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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 知(自然资发20209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2020100号)、省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 于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和涉嫌闲置土地全面清查 和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市主要 领导批示精神,2020年起,全省范围内推行增存挂钩机制(即 下达新增指标数量与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直接挂钩),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为规范我
2、市土地利用市 场,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批而未供专项处置工作,圆 满完成省市下发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清理范围2009年至2018年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的15294. 93 亩,截至目前,已完成供应10310.99亩。本次清理范围为 尚未完成供地的4938. 94亩国有土地。(详情见附件2)二、工作目标1 .各镇街对辖区范围内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梳理,根据成 因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制定盘活措施和计划,争取三年内盘 活批而未供总量的10096,稳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化产业 结构。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问题综合整治方 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0号)文件要求,对各镇 街在已批准用
3、地范围内实际开发建设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 土地(未供即用),能落实项目建设单位的,2020年底前处 置完成50%, 2021年6月底前全部处置完毕。三、盘活办法(一)创新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全面开展工 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三 种方式并存的供应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进工业 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L “先租后让”供地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定 规划条件,先行以租赁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 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缴纳租金并进行开发、 使用和经营活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达到约定条件后, 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
4、让土地。本供地方式土地租赁期限 为3-5年。承租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可以建造永久建筑 物,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均不得 转租、转让和抵押。“先租后让”的起始价按照租赁时点工 业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50年出让年限进行评估,经市土地 市场运作领导小组修正确定。修正系数为租赁年期加出让年 期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值,即:起始价二(租赁年期+出 让年期)+50义出让50年土地市场运作领导小组确定价格。 土地租赁期间总租金根据最终成交价金额进行修正后确定, 修正系数为租期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例。即:总租金 二(租期+ 50) X成交价,每年租金二总租金小租期。可按项目 情况每年收取
5、或一次性收取土地租金,土地租金在租赁期间 不作调整。竞买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土地竞得人申请 转为租赁期土地价款。土地出让期间出让金为最终成交金额 减去租赁年期间交租金,即:出让金二成交价-租金。2 .“长期租赁”供地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 出租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期内出租给土地使 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租金。本供地方式土地租赁 年期为10-20年。具体租赁年期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综 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纳税情况、吸纳就业、投资状况等方 面。承租方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可以建造永久性建筑、转 租和抵押。“长期租赁”的起始价按照租赁时点工业用地的 法定最高出让50年进行
6、评估,经市土地市场运作领导小组 进行议价后修正确定。土地租金在租赁期间不作调整,租金 可每年收取或一次性收取土地租金,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 租赁合同后可由土地竞得人申请转为租赁期土地价款,即年 租金二评估价格/50,总租金二年租金X年期。3 .“弹性年期”供地方式。由市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在一定年期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 缴纳出让金。本供地方式出让年期为20-50年,具体出让年 期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出让起始价按照工业用地法定最 高50年出让年限进行评估,经市土地市场运作领导小组进 行议价后修正确定。修正系数为弹性年期出让年限与法定最 高出让年限的比值,即:起始价二(弹
7、性出让年期+ 50 )又出 让50年土地市场运作领导小组会确定价格。(二)不符合城镇规划用地处置方式为了妥善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盘活批而未供土 地,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积极稳妥”的原则,抢抓 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尽快完善我市“批而未 供”地块的供地相关手续。L对于新建项目选址和新征地报批地块,必须符合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2 .对于批而未供地块,不符合城镇规划而尚未建设的地 块,原则上采用置换方式予以调整;已经建设或者调整确有 困难的地块,地块在城区的,可以按照原城市总体规划出具 规划条件;地块在镇域的,可以按照原镇总体规划出具规划 条件;已建成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8、,按现状用途出具规划条件。 尽快完善供地相关手续后,在后续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 中予以调整。3 .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后,所有项目占地必须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拆迁未完成地块处置方式对已批未征土地和已批已征但未拆迁土地,由相关镇街 牵头落实社会保障、补偿安置方案、统筹协调资金,完成征 地和拆迁安置,达到供地条件。(四)批而未供调整利用方式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土地调整政策,对2009年来经省政府 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因相关规划调整、生态红线控制、地质 条件等原因满2年未完成供地、现状地类未发生变化以及部 分占用、易于清除可恢复地貌的土地依法调整利用。(五)农用地转用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内
9、项目处置方式 涉及黄山街道王家村、抱印村,高新街道新大村、新三 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办理农用地转 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工程许 可证等原因无法供地。针对此类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出具符合规划的说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供地。(六)涉及城市道路、教育等划拨用地处置方式L涉及政府项目的划拨用地,由项目所在镇街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价款,项目所在单位抓紧落实立项、环评和平面 布置图等供地材料。2.涉及企业用地项目的划拨用地,由项目单位落实划拨 价款,项目所在单位抓紧落实立项、环评和平面布置图等供 地材料。出具规划条件后,建设单位不积极参与揭牌活动的,地
10、上无建筑物的,由建设单位复耕到位;地上有建筑物的,由 建设单位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复耕到位,采取置换方式调 走土地指标。四、时间安排(一)排查阶段(10月31日前)。各镇街根据批而未 供统计表制定盘活方案,落实盘活时间。尤其对未供即用项 目,年底前要处置50%, 2021年6月前要全部处置完毕。(二)推进落实(H月1日月25日)。确定年底前 处置的项目,需要落实挂牌保证金以及项目用地立项、环评 和平面布置图等相关材料。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 审批服务局:协助用地单位办理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及土 壤污染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开展。(二
11、)市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立足本职工作,积 极开展以税节地、亩产效益等专题活动,配合开展本次专项 清理工作。(三)市法院、司法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妥善解决 批而未供土地上涉法涉诉及抵押查封类等相关问题,为清理 工作开展扫清障碍。(四)市商务局:加大无意向性项目地块的推介和招商 引资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完成供地。(五)各镇(街道):认真梳理管辖范围内批而未供土 地,并根据上级文件制定盘活方案,并督促用地单位按照要 求办理供地手续。(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该项工作开展,为各 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调度督导工作。六、具体要求(一)健全组织保障。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关系着全 市
12、土地指标分配及今年用地保障,关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云江同志 任组长,副市长张洪柱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的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批而未 供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旭东同志兼任办 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批而未供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二)落实部门责任。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是一项系 统工程,需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 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 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介入、主动沟通、 超前谋划,全力以赴
13、做好盘活清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盘活 清理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解决好历 史遗留的批而未供土地前提下,把好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关 口,严禁再次出现批而未供问题,尤其是未供即用问题发生。(三)落实政策激励。市政府对批而未供专项工作进行 量化排名,对处置完成比例前三名的单位,在用地指标方面 予以政策倾斜,确保其辖区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四)强化工作督导。将批而未供专项工作纳入全市重 点督导工作范围,由领导小组抽调市府办督查室、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成立督导组,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督导,督导结果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进 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追究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