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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尺寸:A4字体:仿宋 标题字号:20正文字号:12】【合同范本】赠与合同的终止与受赠【赠与合同的合同终止】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 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 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
2、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 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 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 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合同的赠受义务】
3、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 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 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 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 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
4、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 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 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 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 原则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 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 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 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 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
5、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 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 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 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 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 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 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