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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区“湘高驿”便利店特许加盟及经营合同甲 方: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绍富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1701室乙 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服务区“湘高驿”便利店特许加盟 及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特许加盟及经营项目位置、面积、经营范1 .经营项目位置:高速公路服务区,桩号。2 .经营项目面积:服务区经营面积一平方米,其中区平方米、 区平方米(实际经营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乙方如对经营面积有异议,应当在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书面提出并提供异议依据,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经营面 积无误。3 .经营范围:乙方对该经营项目仅限于“湘高驿”便利店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营业地及从事经营范围外其他任何经营项目。二、合同期限特许加盟经营期限:特许加盟及经营期限为一年,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到 年一月一日止。三、加盟管理、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一)加盟管理1、加盟管理费:乙方须按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加盟管理费。每月加盟管理费按 照乙方当月营业额的收取,甲乙双方在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核对上月1日至31日 的营业额,乙方需在核对月度营业额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加盟管理费。4 、商品价格: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使用甲方
3、指定的便利店品牌“湘高驿”进行经 营,乙方须在一年一月日前将商品价格清单提交甲方审核,并按甲方审核后的 价格进行定价。同时要求乙方执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高速服务区经1 . 5.除上述第1至4条款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且经书面催告后一个 月内未能改正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5项追究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甲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可采用特快专递 (ems)邮寄合同解除通知书的方式解除,自解除通知书到达时解除。2 .出现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须在合同期满之 日起计3天内或合同解除后3天内,自行清理完
4、毕与特许加盟及经营有关的全部的债 权债务并将自费投资购买的存货、办公用品等各项设备搬走,将经营场所清理干净交 还甲方,否则,乙方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 由乙方承担。建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3 .如果国家政策、法律、条例,或政府依法规划、征用等强制性措施或高速公 路扩建、服务区升级改造等其他政策原因使服务区整体或乙方投资的经营项目单独被 拆除,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互 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甲方按实际特许加盟及经营时间计收费,如甲方获得政府对服 务区整体或乙方投资经营项目的赔偿,则对应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拆除所获得的赔偿归 乙
5、方所有。4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包括政策和市场变化),致使本合同完全无法执行,且 无恢复的现实可能性,如乙方提出退出经营,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收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仅造成某个项目不能对外营业时,则仅终止该项目的特许加 盟及经营关系,其余项目的特许加盟及经营关系继续有效。5、如因道路改造、服务区整体改扩建封闭施工导致服务区中止营业连续达10天 以上,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实际中止时间顺延 本合同期限,属单向封闭施工的,按实际中止时间减半顺延本合同期限,但乙方不得 以此拒缴加盟管理费。6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
6、它人员 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 设备、设施停止使用时;6.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设备、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 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6.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6.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服务区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 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6. 5由于乙方或服务区内其它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6.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6.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
7、理规则而造 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加盟管理费或相关费用或其任 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7.本合同因甲方原因解除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退还已收取乙方的加盟管理费, 如加盟管理费已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手续,否则甲 方有权不予退还。第九条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盟管理费、履约保证 金、水电费等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含税价),并支付甲方追讨上述款项过程中发生之甲方工作人员误工费、律师费及 所有差旅费。2 .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
8、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仲裁费、取证费、律师费等)。3 .若由于乙方营业证照手续不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部门处罚、产生经济损失或 商誉损失,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 就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的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4 .因甲方责任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除赔偿乙方有关的合理和必要的配套设 施投资实际损失外,须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乙方须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 天内,将经营场所打扫干净归还甲方,将自行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搬走。否则,乙方 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 .因乙方责任提前
9、退场解除、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的损失对甲方进行 赔偿。乙方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含土建)全部归甲方所有。自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 7天内,乙方须无条件退出经营管理,将经营场地清理干净归还甲方。否则,乙方遗 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6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和费 用,责任互免;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一方须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措 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须对该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
10、,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住 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其它事项1 .本合同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资产的盘点及移交手续,乙方投 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含土建装修等无法拆除、移动的资产,不含存货及办公设备)无 偿归甲方所有。经甲方盘点如发现资产受损未维修维护的,乙方须及时维修或赔偿, 否则甲方有权按该资产的重置或维修价值扣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2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的同时,本合同所有附件同时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4 .本合同一式陆份,
