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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辛集市二分干渠和辛深排渠黑臭水体治理-截污工程及建设街外排渠改造工程(A标段:勘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CZB-2017-1252A项目名称:辛集市二分干渠和辛深排渠黑臭水体治理一截污工程及 建设街外排渠改造工程(A标段:勘察)招标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17年12月安全生产、健康、环境安全管理措施;11 . 3. 7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13.
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 2本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31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13. 3投标单位报价应参照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后对勘察费自主报价,中标后的投标报价包括全部的勘察费用。13. 3.1报价范围: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含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13. 3.2投标报价应含本文件指定的所有工程勘察内容。如果出现漏报项目,中标后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13.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13. 3.4投标人的勘察报告文件应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如果勘察报告不 能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需要或因位置发生变化而进行补充勘察调整,合同价格不做 调整,投标人应考虑相关风险。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 及勘察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增加或减少,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 价的依据。13. 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 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4、,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 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 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 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
5、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 有效期的银行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 以拒绝。16. 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 3.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17. 3.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6.4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16 .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
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 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 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 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 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 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
7、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胶装成册。18. 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8. 3在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招标项目编号;(4) 2017年 月 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 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装订的,按无效标书处理。未按第2款和第18. 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
8、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 .投标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 期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0 . 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 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 .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9、。22 .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退回给投标人。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 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22 .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 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2 .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4 .开标时间和地点24.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
10、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 人的代表应按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除投标文件附投标文件 签署授权书外,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 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4. 3开标程序:24. 3.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宣读开标纪律并简要说明项目情况;24. 3. 2由现场监督部门检查投标人代表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4. 3. 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11、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4. 3.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展示投标文件盖章情况后,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投标人对宣读内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24. 3. 5转入评标阶段。24 .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 .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5.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5.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2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
12、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 件处理:25. 2.1本须知第II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 2. 2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 2. 3投标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字迹模糊辩 认不清的;25. 2.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 2.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
13、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5. 2. 6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25. 2.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 2.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 投标的;25. 2. 9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的;25. 2.10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25. 2.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26 . 3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 2开标结束后
14、,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 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 3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建。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 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6. 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6.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 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6. 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 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
15、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6. 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 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7 . 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 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27.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16、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 .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 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
17、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 其投标。30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确定中标人30.1 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详见评标办法章节。29. 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勘察方案合理、特点鲜明、工艺技术水平先进、综 合效益好、勘察进度能够满足工程需要等原则确定得分,按分数高低,推荐得分高的前 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 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1. 4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 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七
18、)合同的授予31 .合同授予标准31.1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 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2.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3 .中标通知书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中标结果3 日,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视为中标结果已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 人。32.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
19、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 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4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 面报告。33.合同的签订33.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 议。34. 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 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20、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5.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商务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21、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投标保函复印件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第一部分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部分格式 第三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重要说明本部分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正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 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2日内向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单位自负。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 址:成立时间:年
22、月 日经营期限: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 月 日说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不必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在投 标文件中装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在开标时出示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项 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 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J代理人
23、: (签字)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说明: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授权委托书原件外,还应在 开标时携带并出示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三、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考察工程现场和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补遗文件后, 我方(即下面的签署人)表示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合同总价,并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内容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勘察周期:签订勘察合同后 日历天内,质量标准:。我方保证在勘察周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3、
