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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 范文本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 本(通用3篇)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篇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一年月日合同I条款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2)乙方应按规定配备与改造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 责人及施工班子人员,指定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O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在场。施工班子一经确定,原则 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及 其确认的品牌进行采购施工;(4)因乙方采购的设备、
2、材料或施工方案引起的工 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免费进行返工或维修,并赔偿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5 建筑能耗分项计量乙方应按节能改造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步设 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测装置,在工程验收前具 备将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的条件;节能改造后,项目用能计量装置必须齐备,并正 常运行。4.6 节能验收(1)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和系统调试运行合格后,可 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应符合合同书、节能改 造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3)若验收合格,则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附件五);
3、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 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4)甲方在收到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之日后的 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 工作日内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 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均视同甲方认可此合同项目验 收合格。第5节节能效益确定及分享方式5.1本项目能耗基准数据采用 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二),双方确认本项目的能耗基准值为 度电,单位电价 元/度,总计电费 元/年。(注:用能单位有燃气、煤等燃料消耗的,按国家相 关标准规定折合成等价电力后计入能耗基准数据)5.2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项目年节能量/率预计为 预计的年节能效益为。(注:本条
4、有关预计指标可按照附件二规定的公式和 方法予以调整)。5.3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本项目的分期分享比例按照 以下第 方式执行:(1 )固定比例分享,分享比例为甲方:乙方(2)奖励性分享:3) 其 他5.4 双方同意按照福建省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规定 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委托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节 能量测量和验证,并按照附件三的格式编制和签发节能量 确认单。5.5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节能改造项目因经营状 况、使用功能、用能方式等发生改变导致节能量下降的, 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5.6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5.3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 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 )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根据确认的
5、节 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 以及对应的节能量;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2 )甲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 日内, 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5.7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某一部分存在争 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其他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 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第6节甲方的义务6.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 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 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 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 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 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
6、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 者是批准。6.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 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完整。6.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 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6.4 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 操作人员参加培训I。6.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第三方节能 量审核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6.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 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 正常的验收文件。6.7 甲方应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规定,协助乙方做好 改造设备的运行、维护、保
7、养及相关记录工作。6.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进行项目 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 理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 设备。6.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改造设备发生故障、损坏 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 乙方对改造设备进行维修和管理。6.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6.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 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6.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6.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 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
8、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 用品。6.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 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6.15 项目节能改造后,甲方应完善能源统计、监测 和管理制度。6.16 其他:o第7节乙方的义务7.1 乙方应当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 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经甲方批准的第三 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7.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 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 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7.3 乙方应当依照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对甲方 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I ,以使其能承担
9、相应的操 作和设施维护要求。7.4 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 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7.5 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 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 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7.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 应根据节能改造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 修或设备更换。7.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 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7.8 乙方应配合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或甲方开展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第8节项目的更改8.
10、1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 当至少每 天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8.2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 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 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 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 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 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8.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 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 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 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
11、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节能改造 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术语和定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的定 义及解释如下:1.1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 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服 务机制。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 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融 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 合理利润;用能单位以节能收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 及合理利润。8.4在本项目运行期间
12、,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 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 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 的相应的损失。第9节 所有权和风险分担9.1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 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 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 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 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9.2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 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 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 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
13、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 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 务和授权的费用由 方承担。9.3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 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第 12.6条的规定处理。9.4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 的风险由 方承担。第10节违约责任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 项,则应当每日按照相应未支付款项的%。向乙方支 付滞纳金。10.2 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 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选择以下第 方式要求甲方承 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 )按照以下标准延长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2)
14、按照以下标准增加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3)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4 )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 偿全部损失。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 项目建设,除非该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原因 造成,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误工赔偿,误工赔偿按以 下第 方式执行:(1 )按改造后日均节能量X误工天数计算;10.4 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 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选择以下第 方式要求乙方承担 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按照以下标准降低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2)按照以下标准缩短乙方节能效益分享的比例:(3)直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 )
