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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播报编辑讨论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于2018年7月3日由国务院公开发布。2021年2 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宣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7 中文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目录1. 1印发实施2目标任务1. 3计划全文4计划解读1. 5各地行动6圆满收官印发实施编辑播报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 风会上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印发实施。2018年7月3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由国务院
2、公开发布。目标任务编辑播报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 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 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 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达至1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 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省份,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 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3、点区域率先执行。研究制定石油焦质量标准。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 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快制修订制药、农药、日用玻璃、铸造、工业涂装类、餐饮 油烟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 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内河大型船舶用燃料油标准和更加严格的汽柴油质量标准, 降低烯烧、芳煌和多环芳燃含量。制定更严格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制定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管理办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生 态环境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司法部、 税务总局等参与)(三十)拓宽投
4、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增加中央大气污 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将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全部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财政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 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出台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金融支持政策, 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金融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 务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清洁取暖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 导社会资本投入。支
5、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 节能改造。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核算准 许成本。(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参与) (三十一)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 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 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开采利用补贴范围,以鼓励企业增加冬季 供应量为目标调整完善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 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
6、长至10个小时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 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 执行。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健 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降低促进清洁 能源消纳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增送电量的输配电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落实好燃煤电 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 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 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加大对钢铁等
7、行业超低 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 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 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研究完善对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 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能 源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参与)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 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也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 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8、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东部、中部 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 直联。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 监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各区县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各城市和其他臭氧污 染严重的城市,开展
9、环境空气VOCs监测。重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 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研究发射大气环境监测专用卫星。 (生态环境部牵头,国防科工局等参与)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 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生态 环境部负责)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一省 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
10、 督抽测。2018年底前,重点区域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其他区域2019年底 前建成。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重点区域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研究成立国家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建设区域性国家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 室。(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参与)0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城市和区县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 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 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 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
11、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 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 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 严处罚,追究责任。(生态环境部负责)(三十三)强化科技基础支撑。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重点 区域及成渝地区等其他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 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 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要紧密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 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加强区域性臭氧
12、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 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 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技术研究。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 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科技部、生态环 境部牵头,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 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 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
13、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 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 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等参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 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 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 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 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
14、止以化工原料 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 缔黑加油站点。(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市场 监管总局等参与)(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 看的重要内容,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 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地市督 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
15、负责)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 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 岗双责”。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国务院大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 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 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 完成。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
16、善“网格长”制 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国务院报 告。(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 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上级生态 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 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 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 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
17、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 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生态环 境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等参与)(三十八)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各地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国家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范围,包含重点区域和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地区的地级及以上城 市,以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依据重点因素每月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 差的20个城市和最好的20个城市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 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鼓励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地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生态环境
18、部负责)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 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 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生态环境部负责)(三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 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绿色生产。(生态环境部牵
19、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 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地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 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计划解读编辑播报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 上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大气污染治理呈现4大变化赵英民表示,大气污染治理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与大气十条相比,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有四方面变化: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20、。目标方面,聚焦当前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最严重的PM2.5。重 点区域范围,增加汾渭平原。将京津冀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2+26”城市。从时间 尺度上,更加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控,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重点措施方面,更加强调突出抓 好工业、散煤、柴油货车和扬尘四大污染源的治理。更加强化源头控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治理;优化能源结构, 稳步推进农村散煤清洁化替代;优化运输结构,按照“车、油、路”三大要素三个领域齐发力 来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优化用地结构。更加注重科学推进。强调措施要科学合理,更加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循序渐进。 在技术上要确保切实可行,在执行时间上要确保分类要求,
21、在实施范围上要做到由重点区域 逐步向全国开展。更加注重长效机制。重点防控区域调整:汾渭平原成重点防控区“综合考虑当前各地PM2.5浓度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对环境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进行了 调整。”赵英民说。我国目前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一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二是汾渭平原,即山西、陕 西一带;三是长三角西北部,即苏北、皖北一带;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四个区域目前 PM2.5浓度较高,除新疆受沙尘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之外,其他区域PM2.5浓度主要受人 类活动的影响。据介绍,此次重点防控区域调整,综合考虑了当前各地PM2.5浓度水平。珠三角地区 已总体达标被调出。京津冀仍是当前我国PM2.5浓度最高的区
22、域。汾渭平原仅次于京津冀 区域,是我国PM2.5浓度第二高的区域,同时又是二氧化硫浓度最高的区域,因此作为重 点区域。第三个是长三角西北部,苏北、皖北一带城市群,PM2.5浓度已接近京津冀部分 城市。赵英民指出,汾渭平原二氧化硫浓度高的重要原因,是煤炭占能源消耗的比例太高, 接近90%。这个区域产业结构偏重、规模偏小、装备水平低,大量燃用散煤,而且一些钢 铁、焦化企业还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亟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有效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煤改气”有何安排,如何保证老百姓清洁温暖过冬?赵英民表示,三年行动计划把有效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作为重要的措施加以部 署,要求集
