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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1 .总则修订目的1.1 修订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1. 4. 2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1. 4. 3分工合作的原则1. 4. 4立足防范的原则1.5灾害分级1.5. 1 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1.5.2 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1 .组织指挥体系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1.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1.3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5联防组织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 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 灾创造有利条件。2.1
2、 森林火险预警. 1预警分级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 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二级)、黄色(三级)、橙色(四级)和红 色(五级)表示。蓝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二 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点燃,可蔓延;黄色预警信号表 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较高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 点燃,较易蔓延;橙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四级 (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并快速蔓延;红色预警信号表示有效期内森林火险达到五级(极度危险),林 内可燃物极易点燃,且迅猛蔓延。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气象部门提供的森林火险预测 和高火险预警及
3、时向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每年 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重点森林防火期,在玉林市电视台玉 林市天气预报栏目发布全市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一旦发生森林 火灾,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当地天气实况、天 气预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3. 2. 3预警响应森林火险预警级别与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成正比,级别越高, 越要在低级别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蓝色预警响应:关注本区域天气有关情况;及时查看可能影 响本区域森林火险预警变化的因素;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 反馈情况;所有瞭望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瞭望监控,同 时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系统、自治区气象局卫星遥 感监
4、测系统、广西森林火险监测站数据,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黄色预警响应:严格控制各种野外用火审批;加强林区野外 用火的监控巡查;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专业森 林消防队集中待命。橙色预警响应:县级政府组织野外火源管控督察组加强监 督;林区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密度和加强野外火源管 理;各类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气象部门根据天气状况,协 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针对重点地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红色预警响应:所有负有扑火指挥责任的森林防火指挥部领 导和防火办工作人员一律在岗,不得外出;五级红色预警已持续 5天并将持续时,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应当依照森林防火 条例规定,划定森林高火险
5、区,公布森林高火险时段,发布禁 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要地区和重点林区严防死守;各 类森林消防队进入戒备状态,做好随时出动扑火的准备。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况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 行督促和指导。4.应急处置1 火灾动态监测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 统、瞭望台、视频监控系统、地面巡逻、群众报告等方式,全天 候、立体式监测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利用卫星林火监 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利用森林消防飞机侦察火场发 展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视频监控系统、扑火现场指 挥人员和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要及 时报告。森林火灾扑灭后
6、,要加强火场巡查和看守,及时发现和 处理热源,防止死灰复燃。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火情进行综合评 估、分析、判断,预测灾情的发展趋势。4. 2火情信息报告发现突发森林火灾监测部门、知情单位或个人、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将有关信 息报告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公民有义务通过12119报 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森林火灾信息。4.1.1 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组织扑救的同时,应按自治区森林防 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 行规定的通知(桂森防字2013) 5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 序,逐级报告。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首次接到火情报告或火情 核实要求后,要在60
7、分钟内查实情况后报告县(市、区)森林 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15分钟 内问清楚情况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不得迟报、谎 报、瞒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处理,将分析判断结果报经市森林火防火指挥 部领导批准后,立即报市人民政府和上报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4.1.2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有关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每1小时书面 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火场综合情况。4. 2.4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县(市、区)要在完成上报工作的同时,及时与毗邻省、市、县(市、区)