15、依照第12.5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损失。10.5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 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10.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 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第11节不可抗力11.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 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 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 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 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 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2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
16、政府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包 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 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 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 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 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 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 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
17、会对由 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 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 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 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 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 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12节合同解除、终止12.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2.2 本合同可依照第11.1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 除。12.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一日时,乙方有
18、权 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2.4 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一日时,甲方有权 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2.5 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 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1)一方进入破产程序;(2)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 能力;(3)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 一方书面通知后日内未得到纠正。12.6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 方另行按照附件五的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 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
19、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 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求 偿。12.7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 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 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13节人身财产损害和赔偿13.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 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 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 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 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 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 用和损失。13.2 受损
20、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 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 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第14节保密条款14.1 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各附件,以及在履行本合同 过程中一方接触到的另一方的技术数据、技术方案、改进 方案等均属于保密信息,本合同各方应予以保密,不透露 给任何其他方。14.2 本合同第14.1条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 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满五年。14.3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14.4 泄密责任:一方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约定的保 密信息,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但根据现行 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供保密信息,及为 了履行本合同,向一方聘请
21、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情况 除外。第15节争议的解决15.1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 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 )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 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调解/诉讼/仲裁指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投资,用能单位 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在约定的合同期内, 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15.2 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15.3 能服务公司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 服务的专业化公司。15.4 能量审核机构提供
2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节能量测量和 验证等技术服务的机构。15.5 源消费账单(a )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同意的第三方节能量 审核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提出 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 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 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要求提供所 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选择 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 )日内 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一种方式最终 解决争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无法达成
23、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 摊。(C)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 )款的规定 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 无论依照(b)款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 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 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解费 以及仲裁费/诉讼费。(2 )诉讼/仲裁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一种方 式最终解决争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6节保险16.1 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按以下 方式购买保险:O16.2 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 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
24、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第17节知识产权17.1 乙方对本项目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报告、 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等拥有知识产权。17.2 甲方应保护好乙方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 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 得向第三方泄露。第18节费用分担18.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费用。18.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 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费用。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19.1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日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9.2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
25、专人递交、挂号信、快 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 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 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 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 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19.3 本合同附件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部分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 致,优先适用合同的规定。19.4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9.5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 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9.6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 文本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26、。19.7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 日在 签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一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案编写大纲节能改造方案编写纲要如下:一、建筑基本情况。(一)建筑物基本信息。应描述建筑名称、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建筑及其用能设备 设施运行使用情况等,并附建筑外观照片。建筑基本信息 详见表l-lo(二)建筑围护结构情况。应描述建筑屋顶、外墙、 外窗等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热工性能及其使用情况是否 满足现行节能标准要求,使用功能是否正常。(三)用能设备设施情况。应描述建筑空调、照明、 热水、供配电
27、、供水、电梯、可再生能源、特殊用能等用 能系统的设备设施情况、主要性能参数、设计负荷、系统 形式、运行控制方式、前1-3年项目能耗、使用现状等, 并判断性能参数及建筑能耗是否满足现行节能标准要求, 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前1-3年项目能耗详见表1-2 ,建筑 用能和设备设施清单详见表1-3。表1-1建筑基本信息表表1-2前1-3年项目能耗表1-3、改造前用能系统设备设施清单二、建筑能耗分析及节能诊断。对暖通空调、照明、 热水等用能系统进行能耗审计,并分析建筑耗能情况。结 合能耗审计和能耗分析对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以 及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测试与诊断,对各用能系统的节能潜 力进行分析。在分项诊断的
28、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并综合 评估建筑物的节能潜力。三、改造内容。结合建筑节能诊断情况,制定节能改 造方案。节能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节能改造概况,包括改造目标、主要内容、改 造区域;(二)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包括空调系统、照明 系统、热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电梯、可再生 能源系统、特殊用能系统等;(三)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以建筑外窗、屋顶为主;(四)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包括分项计量装置、 数据采集、数据监测,与省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对接方案, 后期维护等内容。(五)改造前后节能量和节能费用(投资和收益)分析;(六)节能改造设计文件资料;(七)改造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措施(包括质量、
29、技 术和安全文明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情况、施工验收程序和标准等;(八)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保计划,包括节能改造后用 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办法,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以及设备维护 保养的计划;(九)用能改造设备设施清单,详见表1-4表1-4用能改造设备设施清单四、节能效果预测。能耗基准值确定,改造对象性能 提升及节能效果分析、整体节能效果分析(节能量、节能 率计算)等。附件二能耗基准、项目节能量/率预测及能源价格波动及调 整方式一、能耗基准确定方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其能耗基准可采用以 下第 种方法确定:(1)能耗基准值可按照改造前13年的其中一年完 整数据,或3年平均值确定;(2