11、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和 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 后第3日视为送达;若被退件的,自退件之日视为送达。附件1:物业管理合同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附件3:廉政合同附件4: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户管理办法附件5:服务区“湘高驿”特许加盟项目产品清单附件6:加盟管理费催缴通知函附件7:承诺函格式附件8: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书附件9:经营项目平面图附件10:乙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12、: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附件1物业管理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区及经营合同(下称“经 营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服 务区项目的物业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合同起止日期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如前述日期与经营合同约定的合同 期限不一致的,以经营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为准。第二章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享有对服务区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设施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的权利
13、,对公共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 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服务区的正常运行。2.1.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服务区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1.4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等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缓交、减免、拒交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如乙方 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4%。的违约金,逾期20天不 缴纳的,甲方有权采取暂停水电或停业整顿等方式催缴所欠费用,并诉诸法律。2.1.5 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2.1.6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
14、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合同、本合同 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批评、警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停止服务、解除合同等措施。2.1.7 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1 2.1依法享有在经营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 统一管理,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物业管理工作和促销等活动,维护服务区的整体形象。1.1.2 2.2自觉遵守服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 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2.2.4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 相应的消防责任。2.2.5 自觉接受甲方监督,配合甲方做好日
15、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 作。2.2.6 对所属员工做好日常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杜绝一切有损服务区形象的行 为发生。2.2.7 承担由乙方及乙方人员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三章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4.1商铺物业管理费乙方特许加盟及经营项目经营面积共计一平方米,按对应的物业管理费标准甚 元/平方米/月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物业管理费。4.2水、电费乙方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必须统一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乙方须自行承担经营 场所、员工宿舍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水电费。水、电单价按 当地水电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0. 5%的损耗做为综合单价,具体以甲方所在服务区水、 电
16、费统计清单为准。在合同期内,如遇水价、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税率调整时, 按调价文件规定或供水供电单位缴费单据价格执行。缴费时间按甲方所属服务区向当 地供水、供电部门缴费时间10日内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付水电费用。若乙方不按时 缴付水电费达到十五日的,甲方有权采取停业整顿等行为以维护自身权益。4. 3宿舍管理费乙方须按幽元/间/月计付宿舍管理费(空调使用费另行按实计算),每月5号 前由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月宿舍管理费,宿舍管理费每年(按自然年度计算, 自1月1日起)上调地。4.4员工伙食费乙方人员如需在甲方员工饭堂就餐的,甲方可为乙方人员提供与甲方员工相同条 件的伙食,伙食费用标准为五元/
17、天/人。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所属服务区支 付本月员工伙食费用。因物价上涨等原因,甲方统一调整员工伙食费标准,则乙方的 员工伙食费标准亦相应提高,乙方缴纳伙食费用后乙方人员未在甲方食堂用餐的,不 得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或部分伙食费。该用餐费用由甲方服务区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开 具发票。合同期内甲方因市场原因需要对伙食费进行调整的,以甲方发出的正式调价 文件为准。4. 5装修保证金乙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向甲方提出装修 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按迎幽元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甲方服 务区应向乙方开具收据,装修完毕需经甲方检查通过且无其它违约行为或应付费用 的,方可
18、无息退还剩余装修保证金给乙方。若此后由于乙方装修等原因造成服务区或 相应设施遭受损失的,乙方需采取恢复原状等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 5.2乙方必须按开工令所要求的要点实施装修项目,未与开工令所要求的要点 相符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执行的,由甲方按要求组织整改,所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4. 6仓储物业管理费仓库、加工间按览元/平方米/月计收。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制定账户支 付本月仓储物业管理费。4. 6.1其他增值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4.7开具除员工伙食费之外的收入款项的相关票据类型,在收取款项后按甲乙
19、双 方签订的经营合同约定执行。4. 8本物业管理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支付至以下账号:账户名称: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马栏山支行账 号:第四章双方约定遵守的管理公约4.1 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4.1.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服务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 证照齐全并公示。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4.1.2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按经营合同约定的经营范 围经营,不得扰乱服务区经营秩序。4.1.4 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
20、发 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由甲方协调或与对方 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理。4.1.5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 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服务区的整体信誉。4.1.6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等影响他人正 常经营和玩弄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4.1.7 乙方员工在上班岗位上不得有打牌、下棋、玩手机、睡觉、酗酒,以及赤 膊等不文明行为。4.1.8 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摆放商品展示,禁止任何占 道行为。禁止任何占用
2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和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4.1.9 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4.1.10 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 他商户。4.1.11 1. 10乙方的通信方式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 书面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4.1.12 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备,营业期间内需佩带统一的工 号牌,无工号牌或佩带他人工号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4.1.13 1.12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抵押、出租、 转租、分租、调换商铺。4.
