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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行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三各阶段:1、从新中国成立到1 958年,这一时期政府并没有把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作 为一项民事权利加以保护,也没有将它们作为一种所有权,保护知识产权只是名 义上。2、从19 5 8年到1 9 7 9年,这一时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空白时期。知识产 权作为私有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已不复存在了。3、从1 97 9年至今,这一阶段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并发展的时期。我 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从2 0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着手建立,然而发展速度却 是史无前例的。(1 )、1 9 8 2年8月2 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该法于198 3年3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中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开 始。(2)、19 8 6年4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知识产权最为一个整体初次在中国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确,并被确认为公民和法 人的民事权利。该法也初次明确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权(版权)。(3)、2023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 正案。(4)、2 02 3年10月2 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至此,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三 大发均已修改,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与国际接轨方
3、面又迈出了一大 步。公司不可避免地走上绝境。在宏观层面,整个相关产业将会由于知识产权壁垒而 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该产业将无 法抵制由于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假如这种局面连续较长时间,产业将最 终在竞争中消亡。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国际经济主权以及未来中国科 技的世界地位问题都产生重大影响。毫无疑问,在全球经济进入产业结构重构的 时代,缺少知识产权的中国公司将无力改变自己处在产业链末端和价值链下游的 不利局面。在全球化中受制于别人。3、过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妨碍了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通常被其赞成者誉之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进步动力。然而
4、, 创新的主线动力来自竞争,而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一种垄断,垄断可以向创新 提供奖励,但同样可以激励昔日的创新者依靠垄断获取高额收益,从而削弱技术 创新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大,昔日创新者的垄断收益越高,进一步创 新的动机趋向削弱。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现代金融市场上,一种创新金融工具 一旦问世,其他金融机构就会立刻模仿跟进,但金融创新的节奏并未因此而放慢。 软件、计算机和半导体行业是当前技术创新最集中的行业,但这几个行业在昔日 专利保护相称薄弱的时候技术创新速度并不慢,目前使用的决定性的技术创新很 多都是那时开发的。然而,上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法院裁决加强保护软件专利 权后,软件开发反而
5、缺少创意了,由于获得了垄断权的软件公司只需要开发升级 换代产品就可以获取丰重利润。消费者得到的不再是全新的软件,而只是某个软 件的第几个版本而已。不少研究结果表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未改变创 新的数量,只是改变了创新的方向。四、我国对外贸易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局限性(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在意识、发明、保护和运用方面存在局限性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最主线的局限性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尚有待提高。知识产 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需要全社会都认可和结识它的价值。假如仅有执法机构和 执法能力,而没有社会基础,没有大家思想结识的高度一致,知识产权的发明、 运用、保护等都会碰到很多障碍。就我国目前情况来
6、看,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 事实上就是创新文化。中央去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出这个命题,创新文化 和知识产权意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紧密相连的。知识产权的发明是用创 新型的制度来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核心就在于保护。前不久我国刚通过关于财产权保护的物权法。知 识产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因此也需要保护。但由于它自身的特性是看不见、摸不 着,保护起来更不容易,更需要加强保护。政府在知识产权形成方面的管理作用 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参与也很重要。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问题就是把人的智慧创导致果转化成财富。在此过程中,知 识产权制度起着重要作用,转化、运用、市场化,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我国尚有 很多路要走。
7、(二)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仍然局限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狭窄1、法律保护范围狭窄。我国对会展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保护办法外, 其他则由商标法、商标法实行细则、专利法、专利法实行细则、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行条例、反不合法竞争法、民法通则以 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来加以规定。虽然上述法律法规的实行,提高了主办方和 参展商在专利、商标、著作权方面的保护水平和经验累积,这方面的纠纷数量相 对减少,但保护办法中只列举了三种类型,国内的相关法律也基本针对这三 类侵权而言,而对展会中出现的一些“新型”侵权,如上面提到的展会名称、品 牌、标志等