8、取得联系,相互沟通和协调。4. 3 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森林 火灾应急响应分为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 和I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5. 3. 1 IV级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 受其委托的副主任启动IV级响应。(1)森林火灾发生后,明火未得到有效控制;(2)火场面积超过6公顷。响应措施:(1)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 情监测,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及时调度火情信息;(2)火灾发生地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 预案,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视情况调集本县(市
9、、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3)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包括各自然保护区、 林场、重点林业经营单位防火机构)在发现或接到火情报告后, 立即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启动本级响应,立即组织有扑火经 验或经过训练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指挥部领导到 现场指挥,并及时将火场现场综合情况报告县(市、区)森林防 火指挥部办公室,并提出处理意见或请求本县(市、区)专业森 林消防队伍支援。4. 3. 2 III级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 III级响应:(1)明火持续达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发生在县(市、区)行政边界、火场面积超过20公 顷;(3)造成1人以上
10、死亡或重伤。以上表述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响应措施:(1)市防火办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及时向玉林市委、市政 府和自治区防火办报告。(2)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 措施,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根 据火灾发展态势派出副指挥长和应急现场工作组协助、指导,统 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及火案查处工作,视情况调集其他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支援。4. 3. 3 II级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或受其委托的副指挥长启动n级响应:(1)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市行政边界、火场面积超过50公顷;(3
11、)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4)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5)直接威胁民居、重要设施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等;以上表述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响应措施:(1)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玉林市委、市政府及 自治区防火办,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 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派出应 急现场工作组协助、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履行 职责,市气象局提供火场气象信息,协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择 机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火灾发展态势,请求自治区支援。(2)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到现场指挥,调集其 他县(市、区)专业森林消
12、防队伍、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支援。(3)各县(市、区)政府加强辖区内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 对森林火险重点村、重要区域、重点地段、敏感点,加强设卡检 查,严防死守,防止出现新的火灾和次生灾害。(4)全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灾情,按指挥部指令做好有关工作。4. 3. 4 I级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 动I级响应:(1)发生在省界附近、火场面积超过50公顷;(2)发生在市行政边界、城区周边,火场面积超过100公 顷;(3)火场持续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4)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5)已烧入或者直接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及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区。以上表
13、述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响应措施:(1)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玉林市委、市政府及 自治区防火办,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指 挥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建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 一指挥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 好相关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向玉林市委、市政 府及自治区防火办报告火灾情况。(2)各县(市、区)政府出动各种防控力量,加强辖区内 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险重点村、重要区域、重点地段、 敏感点,加强设卡检查,严防死守,防止出现新的火灾和次生灾害。(3)全市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全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 灾情,政府部门将主要
14、工作、人力、物力投入到救灾工作中,按 市政府、指挥部指令做好有关工作。(4)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 灾应急预案时,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赴火灾现场协调设 立自治区扑火前线指挥部。4. 4 响应启动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全面分析森林火灾情况(包括气象条 件、地形、交通、通讯、扑火力量、植被、火场、扑火进展等), 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及响应等级的意见,报请并按照权限启动响 应。确定应急响应等级遵循如下规则:(1)如发生伤亡事故,则无条件启动相应等级;(2)森林火灾虽然达到启动更高一级响应等级,但已可在 较短时间内扑灭,则可不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3)森林火灾虽然未达到启动更高一级
15、响应等级,但扑灭 难度极大,也可启动高一级响应等级;(4)敏感、重要时间段,可就高启动;(5)某地同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时,可就高启动。4. 5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首先考虑人员安全和 伤员救治,其次考虑重要目标、重要林分保护,再次考虑森林火 灾扑救。扑救较大面积、持续较长时间森林火灾,应当规范有序, 一般分为6个阶段:设立扑火指挥机构一制定扑火方案一调动 扑火队伍一控制扑灭明火一清理看守火场一撤离火场(各阶段工 作详见附件2)o指挥员应当统筹安排各阶段工作,提高扑火时 效性和有效性。4.6 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 阻火措施,制定
16、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 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4.7 救治善后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 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 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 家属。4.8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易燃易爆品仓库、 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业主先 行采取措施处置的同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 洒水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9 维护社会治
