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及精品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及精品答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湖北省湖北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及精品答案利)题库及精品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 3 年,从银行均衡贷款 900 万元,其中第 1 年 300万元、第 2 年 600 万元。若年利率为 6%,按季计息,列式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答案】实际利率=(1+6%/4)4-1=6.14%第 1 年贷款利息=300/26.14%=9.21(万元)第 2 年贷款利息=(300+9.21)+600/26.14%=37.41(万元)第 3年贷款利息(300+9.21+600
2、+37.41)6.14%=58.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1+37.41+58.12104.74(万元)二、某水库大坝施工用风,共设置左坝区和右坝区两个压气系统,总容量为187m3/min,配置 4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1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991.94 元/台班,2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6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601.06 元/台班;9m3/min 的移动式空压机 3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304.41 元/台班,冷却用水泵7kW 的 2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59.20 元/台班。其他资料:空气压缩机能量利用系数 0.85,风量损耗率 8%。、供风设施维修摊销率 0
3、.004 元/m3,试计算施工用风预算价格。(能量利用系数取 0.85)【答案】(1)台时总费用=(991.94+604.066+304.413+59.202)/8=703.74(元/台时)(2)施工用风预算价格=(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minK)(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703.74(187600.85)(1-8%)+0.004=0.08(元/m3)三、某新建引水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项目工程费用为 2000 万元,独立费为 500 万元,基本预备费费率为 8%,预计未来 3 年的年均投
4、资价格上涨率为 5%。2.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生产运营期为 8 年。3.项目建设期第 1 年完成项目静态投资的 40%,第 2 年完成静态投资的 60%,项目生产运营期第 1 年投入流动资金240 万元。4.项目的建设投资、流动资金均由资本金投入。5.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无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 8 年,残值率为 5%,采用直线法折旧。(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第 1 年、第 2 年价差预备费和项目建设投资。、分别列式计算项目生产运营期的年固定资产折旧和正常年份的年可变成本、固定成本、经营成本。【答案】1.基本预备费=(2000+500)
5、8%=200(万元)静态投资额=2000+500+200=2700(万元)第 1 年价差预备费=270040%(1+5%)1-1=54.00(万元)第 2 年价差预备费=270060%(1+5%)2-1=166.0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工程费+独立费+预备费=2700+54.00+166.05=2920.05(万元)2.固定资产折旧=2920.05(1-5%)/8=346.76(万元)正常年份的可变成本=10000550/10000=550.00(万元)固定成本=950-550=400.00(万元)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经营成本=950-346.76=603.24(万元)四、某水
6、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 A、B、C、D、E、F 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7:30 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在 2018 年 10 月 20 日,A、B、C、D、F 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 17:30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 单位在次日上午 8:00 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 10 月 20 日上午 10:25 时,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 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
7、读了 A、B、C、D、F 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 C 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 4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经济专家 1 人,技术专家 1 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 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招标人对 E 单位的投
8、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 A
9、 单位为中标单位。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 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招标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 E 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五、2018 年 10 月 8 日某省 A 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
10、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 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 年 11 月 16 日,A 水利投资公司向 B 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 8000 万元人民币,要求 12 月 25 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 月 28 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 水利工程公司按 A 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 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 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 A 水利投资公司在 12 月 28 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
11、A 水利投资公司要求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 C 公司,而 B 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 年 3 月 1 日,A 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 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 B 水利工程公司指出,A 水利投资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 A 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 水利工程公司要求 A 水利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560 万元。A 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
12、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 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活动在合同法中的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一中标通知书,实际上也就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13、30 天内,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限,明显不妥。答案: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要约邀请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问题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
14、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问题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存在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2018 年 11 月 16 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12 月 25 日签订合同,已
15、经违反了上述时限的规定。六、2018 年 10 月 8 日某省 A 水利投资公司就一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B水利工程公司与其他三家水利总承包企业参加了投标,B 水利工程公司中标。2018 年 11 月 16 日,A 水利投资公司向 B 水利工程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 8000 万元人民币,要求 12 月 25 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 月 28 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 水利工程公司按 A 水利投资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 水利投资公司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 水利工程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水上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 A 水
16、利投资公司在 12 月 28 日打了若干根桩,完成开工仪式。工程开工后,双方正式了签订承包合同,但此后不久便发生了合同争议。A 水利投资公司要求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土方工程分包给 C 公司,而 B 水利工程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19 年 3 月 1 日,A 水利投资公司明确函告 B 水利工程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于是,B 水利工程公司只得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 B 水利工程公司指出,A 水利投资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 A 水利投资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 水利工程公司要求 A 水利
