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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检查方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 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 合本厅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厅机关有关处室、受委托的厅属单位(以下统一简 称:行政检查机构)实施行政检查活动,遵守本方法。市县水行 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检查参照执行。第三条本方法规定的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 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 命令、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的行为,包括日常检查和 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是指行政检查机构依照法定职权或委托事
2、项对不 特定对象或者不特定事项进行的检查。专项检查是指行政检查机构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 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对特定对象或者特 定事项进行的检查。第四条行政检查机构实施以下事项的行政检查:(一)纳入我厅权责清单的行政检查事项;(二)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事项的调查核实;(三)其他依法由我厅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附表1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表序号物品 名称格号 规型数量计量 单位生产 批次物品 特征备注10 附表2非产品样品抽样记录表抽样样品名称抽样地点抽样方法抽样时间抽样目的抽样设备或仪器名称抽样样品编号抽样样品份数被抽样物品或场所状况其他被抽样人:签名或盖章 年一月日执法
3、人员:签名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检查机构备案,一份交被抽样人。(3)行政检查现场调查笔录行政检查现场调查笔录共页第1页时间 年月日时一分至一时一分调查地点被调查人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所地工作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联系方式调查人 记录人问:我们是XXX (行政检查机构)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 法人员出示证件),执法证件为XX,编号为XX。现就XX事项向你调查询问, 请协助调查。我们的执法证件你看了吗?答:XXX问:你如果认为我们几位调查人与你(们)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请提供证 据可以申请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被调查人(签名)年月日调查人年月日共页第页12 被调查人(签名)年 月
4、日调查人年 月日调查笔录填写说明1 .时间:为调查的起迄时间。2 .调查地点:为做调查笔录的地点,如XX镇XX村XX组XX人住宅,XXXX 公司会议室等。3 .被调查人:姓名应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姓名一致。4 .年龄:填写公历周岁。5 .工作单位及职务: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被调查人在该单位担 任的职务,并核查相关证明或材料。6 .在场人:有的案件在调查时需要有其他人在场的,应写明在场人的 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地址、 等。调查询问聋、哑人的,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调查询问不 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监护人到场;调查询问外国人、使用少数民 族语言或者方言的人,应有翻译参加。7 .调查人:应
5、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应将记录人列在调查人员之中。8 .记录人:必须是执法人员,应当是调查人中的一员。9 .调查内容记载及要求:(1)正文第一句记录执法人员向被调查询问人说明身份,说明来意, 告知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如:“我们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的执法人员,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编号为XX。现就XX事项向你 调查询问,请协助调查。第二句提问向被调查询问人告知申请回避权。如“你如果认为我们几 位调查人与你(们)有直接利害关系,提供证据可以申请回避。你是否申14 请回避? ”如申请回避的,调查人应在24小时内向本机构负责人汇报,并 在调查笔录上注明情况。(2)提问和记录。提问应围
6、绕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 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进行,既要了解影响案件定性的事实,也要了解 影响案件裁量的情节和事实。记录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调查询问 的重点过程应当记录完整,围绕需要调查的事实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对 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被调查人对调查人提出的事实有反驳意见应 如实记录。记录时如无法记录原话,应确保记录原意,对回答中的方言土 语应注释清楚。如果询问时进行了录音、录像的,也要边录边记,然后整 理出比拟准确的记录。(3)在记录调查人与被调查人之间的对话时,对调查人可用“问” (或?、W)字开头,对被调查人可用“答”(或x、D)字或其“姓氏”开头, 以表示是各自
7、所述内容。(4)调查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有被调查人的回答。如被调查人 不回答或拒绝回答的,记录人写明被调查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沉默” 等。(5)调查结束后,应要求被调查人审阅笔录,被调查人发现记录有 误,可以要求修改。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要让被调查人一一签名或撼手 EN指纹)确认。修改时不能涂改,防止遮盖原来内容。被调查人要求作较 大的修改,可以要求被调查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6)为了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记录完毕,要将笔录交被调 查人员阅读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假设发现笔录有漏记、错 记,应允许被调查人员补充或更正,并让其在补充或更改处签章或擦手印 (指纹),然
8、后让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盖章,在笔录最后写明“以上我已看 过,与我所述无异”或记录属实等字样,有些重要的调查笔录,可由被 调查人在每一页笔录纸的下方签名。假设被调查人员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 在笔录上注明。最后,由办案人员签名。(7)假设笔录最后一行与被调查人签字之间有较大空白,应填充空白 符号或书写“以下空白”字样。16 (4)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桂水责改202x年 号)当事人名称(法人、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经查,你(单位)行为,违反了(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列举证据 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等为证。)依据(法律依据名