24、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 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 受中标。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 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书或其他任何投标书。同时也 理解,贵方所给予的投标补偿金。6、我方随同本投标书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履行合同协议书, 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
25、编码:电 话:传 真:年月日四、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勘察周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月日五、投标保函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招标人)鉴于(下称“投标人”)拟参与(下 称“招标人”)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 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的保函,作为向 招标人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
26、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 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人出具的索赔款凭证,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本保函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 有效期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人延长 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担保银行:(盖章)银行地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或盖章)电 话:传 真:日 期:年 月 日注:1、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 投
27、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2、保函金额与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银行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附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应一致 否则不予认可。4、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第三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技术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勘察组织方
28、案及勘察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现场服务承诺;项目机构配备情况;五、主要机具装备情况;六、安全生产、健康、环境安全管理措施;七、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附表、项目机构配备情况(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专 业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制年学校系(科)经历年月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备 注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相关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二)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表职称、职务职称、职务本项目拟承担工作注:1.本表后附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相关证书开标时提供
29、原件。2.填入投标文件内的这些人员,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必须到位,项目进行中,未 经招标人批准,不可变动,如必须变动时,需将代替人员的资历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 可变动。辛集市二分干渠和辛深排渠黑臭水体治理.截污工程及建设街外排渠改造工程(A标段:勘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辛集市二分干渠和辛深排渠黑臭水体治理一截污工程及建设街外排渠 改造工B已由辛发改审批【2017】106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辛集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辛集市二分干渠和辛深排渠黑臭水体治理一截污工程及建设街外排渠改
30、造工程(A标段:勘察)项目地点:辛集市二分干渠、辛深排渠、建设街(工业路以东)3 务周期:10日历天建设规模及内容:二分干渠截污管道总长度8. 64km,管径DN1400-DN2000mm;二分 干渠清淤8. 1万立方米、生态保护坡砌筑8. 5万平方米,辛兴街雨水管道总长度1. 52km, 管径DN2800mni;污水管道总长度2. 4km,管径DN800-DN1200mni;建设街外排暗涵长度 1. 6km o招标范围:工程勘探,钻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 地质问题等,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31、3.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能力的单位。拟派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首页1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提交注册的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咨询电话:4. 2、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目录第一章合同条款第二章勘察任务书第一章合同条款合同名称:勘察合同编号:发包人委托
32、勘察人承担 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建设地点:1.3 工程规模、特征: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6 承接方式:1. 7预计勘察工作量: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2.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
33、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十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一月一日开工,一年月一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 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 特殊情况(勘察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 时,工期顺延。4. 2收费标准及付费
34、方式本工程勘察费为 元(大写), 一次包干不再调整。合同签订后拨付合同价款的20%,完成辛深排渠勘察后拨付合同价款的15%,完成 二分干渠勘察后拨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建设街外排渠勘察后拨付合同价款的25%o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 1发包人责任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 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提供地下 埋藏物,发包人如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上 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 程
35、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 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 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 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 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 承担费用。5.1. 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 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
36、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 起验收。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均须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 1.7发包人协助勘察人的工作人员安排所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费用由勘察人 自理。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 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 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泄露、不得 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
37、,发包人应负 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 2勘察人责任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 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 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 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 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 包人、勘察人
38、商定为实际损失的%。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勘察,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 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 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 正式变更手续。5. 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 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 2. 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由于发包人原因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
39、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 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 进行勘察工作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 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计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计 元。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三日,应偿付未支付勘 察费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三日, 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五。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0、。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 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察人 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备案号:备案日期: 年 月日勘察人名称:(盖章)法
41、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鉴证意见:(盖章)经办人:鉴证日期: 年 月日第二章勘察任务书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辛集市二分干渠、辛深排渠、建设街(工业路以东)。二、勘察任务本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服务。三、技术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岩土工程勘察地层描述规程DB12 (J) T152-20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
42、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 河北省建筑地基承载力技术规程(试行)(DB13 (J) /T48-200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 99:98;四、勘察内容及要求(1)查明拟建场地内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 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2)查明拟建建筑范围内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分析评 价地基的稳定性,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提供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及相应的标准差、 变异系数。(3)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腐蚀性及水位变化情况。(4)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划分场地土类型及场地类别。分析评价地震效应,判别饱 和砂土和
43、粉土的液化。(5)提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防治方案的结论和建议。(6)提供场地内季节性冻土标准冻结深度。五、勘察成果1、应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其深度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 )0如需要,应按招标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满足设计要求或施工要求的“中 间报告”。2、勘察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第三部分目录第一章评标办法第二章资格审查第三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二)评标
44、监督招标人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程序(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 领导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 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 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 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45、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 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 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4、资格后审(详见“第二章资格后审”);5、初步评审;(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 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
46、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 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4.(1) 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 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4.(2) 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 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 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 标按废标处理。(4. 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 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6、技术部分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并按技术部分评审表设定的评审内容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评为不合格,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其 余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