30、)不具备能耗计量条件的项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裁定;用能单位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1.7 节能诊断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 运行记录的统计分析等,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 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1.8 能耗基准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较 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能耗基准应能代表能耗设施或系统 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测试或 模拟的方法。1.9 测量与验证(3 )其他:二、项目节能量/率预测方法三、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双方约定能源价格波动及调整方式如下:附件三:附件四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竣工
31、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验收时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合同附件五合同解除后项目财产的处理方式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篇2甲方:乙方:乙方自愿来甲方工厂学徒,甲方经公司规定同意接收乙方,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学徒期限:年月日至一年一月一日学徒内容:线割加工学徒二、乙方的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学习实践场所,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2、乙方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及甲方的所有 规章制度,为人诚实守信,服从安排,积极上进,对公司 忠3、乙方在学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餐,住宿 由乙方自行解决。4、乙方在学习期间的工作或培训时间遵守甲方的安
32、 排。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制度,注 意安全。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危险,做到未经师傅和领导 的批准不得擅自开动各种机械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 均由本人承担。6、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没有特殊事情不 能随意请假。7、要虚心学习各种技术,更新思想观念,不断提高 思想.1、学徒2年期满后,双方协商,本人愿意留本厂工 作的可以长期留用,并享有优厚的薪酬和待遇。2、学徒在两年内,每月工资扣200元,合同期满, 我司将返还扣留学徒工资的全部工资。3、学徒在两年内,如自动离职,所扣每月工资200 元,属于自动放弃。4、学徒在学习期间,我司会根据学徒学习技能和工 作能力,我司会适当调薪。
33、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篇3甲方:(简称甲方)代表人:地址:乙方:(简称乙方)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 依据民法典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丰-越智能 节电器进行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方式及期限:甲方将期生产的下列丰-越智能节电器出租给乙方使 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调试。作为回报,乙方将节电器 前期运行 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 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 下:1 .分成比例为:
34、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 年内甲方% ,乙方%o2 .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甲方在安装节电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 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照明回路中安装到位。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其中:Q前二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Q后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 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 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 抄表确认。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 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 现节电器节电效果有变化可以随时要求重新确认。3 .设备月租费的计算:
35、设备月租费二(M前-M后)x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其中:M前二M后一 ( 1-总平均节电率% )M后二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安装节电器后当月的照明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电 器的照明回路中所有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二、付款方式:节电器安装、调试完毕,照明总平均节电率达到15% 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220V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 节电率可达25 %以上)验收合格达到甲方承诺的性能技 术指标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 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 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 备月租费(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 费用双方约定
36、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 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 帐号,连续支付 年,甲方在每月3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便于乙方入账(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 税款由乙方承担(另加11%) ) O三、设备归属: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 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四、甲方承诺:1 .甲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 使用寿命10年,对节电器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 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保修费用以不超过整 套节电器节约电费的5%为准(元),超 过部分由甲方负责。2 .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保证(深圳市内)在得到通 知后
37、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3 .签订合同后用方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节电 器的安装、调试工作。指经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方法,用以 确定由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节能量。具体方法详见福建省 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4 .10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 基准的减少量。第2节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2.1本合同就 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改造造价为元人民币,主要包括:O(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造价一般包括节能诊断、设 计、施工、设备及材料购置、测量与验证、运行维护、保险等费用)4.负责丰-越智能节电器有关使用
38、方法的咨询、指导。五、乙方承诺:1 .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但 由于甲方发票送达不及时造成的除外。2 .提供甲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 的节能对比数据。3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节电器不被人 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该修理或损失费由乙方承担。4 .在节电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节电设备, 如非质量瑕疵原因致使节电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费 用。5 .安装节电器后,因质量瑕疵原因致使第三人人身损 害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月租费,逾期每天应支 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尚未支付,甲 方
39、有权解除合同,并拆走节电设备,节电设备在乙方使用 过程中受到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解除合 同前已经支付的设备月租费不予退还。2 .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固有质量瑕疵,节电设备出 现质量问题致使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甲方 及时处理。3 .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 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4 .乙方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节电器的负 载而造成节电器的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七、售后服务:1 .建立客户档案:根据ISO-9001的规范及保持良好 之商誉,甲方将为乙方建立客户档案以随时
40、跟踪设备的使 用情况,保持节电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并可应乙方的要 求随时做出抽样检测报告。2 .对安装于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关功能及软件升级服 务。3 .甲方自产品投入运行之日起,对产品提供3年免费 保修服务。八、不可抗力: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 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 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 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 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九、合同附件:本合同第一条中测试的节电率数据作为合同附件,由 双方经手人员签字盖章,作为
41、日后双方结算的依据。十、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此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 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2.2 项目基本情况(1) 建筑名 称(2) 建筑地址(3 )建筑面积:建筑层数:(4) 建筑竣工时间2.3 改造内容(1)改造总建筑面积为 m2 ;(2 )主要改造内容及区域(注:依据节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简要介绍项目改 造内容及区域)。2.4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要求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节
42、能改造项目节能率应不低于 %o (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率不低于20% ;其他 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2.5 以上改造内容仅限于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确定 的改造内容,如今后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地点、工作对象 和工作内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该新增改造工作不在 此合同服务范围内,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第3节项目期限3.1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包含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设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为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节能效 益分享期。3.2 如遇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推迟的,则节能效益分享 时间顺延;如遇建设期提早结束,则该合同可提前
43、进入节 能效益分享期。第4节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节能改造方案(附件 -)的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供货、施工、验收以及节能量 的测评与验证。4.2 项目节能改造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甲方 批准实施。若批准后的方案确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同意, 并按本合同第8节的规定办理变更。(注:鉴于建筑节能改造专业强,为确保节能改造方 案的可行性,一般应委托专家对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评审。)4.3 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设计应依据项目合同、节能诊断报告、节能 改造方案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等进行。设计文件应 包括节能改造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文件应明确节能改 造技术措施、节点构造做法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设施的性 能参数、数量、节能措施及节能量计算等。4.4 节能改造施工(1 )乙方实施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组织编制改造施 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和安全文明措施 等)、项目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验收标准 等。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办理开工申请和安全 技术交底。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施工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和 文明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