9、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在 年月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一箫n一日到本单位(具体承办机构)接受处理。口并于 年 月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 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依据)实施行政处分 或行政强制。口如你(单位)不服本责令改正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 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联系 :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年 月 日(5)改正复查意见书改正复查意见书(桂水改复202x年号)当事人名称(法人、自然人):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本单位于年 月 日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经对你单位改正情况进行复查,认为你(单位)已按照要求改正完毕。认为尚未完成改正,提出如下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年 月 日18 (6)送达回证送 达回 证受送达人送达文书名称、 文号和件数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签名 或盖章收件人及代收 理由(签章)年 月 日见证人(签章)年 月 日送达人(签章)年 月 日备注第五条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实施、权利保障、高效便民、 廉洁透明的原那么。行政检查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防止随意检查、 检查扰企扰民。第六条厅机关有关处室应当对所负责的行政检查事项建立 检查制
11、度。其内容应当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 检查措施、检查程序、检查处理等内容。各行政检查机构应当按 照相应的行政检查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机构应当制定年度日常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机构需 开展专项检查的,应当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在组织实施 前应当报政策法规处备案。检查计划的内容包括行政检查的依 据、事项、对象、方式和时间等内容。第七条行政检查机构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拟定日常检查计划;(二)送政策法规处审查;(三)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四)报政策法规处备案。第八条政策法规处审查日常检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行政检查;(二)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
12、、规章的授权范围;(三)同一行政检查机构同一时期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 检查的,建议合并进行;送达回证填写说明1 .文书名称、文号和件数:应写清所送达的文书的具体名称、文号和件数,如“责 令改正通知书”。2 .受送达人:填写该文书所送达的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3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公证送达等。4 .收件人及代收理由:收件人并不局限于当事人本人,其他人也可以作为收件人 签收文件。在填写这一栏时,根据送达时的具体情况而定。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 栏内签字或盖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及代收原因。5 .见证人:只有在当事人拒绝签收时,送达人需要记载拒收的情况时
13、才需见证人 签名或盖章,见证人一般为2人,身份在此中栏中讲明,否那么,这一栏没有必要填写。6 .备注:主要是记载送达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如文书是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签 收的,其中的缘由;当事人拒收的情况等内容。如果当事人拒收,应当有2名以上执 法人员人员在回执上注明情况并签名。7 .送达考前须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 条的规定: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 者盖章,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当事人是法人、经营单位或者 其他组织的,交其收发部门签收;当事人是公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交其本人签收, 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的
14、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签收;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 人签收。当事人拒绝接受有关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在 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在当事 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处,即视为送达。所以,在直接送达时,应按上述要求办理;(2) 邮寄送达的,应将挂号回执粘贴于备注栏中;(3)公告送达,应当在备注栏中记明原 因和经过,将公告刊物名称及公告的复印件粘贴于备注栏中;(4)当事人拒收又没有 人代收的,留置,送达人在回执上注明情况;(5)公证送达,请公证机构作送达公证。20 (7)行政检查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序号文书(材料)名称页码备注12345678
15、9附件2行两椅杳流程图22 (四)不同行政检查机构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 并且内容可以合并完成的,建议组织联合检查;(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第九条 行政检查机构制定日常检查计划可以视检查对象遵 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行政命令、行政决定的情况,适当增 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第十条行政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指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营管理场所 以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非现场检查是指执法人员通过在线检测、远程视频监控等方 式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实施前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二)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三)
