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735384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2023年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docx(1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一章协议与协议法本章是关于协议及协议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协议。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性:第一、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 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协议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友达致是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达,且其意思表达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 的。协议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因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 特定行为的法律关

2、系,是按照协议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 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协议引起的债叫 协议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协议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协议法就是调整协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协议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协议,并进一 步强调无名协议也合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法只调

3、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 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合用协议法。学 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协议的概念和特性,债的概念及特性,了解协议关系的要素及相 对性原理,理解协议的分类,了解协议法及其特性。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的概念及特性;协议的要素;协议的分类 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协议法的概念及合用范围;协议法的特性:协议法的历史发 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涉及:协议与经济协议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性;债与协议的 同时又影响到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乃至债务人的利益。所谓撤消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

4、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撤 消权与代位权同属协议保金的形式。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同时,它们也不同于可撤消协议中 的撤消权。撤消权的行使亦应符合法律规定。本章亦属协议法课程的重点章节。学员学习此 章内容,应了解协议保全的概念和特性,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债权人的撤消权的概 念,弄清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债权人撤消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保全的概念及特性;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 念及特点;债权人的撤消权的概念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如 何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撤消权与代位权的区别;债权人的撤消权与可撤消

5、 协议中的撤消权的不同;撤消权行使的构成要件;如何理解撤消权的行使;撤消权的效力如 何等。其中,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是本章的又一重点问题。第八章协议的变更和转让协议的变更和转让是在协议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定的情况,协议当事人修 改协议内容或将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别人享有或履行的行为。狭义的协议变更权指协议内容 发生变化。广义的协议变更不仅涉及协议内容的变化,也涉及协议主体的改变。协议的转让 事实上就是协议主体的变更。由于协议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目的的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除了即时清结者我,大多数的协议均是要在协议生效后的一定期期内或相称长的一定期 期内履行。这样就

6、也许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困难或通过对协议调 整,会使协议的履行效果更好。但对协议的变更和转让又往往会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协议的最 初H的。甚至其目的不也许达成。因此、协议的变更和转让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的约 定来进行。协议的变更在这里是狭义说,仅指协议内容的改变。当事人变更协议内容应符合 法律规定。协议主体的变更乃是协议的转让,它又区分为协议权利的所有或部分转让、协议义务的 所有或部分转让。协议权利和协议义务的所有或部分转让三种情况。但不管哪种转让均须依 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方式等来进行。同时、由于协议变更和转让给对方当事人导致损害 的还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

7、的法律责任。本章是协议法课程的重点章节之,特别是 本章第二节的内容。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变更的概念和协议转让的概念与特性, 理解协议转让的因素和种类。掌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法律效力。弄清协议权利、协议义务、 协议权利和义务转让的条件和效力。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变更的概念;协议变更的类型:协议变更 的效力:协议转让的基本类型。(2)重点及难点问题:协议变更的条件:协议权利转让的概 念;协议权利转让的因素;协议权利转让的要件;协议权利转让的效力;协议义务转让的概 念;如何理解协议义务转让中给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协议成立后,须具有什么样的条件 才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协议

8、义务转让中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什么是协议权利和协 议义务的概括转移;协议承受的概念、生效条件及效力;协议权利和义务概括转移的方式如 何等。此外,应注意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运用本章和相关章节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第九章协议的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在协议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有时。因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 意思表达使协议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协议解除发生在协议有效 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协议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协议的 履行成为不也许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规定当事人履行协议,则也许导致更大的损害。因此, 允许当事人解除协议,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

9、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一旦解除,当事 人最初订立合问的FI的显然不也许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协议,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 大的损害。我国协议法明确规定了协议解除的条件,其一般解除条件大体上涉及四个类型:一是协 议解除的条件;二是约定解除的条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的;四是违约行为。 除此以外,尚有协议解除的特别条件等。另一方面,协议解除还应当遵守法定程序。涉及协 议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等。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解除协议, 但其法律后果并不仅仅限于终止当事人之间将来的协议权利和义务关系。协议解除的效力是 否溯及既往。所带个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协议解除不影响协议中的

