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权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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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籍: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 的身份,反映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的固 定的法律联系。公民和人民(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 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 念。(2)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 更加广泛,公民中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 敌人。(3)后果不同: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并非所 有的公民都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切 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4)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而人 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涵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 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 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

2、或者可 能性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为 实现公共利益,公民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 为的必要性。它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首要义 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 是反映和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和法律 地位的重要因素。人权VS公民权(1)联系:在通常意义上,人权和公民权 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同称谓,因此二者 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所谓“人权的本质 即公民权”。(2)区别人权是指人之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它 既包括法律化的权利,也包括非法律化的 权利,如道德权利等;公民权仅指由宪法 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范围比人权要小; 人权是针对神权提出来的;公民权是针 对“自然权利”提出来的。因此,公民权 在

3、时序上比人权要晚,它是人权开展的产 物;人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开展呈现出不断 扩大的趋势和不断被公民权利化的趋势; 公民权的内容也随着人权内容的不断法律 化而呈扩大的趋势;在国内法上,人权与公民权通常交叠使 用;但在国际法上,常用人权的概念,而 很少用公民权概念。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1、保障:(1) 物质保障,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 原那么,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 了物资条件;(2)政治保障,主要指国家政权的归属 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3) 法律保障,即宪法不仅规定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公 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证公民基本 权利和自由的实现。2、界限

4、:(1)不得阻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2)不违反国家成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 目的。3、限制方式:(1)在宪法中直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 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权利和自由的同时, 又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加以限制;(2)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 法限制的原那么;(3) 在宪法中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不作限制,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 原那么性限制。一、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一)平等权:所有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一 切领域内享有同等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一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代议机关代表 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公民依

5、法享有被选举权为代议 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三)政治自由一一言论、出版、集会、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言论自由: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 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 想和见解的自由(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 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3)结社自由: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 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 体的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是指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 大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 由示威自由:是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 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 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

6、等共同意愿 的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利批评权: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 见的权利建议权: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 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申诉权: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 者司法机关做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 裁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 为而受到伤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 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国 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 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控告VS检举实施人不同:控告一一受国家机关或其工 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不法侵害的人;检举 无直接联系目的不同:控告一一

7、为保护自己权益;检 举一一出于正义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简述公民的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的主要 内容公云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是指权利为了 自我保障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它的存 在,为权利保障体系提供了其自足的和自 我完结的内在契机。它主要包括提起申诉、 控告的权利和国家赔偿及补偿的请求权。 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对公民的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国家赔偿请求权作了明 确规定。申诉权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 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 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 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 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包 括诉讼上的申诉权和非诉讼上的申诉权。 提出控告或

8、检举权利是指公民对于任何 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 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揭发、指控或检举, 并请求予以惩罚或制裁的权利。国家赔偿及补偿请求权,是指公民个人 或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 力机关的行为而蒙受损害时,依法享有的 向国家提出赔偿及补偿的权利。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一)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 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 捕。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人身自由 相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以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简述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宪法含义(1)宪法学中公民的人格尊严即

9、公民的人 格权,它反映的是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的 关系,是一种公权利;而民事意义上的人 格权,是指由法律所认可的人格主体地位, 具有权利能力的含义,或多指与个人不可 别离的身体、自由、名誉以及姓名、肖像、 个人隐私等利益,它反映的是私人之间的 相互关系。(2)狭义的人格权是指与个人人格价值具 有基本关联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主要 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 广义的人格权,同时还包括构成人格本质 的个人生命、身体、精神以及与个人生活 相关联的利益等内容。(4)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 诬告陷害”。宪法这一

10、规定中的“人格尊严” 相当于狭义上的人格权。名誉权:是指公民享有自己的名声并享有 其名声不受侵害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享有和维护从国家、社 会组织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权利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 的姓氏名称,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滥用 和假冒公民的姓名肖像权:是指公民有自主的制作、占有和 使用其肖像的权利。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组 织和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侵入、 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是指对 于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 和邮件)他 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五)宗教信仰自由(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 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

11、教的自由;(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 种宗教的自由;(3)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种教派的自 由,也有信仰那种教派的自由;(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 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5)有按照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 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三、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 权利公民私有财产权:试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障(1)概念: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对 其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是维持人的生存所不可缺少 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2)背景:在我国,对私有财产权的认识 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由于传统观念的 影响,过去我们一直强

12、调了国家利益和集 体利益,个人利益那么未曾受到足够的重视。 新中国的几部宪法尽管对公民合法财产的 所有权和私有财产权的继承权都作了不同 形式的规定,但在整体上都缺乏系统性和 完整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 快速开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 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普遍有了不同程度 的增加,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形成和开展,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 法保护已成为时代开展的必然要求。(2)保障: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通过的现行 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 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 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