8、侵权,却没有涉及,故远远不能达成完全保护的目的。2、法律保护效力低。上述国家层面上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只有保护办法真 正涉及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具有针对性。但保护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故其法律效力相对较低,缺少一定的权威性,且涉及保护的对象比较狭隘,因此在 实行中存在着法律空子。(三)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的规定较原则化,可操作性差,国内立法对知识产 权保护方面存在地区性限制和立法的差异各地虽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都具有局限性和时限性,对展会知识产权的 保护不够全面而权威。保护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困难。如其第六条 规定,上海世博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
9、 会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但现实中上2天的短期展会也 大量存在,这些展会中发生的相关侵权案件,只能与展会举办地的相关知识产权 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往往被侵权者还没有备齐相关资料或办齐相关手续,展 会就已经结束,最后不了了之。尚有保护办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管理部门的 职能,埋下多头管理的隐患。(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出口产品少,贸易摩擦多,中外知识产权纠 纷不断,日益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重要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贸发展呈现加速之势,由于贸易规模的扩大,我国 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序由19 9 0年的第15位跃升至2 0 2 3年的第3位,贸易依 存度已从1990年的3
10、0%提高到202 3年的69. 3%o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 贸易大国。但是,我国还远不能称为贸易强国。随着外贸的高速增长,我国外贸 出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出口产品少。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中国外贸出口 的半壁江山,但是许多产品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国外公司手中,因而中国外贸 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大到彩电,小到打火机都受到国外厂商的专利围剿。我国 出口产品中加工贸易比重超过了 50%,就是我国发展较快的高科技IT产业,要 么是贴牌生产,要么交专利费,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在20 2 3年公布的世 界最具影响力的10 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只有海尔一个品牌入
11、选。2、贸易摩擦多,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日益成为我国贸易摩擦的重要领域。2 0 23年,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的18起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中国出口产品 的达7起。并且,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几乎都是我国成长性最佳的新兴产业。因 此,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摩擦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3、早在中国入世之前,就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提出“中国入世后的最重要挑 战也许是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时任科技部部长的朱丽兰就指出:“入世后, 市场竞争的关键不是关税壁垒,而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后面就是专利,不是一般 的知识,是创新的知识,并且是法律化的创新知识”。事实的确如此。中国入世 后,发生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事件
12、令中国公司目瞪口呆。这些事件给这些公司上了 生动的一课,明白了知识产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是2 0 23年1月,中国 广东两家公司出口欧盟的4 0 00多台DVD分别被英国和德国海关扣留,从而拉 开了入世后我国公司知识产权纠纷的序幕;接着是日本摩托车行业协会的发难; 随后是我国彩电公司受到了同样的收费通牒。可以预料的是,随着中国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此后还会有更多的专利“债主” 不请自来。如此纷繁的知识产权纠纷背后隐含着中国公司核心技术匮乏的危机。 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中国外贸发展的重要障碍,也是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 强国必须克服的一道坎。五、我国应采用的对策 (-)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13、树立公司知识产权战略 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运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20世纪9 0年代以来, 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申请专利,在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 域设立了专利陷阱,封杀了我国公司自主开发技术,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 此,我国公司及政府应充足结识到公司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真正树立 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 实行专利权部署战略。我国公司实行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人世界经济迫切需 要,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
14、和 采用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是指公司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 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国公司而言,许 多公司由于忽视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方面的运用,许多产品技术含量低、 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建立以公司为主体的科技进步运营机 制、加强公司的知识产权策略性运用,才干从主线上改变我国公司在知识产权保 护和运用的缺陷,才干实实在在地提高公司的经济绩效,增强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困境,从主线上说是中国公司缺少技术创新,缺少 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公司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结识到在世界市场全球 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