10、结算条款。解决争议条款 以及补偿损失的条款的效力。学员学习在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解除的概念,协议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异同、理解协议解除的效力。熟记协议 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解除的概念及特性;协议 解除的类型;协议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的类型;协议解除的程序种类等。(2)重点及 难点问题:协议解除与协议终止的不同;协议解除与协议撤消的不同;协议解除与协议所附 解除条件的异同;协议的解除条件;协议解除的程序;协议解除的效力等。其中,协议解除的效力中关于溯及力问题、关于补偿损失的问题、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及 具体规定、法院裁决解除协议的程序、运用本章知识分析和解决具

11、体问题和案例等。也是本 章的重点及难点问题。第十章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协议的终止或协议的消灭,是指协议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协议权利和协议义务归于消灭。导致协议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因素很多,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二是基于协议目的的消灭;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现定具体乂可分为 免去、解除、清偿、混同、废除。抵销、提存等等协议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不仅是主协议 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当了协议相关的从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担保关系及其他关系等也归于消灭同时、 协议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告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学员学习

12、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抵销、提存、免去、 混同、清偿等致协议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的概念及特点;理解协议权利义务终止的各种因素 理解协议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违犯它所产生的责任。熟记抵销、提存、免去、混同等的 条件及效力。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的因素:协议权利义务终止的后果;协议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责任;清偿的涵义;关于 抵销的概念及其分类;抵销的方法;提存的概念及种类;提存的主体、标的及方法:免去的 概念及方法;免去的效力;混同的概念及种类;混同的因素及效力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 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协议变更的不同

13、;代为清偿的概念及条件;清偿抵充的概念、方法及 其要件;抵销的法律性质;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效力;提存的因素;提存的效力等。第十一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协议的民事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违反协议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协议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协议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 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 违反有效协说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协议所规定的义 务的后果。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区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

14、 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规定的责任构成要件,如损害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损害事实、违 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 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有的要件,这种要件大体上涉 及两个,一是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乂可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 种类型;二是过错,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当然,规定违约当事人在某一具体协 议中承担违约责任,仅有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不够的,还应考虑构成违约责任的特殊 要件。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协议的民事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违反协议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违约

15、责任的产生是以协议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协议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 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 违反有效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协议所规定的义 务的后果。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区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 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规定的责任构成要件,如损害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损害事实、违 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有的

16、要件,这种要件大体上涉 及两个,一是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又可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 种类型;二是过错,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当然,规定违约当事人在某一具体协 议中承担违约责任,仅有违约贵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不够的,还应考虑构成违约责任的特殊 要件。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重要有实际履行、损害补偿、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方式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出现了法定的免资事由,或符合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的免资条款的违 约行为,应当免去当事人的责任。本章是协议法课程的重点章节之一。学员学习本章内容, 应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性,理解违约责任的形态及其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7、 掌握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理解损害补偿的概念及特性,熟记损害补偿的完全补偿原则及其 限制性规则,弄清违约金的概念、特性、类型以及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了解有关定金的 概念及基本规定。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性;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表现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双方违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的概念 及特点;免责事由的种类;责任竞合的概念及特点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违约行为的概 念及特点;如何理解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点;明示毁约的概念及 其及其应具有的条件;默示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实际违约的类型及具体规定;实际履行 的概念

18、及特点;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损害补偿的概念及特性;损害补偿与实际履行、解除 协议、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违约补救方式的区别;约定损害补偿的概念及与法定损害补偿的区 别;如何理解完全补偿原则;如何理解损害补偿的范围;关于损害补偿的减轻;违约金的概 念及特点:违约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如何理解对约定违约金的调整;定金的概念及特 点;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对第三人行为导致的违约如何确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 侵权责任竞合发生的因素;如何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等。此外,学员亦应注意运 用本章和相关章节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及案例。第十二章协议的解释协议解释是指对协议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

19、明。协议解释的主线目的在于 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协议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合理的解决。但这 种解释,只是在解决协议纠纷的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才具有真 正的法律上的意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学理解释等只对于总结合理规则。提出立法建 议、指导审判实践等具有参考意义。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解释的概念和特性,理 解协议解释的意义,掌握协议解释的原则和规则,了解协议漏洞的补充,掌握格式条款和免 责条款的解样方法。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解释的概念;协议解释的主体、客体及效 力;协议解释的原则;协议解释的规则,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免责条款