13、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 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征 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正案从根本上肯定 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 地位,确保了宪法对财产权保护的全面性 和严肃性,具有较强的历史进步意义。(3)具体规定:所谓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是指公民通过合法劳动或其他方式获得, 并占有一定财产的权利,包括对生活资料 和一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其中,生活资 料主要包括劳动的和非劳动的薪金,或租 金收入、储蓄、房屋、交通工具、债券、 股票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的所有权;生 产资料主要是指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产 工具、原材料、劳动产品、牲畜等等。继 承权是财产权的延伸,是公民合法财产转 移

14、的合法形式。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就 应当同时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以使财产本 身能无损失地继承下来。同时,为了防止 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害,宪法修正 案进一步完善了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 基础,即国家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前提 下,才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 征用。而且,征收或者征用必须严格依照 法律,并同时给予补偿后,才能进行,而 不得随意侵犯。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公 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 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其他方面的义务:计划生育、抚 养

15、子女、赡养老人等第三节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 特点及行使原那么特点(1)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享有权利的 主体非常广泛公民权力和自由范围的广 泛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公民享有权利 和适用法律上的一律平等公民平等的享 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3)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内容既有 物质保障又有法律保障(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宪法要求公 民既要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乂要 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某些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权利和义务相互 促进,相辅相成原那么:(1)相对性(2)有限制性(3)不 损害整体利益1如何全面把握基本权利在宪法学中的含 义?答: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公民所享有的 最近本的,具

16、有重要意义的权利;在整个 权利体系中,那些具有重要地位,并为人 们所必不可少的权利,即所谓基本权利, 也称“宪法所保障的权利”2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有几种?应该如何 理解我国现行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和保障方 式?有两种方式:绝对保障方式和相对保障方 式。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对 某种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有普 通法律加以规定,也没有明文规定或实际 上模示性地规定加以限制某种基本权利, 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以及实践中所 形成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倾向相对保 障方式。原因是,第一,根据我国现行宪 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均可行使宪法实施监督权,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

17、员会行使宪法解释权,但在 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经常行使宪 法解释权,通常也没有对公民基本权利的 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予以具体解释。第二,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政权组 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何谓自由权?我国现行宪法中所规定的 哪行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如何保障这些 基本权利?答:在近代宪法时期,基本权利往往被称 为自由,如人身的自由,精神的自由和经 济的自由,即近代宪法所确立的三大基本 权力,即称为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1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人身自由。包 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 护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18、。保障绝对保障 方式和相对保障方式。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对 某种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有普 通法律加以规定,也没有明文规定或实际 上模示性地规定加以限制某种基本权利, 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以及实践中所 形成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倾向于相对保 障方式。原因是,第一,根据我国现行宪 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均可行使宪法实施监督权,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解释权,但在 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经常行使宪 法解释权,通常也没有对公民基本权利的 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予以具体解释。第二,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政权组 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何

19、谓“第二代人权”?我国现行宪法中 所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第二代人 权” ?应该如何在社会注意市场经济条件 下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答:第二代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包括工作权,适当生活水准权.社会保障 权,健康权,教育权,闲暇和娱乐权,参 加文化生活权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抗剥削和压 迫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又受到 西方“福利国家”概念的影响,尤为开展 中国家所提倡。这一代权利依据的是“平 等”思想,并保证人们真正有可能获得实 质性的平等的社会和经济利益、服务和机 会。世界人权宣言首先在国际层面将这 一类人权包含在人权概念中,此后联合国 通过经济、社

20、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这类人权。这一代权利 又被称为“积极权利”,即权利的实现要求 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和步骤。它们是对第 一代人权的补充。5如何在宪法学上正确地理解基本权利的 界限?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是绝对的, 而是有限制的,除最终受制于社会经济机 构所决定的文化开展外,还有界限;主要 有:第一,不阻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第 二,不违反国家成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 目的。6何谓基本义务?我国现行宪法中所规定 的基本义务有什么特色?应该如何正确理 解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答:所谓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最 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对国家来讲,公民 的基本义务对应于国家

21、的权利,国家有权 要求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出一 定行为或者不一定行为,否那么,就要受到 舆论的谴责、纪律处分,严重的还要受到 法律的制裁。我国的基本义务特色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 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 密,保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 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 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 和参加民兵组织,按照法律纳税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既是矛盾的,又是 统一的,统一方面主要表达在:权利和自 由有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统一性。 矛盾性表达在:权利和自由的相时性、限 制性、不损害整体利益。7如何理解选举制度的平等性原那么?答:平等选举是指凡选民在

22、权利和地位上 平等,每人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并且每票的价值相等。每个年满18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 有参加选举的权利;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 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 效力等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相统一,既 享有选举权,又享有被选举权。8联系我国选举制度的实践,谈谈选举制 度的基本功能?答:(1)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 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实现国家权力的 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 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 途径。(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 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4)选举制度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

23、除社 会危机、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9国家机构如何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 那么?答: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004年, 把国家尊重和保隙人权写入了宪法。宪法 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人权”,即说明了我国 社会的进步和开展,也说明了我国履行所 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和诚意。10、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一)平等权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1)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 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义务;(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 律平等

24、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律贪污 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 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 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任何公 民承当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 法律以外的处分。这一宪法原那么既包括司 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就广义而 言,我国公民的平等权还包括民族平等、 男女平等。它们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代议机关代 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 公民依法享有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国 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三)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

