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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Ml资源配置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减数 布分备注1.1安全质 量环保机 构及保证 体系5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规定核 查,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1.1.1 按规定设立专职机构的,扣5分;1.1.3 未要求配置独立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扣3分;1.1.4 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开展管理活动,扣2-4分。1.2安全生 产投入情 况3121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2分未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项目安全投入与施工进度 不匹配,列支项目与有关规定不符,
2、扣1-2分:123项目未按总台账、年度、季度、月度分别制定安全投入 计划,扣1分。1.3 “三类人员持证 上岗情况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含协作队伍)无合法有效安 全资格证件的,每少1个扣1分;人证不符的,扣1分/人, 以上扣完为止。1.4特种作 业人员持 证上岗情 况3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复审不及时,扣1分/人: 142未实施动态管理,配置明显不足,扣2分。1.5安全质 量班组长 责任制工 作情况31.5.1 未开展安全质量班组长责任制活动,扣3分;未与班 组长签订责任书,扣2分;1.5.2 未对班组长开展培训教育、进行工序分解交底,扣1 分;1.5.3 未对班组长进行考核,扣1分。
3、1.6全员教 育培训情 况31.6.1 未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扣3分;1.6.2 培训未覆盖全员,扣2分;1.6.3 教育课件编制不规范、考评试卷评判不合规,扣1-2分;1.7协作队伍管理情 况31.7.1 协作队伍未按照名录选用,扣3分;1.7.2 协作队伍证照不合规、不完善,扣2分;173协作队伍未签订安全质量协议,扣2分。1.8安全防 护用品配 置情况21.8.1 “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不全,扣1分;1.8.2 未按“四统一及“五同原则配发劳保用品,扣1分;1.8.3 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扣1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4.3.3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扣2分/
4、处;4.3.4 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防护棚扣3分,安全通道、防护棚 设置不合规,扣1分:4.3.5 基坑、基槽开挖、支护不符合要求,扣2-3分;边坡 四周无排水措施、违规堆载,扣2分;深基坑边坡无监控量 测措施,扣2分;基坑、基槽内有明显积水,扣1-2分; 现场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支架搭设不合规,扣3-5分; 顶模拆除未采取防坠落措施、违章拆模,扣3分;4.3.7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扣5分; 架扳未满铺,扣1分/处:脚手架使用前未组织验收,扣3 分;4.3.8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扣3-5分;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 偏载,扣3-
5、5分;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外观 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气泡、疏松、漏筋、烂根、缺 棱掉角等混凝土质量问题,扣3-5分。4.4路基施工154.4.1 路基排水不通畅,雨水冲刷浸泡,扣1分/处;442高路堤、深路堑等无安全防护措施,扣2分/处:防护 措施不合要求,扣1分/处;4.4.3 基底处理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3分;基桩 施工未进行工艺性试验,基桩间距、桩顶标高偏差超标,短 桩、断桩率超标,桩头破损,扣3-5分:4.4.4 施工工序不满足”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要求,扣5 分;填料类别不符合设计要求,填料质量不达标,未进行工 艺试验,试验资料不齐全,扣3-5分;路基断面
6、加宽不够、 边坡碾压不实,扣1-3分;路基填筑、虚铺厚度超厚,碾压 不密实,无路拱,扣1-3分;土工格栅铺设不平、搭接处理 不规范,扣1-2分;4.4.5 过渡段施工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5分;过 渡段台阶宽度不足,涵洞两侧未对称填筑,台背、涵背填筑 不密实,扣5分;4.4.6 施工便道排水不畅,养护不及时,扣2分。4.5盾构施工154.5.1 盾构始发、开仓、接收、下穿建筑物、临时停机、转 场等未制定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评估,扣10分;4.5.2 盾构机安装、拆卸,负环拆除,始发架、接收架、反 力架未编制专项方案,扣6分;吊装作业没有专人指挥,扣 5分;4.5.3 未实施地表监控量