23、中力量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有汾渭平原的散煤治理,到2020年采暖 季之前,要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赵英民说,为确保政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对技术路线作出明确要求,要从实际出 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有些地区还有地热,要因地制宜、多措并 举。在具体工作中,要先改造完,确保没有问题再拆老炉子,在清洁取暖没有落实之前, 不拆除原有的取暖措施。通过多措并举,在积极推进散煤治理的同时,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使得环境质量改善和温暖过冬两个民生都得到切实保障。促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近来有媒体报道,臭氧在一些地方成为首要污染物,臭氧
24、污染情况究竟怎样?赵英民说,当前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亟需解决的污染问题,仍然是 PM2.5o但是,去年全国臭氧同比上升8%, 2015年以来呈逐年上升态势,目前出现了连 片式、区域式污染,主要集中在辽宁中南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武汉城市群、陕西关 中地区,以及成渝、珠三角区域。三年行动计划把目标措施聚焦在PM2.5的同时,也对臭氧防控作了部署:一是大力控 制氮氧化物和VOCs (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二是强化空气质量目标管理,三是着力提升 管控能力。赵英民说,下一步将研究出台臭氧污染防治指导性文件,继续大力推进VOCs和氮氧 化物排放治理,尤其要着力实施“十三五”VOCs污染
25、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柴油车治理攻坚行 动,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加快相关科研,促进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网 各地行动编辑播报2018年8月,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中,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 邢台七个设区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PM2.5月 均浓度达标城市最多的月份。从改善程度看,下降幅度较大的为邢台、甘B郸、保定、石家庄、 衡水五市,分别同比下降 40.0%、38.1%、32.7%、26.0%、26.0%。2018年9月,山西省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打
26、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应对 重污染天气。2018年9月,上海市也发布了未来五年空气治理蓝图。根据具体计划,到2020年力 争将PM2.5年均浓度降至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到2022 年,力争将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Ri2019年6月,根据5月全省降尘监测情况,河北邢台、邯郸2市及54个县(市、区) 因降尘量超标被公开通报。根据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河北各市及 雄安新区每月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平方公里。河北省对各县县城建成区进行降尘监测, 并实行考核排名。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
27、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这份攻坚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和北京、 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记者对攻坚方案中的几大关键 数字进行了梳理。方案耍求: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数字二:“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数字三: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满收官编辑播报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2月25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宣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圆满收官。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已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打 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2020年,全国空气质量总
28、体改善,全国地级及以 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 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口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 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 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 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计划全文编辑播报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 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
29、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 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 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 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 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 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 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
30、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 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 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 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达至4 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 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
31、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 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 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荷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 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 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 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四)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 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32、,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 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 不再列出)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 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 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
33、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 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 退城的予以停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负责一)(五)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 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 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 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 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
34、。重点区域加大独立 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 比达到0.4左右。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2020年,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 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 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列入关停取缔
35、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 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 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 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 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 头,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36、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 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 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 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部负责)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 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 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 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 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
37、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 施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202。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参与)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 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 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 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 部、商务部等参与)(A)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
38、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 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 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 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参与)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九)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 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
39、地区、汾渭平 原等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 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 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 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 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
40、“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 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加快储 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 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发展改革委、能源 局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 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 程建设应给
41、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 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 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 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 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发展改革委牵头,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参与)制定专项方案
42、,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 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 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限时完成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在保障电力系 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 显著提高。(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
43、燃煤设施,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 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 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部、市 场监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等参与)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 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 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
44、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年底前,重点 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 全部关停整合。(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 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 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 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 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
45、改造,重点推动北 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发展改革 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十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 到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 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 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能 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十四)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
46、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 量比2017年增长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 长25%。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制定实 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 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2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加快完成蒙华、唐曹、水曹等 货运铁路建设。大力提升张唐、瓦日等铁路线煤炭运输量。在环渤海地区、山东省、长三角 地区,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 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
47、、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 或水路运输。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 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重点区域达到50%以上。(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 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 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江海联运、 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发展改革委
48、、交 通运输部牵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参与)(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 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 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 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 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 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
49、行提供便利。(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等参与)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戈I。 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 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 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参与)推进船舶更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