22、2 遵守甲方治安、综治、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合同(详见附件1、2), 并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4.3 3对服务区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4. 3.1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 损坏。4. 3.2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如确实因经营需要,须书面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4. 3.4店铺内所有经营资产、电器设备发生故障的,或提供给乙方(商户员工) 的宿舍设备(如空调、洗衣机等)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自行组织人员维修,属房屋结构性问题的由甲方负 责维修。4. 4清洁卫
23、生管理约定4. 4. 1乙方应约束所属员工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 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自觉维护经营区域店内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 处进行清洁大扫除,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卫生问题应在当日 内整改。4. 5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4. 5.1乙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开工前需获得甲方开具的开工令。装修时应做 好防噪处理,并做好围闭,不得影响周边商铺经营和顾客通行。4. 5. 2乙方店面装修原则上不允许改变原有房屋结构,不允许搭建雨棚、板房等; 商铺VI应与甲方的VI协调,做到不冲突、不喧宾夺主,门头招牌(灯箱)不允许超 过
24、店面经营范围。4. 5.3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 须无条件配合。4. 5.4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 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4. 5.5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4. 5.6乙方所属员工、家属、来访客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 5.7为维护公共利益,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 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5. 5.8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与细则在本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服务区的各项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执行。
25、第五章其他5.1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甲 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5. 2本合同是经营合同的有效补充,如本合同与经营合同有不一致之处, 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经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6.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 月日日期:年 月日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城同价的相关规定,且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后 才能实施。若乙方未通过甲方审核擅自进行价格调整,甲方有权依据湖南高速服务 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户管理办法中严
26、重违约行为,扣除其履约保证金30000-500 00 (含50000元)元/次,直至合同清退出场。3、税费各自承担。(二)统一收银的要求1、乙方须有偿使用甲方指定的统一收银软件与收银稽查软件,经甲方同意,特 殊情况可使用自有收银系统,但须无偿向甲方提供经营数据接口,按甲方要求传输经 营数据。乙方自行自费采购满足甲方收银系统要求的相关硬件设施、网络及监控相关 设备(数量不小于一备一用的要求)。2、乙方必须将全部营业收入进收银系统,甲方保留对乙方随时查账的权利及采 取其他监督、检查措施核实乙方营业额的权利,乙方应履行相应的配合协助义务。乙 方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乙
27、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提供上月(上月1日至31日)营业额及每日营业 额数据给甲方,甲方将采取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从每天打印出的收银小票来汇总 计算当月营业额)与乙方核对营业额数据,双方产生出入的,以甲方最终核对的数据 为准。4、本合同约定须使用甲方收银系统进行收银的,合同期内乙方擅自不使用甲方 收银系统进行收银,或存在串码销售、隐瞒收入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未 进入收银系统营业款的10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年内如发现乙方有三次以上上述 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甲方商户管理 黑名单,禁止参加甲方所有经营项目的招投标报名。(三)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1
28、、经营项目物业管理费乙方特许加盟及经营项目经营面积共计一平方米,按对应的物业管理费标准35 元/平方米/月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具体包括公共场区安 全巡查及秩序管理、公共场区及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清运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 淀池等“三池”清理(不含餐饮商户自行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等)、公共场区绿化 养护、公共场区“四害”防治、公共场区用电用水及能耗、表前用水用电线路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及房屋等结构物主体结构检修维护等服务内容。2、水、电费乙方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必须统一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乙方须自行承担经营 场所、员工宿舍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水电费,甲
29、方向乙方提 供水电费分割单。水、电单价按当地水电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0.5%的损耗做为综合单 价,具体以甲方所在服务区水、电费统计清单为准。在合同期内,如遇水价、电价或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甲方:乙方: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 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 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 遵守执行。第一条安全管理范围乙方在服务区内从事日常经营及其相关生活、工作等活动时的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第二条、甲
30、方职责、权利1、甲方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单位有关服务 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 各项安全隐患,发现乙方未能正确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时,应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 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交予乙方工作人员或张贴于乙方在服务区内的经营场所时视为送 达。(3)涉及场所装修改造时,要求乙方在工程施工前要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责任协助调查和统计上报。并 按法规要求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