7、测,扣2分;监控记录不全,扣1 分;4.5.4 人行通道宽度不足45cm或通道不畅通,扣2分;走道 板缺失、破损或支架损坏,扣1分/处;通道与轨道间无可 靠隔离防护措施,扣1分;455盾构始发、到达前,端头土体加固效果未经检查,扣2 分:注浆不及时、注浆数量不足,地表沉降量超限(注:地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表沉降一般要求30mm,有建筑物沉降要求10mm),扣1 分;开仓换刀未编制方案,未对土体稳定性进行评价、有 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扣5分;457管片堆放场地不平整,堆放超高未采取防范措施,扣3 分;管片吊装过程,无专人指挥(无证指挥),扣3分; 458盾构隧道管片错台、漏水、管片
8、裂纹超过规范允许值, 扣2-5分;再构隧道釉线偏离中心线超过规范允许值,扣10分。4.6制运架梁 作业204.6.1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扣3-5分;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 偏载,扣3-5分;4.6.2 .张拉设备不稳固、无防护,张拉设备后端危险区站人, 扣2分;张拉仪器、仪表、高压油管使用前未进行检验、试 验,扣2分;4.6.3 使用不合格的卡具、锚具、钢绞线,扣2分;钢绞线 放线未设专门防护架,扣4分;464管道压浆操作人员未佩戴防护设备,扣2分。4.6.5 搅拌站料罐地基承载力未经检测,基础未按方案实施, 扣2-5分:搅拌筒检修未设专人监
9、护、未切断电源、未设检 修瞥示标志,扣5分;料斗检修未挂保险挂钩(销),传动 部位未设防护罩,扣1-4分;4.6.6 走行轨道基础局部下沉,轨道几何尺寸超限,连接不 牢固,螺栓或扣件缺失,扣3-5分;4.6.7 上下层存梁支垫位置不在同一垂直面,两侧未设防倾 覆支撑或支撑不牢固,扣3分;未对梁体进行检查验收、无 出厂合格证,扣3分;468未对运梁设备、道路(轨道)及架梁设备进行检查, 扣3-5分;运梁作业支垫、支撑、捆绑不牢固,停车未及时 设置防溜垫木(铁鞋),未安排专人监控或监控人数不够, 扣1-3分;架桥机各支腿保险销安装、拆除未经双人互检,扣3分;起落梁 时吊点、支点位置、支护措施不符合
10、设计要求,吊梁钢丝绳 与梁体底面转角接触处未采用护瓦及其它保护,扣3分:架 桥机架梁及过孔作业,支腿、轨道未经检算违规安设,扣5 分;4610架梁作业无专人指挥,扣10分;架桥机过孔作业横 隔板未按规范要求焊接,扣5分;高压线下架梁作业安全措 施不落实,跨道路交叉作业未设置安全警戒和防护,扣3分; 4611夜间作业现场照明不足,扣3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4.7铺轨作业154.7.1 未与设备管理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扣10分;未与 使用工程线行车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扣5分;472未成立维修养护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未编制巡回图, 扣10分;巡道工未按巡回图巡道,交接记录无签字
11、,扣3 分:4.7.3 未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未在车站办理维修登 记,防护备品不全,扣5分;4.7.4 铺轨作业现场无专人统一指挥,扣5分;调车作业人 员未按规定配带防护用品,扣2分;4.7.5 行车速度未明确,扣2分;坡道停车、站内编组未按 规定安置铁鞋,铺架前端未设临时车挡和停车标志,扣5 分;4.7.6 未按行车管理办法接、发列车,未编制行车、调车计 划,未按计划作业,扣2分;未按规定对装运物加固、检查, 装车偏载,扣2分;4.7.7 涉及行车安全的线路标志(坡度、曲线、隧道、桥梁、 警冲标等)不齐全或特殊条件未设置标牌,扣3分;4.7.8 放轨、锁轨、焊轨等工序不符合施工方案和技
12、术交底 要求,扣3-5分;4.7.9 未按程序验收、编写验收报告,扣5分;对初验提出 的问题未整改回及,每项次扣2分。4.8营业线施 工304.8.1 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未按规定提报审批,扣10分;营 业线施工前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扣10分;未按施工计划 批准的方案施工,在未登记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线上作业,扣 10分;4.8.2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涉及行车的主要人员未经铁路局 培训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换,每人次扣2分;4.8.3 上道作业未按规定着装,扣3分;路料、机具未按规 定存放、看守,有侵限现象,扣3分/处;4.8.4 在距行车线20米范围内施工未与行车线采取隔离防 护措施,扣5
13、分;在距营业线20m范围内违规存放油料及 其它易燃易爆品,扣5分;4.8.5 施工临时道口未经铁路局审批,未设专人看守或道口 设施、标志、备品不齐全,电化区段设置的临时道口未设限 高架,扣5-10分;大型机械设备通过道口未安排专人监控, 扣5分;4.8.6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防护网进入线路施工,拆除防护栅 栏后未按规定设置栏门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扣10分; 未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监护下进行影响行车设备使用 的施工,扣10分;4.8.7 施工车辆在距营业线10m范围内违章调头,未设调头 区、未安排专人现场监控指挥,扣10分;邻线或上线作业, 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或防护人员数最不足,扣5分;特殊