20、解释的方法及原则 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协议漏洞的概念及发生的因素;协议漏洞的填补方法等。关系,协议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协议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协议 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第二章协议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协议法的基本原则协议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协议法的主线性准则,其内容不仅合用于总则部 分,对于分则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假如协议法的分则没有规定期,可 以按照协议法总则中所拟定的原则精神去解决。因此,协议法的原则在协议法中具有非常重 要的地位。我国协议法确立了下述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协议自愿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协议、选择相对决定协议内 容

21、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协议、选择协议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 人是否订立协议、与谁订立协议、订立什么样的协议以及是否变更或解除协议、选择协议补 救方式等方面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逼迫、阻止或干预当事人订立、变更 或解除协议。这一原则在我国协议法第4条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协议法的总则和分则均具体 现出了这一原则精神。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 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协议规定的义务。它同自愿原则同样, 不仅是协议法的原则,同时也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o该原则对于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 商业道德,维

22、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平衡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协议提供准则等均具有非常 重要的意义。三是合法原则。该原则不仅规定当事人应在协议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协议权 利并履行协议义务,同时也包含了事实上的此外一个原则,即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的基本规定就是当事人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 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四是鼓励交易的原则。协议法确认此原则的目的是基于 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消除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它的基本涵义是:只要是当事人在真实意思一致基础上产牛的交易,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的公共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

23、的合法权益,即使缺少了某些协议要件,也不一味 的宣告全同无效,而给予当事人予以调整、补正的机会,从而使交易可以顺利进行。这里值 得注意的是协议法鼓励的交易,必须是合法、自愿的交易。协议法在关于无效协议、协议的 成立及法效、可撤消协议、效力待定协议、协议的解释、协议的解除以及协议的形式等方面 均体现了这一原则精神。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深刻理解我国协议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了解协议法原则的类型及意义。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协议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2) 重点及难点问题:协议自愿原则的内容;协议自愿原则在协议法中的具体体现;确立诚实信 用原则的必要性;诚实信用原则在协

24、议法中的具体体现;合法原则的内容;确认鼓励交易原 则的必要性;鼓励交易原则在协议法中的体现等。此外。学员应注意把握新协议法与以往协 议法相比较所体现出来的立法进步。第三章协议的成立本章是协议法的重点章节之一。协议的成立是指计约当事人就协议重要条款达成协议。 但此时并不意味着协议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即协议是否生效还应具有法律规定的要 件。协议的成立一般应具有订约的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协议条款达成合意以及通过要约和 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协议的必经程序,是协议成立的基本规则。要约和承诺作 为订约的意思表达,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所谓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

25、是希望与别人订约的意思表达。要约应当 具有一定的构成要件,即要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具有订立协议的意图;向特定的 受约人发出;内容须特定等。要约经发出,即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在生效时间上,尽管 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但我国协议法采用到达生效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而生效。在要约 存续期间,要约人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新闻发言人撤消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更或 扩张。严禁要约人违反法律和要约的规定随意撤回要约及变更要约的内容。当然法律也允许 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撤回或撤消要约,但均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约对于受要约人同样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受要约人只能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享有相应

26、的权利。协议的成立规定受要约人的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井以适当的方式到达要约 人。承诺是受要约人批准要约的意思表达,承诺须与要约一致,即承诺不能修改要约的实质 内容,但不涉及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的修改。修改要约实质内容的承诺,视为新要约。承 诺生效时,协议即告成立。具体协议的成立方式涉及协商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同样, 与要约同样。承诺也可以撤回或撤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承诺是时要约的承诺,对于要约邀请则不是承诺。要约邀请是希望 他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达,乂叫引诱要约。它是一种事实行为。小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 成立协议。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对实践中常见的一些事

27、实行 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投聘说明书以及商业广告等,应做到能清楚地判 明它是属于要约或要约邀请。总之,要约和承诺是协议成立的必经程序。与此同时协议法进一步规定协议当事入在订 立协议时应奠定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将有也许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学员学习本章内容, 应了解协议成立的概念,理解要约制度的所有内容、注意要的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理解承 诺制度的所有内容。把握拟定协议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规则,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涉及:(1)基础知识:协议的成立及具体条件;协议成立的两个阶 段;协议成立的方式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要

