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712286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号)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已于2022年8月30日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 起施行。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9月30日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2022年8月30日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极端天气应对,防止、减轻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2、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对极端天气,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极端天气,是指根据市、旗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到达橙 色预警信号的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干旱,或者到达红色预警信号的冰雹、 高温、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第三条 极端天气应对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治、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那么。第四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将极端天气应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建立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极端天气应对工作责任体系,健全极端天

3、气应对指挥协调、社会发动、物资储藏和激励机制。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落实极端天气应对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第六条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极端天气先期处置、基层动 员、抗灾自救、灾情调查等应对工作,健全极端天气应对网格机制,明确极端天 气应对机构和人员,协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第七条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极端天气应对人员,协助所 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自救 互救工作。第八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自然资 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极 端天气公众应对指引

4、。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极端天气应对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 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提高公众防范极端天气的意识和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极端天气应对知识公益宣传。第九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市、旗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极端天气应急预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本辖区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十条以下重点防控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报行业主 管部门备案:(一)铁路、航空、道路运输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二)学校、医院、商场、宾馆、企业、大型超市、幼托机构、养

5、老机构、 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三)建筑施工单位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 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四)道路、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 理单位;(五)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六)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单位。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和重点防控单位应当通过实战化演练、桌面推 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自然资 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农牧等部门开展极

6、端天气灾害风险调查,明确本级极端天气灾害风险存在的区域、时段、等级,划定重要防控区域、重点防控期、重大风险点,采取隐患治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极端天气风险重要防控区域、重大风 险点和重点防控单位设立警示标牌,标明风险类型、影响范围、安全转移路线、 避难场所、责任人、灾情险情报告 等信息。第十三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和重点防控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 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技能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机械、设备和物资,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推进气象主管林业和草原、第十四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建设监测网络,机构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

7、和城乡建设、 农牧等部门实现监测网络实时信息共享O第十五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在气象主管机构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后,应当立即决定极端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应急响应命令。第十六条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全媒体信息发布 机制,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纳入预警信号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 按照要求及时播发或者刊登。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应当实行网格化传播机制,快速、准确传播预警信号到户到人。第十七条极端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后,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以下预 警措施:(一)组织灾情监测、信息收集和会商研判;(二)命令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三)通知停课

8、、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四)巡视管护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工程设施,及时采取加固、隔离、清 淤、抢修等措施;(五)检查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场所、区域,及时配备现场值守人员,对增 加极端天气灾害风险的设施、物品予以撤除、清理;(六)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装备,清理应急避难场所和抢险救灾通道;(七)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第十八条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应急处 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受灾人员,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打通抢 险救灾通道,实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二)保障食品、饮用水、衣物、帐篷、燃料等基本生活必

9、需品的供应;(三)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运输管制以及 其他控制措施;(四)组织修建抢险救灾临时工程,清除影响抢险救灾的障碍物;(五)组织抢修道路、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六)强排低洼地段、地下设施、雨水管网的积水;(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清除冰雪等抢险救灾活动;(八)依法征用组织、个人的车辆、器材或者其他物资;(九)依法从严惩办囤积居奇、(九)依法从严惩办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十)依法从严惩办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十一)其他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九

10、条 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有序参与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立救援队伍。第二十条 重点防控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一)未制定或者未按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的;(三)拒绝开放在重点防控单位设立的应急避难场所的。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极端天气应对决定、命令,或者不配 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极端天气应对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在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极端天气工作参照本条例关于旗县级 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2年n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