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 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 称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审议、决定、评定与咨询等职责权限 的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保证各项学术事务有序开展,根据 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评议与审核的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设在科技处,日常 事务由秘书处负责。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 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指导、审议并参与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科 学研
2、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发展规划;(二)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三)审议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 考核办法;(四)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五)审议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和工作报告;(六)审定自主设立各类学术项目、科研基金、教研项 目、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七)评定学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科研项 目以及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推荐申报校外各类教学 质量工程项目、教研项目、科研项目以及教学和科学研究成 果奖;(A)判定学术争议事项,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 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九)审议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十)评
3、价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第三章议题提出和确定第五条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的议题主要由校长、主 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 涉及多个方面的议题,在相关方认真协商的基础上,由一方 牵头提出。第六条 议题提出方需事先进行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 协商,填写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表(见 附件),并附与议题相关的支撑材料,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 处。第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在收到相关议题表和相关 材料后,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学术事务清单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有关全体委 员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和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 确定。第
4、八条秘书处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应提前通知 出席会议人员,并将有关书面材料呈送参会人员,以便安排 工作,准备意见。第九条 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校领导或者有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学校有关情况。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条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 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或者校长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 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校学术 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 责。第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学 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 议。校学术
5、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方可举行。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 与会委员,经与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第十二条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 名投票方式。第十三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 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列 席会议人员可根据需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第五章会议纪律第十四条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会 议的顺
6、利进行。与会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委员因公、因病 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 处请假并说明事由。一年内2次缺席会议,或任期内累计4 次缺席会议的委员,将视作自动辞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第十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 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第十六条 对于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的事宜,各位委 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讨论的具体内容。第十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 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 员应当回避,会议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委员回避。第六章 决议审定、结果公示、异议申诉及复议第十八条校
7、学术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审议意见和咨询 建议由秘书处负责起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第十九条 校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公 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秘书处负责受理与公示内 容相关的举报、质疑、异议及申诉。第二十条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 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最终结论。第七章议事结果的反馈及报送第二十一条对因事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秘 书处向其报告本次会议的议事情况和结果。第二十二条校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结果由秘书处向议题 提出方进行反馈,同时报送学校相关部门。秘书处在校学术 委员会主任的授权下负责协调和催办,并向委员反馈表决结 果的执行情况。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校学术委员会会议会务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包括拟定议题、制发通知、进行会议记录等。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