28、约邀请的概念及 其与要约的区别:如何判断某些事实行为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要约的生效时间及存续期间;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的撤回和撤消;要约失效的概念及 因素;承诺的概念及其条件;承诺生效的标准;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协议成立的时间和地 点规则的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特点;我国协议法确认的缔约过失类型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学员应在学好本章理论的基础上。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本章 内容与其他章节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做到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题和案例第四章协议的内容与形式协议的内容,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就是协议当事人所依法享有的协议权利和应承担的 协议义务。协议法所规定的

29、重要条款是协议权利义务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订立 协议。意思表达一致便形成协议条款。协议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 义上的协议的内容。一般来说,一个有效的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具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协议法所规定的重要条款;一 是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三是根据协议的类型和性质应具有的条款;四是当事人约 定的条款。上述均可作为协议的重要条款、但并非是说协议就是上诉条款的简朴罗列:具体 协议不同,所包含的条款也不同。只但.是加上述条款在协议中出现,可视为协议中的重:要条 款。此外,协议的成立,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表达。作为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协 议有门

30、头形式、书面形式和推定形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注意了解台同内容、协议形 式的概念、理解协议内容与协议条款、协议权利义务互相间的关系了解协议形式对协议成立、 协议生效的影响。掌握协议权利的概念和特性,理解协议的义务内容。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涉及;(I)基础知识:协议内容的基本涵义;台同形式的概念及具 体形式。(2)重点及难点问题:协议的提醒性条款;协议的重要条款:协议的普通条款;协 议权利、协议义务与债的关系;如何理解合序订立协议。意思表达一致便形成协议条款。同 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协议的内容。一般来说,一个有效的 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具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31、:一是协议法所规定的重要条款;二 是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三是根据协议的类型和性质应具有的条款;四是当事人约 定的条款。上述均可作为协议的重要条款、但并非是说协议就是上诉条款的简朴罗列;具体 协议不同,所包含的条款也不同。只但是加上述条款在协议中出现,可视为协议中的重要条 款。此外,协议的成立,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表达。作为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协 议有门头形式、书面形式和推定形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注意了解台同内容、协议形 式的概念、理解协议内容与协议条款、协议权利义务互相间的关系了解协议形式对协议成立、 协议生效的影响。掌握协议权利的概念和特性,理解协议的义务内容。需要注意的

32、具体问题涉及;(1)基础知识:协议内容的基本涵义;台同形式的概念及具 体形式。(2)重点及难点问题:协议的提醒性条款;协议的重要条款;协议的普通条款;协 议权利、协议义务与债的关系;如何理解协议权利的内容;如何理解协议义务的内容;如何 从协议的内容上宙查和鉴定协议的效力;协议形式对协议效勺的影响如何;草拟一份协议。 此外,学员应注意本章知识与其它章节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案例分析、草拟协议义本是本 章的难点问题。第五章协议的效力本意是协议法的重点章节之一。协议法通过时协议的确认,从而维护正常的交易关系。 因此,协议是否有效。不仅关系到法律是否给予保护,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当事人订立协议的 目的能否实

33、现。任何有效的协议,都须具有法律规定的要件。既行为人民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协议形式。当然, 由交易活动是复杂的,协议法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可以的条件或附期限。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协议会门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即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履行协议或履行协议不适当,则要承担违约责 任。不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协议应归于无效。按照协议法的规定,以欺诈、胁迫 的手段定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 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现的强行

34、性规定等的协议,均属无效。并 且无效协议的无效时间具有溯及力,即协议自始无效。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过去我国相关 的协议法对协议无效的确认范围过,宽泛,致许多协议仅因欠缺个别要件而被归于无效,使 许多本来可以通过调整。补正就可以履行并达当事人订立协议之目的的协议因被宣告无效而无法履行,影响了交 易活动的进行,为此,协议法在明确厂协议无效的标准的同时,还规定了可撤消协议和效力 待定协议,这两类协议事实上是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权利而达成其订立协议的目的。效力待 定协议是指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条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 发生。尚未拟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达认可才干生效。这类协议通常