15、的重要性,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积极推动公司间,公司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以联合开发、联合投入、 联合保护等形式来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共享。公司应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国家也应 选择战略性产业支持公司进行技术开发。(二) 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为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等手续提供便利;1、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为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版权登记申请(涉 及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植物新品种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和知识 产权海关备案申请等手续提供便利。2、相关部门将向各在华投资的知名公司提供一份在中国登记注册并拥有专业 资质和良好声誉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名单,供各公司参考。
16、3、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应采用积极的态度,相关政府部门应设立一些 办事机构,协调和解决有关知识产权纠纷;(1)、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应设立一些办事机构,接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征询, 指导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协调和解决有关知识产权纠纷。(2)、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应依托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其投诉 热线,统一接受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和举报。(3)、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将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力度,形成案件移送、信 息通报、配合调查、共享信息的工作机制。通过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快速有 效地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4)、我国公司,特别是外贸公司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悲观对待知识产权纠纷 的态度,
17、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申请专利、发展自主 知识产权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以增强我国科 技、经济竞争能力,更好地参与并在国际竞争中胜出。4、2 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与国际知 识产权法律制度接轨,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法律实践的历 史时期,人民法院通过公正审判、严厉执法,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的 保护,打击和制裁了侵害知识产权的
18、不法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加入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目前我国已加入的有 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 985年)、关于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公约(1989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19 8 9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2年)、世界版权公约(1 992年)、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1993年)、专利合作条约(1 9 94年)、商标法律条约(1994年)、布达佩斯条 约(1 9 9 5年)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该协议 于1994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签署,我国参与了该协议的谈判并签字)。
1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阿帕德鲍格晋博士在回顾该组织与中国合作2023的 历史时指出:“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毕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二、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一)国际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仍然存在1、五大品牌联手诉秀水“登长城、游故宫、逛秀水”曾经是北京招揽外国游客的固定路线“秀水市场”最为北京市朝阳区着力打造的一个品牌,与上海的“襄阳路”、深 圳的“罗湖商业城”同样,以销售价格低廉、“假冒不伪劣”的品牌而受到国内 外消费者的亲睐。2023年9月,法国的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意大利的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英国的 勃贝雷有限公司、卢森堡的普拉达公司和法国的香奈儿公司共同起诉至北京二中 院称:
20、在秀水街商厦经营的商户潘某等人多次销售其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LV” 、 “GUCCI”、 “BURBERRY、 “PRADA”、 “CHANEL” 品牌的箱包商 品,给商标权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导致恶略的影响,规定法院令被告立即停止 其侵权行为,补偿原告经济损失各5 0万元,共计250万元。与此同时原告还认 为,被告北京市秀水豪森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作为秀水街的商厦管理者,为潘某等 人的侵权行为制造了便利的条件,规定法院判其承担连带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起诉讼,打破了秀水街十余年“有买有卖有人气,伪冒行为 无人问津的”的局面”。对此案,北京市二中院非常重视,通过层层调查,于2 0 2
21、3年12月做出判决,判决潘某等人和秀水豪森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补偿五位 原告各2万元,共计10万元。虽然补偿金额只有十万元,但是此判决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西方媒体纷纷称此 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们认为:“涉及秀水市场败诉案在内的一系列国 际知名品牌在华权益的举措,是中国逐步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明证。”2、中国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202 3年8月,北京二中院公开审理了(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 车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合法竞争纠纷案。原告丰田公司诉称:被告吉利公司在其生产汽车的车前盖、轮胎、方向盘、车辆 后备箱等显著位置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构成了对原告“丰田”图形注
22、册商 标的侵犯,同时构成了不合法竞争行为,规定补偿1400万元。合议庭通过慎重的思考,结合汽车产品的特点,被告汽车产品的差别限度等因素, 于2023年1 1月北京二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这起案件也给一些国内的公司敲响了警钟,吉利赢得了这场侵权的官司,但真正 帮助吉利赢得公司生存发展机遇的却还是自己研发出来的产品。这也意味着只要 自己掌握核心技术才干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才干在知识产权时代不被淘汰。也标 着着我国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所提高。(二)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行业组织不健全1、对部分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终局决定,缺少必要的司法审查和监督,这个问题 重要体现在商标法和专利法