14、 气象条件、曲线或视线不良等情况未增设中间防护人员,来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车时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提前下道避车,扣5分;4.8.8 防护人员未执行呼唤、应答和预报、确报、复诵” 制度,工作程序和作业标准不符合规定或防护备品配带不齐 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标牌,扣5分;4.8.9 要点施工未召开点前协调会,未按规定制定两图一表, 点后未召开总结会,扣10分;未设置警示绳、警戒线,扣5 分;4.8.10 地下管线路未进行调查、未在设备单位人员监护下探 挖,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扣10分;4.8.11 未执行卸车管理规定,卸车未统指挥安排,每辆车 无专人监控、边走边卸、随意开启车门,不按
15、规定清道、偏 载放行列车,扣5分;4.8.12 在并行或高于行车线地段施工,未采取防溜、防滑、 防倾覆、防侵限措施,扣5分。4.8.13 线路开通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联合检查,违章放行 列车,扣5分;4.8.14 营业线施工出现其它“三违”行为或不安全施工隐患, 扣1-2分/处。4.9“四电施 X15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 部施工损坏电缆、箱盒及管道,扣5分;尚未启用或应拆除 的信号机,未挂无效标志,信号机构无防漏光措施,扣3分; 电力牵引区段安装、撤除高柱信号机,更换凯道设备无安全 技术措施,扣3分;联锁试验未按联锁图表进行,无试验记 录,扣3分;上道未启用道岔的转辙
16、设备未按规定采取防护 措施,扣3分;既有设备撤除或修改配线未进行技术交底和 标识,扣3分;492轨道车、作业车司机证件不全或复审不及时,扣2分/ 人;轨道车、作业车未经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未获得 检验合格证,扣5分/台;作业人员上下时未停止作业架升降, 扣1-2分;作业车旋转、升、降平台时作业人员在平台上未 停止作业,扣1-2分;非作业运行时作业平台上有人或作业 车作业平台未降至安全高度即运行,扣1分;吊装作业时未 设专人指挥,扣1分:轨道车、作业车停放时未设防溜装置, 扣5分;4.93车梯封锁点外上道作业,每次扣5分;点内作业未按 要求设置防护,每次扣3分;工作平台上放置材料机具,临 线
17、列车通过本线作业人员未停止车梯作业,每项扣3分;作 业人员超出车梯工作台范围作业时安全带系在车梯框架,扣 2分;494未对开挖裸露出的电缆、管道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杆塔基坑施工、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及既有线路拆除无安全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措施,扣5分;过轨施工防护不合规,扣2分;电缆引入口、 沟、槽未设防护,扣2分;已投入使用的接触网、电力线申请停电施工时未进行 验电,扣5分;施工前未按要求设置接地装置,扣5分; 高处作业时未正确配戴及使川安全防护用品,扣1分/ 人;作业时工具、材料上下抛扔,扣1分/次;497营业线施工时无设备管理人员,扣10分;现场工具、 材料侵界,扣10分
18、;无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扣10分: 施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或未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扣 10分;作业完毕未经确认具备开通条件而盲目开通,扣10 分;498其它电务工程施工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扣3-5分。4.10工程实体质量表现 与通病防治情况54.8.1 工程外观、结构尺寸、平整度、色泽等明显缺陷,扣 2-5 分;4.8.2 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 扣2-5分。4.11工程试验管理情况54.9.1 试验室人员及资质不满足规范或建设单位要求,扣3 分;4.9.2 试验检测设备未及时标定,或试验检测不及时,或记 录不齐全,或资料弄虚作假,扣1-3分;4.9.3 项目开展
19、的标准试验、检测试验、平行试验、外委试 验不合规,扣1-4分;4.9.5 计量器具台帐,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其它台帐资料 等不完善等,扣1-3分;496作业现场未进行同条件养护,组数不合规,扣1-3分。4.12其它事 项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扣1-5分。只计 扣分 因素M4模块配分 及扣分合计200得分 率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 分数备注1.9安全质 量隐患排 查系统应 用情况21.9.1 项目部未应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系统,扣2分;1.9.2 项目部上报隐患排查信息不真实,扣1-2分;1.9.3 填报人员存在顶替,扣1-2分。1.10机械 设备和管 理配置情 况31.10.1 大
