.6.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成本合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