23、中;2、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特别是对假冒伪劣和盗版打击力度不够,对受害人的救 济措施还不完善;3、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限制过多、过宽,不合理的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 这个问题重要体现在著作权中;4、在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和保护水平上存在着不同限度的差距,重要是还没 有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5、缺少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三)公司对对知识产权结识模糊,保护意识淡薄1、公司的主导产品在国内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行是否申请专利也不清楚;2、对自己产品销往的市场合在国的知退产权法律状况重未做过调研,新产品开发 前也未做过细致的专利文献检索,不敢保证自己的产品在市场
24、合在国不是侵权产 品;3、公司何时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心中无数,不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四) 对外贸易出口商品中所含自主知识产权甚微,商品价值偏低1、没有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低下;2、技术创新能力低,自主研发力量局限性;三、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一)积极影响1、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公司全球化进程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全球概念不仅仅指商品、资本等有形产品的全球 范围流通,更是知识、信息等无形商品的流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 产,将成为贸易的核心,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的构成比例也 将成为公司活力与生命力的重要考核指标。目前我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意识不
25、强, 就专利这项而言,我国10几年来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2023多项,而日本索尼、 日立等公司1年在国外就申请4 0 0 05000件,差距极大。入世后过渡期知识产权侵犯的手段产生了变化,为了规避W T0框架下知识产权 的相关协议,知识产权侵犯的手段日趋隐蔽,多样化,难以界定。重要表现在:第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成为了最重要的案件;第二,经济发 达地区的犯罪比经济欠发达地区严重;第三,个人与单位犯罪并重。调查显示,在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大批量生产技术含量高的假冒产品以单位犯罪为主,小批 量生产技术含量低的假冒产品以自然人犯罪为主,而在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 以高科技的专
26、业技术人员犯罪为主;第四,犯罪的组织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提高,这种有组织,有纪律,有规模的犯罪在个别地区甚至形成假冒产品“专业 村”;第五,国(境)内外相勾结的犯罪趋势明显,由境外不法分子下订单并提供样 式,由境内生产,或者采用台商、港商来料加工的贸易方式为掩护,实则从事假冒 商品加工,从而侵犯知识产权。我国目前涉及知识产权的基本法是民法通则,专门法则有反不合法竞争法、 专利法、商标法和着作权法等。但是,我国无论是商标法、专 利法还是着作权法,与TR IPS相比,都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完善知 识产权法律体系,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建设来说显得尤 为重要。在专利保护的执
27、法方面应参照TRIPS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以强化民 事执法的力度;在专利的强制许可方面应取消国家计划许可的规定;在商标保护 方面,应当强化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增长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和商标权的司法审查, 并对商标权人的权利做出限制性的规定等等。总之,在知识产权立法上,应从我国 的具体情况出发,尽快缩小与TR I PS协议的差距,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 做到有法可依。修改现行知识产权法以适应科技发展的客观实际需要。为了激发人们进行科技 知识创新的热情,保护科技知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与 相关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相协调,应根据科技发展的客观实际规定修改现行的知 识产权法。以计算机软
28、件法律保护为例,尽管依着作权法这种方式保护计算机软 件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由于计算机软件自身的特点,只有着作权法单一保护模式 还是不够的,所以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用着作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合法竞争 法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目前,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仅拥有着作权法保护的单一 模式,不能对计算机软件提供充足的法律保护。因此,有必要修改专利法,把符 合专利条件的计算机软件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并授予专利权,使计算机软件可 以得到着作权法和专利法的全面保护。此外,在条件成熟时应制定知识产权法典,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立法。2、知识产权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科学技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这已经成为各
29、国的共识。科学技术重要体 现在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技术诀窍)上。因此,许多经济学家对知识产权保护 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Rom e r (1990) G r ossm a n 和 H e Ipman(1991)以及 R iv e r e . Bat i z 和 Romer ( 1 9 9 1)等人的研究表白, 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创新导致的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重要 驱动力量。,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为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难得的历 史性机遇,我们应当切实把经济增长转变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的轨道上来。目前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正处在初始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对经