20、型机械设备未按实施性施组配置,扣2分。1.10.2 设备进场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扣2分。1.10.3 无机械设备管理台帐,扣2分;或机械设备台帐不完 善,扣1份。1.10.4 未设置专人管理机械设备,扣1分。1.11其它事项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扣1-5分。只计 扣分 因素模块配分 及扣分合计30得分 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xx-2017 M2管理制度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2.1安全质 量管理目标22.1.1 无目标或者目标不合规,扣2分。2.1.2 安全质量目标未分解细化,或不同文件的目标表述不一致,扣1分。2.1.3 未对分解细化后的安全质量目标进行定期考核,扣1
21、分。2.2安全生 产责任制3221无审批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体系,扣3分。222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不全、内容不规范,扣1-2分。2.3施组编 制审批情 况2231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23.2编制审批程序不合规,扣1分;233未按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动态管理,扣1分。性程案批 赧工方审 广大项M况 2.4较专编惨32.4.1 未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扣2分;2.4.2 专项方案结构检算缺失,内容不全,扣0.5-1分;243审批程序不完善,扣1分;2.4.4 未按照专家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2.5技术
22、交 底制度5251无技术交底制度,扣4分;252未进行三级技术交底,扣1分;253交底书中未包含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 底刚性要求措施条款,扣2-4分;2.5.4 未将技术与管理交底纳入定期和日常检杳,扣3分;检查流于形式、过程不真实,扣1-3分;2.5.5 重要工序未分工序进行交底,扣2分;256现场作业与技术交底不符时,未进行纠偏,扣1分。2.6危险源 调查辨识 评价、控制 方案编制 审批情况3261未进行危险源调查,扣3分;2.6.2 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程序混乱,或逻辑对应关 系不符,扣1分;2.6.3 未针对危险源编制控制方案,扣1分;2.6.4 评价结果与现场实际重大风险不
23、对应,或者未及时 更新危险源清单,扣1分。2.7应急预 案编制、审 批情况32.7.1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扣3分;内容不合规,可操作性不强,扣1-2分;2.7.2 预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扣1-2分;2.7.3 预案未宣贯,相关人员未培训,扣1-2分;2.8特种设 备检查、管 理、验收制 度228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2分;2.8.2 进场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或证件不全,扣0.5分/台;2.8.3 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扣1分。2.9大临设 施(非标) 检查、管理、229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2分;2.9.2 大临设施无设计及检算复核资料,扣1-2分
24、;2.9.3 大临设施未进行分级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全,扣1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验收制度2.10施工用 电安全管 理制度2未按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用电施组未审批,或签批不完善,扣0.5-1分;无有关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2分。2.11安全 质量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32.11.1 未建立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内 容不合规,扣1-3分;2.11.2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 理),扣1-2分;2.11.3 未按照统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未进行有效的闭环 管理,未对整改闭合过程留存相应影像资料,扣0.5-1分。2.1