17、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 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 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4. 10 火案侦查属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森林火灾起因开展侦查,查找起火 点,查明嫌疑人。森林公安全力配合、协同查处工作。4. 11 信息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授权的单位,遵循 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通过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 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发布。发 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 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4. 12 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
18、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 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结束应急工作。依照有关 森林防火规定征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响应结束后, 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 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5.后期处置5. 1 火灾评估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及 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一定森 林面积中现存各种活立木的材积总量)、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 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及时统计上报。5.2 工作总结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2. 5.1玉林市内联防组织2. 5.2粤、桂
19、省(区)区域联防组织2.6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3.预防预警3. 1森林火灾预防3.2森林火险预警3.2. 1预警分级森林火险预测预报3. 2. 3预警响应4.应急处置4. 1火灾动态监测4.2火情信息报告4.2. 1发现突发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4. 2.3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4. 3分级响应4. 3. 1 IV级响应4. 3. 2 III级响应4. 3. 3 II级响应4. 3. 4 I级响应4响应启动4.5森林火灾扑救施。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规定程序,向玉林市委、市政府 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特大、重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 事件调查报告。4. 3
20、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各相关部门(个人)对烧毁防火林带、毁坏防火线、林区道 路等阻隔带,应尽快修复。对受到毁坏的电力、通信、气象、广 播电视、防火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 功能。4.4 迹地恢复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尽快组织或责成火灾肇 事者植树造林,恢复火烧迹地植被。4.5 奖励与责任追究5. 5. 1奖励对认真执行预案,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 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 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或部队系统办理。责任追究对火灾肇事者,由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审理;相 关
21、责任人,由监察机关追究责任。6.综合保障1 队伍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设区市及行 政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任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森防字(2015) 6号)精神,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不同规模的森林消 防队伍:市本级:组建不少于60人的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就近依 托国有林场、行政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建)。县(市、区):(一)森林面积400万亩以上的一级火险县,组建100人以 上的专业队;森林面积400万亩以下的一级火险县、二级火险县, 组建50人以上的专业队;其余县(市、区)组建30人以上的专 业队。县(市、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可依托综合应急队伍建 设进行组建
22、,但具有森林消防专业能力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6.1 当地有驻军的县(市、区),依托驻军组建20人以上 的应急森林消防队。6.2 组织林区乡(镇)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综合应急队 伍。6.3 组织重点林区村组建10人以上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五)组织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有林景区等有林 单位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六)组织和支持公司、大户、个体等森林、林木、林地经 营人组建森林防火协作组织,建立森林消防队、火源管理巡逻队 和护林员队伍。(七)在每个林区村落实至少1名森林防火信息员。6.4 通信与信息保障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等单位协同做好 森林防火通讯应急器材的准备,
23、对有线、无线、卫星电话、移动 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市统一、各县 (市、区)间相对独立的无线和有线、固定和移动、专网和公网 融合互通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检 查,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好森林防火热线电话的开通工 作。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负责落实2辆移动应急通信车辆,确保 500人在同一范围内同时通话正常,为森林防火通信临时指挥提 供通信保障。遇突发所需,各通信运营部门提供抢险救灾通信保 障,保证森林火灾抢险救灾通信畅通,保证公共移动网络覆盖扑 火指挥区域。6.5 物资保障(1)参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
24、通知(国森防办2007) n号)建立 森林扑火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市、县(市、区)以及林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营建物资储备库,储 备扑火物资,其中:30-10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物资储备库 面积至少100行以上,15-3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物资储备库 面积至少30后以上。(2)每15人的扑火队伍至少应储备或配备风力(水)灭火 机5台、灭火水枪3支、2号工具10把、油锯2台、割灌机2 台,点火器2个,组合工具5套,以及其他灭火设备。扑火队员 个人必须配备防护装备: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 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根据需要 还可配备:防
