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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促进发展,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市、上级公司/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公司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计划内各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或其他 类型代管资金或必须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科研项目、建设工程 等投资项目等。第三条 专项资金分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发展基金、建设项目、合作项 目和按照国家、省、市科技产业布局安排的其他专项。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立足资金申请时的目标和范围,按照项 目实际需求严格执行开支审批程序和资金计划管理,发挥专项资金投入的引导
2、作用和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第二章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第五条 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围绕科技创新需要,为组织和实施 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公司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批的财政专项 资金和承诺到位的自筹资金。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规范有效、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 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项目执行、评估和验收要求,充分发挥项目资金 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研发人员积极性。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核算归集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 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 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1直接费用一般
3、包括如下十三类费用:(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自制专用仪器设备,或对现有 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设备费开支审批 程序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二)材料赛: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 低值易耗品、外购成品等费用。材料费开支审批程序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执 行。(三)外协外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委托开发、检验 、测试、设计及加工等费用。外协外包费开支审批程序按照公司外包管理办法 执行。(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 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4、(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考察、业务调研、交流研讨、试 验测评等发生的国内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管理按照大数据 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 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的开支管理按照大数据 院 会议费管理办法。(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 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A)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 支付的出
5、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通信费、专利申请 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九)人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工资性费用,以及 相关社会保险补助公积金。人工费根据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工时清单,每 半年分摊一次。(十)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因科研项目需要引进的人才、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以及相关社会保险补助公积金。(十一)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 费用。专家咨询费的开支管理参照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十二)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软件及 房屋使用费。(十三)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
6、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直接 费用支出。间接费用包括两类费用,间接费用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 定比例,实行总额控制:(一)管理费:是指与研发活动相关,确保项目可正常开展的运营管理费。 管理费根据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工时清单,每半年分摊一次。(二)绩效支出费:是指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根据相应制度标准设计 达到相应的计划目标后支出的绩效费用。绩效支出按照公司工资总额和项目预 算双管控。第八条 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在项目立项时,根据项目计划目 标、项目组成和资金来源编制经费支出预算。第九条设备费预算不予调增,间接费用不予调整。其他费用调整优先按 照项目委托方资金监管要求
7、管理,如委托方未明确要求的,可由项目组按照公 司内部预算调整程序自主调剂。第十条项目完成后,财政专项结余资金优先用于研发活动。第三章科技发展基金第十一条科技发展基金专项资金是指围绕上级公司/部门战略重点布局、集中资源攻克技术关键点,向上级公司/部门申领和自筹的发展基金专项资金。第十二条 确保发展基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对发展基金项目优先配置 资源开展研发工作。自筹资金配置优先顺序如下:L其他国拨资金(含地方政府拨付的);.国有资本金;2 .权益性融资;.其他自有资金。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除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过程控制外,特别规定如下 (一)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备案项目明细账、原始凭证、项目
8、重要合同等。(二)项目研制期的年报决算时开展项目经费检查,形成专项审计意见。第 十四条 专项资金的核算归集包含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市场拓 展 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费用科目参照科技计划项 目独立核算,个别费用科目核算规定如下:(一)设计费,包含与项目直接相关、分别核算的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 询费和事务费。其中,研发和市场拓展项目的设计费不高于总费用的10%。(二)专用费,包含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专用设备费、样品样机购置费、技术 基础费和技术引进费。其中,论证项目不列支专用费。1 .专用设备费是指项目研制过程中确需购买或自制的专用仪器设备费用、专 用 软件工具
9、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2 .样品样机购置费是指用于购买能够反映研制项目整体或部分性能、特征、 结构、原理及技术指标的产品所需的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5%。3 .技术基础费是指直接开支的标准、计量、情报等技术基础费用。4 .技术引进赛是指从国外获得的用于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材料配方、检验 方法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或技术服务所需的费用。(三)市场拓展费,包含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培训费和推。1 .培训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培训费。2 .推广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展宣费等推广费用。第十四条 项目组按照公司内部预算调整程序自主调剂,但原则上不调增专 项费、外协费。第十五条项目完成
10、后,财政专项结余资金优先用于后续开发阶段投入。第四章在建工程专项第十六条在建工程专项资金是指为指围绕公司发展目标,组织和实施的投 资活动,公司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获批的财政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投资补贴( 含贷款贴息)和自有资金。第十七条 在建工程专项资金区分资金来源独立核算。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的 使用必须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规定;配套资金按照资金监管单位要求,原则 上用于购置必需的设备和专用软件。第十八条确保自有资金足额到位,配置优先顺序如下:1 .国有资本金;.权益性融资;2 .低息贷款;.其他自有资金。第十九条 在建工程项目根据建设方式不同在资金管理各有侧重。其中,采用 出包模式的建设项目
11、,应加强项目预算管控,按照合同安排和实际情况加强节点 资金拨付。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项目科目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按照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分别归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归集所购建固定资产安装设 备购建支出;“待摊支出”核算项目发生的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 、公证费、监理费、应付税费、借款利息费用、报废毁损等。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涉及零余额管理的财政资金从其规定。其他财政专 项结余资金作为与资产(费用)相关的政府补贴。第五章合作项目专项第二十二条 合作项目专项资金是基于公司业务需要,按照谨慎性原则,与 目
12、标单位开展合作,按照合同安排共同研发分别核算(一般为公司提供人力和 平台,目标单位提供专用设备和设施等)设立的项目。其他结构化项目另行发 文规定。第二十三条目标单位拨付的资金按照“其他应付款”代管,项目支出独立 核算。核算科目参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第二十四条 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资产等由公司和目标单位共同安排的第 三方进行验收和评估。第二十五条目标单位拨付的结余资金,根据合同安排确认收益或归还。公 司承担部分以支代拨,年底转入损益。第六章其他专项第二十六条 其他科技专项是指基于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按照技术规划布 局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而产生的专项资金管理。其他专项参考本办法,按照 资金监管的规定
13、要求执行。第七章资金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加强专项 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使用专项资金支付罚款、捐款、赞助等。第二十八条 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 过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第二十九条 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建立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考评办法,对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等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第三十条积极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严肃对待检查评估过程中提 出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整改完善。第三十一条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财务部根据资金监管要求适时开立专户。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专项资金的预算部门及财务部负责 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