25、2生产安 全事故报 告制度22.12.1 未按公司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扣2分;2.12.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内容不合规,扣0.5分。2.13安全质 量教育培 训(全员教 育培训)制 度22.13.1 未编制培训计划,扣0.5-1分;2.13.2 作业人员未进行“三级教育”,未分专业、分工种开展针对性教育,扣0.5-1分;2.13.3 培训学时不合规,扣1分;2.13.4 未按照要求开展专项安全质量活动,扣0.5-1分.2.14其它安 全管理制度3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安全费用管理使 用、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工种) 操作规程、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
26、易燃易爆品或火工品管 理,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制度,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 扣1-3分。2.15其它质 量管理制度3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工程测量(监控 量测)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比试验、拌合站管理制度、仪 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不 合格品管理等制度等,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扣1-3分。M2模块配 分及扣分 合计40得分 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XX-2017M3现场管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3.1现场带班盯 岗情况53.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项目负责人带班盯 岗,扣5分;3.1.
27、2 关键工序无技术人员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掌握监控 要点,监督不到位,扣3分;其它应按规定带班盯岗 而未严格落实的,扣2分;3.1.3 盯岗人员无盯控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3分;3.1.4 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区域需要专人带班或设值 班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管理、登记,驻站联络或看 守,防护瞭望,或专人指挥,或应实行一人一机监护 等,如隧道进出洞管理、营业线施工、运、架梁管理 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扣1-3分。3.2施工用电安 全管理73.2.1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和三级 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 漏、一箱、一锁,扣3-5分;322线缆不合规,线路架设高
28、度或电缆埋设深度及防 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扣2-3分;电缆线路破损、布设在 湿地或水中,扣2-3分;3.2.3 配电箱不合规,箱体PE线接零不正确,漏电保 护器配置不符合规定,配电箱内线路拉接零乱、箱内 放杂物,每项扣2-3分;324小型机具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定期对机具用 电情况进行检查,扣1-2分;325潮湿环境、密闭空间作业、危险作业环境照明未 采用安全电压,扣5分;3.2.6 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固定电力设施未设置 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每项扣2分。3.3现场安全防 护制度、措施落 实情况15331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扣1分/人;3.3.2 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识、警示标语,
29、扣1-3 分:3.3.3 施工现场未采取全封闭施工管理,围挡破损,扣1-2 分;3.3.4 深基坑等临边防护不到位,扣2-5分;335深基坑未按规定开挖,排水不畅,扣1-2分;3.3.6 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不全,扣1-2 分;3.3.7 桥梁跨越既有道路、营业线时未规范设置引导、 限速、限高、防撞、警示标识,扣13分;3.3.8 水上运输、水上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 定,扣2-5分;3.3.9 未对地卜.管线进行调查、探挖,未采取保护措施, 扣2-5分;3.3.10 铺架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场所无 安全防护设施,扣2-5分;3.3.11 有安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案编
