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鞍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鞍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鞍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7月13日)(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鞍山考 区)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辽宁省和鞍山市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 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了解鞍山市对往返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2、积极配合鞍山考区的各个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鉴于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动态更新,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执 行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其它城市到鞍山考区参 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鞍山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提前(以鞍山市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 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鞍山市防疫政策。二、考生应于考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 “易鞍 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易鞍码” 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
3、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病症,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 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病症的应到医疗机 构及时就诊排查。假设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 疫情防控工作,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或无病症感染者;(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病症感染者的 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 康管理的人员;(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 (依据鞍山市或出发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 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
4、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鞍山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 行我市疫情管控措施);(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 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病症经 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假设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那么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否那么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 担。四、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 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 和核酸
5、检测的地点。(二)域内考生(考前14天内,仅有鞍山市全域旅居史 或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应 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本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域外考生(考前14天内,有鞍山市以外旅居史或 行程,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考生 除应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 发地或鞍山市所在地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那么必须提供纸 质证明)之外,按鞍疫防指办【2022】97号文件要求,考生 到达鞍山市后,建议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派7天内有低风险区【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 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 区为低
6、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在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基础上,还需提供鞍山市3天内两次核酸检 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四)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 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 要求,以免影响参加考试。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 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 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 “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5)到达考点后,要扫描考点“易鞍码”;(6)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
7、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 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 合要求,体温正常(37.3。0 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病症 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237.3。0、有干咳等呼吸道 病症、“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 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一)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 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 范佩戴。(二)考生应于8月2日之前登录辽宁会计网自行打印 准考证,阅读相
8、关考前须知,了解考点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 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 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 点周围聚集。(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 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七、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 高级资格考试(鞍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 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 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当相关责任、 接受相应处理。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 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病症、瞒报漏报健康情况、 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和鞍山 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 生密切关注辽宁会计网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 机号码畅通。鞍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