17、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560 万元。A 水利投资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尚未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 水利投资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问题: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不妥,为什么【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查了招标投标活动在合同法中的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法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一中标通知书,实际上也就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18、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天内,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限,明显不妥。答案:问题 1: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要约邀请的概念和条件。投标的内容具体明确,因为投标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再加上投标文件的内容,可以确定合同的全部内容,因此,投标行为将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
19、合下列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问题 2:发出中标通知书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由于投标人投标的过程为要约,那么招标人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确定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之后,向其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即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因为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招标人)同意要约(投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而投标文件又意味着对招标文件的接受,两者的内容构成了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问题 3: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签订合同的日期存在不妥。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20、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例中,2018 年 11 月 16 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12 月 25 日签订合同,已经违反了上述时限的规定。七、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 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875.40、847.47。、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
21、建设投资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 0.62%;营业收入每增加 1%,净现值上升 1.83%;经营成本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八、某挡水建筑物基坑开挖工程,合同工期 180d。由于地下水较为丰富,为保证正常的施工条件,需采取基坑
22、降水措施,招标文件中规定,基坑降水措施按项计列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基坑最大渗流量19200m3/d 的数据,基坑四周设四个排水井,每个排水井配置 1 台套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 800m3/h),每天按照两个单元时间安排抽水,即 12h 抽水一次。承包人报价为 787320.00 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施工期间,由于连降 10d 暴雨,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施工工效降低,进度有所延迟,且基坑排水量增加。为此,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工期和相关费用的索赔。事件 2:施工进行 60d 后,由于开挖高程的降低,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4 台抽水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经业主和监理及
23、承包人共同在现场测量,渗水量稳定在35000m3/d 左右。为保证顺利施工,监理指示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承包商根据渗水流量,每个集水井增加同种型号设备 1 台,共 4 台。随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变更该项目的合同价格。【问题】1针对事件 1:作为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该如何处理?2针对事件 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是否合理?承包人按照总设备数量及原报价提出变更合同价为 1574640.00 元(原报价的 2倍),此报价存在什么问题?合理的报价应该为多少?【答案】1索赔事件的处理首先是索赔权的论证,即索赔的合同依据。该事件通常在专用条件中明确界定“异常恶劣的气
24、候条件”,达到标准则具有合法的合同依据,达不到标准则可以理解为“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料到”,承包人应该知道该地区正常的气象情况。即便承包人由于该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实际损失也无法获得索赔。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合理,因为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是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属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承包人变更价款计算有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按整个工期(180d)进行计算,因为事件发生在60d 后,影响时间应为 120d,应该分段计算;二是基坑渗水量增加后。没有考虑每天设备台时和总台时的变化,因为设备的台时数与基坑渗水量有密切关系。根据合同价调整应该遵循的估价原则,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
25、按原价执行。合同价调整应该分段计算。(1)渗流量发生变化前(60d)根据渗流量 19200m3/d 配置的 4 台同型号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 800m3/h),工期 180d,以及承包人报价为 787320.00 元,可以分析其原报价水平,即台时单价。设备总台时数:192001808004320.00(h)。每天台时数:432018024(h),每台设备台时数则为 2446(h)。设备台时单价:787320.004320.00182.25(元)。由于前 60d 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此期间渗流量、每天台时数没有发生变化。前 60d 台时合价为:2460182.25262440.00(元)。(2
26、)渗流量发生变化后(120d)渗流量发生变化可导致每天设备的工作时间也发生了变化。变化后设备总台时数:(35000120)8005250.00(h)九、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 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875.40、847.47。、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
27、建设投资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 0.62%;营业收入每增加 1%,净现值上升 1.83%;经营成本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一十、某挡水建筑物基坑开挖工程,合同工期 180d。由于地下水较为丰富,为保证正常的施工条件,需采取基
28、坑降水措施,招标文件中规定,基坑降水措施按项计列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基坑最大渗流量19200m3/d 的数据,基坑四周设四个排水井,每个排水井配置 1 台套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 800m3/h),每天按照两个单元时间安排抽水,即 12h 抽水一次。承包人报价为 787320.00 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施工期间,由于连降 10d 暴雨,导致施工难度增加,施工工效降低,进度有所延迟,且基坑排水量增加。为此,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工期和相关费用的索赔。事件 2:施工进行 60d 后,由于开挖高程的降低,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4 台抽水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经业主和监理
29、及承包人共同在现场测量,渗水量稳定在35000m3/d 左右。为保证顺利施工,监理指示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承包商根据渗水流量,每个集水井增加同种型号设备 1 台,共 4 台。随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变更该项目的合同价格。【问题】1针对事件 1:作为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该如何处理?2针对事件 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是否合理?承包人按照总设备数量及原报价提出变更合同价为 1574640.00 元(原报价的 2倍),此报价存在什么问题?合理的报价应该为多少?【答案】1索赔事件的处理首先是索赔权的论证,即索赔的合同依据。该事件通常在专用条件中明确界定“异常恶劣的
30、气候条件”,达到标准则具有合法的合同依据,达不到标准则可以理解为“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料到”,承包人应该知道该地区正常的气象情况。即便承包人由于该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实际损失也无法获得索赔。2承包人提出变更合同价的要求合理,因为基坑渗水量迅速增加是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属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承包人变更价款计算有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按整个工期(180d)进行计算,因为事件发生在60d 后,影响时间应为 120d,应该分段计算;二是基坑渗水量增加后。没有考虑每天设备台时和总台时的变化,因为设备的台时数与基坑渗水量有密切关系。根据合同价调整应该遵循的估价原则,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
31、,按原价执行。合同价调整应该分段计算。(1)渗流量发生变化前(60d)根据渗流量 19200m3/d 配置的 4 台同型号抽水设备(技术参数:流量 800m3/h),工期 180d,以及承包人报价为 787320.00 元,可以分析其原报价水平,即台时单价。设备总台时数:192001808004320.00(h)。每天台时数:432018024(h),每台设备台时数则为 2446(h)。设备台时单价:787320.004320.00182.25(元)。由于前 60d 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此期间渗流量、每天台时数没有发生变化。前 60d 台时合价为:2460182.25262440.00(元)。(2)渗流量发生变化后(120d)渗流量发生变化可导致每天设备的工作时间也发生了变化。变化后设备总台时数:(35000120)8005250.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