25、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等。 要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检修、补充和更新,确保应 急供应。(3)各相关单位要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和器材,建立相应的管 理、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及时补充、更换,确保可用、够用。(4)扑火物资的供应实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制。市 负责全市性或跨县(市、区)扑火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必要 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自治区援助。县(市、区)负责本辖 区扑火应急物资的供应,必要时可向市申请援助。(5)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器材的配备,由同级人民政 府负责。群众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器材的配备,由县(市、区) 级人民政府及组建者共同负责。6.6 航空护
26、林支援需要森林消防飞机支援灭火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 部办公室将火场经纬度、地名、附近水源情况报告玉林市森林防 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国家林业局南方 航空护林总站百色站联系,实施扑火队伍和物资运送、火场侦察、 吊桶洒水灭火等作业。6.7 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市交 通运输局按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协调提 供运送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所需的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车辆办 理优先通行手续。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 输工具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6. 6 治安保障市公安局制定森林火灾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
27、案,并负 责做好受灾林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救灾抢险行动的 行为,保障救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戒严、警卫工作;维 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救灾现场、飞机升降临时点的治安 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6.7 医疗卫生保障县(市、区)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 器械,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因森林火灾造成人 员伤亡时,当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 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当地或上级卫生部门从医疗专家库中派出专 家开展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6.8 资金保障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 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
28、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各级应 急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经费,按财政部门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市财 政局做好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与调度,每年要落实好森林防火经 费。根据灾害程度、烧毁防火设施的情况,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 资金,用于恢复、修复森林防火设施。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市财 政部门要及时筹集抢险救灾资金。6.9 技术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 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必要 时,聘请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 导,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6. 10信息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及时分析火险天气形势,查看卫 星林火监测云图
29、、火场实况、火情调度等相关信息,综合当地气 象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各级政府和森林防 火机构要分级建立全市统一、互联互通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 统,并将森林防火资源数据及其他部门可用于森林防火的资源, 纳入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6 . 11 教育培训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森林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 员、防火办工作人员以及林业部门、林区乡镇和林区单位干部职 工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火知识的培训。通过在中小学校上森 林防火课,组织学生参与和开展森林防火活动,利用广播、电视、 互联网、报纸杂志,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青少 年及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0、7 .预案建设和管理1预案体系建设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组织乡镇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 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7.2预案演练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案演练,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使有关人员熟悉预案。7. 3 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后,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我市森林防火形势 适时组织专家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玉林市人民政 府批准。8 .附则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 2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20
31、14年12月25日玉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4141号)同时废止。附件:1.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森林火灾扑救各阶段工作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督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国家、自治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组织、协调、 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森林火灾预 防、扑救;监控森林火灾应对情况,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的具体任务是:(一)扑火指挥。综合研判火情,启动应急预案,制定 扑火方案,调动扑火力量,组织实施扑火作业。(二)综合