30、制不符合规范 要求,或未按规定实施(监测频次、测点布设不合要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求,或应设而未设通信、监控、报警系统等),扣2-3 分,实施证据不足(如资料不完善,数据弄虚作假等), 或未及时、科学应用监测数据指导安全施工,或基坑 降水时周边建筑物影响未及时进行监控量测,扣3-5 分;其它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认真落实,或存在 明显安全隐患,扣1-2分。3.4机械设备使 用情况53.4.1 大型机械设备未悬挂操作规程,扣1分:3.4.2 特种设备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扣2分;343机械设备的保险、限位、防护装置、仪表未定期 检查、检验,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运转记录不全、交接班记录不全
31、,扣1-2分;3.4.4 进场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报备投入使用,扣1-3分;3.4.5 起重等特种设备经报验核备,扣1-2分;3.4.6 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未制定专项方案,扣2-5分。3.5易燃易爆及 消防管理情况10351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未隔离存放,或放置方 式及距离不符合规定,扣35分;3.5.2 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无防火措施,未办理审批手续, 扣2分;3.5.3 火工品库设置、审批手续不合规,扣10分;3.5.4 未落实“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 要求,“申、领、发、运、用、退管理不规范、不到 位,扣3-8分;355重要防火区域,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处、集体 宿舍区、电气焊作业
3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未规 范配置消防器材,扣1-5分。3.6应急管理5361应急物资、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数量明显不 足,扣2-4分;362未按规定设置通信、监控、报警系统或逃生通道 等,扣1-3分;363应急队伍分工不明确,未经培训,口 1-2分:364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扣3分;365演练记录不完善,或未做评审、修订,扣1分。3.7职业健康43.7.1 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扣0.5分/ 人.次;3.7.2 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扣0.5分;373及地方传染病的工地,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或未配发防治药品,扣1分;37密闭、狭小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及物质未有定 期监测、
33、未采取通风措施,扣13分3.7.3 关作业场所,施工人员未配戴防尘口罩、防护面 具、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扣1-2分。3.8环境管理4381无环境保证体系,未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无环境 管理方案及保护措施,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且无有效补 救措施,扣2-4分;382噪声控制、污水排放(设置相应的沉淀池、化粪 池、隔油池)、泥浆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废气超标 排放,导致达不到当地政府规定标准要求,扣1-3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发生污染事件、居民投诉、媒体曝光、行政处罚, 扣1-3分。3.9原材料、成 品、半成品保护 情况5391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规定存放、保护,扣2-5 分;未按
34、规定内容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 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 等),扣1-3分;393作业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扣1-2分。3.10其它事项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扣1-5分。只计扣 分因素M3模块配分及 扣分合计60得分率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4.1隧道施工(地铁暗 挖)304.1.1 高度风险隧道,未采用名录中作业队,施工管理存在 “大包”模式施工,扣10分:4.1.2 隧道施工未指定专人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 作,未配置地质工程师,未进行地质素描,扣5分;4.1.3 洞口开挖完成,未及时施作洞顶天沟、洞门,未对仰、 边坡有效防护