30、济增长有显著 的促进作用O这些地区应当切实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机地 结合起来,不仅要实现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更要实现可连续发展。通过经济发 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可连续运用。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知 识产权制度的初始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对人均GDP增长率有促进作用3、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影响着我国技术研究的开发费用的回收和投资者的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以促进国内研发为出发点。内资研发投入是我国高技术产业技 术进步的决定因素,高技术产业的技术进步应以自主研发为主。这就规定政府部 门不仅要积极转变自身职能,促进研发支出主体由政府向公司的转变,并且在制 定知识产权保护时,也
31、应当注重其对自主研发的影响,选择恰当的保护力度,以 促进自主研发投入,加快经济增长,同时也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知识产权使用 恰当,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不尽能收回技术研发投入海南人可以带动经济的 飞速发展。(二)悲观影响1、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损害了我国公司的贸易利益, 在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上,人们普遍认为: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限 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知识产权运用得当可以打击竞争对手,保护公 司在市场竞争的地位。但是,在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剧的环境中,发达 国家的公司为了遏制竞争对手,公司有着强烈的动机运用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 度给竞争对手设立障碍,自己不从事创
32、新,也不允许竞争对手从事创新而赢得竞 争优势。有些市场主体的做法更是纯属讹诈,如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事件,甚至西 门子这样世界驰名的大公司也未能免俗,其抢注海信商标的行为令意欲开拓欧洲 市场的海信公司,几乎被拒之德国市场门外而主线没有机会参与竞争。对于中国 大多数公司而言,我们的公司的竞争力还很弱,加之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影响, 使得我们只能在国有技术上缓慢地更新和发明,或违规窃取他国的知识产权而获 得发展。过度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迫使创新者不是把重要精力用于创新,而是用 于避免踏上“侵权”的地雷。美国专利项目设立越来越细,过去人们为每份新软 件设立专利,现在却几乎为每一条编码设立专利。这样做表面
33、上有助于保护发明 者利益,事实上极大地阻碍了整体技术的创新。由于这样一来,无论谁想在软件 领域有所建树,他都要考虑所做出的软件中使用的编码是否侵犯了别人的专利 权。现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在资金,特别是在技术方面本应当得到发达国家更多 的支持和帮助,才干更快地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过度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一 方面提高了我国引进技术的实际成本,另一方面还增.加了公司在自主知识创新 过程中的心里承担,总是紧张“侵权”而畏缩不前,阻碍了我国公司技术进步和 创新的进程。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限制了中国对外贸易的拓展20 2 3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又一个快速增长年,在20 2 3年增长2 1. 8%、2 0
34、23年增长37. 1%的基础上,、2 0 23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了 35.7%。进出口总 额初次超过1 0 0 0 0亿美元,达成1 1 5 4 8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从2023 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三位。年度进出口增量在20 2 3年超过10 0 0亿美元、2023年超过2023亿美元的基础上,超了 3000亿美元。以上数据反映了中国对外贸 易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同时中国公司在海内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消息此起 彼伏,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焦点。随着科学 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各国在大力鼓励发展 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十分关
35、注出口商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 国内公司因知识产权问题而蒙受经济、名誉双重损失现象已经屡见不鲜,重视“知识产权”的警钟已在我们耳边敲响。当中国加快融入全球经济的时候,知识 产权危机却给我们亮起了红灯。20 2 3年1月,中国步人WTO后保护期不久,国 际巨头英特尔起诉中国某公司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间隔不久日本三洋开始 了与深圳比亚迪关于电池专利的纠纷。在2月,美国电子娱乐协会(ESA)向美国 商务代表提交了一份来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Int e rnati o n al In . telllec t ualProperly A 1 1 i a nee简称HPA)的报告指出:中国与
36、马来西 亚、俄罗斯一道成为全球游戏软件盗版最为严重的三个国家。中国已成为世界最 大的伪正版制造地,消费国和输出国。当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以及中国产品在全 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 影。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专利大国的知识产权压力已经对中国构筑了 一道高高的门槛。通过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公司和中国产品,使中国公司进入一 种国际化的怪圈循环:生产一一跨国公司专利限制一一巨额专利许可费以及侵权 费的支付一一再生产。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影响中国公司全球化过程,是由于 中国公司缺少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必须支付的巨额专利费用,或者由于知识产 权诉讼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大大增长了公司的各种成本,使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竞 争力显著减少,中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也受到影响。在微观层面,知 识产权壁垒通过公司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减少其产品市场竞争 力,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短期效应;而从长期来看, 由于公司利润减少而减少的资本积累将导致公司对技术研发投入的局限性,无法 从主线上改善公司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这在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将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