32、调度。全面掌握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 上报火场最新信息;协调组织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机具; 必要时,指挥调动邻近地区的森林消防队伍支援;协调解决 扑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和督促查清火灾原因,侦 破火案;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扑火救灾处置工作。(三)现场督导。组织工作组赴火灾发生地开展工作, 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机关的相关批示、指示精神,检查、监督 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玉林市下 达的扑火救灾指令及本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 指导和协助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四)后勤保障。协调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 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
33、提供后勤保障;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预报。(五)技术咨询。召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根据 火场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扑火进展等情况,对 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火工作 提供技术咨询。二、成员单位职责玉林军分区、玉林武警支队:森林火灾情况严重,需要 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支援地方 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和指导全市 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森林防火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安排播出森 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的要求,组织报道我市森林火灾以及森林火灾扑救查处情 况。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林业部门加强
34、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 目建设;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配合争 取国家、自治区加大对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并监督有关项目实施。市公安局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 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 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 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民政局:当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时,协助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开展 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协助地方政府做好 死者善后工
35、作,做好灾情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解决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中应由市财政安排的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森林防 火指挥部的请求,协助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所需的运输车辆, 确保扑火救灾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送到指定位置。市卫生计生委: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医疗力量无法满足因 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时,协调组织其他地区的医疗力量和 药品紧急支援火灾发生地,开展重伤病人员的抢救、转治工 作,并指导火灾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市住建委:督促、指导抓好城市公园和城市各类绿地的 防火规划设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配套建设森林防火基础 设施。市林业局:组
36、织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森林防火方针、 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森林防火预 防、保障和扑救能力建设,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森林火灾预 防工作的检查督促,扑火救灾中的综合调度、信息报送、宣 传报道和技术咨询,指挥部决策参谋,森林火灾统计分析; 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1. 6转移安置人员7救治善后4. 8保护重要目标9维护社会治安5. 10火案侦查11信息发布6. 12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 1火灾评估2工作总结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迹地恢复7. 5奖励与责任追究1奖励7.1 2责任追究合保障7.2 伍保障信与信息保障7.3 资保障空护林支援1.1 5运输保障治安保
37、障6.6 医疗卫生保障市旅游发展委:负责森林旅游的规划、景区服务质量评 定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游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市气象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会商,负责提供森林火险天 气等级预测预报和天气形势分析,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 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协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适时实施人工 增雨作业,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提供火场的天气 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市教育局:将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纳 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中,指导各地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面向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危及周围学 校时,及时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疏散。市森林公安局:及时进入火灾现场,维护林区
38、社会治安, 尽快查清火灾原因、侦破火案,重点打击纵火案件。负责配 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灾区警戒等工作。玉林无线电管理处:加强火场通讯频率无线电监测工 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无线电干扰,保障火场指挥无线电通信 网络的正常运行。必要时,临时指配无线电应急通信频率给 扑火单位组建无线电通信网络,确保扑火任务完成。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负责灾区 通信,提供支撑,确保灾区通信畅通无阻。人保财险玉林市分公司:接到林木所有权人或林业主管部门出险报案后,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定损,按期限达成赔偿 协议,做好理赔服务。其他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结合自身部门职能及按照预 案要求立即行动,配合