35、(川围岩开挖120米,IV级及以上围岩开挖 90米必须完成洞口工程),扣1-2分;4.1.4 掘进方法或循环进尺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4.1.5 超前注浆导管、锚杆未按技术交底施工,扣2-5分;4.1.6 超欠挖严重,初喷混凝土(平整度、厚度、强度)不 符合设计要求,初期支护背后有脱空或其他填充物,初期支 护未紧跟掌子面,分别扣5-7分;4.1.7 拱架安设(间距、垂直度、锁脚锚杆、纵向连接等) 不合规,扣5-7分;4.1.8 施工台架、模板台车作业平台脚手板未采用防火材料 满铺,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扣2分;4.1.9 仰拱开挖步距超标,扣5分;开挖后未及时封闭,扣5 分;仰拱距掌子面的距
36、离超过规定要求,扣10分;4.1.10 防水板搭接、焊接不符介要求或破损,防水板背后有 脱空或其它填充物,纵、横向排水盲管不畅通或安装位置不 准确,止水带破损或安装位置不准确,扣3分/处;4.1.11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超标扣5分;二衬有错台、明 显渗漏水,扣5-10分;4.1.12 洞内光照度不足,扣3分;4.1.13 斜井设备无有效防溜措施,竖井安全通道不通畅或防 护措施不到位,斜井、竖井与正洞连接处施工未执行专项施 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开挖前未采取超前预加固措施,开 挖后未及时进行支护和监控量测,分别扣5-10分;4.1.14 隧道通风管口距作业面过长、通风管破损或通风压力 不足,隧
37、道内烟尘过大,扣5分;4.1.15 施工车辆未限速行驶或载人车辆无安全措施,扣5分;4.1.16 未根据围岩变形量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扣15分:4.1.17 在有害气体隧道(瓦斯)施工时,未采取有效报警、 通风等专业防范措施扣15分;4.1.18 洞内排水不及时,扣3分;4.1.19 竖井四周无排水措施,或未按方案施作扣3分;4.1.20 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未按规定施作到位, 扣5-10分;4.1.21 复工未进行风险评估,监控量测不到位,扣5-10分;4.1.22 发生塌方地段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5分。4.2.1 桩基孔口、高墩台、盖梁等作业,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不全或不
38、符合规定,扣2分/处,4.2.2 人工挖孔孔深超过10米未采取通风措施,孔内爆破未 落实安全措施;孔口围圈顶面未高出地面30cm以上,孔口作 业人员未挂安全带:多孔同时开挖未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 数备注护壁厚度、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护壁支护不及时等,各扣 24分;423基坑开挖、支护不符合要求,扣1-3分;基坑边坡四周 无排水措施或违规堆载,扣1-3分;基坑内有明显积水,扣 3分:424高处作业无安全通道,扣3分;安全通道不合规,扣2 分;作业平台未满铺架板,扣2分;4.2.5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扣5-10 分;426支架体系下部地基未按要求处理
39、,且无有效排水措施, 扣3-5分;使用前未验收,扣3分;4.2.7 预应力碎构件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扣5分;4.2.8 连续现浇梁悬灌挂篮拼装未对称进行,构件未及时稳 固连为一体,作业平台未挂安全网、未设围栏,未设专用扶 梯,扣3分;挂篮拼装后,锚固连接、吊挂、限位系统等未 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预压,扣5分;挂篮移动前未检验梁 体及孔道压浆体强度,未检查走行、吊挂、模板系统,未对 称移位,扣3分;挂篮移动到位后未及时锚固,前吊杆、后 锚杆的锚固力未调试均匀,吊杆、锚杆变形,前端限位装置 未设置牢固,扣12分;挂篮未按设计方案顺序对称拆除, 扣2分;4.2.9 移动模架安装前未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
40、损探伤检 测,或有明显缺陷,扣3分:模架拼装作业,支腿、主梁、 横联未及时连接,未按规定设置爬梯、人行通道及栏杆,扣 3分;模架拼装后未进行检杳验收,未进行预压,扣5分; 过孔前未对受力构件、油路、电路、行走系统进行专项检查, 扣1-2分;模架拆除未落实技术交底,未设缆风绳及临时支 撑,扣2分;4.2.10 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未落实强制性要求,扣10分; 管线未调查,未采取保护措施,扣5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不到位,现场机具、设备侵限,扣5分;防护棚架不符合规 定,扣5分;4211缆索吊、架桥机、施工便桥、水上作业平台等大临设 施投入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验收,扣5分:4.2.12 吊梁、架梁作业时,未设置警戒区或无专人看守,扣 5分;4.2桥涵施 工30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扣3-5分;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 偏载,扣3-5分;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 气泡、疏松等混凝土质量通病,扣3-5分。4.3房建(站 房、地铁车 站)施工204.3.1 围护结构侵限部位未处理,扣3分;围护结构破损未 采取措施,扣2分/处;支撑体系未按设计施做,扣3分/处;4.3.2 地下管线(网)施工无保护措施及标识,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