25、会、 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 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 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2、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 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出版自由是 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它与言论自由的区 别仅仅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 想和见解。3、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 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 社会团体的自由。公民的结社因目的不同, 可以分为两种(1)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2) 非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是指 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 愿的自由。集会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 扩

26、展。集会和结社,两者都是多数人聚集在一起 讨论问题或表达意愿的活动。所以,集会 同结社常常相提并论。但是两者的不同之 处是,集会是临时性的聚集,而结社是长 期的、持续性的结合,并且具有固定的组 织、章程和制度。游行自由是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 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示威自由是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 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 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 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共同之处是它们 都是自由表达意愿;而不同之处,那么是表 达意愿的程度、方式和方法有所差异。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 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 所确定的基

27、本原那么,不得损害国家的、社 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 由和权利。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包括:第一,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 武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第二,不得阻碍 公务。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 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 馆领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主管 机关为了维护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 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 一些重要的机关,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 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第三,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目的、 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 线及其他事项进行,不得违反治安管

28、理法 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如 在集会、游行、示威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 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时,人民警 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 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规定,决定 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 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的权利所谓批评权,就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 出批评意见的权利。申诉权,就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 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 裁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 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 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所谓控告权

29、,就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 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 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所谓检举权,就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 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11公民的人身自由(一)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 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挽留和逮捕。 广义的人身自由,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 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 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 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以及公民的宗教 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 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享受 其他权利自由的先决条件。公民失去了人 身自由,其他权利自由也就无

30、从谈起。因 此,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 利。在我国,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 准或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 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宪法还规定, 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限制, 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 的身体。(-)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就是公民作为人所必须具有 的资格。从法律上讲,公民的人格,是指 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自主的资格。人格 权主要是指姓名、名誉、肖像和人身等权 利。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是公民在社会 上享有人的地位和起码权利。(三)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 体、组织或者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 随意侵入、搜查或者查

31、封公民的住宅。公 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惧犯罪证据、查获 犯罪人、侦查人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以及 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 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时, 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指对于公 民的通信(包括电报、 和邮件),他人 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指:(1)每个公民 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 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有信仰这种宗 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3) 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 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4)有过去不 信教

32、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 现在不信教的自由。12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 到(-)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拥有的合 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是维持人的生存所不可缺少的、不可剥夺 的基本权利。(二)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 获得劳动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 酬的权利。劳动权是人们赖以自下而.上的 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公民的劳动权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 争的成果。(三)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的过程 中,有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 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享有的 休息和

33、休养权利。(四)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 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 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公民 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失去劳动能力而不 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 种权利。(五)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 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种类学校和机构中 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有在一定条件 下贪污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的义务。(六)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 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科学研究自由,是指我国公民在从事社会 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时,有选择科学研究 课题,研究和探索问题,交流学术

34、思想, 发表个人学术见解的自由。文艺创作自由, 是指公民有发挥个人的文学艺术创作才 能,创作各种形式文学艺术作品的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一)保障妇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 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 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二)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 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 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三)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 人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 和儿童。(四)金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

35、。(五)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 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 益。13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就 是指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 土完整,并要与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行进行 斗争。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全国各民族的 团结的义务,是指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 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要 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言 行作斗争。(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保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 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

36、加民兵 组织(五)依照法律纳税(六)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 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我国公民在家 庭生活方面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应 尽的重要义务。1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一)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 两个方面: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 泛。第二,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 自由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二)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 为:第一,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 的一律平等,也就是说:(1)公民不分民 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 信仰、教育

37、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 都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 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义务。(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 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 利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3)国家不允 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之上 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 内活动。第二,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 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当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届不可以只享 朋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以只履行义 务而不享有权利。(三)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表现 为:第一,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现

38、 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开展的实际水平, 来确认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对公 民的物质保障。第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 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公民任何权利和 义务的实现都离不开法律上和物质上的保 障。我国宪法在确认公民权利利和义务的 同时,也规定了具体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实 现。(四)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 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 系。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性的具体表现是: 第一,宪法要求公民既要享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义务。第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 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公 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

39、务。第三,权利 和义务相互促进。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 公民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利益在根本 上是一致的,人民的当前利益同长远利益 是基本一致的。这样的一致性,决定了公 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15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的原那么(-)权利和自由的相对性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权利相对于 义务而言,自由那么相对于约束而言。没有 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权利的义务。没有 义务的权利只是空洞的,无法享有的;没 有权利的义务也不会得到很好的履行。因 此,我国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除授权性规范外,还有相应的义务性规定。(二)权利和自由的有限制性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公民只 有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享有权 利和自由。此外,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 程度,归根到底是受社会经济开展程度的 制约。公民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加 速国家的经济和文化建设,才能使自己享 有的各项权利不断扩大并得到可靠的保 障。(三)不损害整体利益在我国,依据宪法的规定,公民在行使自 己的权利和自由时,不能违背表达广大人 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公民作为国家权力 的主体,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损害 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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