31、,要求派人保护现场,2、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及服务区内的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乙方员 工的不安全行为及场所内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及时将整改 的结果告之甲方。(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 安全方案。(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 有权按照经营项目合同条款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提前终止经营项目合同。(4)甲方有权对服务区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 督管。(5)乙方管理范围内如发生法规所规定要求统计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权 立即通知当
32、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立即事故调 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第三条、乙方职责、权利1、乙方根据经营项目合同条款规定在服务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其经营场所 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全面负责其承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工作,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并承担因开展经营活动 或施工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所造成的相应责任。(2)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必备的经营、使用及相关安全资质许 可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服务区提交有关经营证照、员工花名册以及 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特种
33、设备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真 实、合法、有效。(3)须设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现场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协助甲方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安全生产事故。(4)乙方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服务区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岗位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安 全培训教育工作。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同时确保将场所内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5)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工作,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必须按规定
34、时限及要求完 成整改。(6)应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 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7)乙方应确定承包经营场所防火责任人,并按法规规定在本单位经营场所内配 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要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对受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恢复正常功 能,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 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与甲方共同做好服务区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四防 工作。(8)严禁经营及生活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 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
35、;“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 为一体的场所)。(9)乙方在服务区内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工程或开展供电断路、临时用电等服 务区制度规定需报备的工作时,要报备甲方并经同意方可实施,乙方要派专人负责现 场监护。涉及施工改造等工程项目前要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并按规定要求做 好相关工作。(10)如乙方在经营场地经营餐饮类、汽修加水类项目等,要确保场所内用电用 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及服务区制度要求。有储存仓库的,原料储存仓库内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对存放的物品应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 性。(11)如乙方经营的是餐饮类项目,乙方应从具有国家承认资质的燃料供应
36、商处 购买燃料,并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操作,做好防火措施。乙方应对所使用的各类液体 燃料储罐、管路及相应设备、部件加强安全管理。在燃料储罐储存间做好严格的防火 措施,配备必需的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应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工作完毕后应关闭 火源、气源阀门。乙方应定期对所用炊事设备及部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所用设备安 全状况的良好,如出现由于设备保养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 担。(12)乙方应做好日常用火、防火工作,每日在设备点火前应对设备进行详细的 检查,确定设备部件状态正常后方可点火;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员 工消防知识培训和开展消防演练,对于由于乙方防火工作不到位而造
37、成的火灾,所带 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3)如乙方经营的是汽修、加水类项目,应按如下要求做好防范工作:A、应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承包经营场所取得必备的经营、使 用许可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不得维修危化品车辆。 并及时向服务区提交有关经营证照、员工花名册、维修人员职业资格证(劳动社会保 障部门核发)和相关维修人员从业资格证(交通部门核发)以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特种设备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B、必须做好员工岗前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在岗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工作,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38、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修技 术能力,使员工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C、必须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空气压缩机安全档案及生产设备档案。D、必须加强特殊工种、特种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的管理,并制定、完善相 应的特殊工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乙方享有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会议、培训教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等活动的权利。第四条、法律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 方承担责任。3、对乙方的经
