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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福建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综合试卷题库综合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
2、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
3、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4、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二、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
5、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深基坑专项施
6、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 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问题 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 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
7、应费用。三、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 64+100,终点桩号 76+100,总长 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 11.296km,过水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设计水深 7.5m。建筑物包括:2 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 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 座节制闸,8 座公路桥,4 座生产桥和 1 处管理用房。该工程为透水地基、一级马道以下迎水面置换填黏土共144.35 万 m3。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工期 48 个月。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初期,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约 200 人,施工单位安排质量部副部长作为
8、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2:暑假期间,施工单位接收了一批学校派遣的实习生,因实习生不属于公司员工,未经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作为施工员。事件 3: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排除隐患后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以影响了施工进度为由,扣除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事件 4: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建立了 2 座 HZS90 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时发现其中 1 座混凝土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指示施工单位停工整顿,施工单位因工期原因未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示,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事件 5:2018 年 7 月,管理房楼下部已装修完成,正在
9、进行上部装修,为了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了管理房楼内。事件6:由于临近春节,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因此挪用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为工人发了工资。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施工单位仅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妥。理由: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 2:未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事件 3:扣除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
10、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事件 4: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安全监督部门指示停工整顿不妥;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不妥。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 24 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事件 5: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管理房楼内不妥。理由: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事件 6:施工单位挪用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妥。理由: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
11、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四、【背景】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进驻现场后,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混凝土及土方试样的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乙监理工程师表示,监理实施细则为监理自身工作的依据,不需要抄送承包人。事件 2: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
12、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3)代表单元工程的混凝土试块 28 天龄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事件 3: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重要部位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至少取样 1 组;(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2%,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1 组。事件 4: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跟踪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9%。【答案】1.事件 1 中甲、乙监理工程师谁的说法正确说明理由。答: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的说法正确
13、。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的作用: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
14、高整体管理水平。2.指出事件 2 中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第(3)条不妥。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3.指出并改正事件 3 平行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4.指出并改正事件 4 跟踪检测数量
15、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五、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
16、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监理规划需要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
17、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 2: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理由: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六、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 7.6m,宽 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 V 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
18、件 1:施工单位设有 3t 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 100m 的空地上。事件 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 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 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 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 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
19、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 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0m 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 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问题】指出事件 1?事件 8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炸药库距离村庄 100m 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 300m。事件 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 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 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
20、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 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 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 7:相距 10m 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 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
21、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七、某水利工程,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将桩基及土方开挖工程发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并与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桩基验收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部分桩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查是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所致。在确定桩基处理方案后,专业分包单位提出因预拌混凝土由施工单位采购,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桩基处理费用。施工单位提出因建设单位也参与了预拌混凝土供应商考察,要求建设单位共同承担相应桩基处理费用。事件 2: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
22、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的同时开始了挖土作业,并安排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情况后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事件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专业分包单位对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做了重大调整后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向专业分包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因专业分包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撤回工程暂停令。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问题】1、针对事件 1,分别指出专业分包单位和施工单位
23、提出的要求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针对事件 2,专业分包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写出正确做法。3、针对事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的理由。4、针对事件 3,分别指出专业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答案】八、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 年版)分
24、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 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
25、(10 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 50 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 20 万元(无其他损失)。【问题】1.事件 1 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答案】问题 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 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 20 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
26、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费用。九、某水电站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投标文件时,发现投标人 C 和 E 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分别存在漏项,即各有一处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经査其他投标人相应的最高报价分别是 5000 元和 8000 元。【事件】事件 1:投标人 c 和 E 的投标报价存在漏项,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事件 2:向投标人 C 和 E 发出澄清要求,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补正,按重新填写补报后的投标总价,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27、 C 或 E 中标,合同按补报后的投标价签约。事件 3:按不利于投标人 C 和 E 的竞标来处理。在原投标报价上分别再加 5000 元和 8000 元,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C 或 E 中标,合同按新的投标报价签约。事件4: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按投标人 C 或 E 投标报价评标,如若中标,合同仍按其投标报价签约。【问题】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细微偏差指什么,如何处理?2.事件 1?事件 4 的处理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
28、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问题 2:事件 1 中,否决投标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不能否决其投标。事件 2 中,按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标及签约的意见不正确。理由:投标人 C 和 E 的漏项,是单
29、价和合价均未填写,不属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或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等可以澄清、补正投标总价的情况。事件 3 中,修改投标人 C 和 E 的原投标报价作为新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及签约是不正确的。理由:投标总价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事件 4 中,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的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写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
30、中。一十、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 A 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 B 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 C 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 年 3 月开工,合同工期 18 个月。【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输水渠道 K1+100?K1+600 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210-3cm/S,A 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 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 12 个月。事件 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
31、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 年 12 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 4:设计单位 C 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 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 50 年。事件 6:施工单位 A 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 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 D 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 E 基础处理公司。事件 7:2019 年 10 月,由于栗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
32、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饶筑。【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7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 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 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
33、构配件和设备。事件 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 5:无不妥之处。事件 6:D 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 E 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 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 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不再继续使用;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