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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科技在检察监督创新开展中应用新兴智慧科技作为当今时代的伟大力量,能够加强检察机关信息 化、智能化,化解检察监督着力难的问题。意见将运用大数 据、区块链等技术作为时代方案,为检察监督强力赋能,可谓之 以时代之钥、解时代之题的方略。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 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的新 要求。意见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 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 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 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那么, 如何洞悉其中的精神内核,
2、进而形成行动自觉?这有待于从理论上 破题。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提出了 “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 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先进司法理念,并探索以办案为中心的 法律监督新路径等改革,在理念和实践方面均有较大突破。然而, 从贯彻落实高质量开展理念的视野观察,检察监督仍然面临着如何 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要求的重大课 题。这必须直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高质量开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详言之,这就必须解决检察监督脱节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 行政机关等办案工作的外部问题,必须解决检察系统内部监督滞后 于或脱节于办案工作的内部问题。意见给出的方案是,通过科 技手段将检察监督同司法办案深度融汇
3、起来。展开来说,一是推进公、检、法、司”大数据协同办案。这看似仅仅强化了政法各部门办案的分工协作关系,但强调的重心 是大数据协同。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可以获得其他机关的办案 数据、办案信息。这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巧妙地将检察监督与 公安办案、审判办案、司法行政办案融在一起,巧妙地将检察监督 工作与办案工作融在一起。二是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这针 对的是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顽症, 要将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 物的具体办案活动中。三是推进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这是 以证据、案卷电子化为媒介,将检察监督的影响力、辐射力拓展到 证据、案卷电子
4、化涉及的一切办案环节。可以预期的是,一旦能够 有效获得办案数据、财务信息、电子化证据与卷宗等资源,检察监 督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此三项推进落地之后,检察监督的质效 定会大增,成为有力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探照灯。两个实现的结果之一设定为案件数据网上流转。这有利 于极大地加速检察监督对办案工作的介入,甚至做到两相同步而无 任何迟滞。具体来说,只要案件数据通过统计或其他手段形成后, 就无需经过中间环节流转,这就是为检察监督筑建了信息高速公路, 大大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耗费。同理,两个实现的结果之二办 案信息网上流转,更是实现了案件换押等移转的快速自动化进行。检察监督不再苦等案卷等办案信息,传统监督
5、所需的等待案卷时间 可以被高效地折叠,甚至被压缩至零消耗。时间就是效率,检察监 督快速反响后,其法律质效必将得到很大的提升。可以说,三项推进是将检察监督与司法办案结合起来,追求 的是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的相融;两个实现那么是更上 一层楼,在融的基础上给检察机关监督司法办案提速,追求的 是司法办案中检察监督的反响之快。先有融、再求快, 它们是新时代中国检察系统打造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的高级版,是探索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新路径的科技范儿。其显著特点和科技色彩就表达在意见所指明的路径上。新兴 智慧科技作为当今时代的伟大力量,能够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 能化,化解检察监督着力难的问题。意见将运
6、用大数据、区 块链等技术作为时代方案,为检察监督强力赋能,可谓之以时代 之钥、解时代之题的方略。为什么新兴科技有可能助推完成如此历史使命?这与各种新兴科 技的内生特质是密不可分的。以区块链技术为例。它具有对数据进 行区块分割、前后衔接存储的功能,能够容易地对不同主体以数据 节点相互关联的方式捆绑起来。何谓区块链?有观点解释为使用 密码技术链接将共识确认过的区块按顺序追加而形成的分布式账 本。那么,区块链技术如何将多种行为统一起来?下面试举我国 互联网法院的区块链存证平台进行例如说明。截至9月11日,北 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高级法院及假设干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 行业组织、大型央企、大型金融机
7、构、大型互联网平台等20家单 位作为节点,共同组建了 天平链,业已入链数据8257万条。 每一条数据的入链,不仅意味着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留存,而且有 关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其他单位也已留存。换言之,一条数据入 链,相当于完成了一次证据保全行为,同时也完成了一次鉴定、公 证或见证等准备行为。必要时,处于天平链”节点的有关单位可 以出具相关的鉴定书、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这显然是一种法律 场域的行为集束。它是以一次数据行为为束点、由多元法律行为交 织而成的行为束。再以广州互联网法院推出的网通法链平台为例,其中接入的 机构包括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司法局,还包括广州市检察院等 多家单位。这意味着对于
8、存入“网通法链”的数据,仲裁部门可以 据此作出仲裁,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在执法办案中用作证据。而检察 机关当然可以将有关数据用于法律监督。更值得说明的是,检察机 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法律监督,不会干扰法院的审判行为、行政机 关的执法行为,在检察机关内部开展法律监督也不会影响其他内设 机构的办案行为等。这是在无损于不同机关之间分工协作总原那么的 基础上检察监督的升级换代。随着试点的深入,这个平台完全可以 打造为当地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利器。当下使用区块链助推法律监督的初步探索,可以被抽象为一种 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的行为集束;未来完全可以实现“各种司法 办案+检察监督的行为集束。无论哪一种改变,都是质
9、变意义上 的巨大进步。司法存证的区块链平台已经初露锋芒,检察监督联盟 链更应当成长为参天大树。大数据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简单地说,它指涉当今人 类生产生活产生的海量数据以及借此引发的生活、工作与思维大变 革现象。当下,有观点表示,一切均可量化 预测是大数据的 核心”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大数据改变人类探索世界的方法 O 诸如此类的说法,展示了人们对大数据的良好愿望。对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而言,大数据技术带来的潜在提升实在 无可限量。除了提供珍贵的数据资源外,更具革新意义的还是推出 迅捷的方式。一旦实现意见所指明的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检察监督不仅使得查明案情的速度变得极快,而且基于合格算法、
10、 算力支撑的调查核实活动得以提速。我国一些智慧检务建设好的地 方,出现了具有可复制经验的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如浙江省绍兴市 检察院的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已经形成大数据系统、线索挖掘 分析系统、线索指挥跟踪系统,能够通过数据碰撞、智能筛查,发 现批量类案监督线索。该系统一年间就从30余万件民事裁判文 书中快速有效发现监督线索1000余件。这是过去靠人力在同等 时间内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工作量,也就是说检察监督进了快速道。意见所要求的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以及推进证据、案 卷电子化共享,将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的反响速度。假以时日, 全国检察机关将汇聚源源不断的办案数据,开发更多有用的法律监 督算法,检察监督
11、将显现无限光景。新兴科技对检察监督的助力将走一条司法工作相融、监督反 应变快之路。这些改变已经发生,正在深化,呈现出将行为集 束在一起的初级样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 检察监督走强走深,我国司法领域必将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化学反响。 那就是,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必将同中国特色的侦查制度、审 判制度、行政执法制度等交融起来,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的高级样态。那会是一种更高级意义上的法律制度集束化。那时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规那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那么人 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那么等专门规那么必将以一种崭新的面貌出 现。由当下试验的行为集束迈向今后的制度集束,将是我国检察机 关完成党中央指示的进阶之路。该转型假设能尽早实现,我国检察监 督将获得永不枯竭的动能,既有科技方面的,也有制度方面的。一言以蔽之,制度集束是检察监督的智慧源泉。认识到这一 点,检察监督定能在很大程度上消解前述脱节之弊端,达致检 察监督过程中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 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