39、营活动、日常管理存在严重违章行为和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毕,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 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5、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 方承担。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经营合同并收回经营项目及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第五条其他约定本协议是服务区及经营合同的有效补充,如本协议与一服务
40、区 及经营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如出现本协议未尽事宜,则参照服 务区及经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 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3廉政合同甲方:乙方:为规范双方经营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业务合作关系,推进廉政建设,维护 双方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廉政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对双方工作人员加强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 政规定。(二)严格执行经营合同约定,自觉按合同履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
41、和合同文 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 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 部门举报、给予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 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 不廉洁的违规违纪行为。(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
42、费宴请和娱乐等违规、违纪活动;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费用。(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劳务分包单 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如 果甲方纪检及相关部门调查有关廉洁违纪、违规等现象时,乙方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必 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三)乙方
4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和其他违 规、违纪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升学、 旅游及出国出境等提供费用。(六)乙方与甲方发生工作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违反廉洁 相关制度及违纪、违规等行为,依法、守信、合规从事各项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应按照相关制度及法规给予相关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乙方应按照相关制度及法规给予相关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涉嫌
44、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甲方管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或监督检查时,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 作中对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经查实后,按经营合同违约条款进 行责任追究。如连续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甲方将解除双方 所签订的经营合同,并不得进入甲方各类业务工作的招商、招标范围,解除合同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经营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5、(以下无正文)甲方: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 月曰日期:年月曰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商户经营管理,完善对商户监督评价机制,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实现公 司与商户合作共赢,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后称服务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辖服务区各业态 商户经营过程的管理与考评。第三条管理职责商业开发部负责统筹商户进场筹备、组织牵头装修方案审核、开工令 报批、合同执行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服务区完成年度商 户评价。
46、安全运管部负责参与商户装修方案审核,督查和指导服务区落实商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现场装修监管工作。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商户的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租金及物业费等合同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核算管理。服务区是商户现场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从商户进场到退场全过程管 理,包括办理商户开工令申请、装修现场管理、督促商户按装修图纸施工、 协助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日常监督检查、商户退场管理、装修保证金使用 提出。第二章进场管理第四条在公司向招商最终成交商户发出招商结果通知书后的2 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商业开发部向项目所在服务区发出项目筹备通知书 (详见附件1),在相关经营合同未签署、对接前,服务区现场管理以项 目筹备
47、通知书为依据。第五条 商户进场前由商业开发部、安全运管部和服务区进行商铺初次验收,满足通水、通电、通道、无渗漏等基本条件后由商业开发部组织 商户进场装修(相关商铺交付标准正在制定当中);国际品牌商户商铺交 付根据双方约定的商铺交付标准交付。第六条商业开发部在招商结果通知书发出后应通知商户在7日 内向服务区公司提交装修施工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应文件,并 向服务区公司提出装修开工令申请和跟进开工令审批,商户提交的申请文 件应包括:一、装修方案说明,要求就装修方案进行必要、概括的说明;二、店面现状图,包括店面装修前平面设计图、立面设计图、现场实 景照片;三、装修方案平面图,要求标示主要改动部位;四、装修方案外立面图,包括店面外立面设计图、外立面效果图;五、内装修水电图,包括配电系统设计图、配电平面设计图、给 排水设计图。六、现场装修围蔽示意图第七条 服务区公司在收到商户提交的装修申请书后,由商业开 发部牵头组织安全运管部、服务区召开商铺装修方案评审会,评审会会议 纪要经分管领导签发后,由商业开发部提出开工令申请报公司批准,获批 后组织商户进场装修并及时与商户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完成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第八条项目所在服务区负责商铺的装修现场管理一、根据服务区公司开工令的批示,督促商户按时间要求进场装修;二、服务区负责通知商户按合同约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商户按每个项 目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