39、做好扑救的相关工作。森林火灾扑救各阶段工作一、设立扑火指挥机构(一)扑火前线指挥部。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在火灾 发生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 的最高指挥机构,一般设在便于观察火情且通讯畅通、安全 有保障的制高点。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各类森林消 防队伍和参与扑救工作的干部群众,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 统一指挥、调度。(二)扑火后方指挥部。设在火灾发生地县(市、区)级 或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防火办公室。扑火后方 指挥部应与前线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服务前方指挥部,做 好后勤保障及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市根据响应等级 派出工作组,同时启动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平台
40、。(三)扑火指挥员。建立专职指挥制度,配备专职指挥, 承担扑火指挥职责。培养专业指挥员,承担一线指挥职责。1 .前线指挥部指挥员:一般由森林防火专职指挥、森 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熟悉火场地形和林情的人员以及专 家组成员,组成指挥班子,制定扑火战略战术,调配扑火队 伍,监督扑火进程,报告火灾信息。2 .火线指挥员:一般由专业指挥人员或专业森林消防 队队长担任,负责某一战区、片区或火线的扑火组织指挥。 火线指挥员必须严格执行前线指挥部的命令。(四)市工作组。1 .第一梯队:启动ni级响应后视情组队派出。由市森 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队,人员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 公安局人员组成。协助、指导地方扑
41、救、信息报送和火案侦 查工作。2 .第二梯队:启动II级响应后视情组队派出。由常务 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人员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室、市林业局相关科室、市森林公安局、专家组人员组成。 协助、指导、监督地方扑救、信息报送和火案侦查工作。3 .第三梯队:启动I级响应后视情组队派出。由指挥 长、常务副指挥长带队,人员由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专家 组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成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可下 设指挥调度组、气象服务组、技术咨询组、综合保障组:指挥调度组:负责扑火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 一般由指挥部领导、专职指挥员等人员组成。气象服务组:负责火场气象服务、人工增雨等工作。 一般由气象部门人
42、员组成。技术咨询组:负责火场趋势预测、扑火战略战术咨询、伤员救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工作。一般由气象专家、扑 火专家、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综合保障组:负责协调、信息、后勤保障、宣传报 道等工作。一般由指挥部领导、防火办工作人员、相关部门 人员、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五)扑火指挥部运转机制。1 .统一指挥:由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2 .分区指挥: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 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 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 火的组织指挥工作。3 .逐级指挥:实行由上到下逐级指挥,分区现场指挥 员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
43、本战区的扑火 组织指挥。无特殊情况的,前线指挥部不得越过分区现场指 挥员或火线指挥员直接向扑火队伍直接下达命令,上级森林 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下达命令,以避免造成指挥 混乱。4 .靠前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置在能最大程度观察 主火线的制高点,火线指挥员应靠前指挥掌握实情,在第一 时间做出有效反应,保证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六)扑火指挥原则。在“打早打小打了”的总原则下,还应遵循如下原贝Ij:1 .速战速决原则: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严格扑火、 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 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抓 住有利时机,“阻、打、清”相结合,
44、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 灾。2 .三先两保原则:先打草地火、明火、外线火;保证 队伍之间会合,不留空缺;反复清理,保证不复燃。3 .各个击破原则:以各条火线为独立的战场,针对其 特殊性,以不同的力量、不同的战术战法、不同的要求,各 自为战,独立扑灭。4 .十点钟原则:一天的中午通常是火灾最猛烈、最不 易扑灭的时段,因此要尽量在10:00前扑灭火灾。5 .抓关键保重点原则:控制和消灭火头或关键部位的 火线,保护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和人员的安全。6 .协同作战原则: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打大火、明火、 火头火、主要火线火;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群众森林消防队 打初发火、弱火、小火、次要火线火、开设防火线及清理、
45、看守火场,应急森林消防队运送灭火用水、清理火场、开设 防火线;干部群众运送食物、扑火机具、以水灭火用水、开 设防火线、看守火场。加强航空护林飞机扑火和地面力量扑 火之间的配合,提高扑火效率。二、制定扑火方案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火场形势做出科学预测的基础 上,依据应急预案制定。上一级指挥部启动预案后,与当地 指挥部一起修改完善既有扑火方案。扑火方案的制定应当遵 循以下原则:(一)针对性原则。针对具体火场实际情况,务实、科 学、可行,避免想当然、华而不实。(二)安全性原则。首先应确保扑火人员及火场周边群 众的人身安全;其次应保证村屯、重要设施的安全;再次应 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对经济价值较高的人
46、工林、原始林重 点保护。杜绝动员未经过扑火培训的人员扑打明火,杜绝动 员老弱病残孕及学生、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三)高效性原则。应迅速制定扑火方案,不能议而不 决。应坚持重兵扑救,速战速决,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 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同时,应选择最经济的扑火战 术,避免打入海战,以最小代价扑灭火灾。应尽量主动出击、 直接扑灭,避免消极防守、拖延时间。(四)连续性原则。一场火场的扑救,扑火前线只能由 一名指挥员指挥,不能多头指挥。如果原指挥员能力达到要 求,一般不予更换,以保持指挥的连续性。(五)明确性原则。扑火方案的内容应当尽量明确,避 免模糊不清,操作性不强。应当尽可能明确:扑火目标;重
47、 点部位,重点火线,重点火头;兵力分配,包括每一条火线、 每个部位由哪支队伍扑救,都必须明确;每一条火线的扑火 战术;明确火场清理、开设防火线、留守力量;明确指挥员、 责任领导。如需增加兵力投入,还必须明确支援部队的任务 与行军路线。三、调动扑火队伍森林火灾扑救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专业、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群众 森林消防队伍是扑救初发火的基本力量,应急森林消防队伍 是协助扑救的重要力量,干部群众是必要的辅助力量。扑火 队伍的调动遵循如下原则:(一)就近用兵原则。火场附近的群众森林消防队、半 专业森林消防队作为扑火第一梯队,首先赶赴火场扑救。附 近专业森林
48、消防队、应急森林消防队及时增援。(二)重兵扑救原则。树立“打小火立大功”理念,迅 速调集足够兵力扑救,避免“滚雪球”式用兵。(三)安全快速原则。接到火情后,应立即调动队伍, 不等待观望。应为每一支不熟悉道路的队伍安排向导,确保 队伍在第一时间抵达指定位置。注意行车、行军安全。四、控制扑灭明火扑救森林火灾,首先应控制火场,再彻底扑灭明火。应采取正确的扑火战术战法,安全、高效贯彻实施扑火方案。(一)常用战术。一点突破、两线推进,两翼对进、钳 形夹击,多点突破、分段扑打,预设隔离、阻歼林火,全线 封控、择机火攻,地空配合、立体灭火。(二)常用战法。上山火顺势打,下山火堵截打;密林 火四面打,疏林火散开打,灌木火清开打;树冠火断开打, 地表火灵活打;火头火间接打,火翼火跟进打,火尾火快速 打;大风火尾追打,微风火集中打;白天火分段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