35、是无缔约能力人、无代 理权人、无处分权人等与别人订立的协议。从表面上看,好象协议已具有了有效的条件,其 实尚待权利人追认,其后果是权利人认可。协议生效,否则,该协议将被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协议不同于无效协议,也不同于可撤消协议。可撤消协议涉及两种情形,是 当事人订立的协议显失公平;二是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协议。这类协议的撤消权是由 当事人行使的,人民法院不积极撤消协议。当事人申请撤消的,被撤消的协议与无效协议同 样,自始无效,当事人承担无效协议的法律后果,如当事人不申请撤消。仍可履行。当然, 协议无效有所有无效与部分无效之分。部分无效如不影响重要部分履行的,法律允许当事人 履行其有效部分。学

36、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效力与协议成立的区别及意义,掌握协议 的生效要件,了解并能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协议,理解效力待定协议制度,把握无效协议 和可撤消协设制度,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和返还财产制度。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本概念:协议生效、附条件的协议、附期限的协议、效 力待定协议、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处分权行为、无效协议。本人、相对人、欺诈、可撤 消协议、重大误解的协议。显失公平的协议、乘人之危等。(2)重点及难点:协议生效的内 容;协议生效与协议成立的区别:协议的生效要件:民法通则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确认; 意思表达一致的基本涵义;附条件协议中对所附条件的具体规定;附期限协议中关于

37、所附期 限的具体规定;效力待定协议的几种表现形式;效力待定协议与可撤消协议、无效协议补正 的不同:无效协议的特性:无效协议的范围;如何审查和制定协议的无效;可撤消协议的特 性;当事人如何行使撤消权;可撤消协议的种类;如何理解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乘人之危 的协议有哪些特性;承担无效协议的责任方式如何:无效协议的无效时间及溯及力的规定等。同时,学员应特别注意本章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规定能运用本章知识和相关章节的知 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由于任何形式的协议案例、均会涉及协议有效或无效。第六章台同的履行所谓协议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本地完毕其协议义务,债权人的协议债权得以实 现当事人订立协议

38、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协议的履行,这种目的才干达成。 因此,协议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协议的履行以有效协议为前提,无效协议 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协议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 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协议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协议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 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毕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规定当事 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 则规定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协议生效以后,

39、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协议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 协议履行由现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协议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 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协议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协议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 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这也是本章的重点内容。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 方协议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 债务的权利。它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也许, 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

40、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 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规定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也许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 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 务。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妥。给对方当事人导致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本章涉 及到的情势变更原则,也是值得学员注意的重点问题。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协议履行 的含义、原则、具体规则和履行抗辩权,掌握协议履行对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

41、地点、 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规定,理解双方协议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 抗辩权三项制度。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履行的概念;协议履行的原则;协议履 的规则;双务协议履行中的抗辩权。(2)重点及难点问题:如何理解协议履行的基本涵义; 如何理解情势变更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合用范围: 如何区分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如何行使先 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如何: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及效力如何等。其中,运用本章知识,特别是三个抗辩权的知识和相关章节的内容分析和解 决

42、具体问题和案例是本章的又一难点问题。第七章协议的保金协议的保金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妥减少或不增长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 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消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协议法规定协议保金的目的在于维 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协设保金措施的行使应在协议有效成立期间,且己发生了损害债权 人利益的行为。协议保金的重:要方式是代位权或撤消权的行使。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 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代位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是由于代位权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三方法律关系,且代位权的行使 同时又影响

43、到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乃至债务人的利益。所谓撤消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撤 消权与代位权同属协议保金的形式。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同时,它们也不同于可撤消协议中 的撤消权。撤消权的行使亦应符合法律规定。本章亦属协议法课程的重点章节。学员学习此 章内容,应了解协议保全的概念和特性,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债权人的撤消权的概 念,弄清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债权人撤消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协议保全的概念及特性;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 念及特点;债权人的撤消权的概念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如 何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撤消权与代位权的区别;债权人的撤消权与可撤消 协议中的撤消权的不同;撤消权行使的构成要件;如何理解撤消权的行使;撤消权的导致损 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代位权的行使应 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是由于代位权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三方法律关系,且代位权的行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