16、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四)告知检查对象有关权利义务;(五)听取检查对象的意见;(六)记录询问、检查情况;(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非现场检查的批准程序可以按各行政检查机构的管理制度 执行。第十二条 实施行政检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听取检查对象情况说明;(二)查阅、调取、复制相关资料;(三)审查检查对象自查报告;(四)组织实地调查、勘察;(五)遥感监控、在线监测;(六)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或者技术鉴定;(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检查对象在检查现场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 执法人员应当记录回避申请,并
17、在24小时内向行政检查机构负 责人报告。行政检查机构对检查对象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检查对象。第十四条实施行政检查时,行政检查机构应当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要求,向检查对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醒检查对象 履行法定义务。第十五条 行政检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检验检测 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开展行政检查,为行政检查机 构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第十六条 行政检查机构实施行政检查过程中,需要采取先 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行政检查机构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检
18、测或者 技术鉴定的,采集的样品费用以及抽取样品的递送、保管和检验、 检测、技术鉴定等费用,由实施行政检查的行政检查机构依法按 照市场价格支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检查机构应当出具列明抽取样品数量、规格等情况的 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并送达检查对象。行政检查机构应及时向检查对象反应鉴定结果。第十八条 实施行政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案 情分别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并依法送达有关执法文书:(一)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改正的,责令立即改正;(三)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处理。执法
19、文书送达后,应当跟踪落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不 得以其他公文形式代替执法文书。第十九条 行政检查机构在行政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必须实施行政处分的,应当依职权立案查处或移交有管辖权的水 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移交案件时,行政检查机构需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移交相关行政检查记录的复印件。行政检查机构要跟踪了解移交案件立案查处的进展情况。第二十条实施行政检查,在启动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 理、文书送达、改正落实等关键环节,应当以文字或音像形式进 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 理。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内容应当协调一致。第二十一条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行政检查登记表
20、、询问笔录、 改正通知书、勘验笔录、鉴定结论、送达回证以及其他调查取证 文书、内部运行程序等。第二十二条 音像记录包括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 以下情形,应当进行音像记录:(一)水土流失、侵占河道或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违法施 工或者作业及其危害后果等状态;(二)违法作业工具或者其他非法物品的形态和特征;(三)询问被检查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现场及过程;(四)实施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的现场及 过程;(五)当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的行为;(六)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法律文书的现场情景及送达过程;(七)检查对象不配合、拒绝或阻碍检查的现场情景、有关 人员及其行为特征;(八)检
21、查人员认为需要音像记录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行政检查机构应当对行政检查过程中直接形成 的、反映检查活动情况的、有保存价值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 进行归档,确保行政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行政检查档案实行一案一卷;档案材料较少的,可以多案一卷。行政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分的,在检查过程 中形成的材料全部纳入行政处分案卷。第二十四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平等对待检查对象,充分保 障检查对象的合法、正当权益,不阻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 产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行政检查机构实施行政检查,禁止以下行为:(一)要求检查对象接受指定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技 术鉴定等服务;(二)泄露检查对象
22、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接受检查对象宴请、礼品、礼金,以及娱乐、旅游、 食宿等安排;(四)违法干预检查对象经济纠纷;(五)其他侵害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本方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1.行政检查相关文书格式2 .行政检查流程图附件1行政检查相关执法文书格式(1)行政检查登记表XXXX行政检查登记表(XX202X 年号)检查对象 基本情况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 非法人 组织单位负责人统一社会信月m代码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检查方式现场检查口非现场彳检查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处理 未发现违法行为,予以记录或者结案 发现违法行为需要
23、立即制止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发现违法行为可能需要实施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规定处理 其他复检情况检查组负 责人意见负责人:年月一日备注:本表表头填写具体行政检查机构。(2)行政检查抽样取证通知书行政检查抽样取证通知书(XX检抽202X年 号)当事人名称(法人、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因检查需要,本单位依照(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 内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相关物品/非产品等进行抽样 取证(详见附件)。附表:L抽样取证物品清单表2.非产品样品抽样记录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