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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知识点(注:题后A、a一公司负责人必须掌握,B、b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C、c一安 全员必须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负责人因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 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负责人。A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ABC,。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的内设 机构,其工作人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2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
2、协议免去或者减轻 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合用安 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 全、民用航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
3、定机关另有规 定的,依照其规定。A.。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 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环保条件,保证安全生产。A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C102.边长超过150 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C10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C.,进行交叉作业,楼层边口、脚手架边沿、通道口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C. o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 考试合格、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BC10 6 .。电梯井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十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高 度不低于
4、1.8米的金属防护门。B10 7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 置、吊索具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ABC108.起重机械安全规范中规定:安全、防护装置,经常性检查,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限度拟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二次。AB1 0 9.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ABC110.。塔式起重机拆装工艺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ABC1 11.。患有色盲、心脏病、断指、癫痫、矫正视力低于5.0 ( 1.0)等疾病和生 理缺陷的不能做塔式起重机司机工作。AB.,塔式起重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涉及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 机构。C11
5、2 .。物料提高机只准运送物料,严禁载人上下。C1 14.。起重机械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限度拟定检查重点,但不得少于 每月一次。一般应涉及: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 置、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BC1 15.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 止作业。ABC116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 当动作,使塔机停止提高方向的运营。C. 塔机顶升作业,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在平衡状态。C1 18.。塔机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一般不得超过40m
6、。C1 19.。施工升降机操作按钮中,急停按钮必须采用非自动复位型。C12 0.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高机是建筑施工中最为 常见的垂直运送设备。C.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 止作业。ABC121 .塔式起重机上必备的安全装置有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 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制器。C.施工现场使用两台以上塔吊,两塔之间应满足低塔臂端与高塔塔身有2m 以上的安全距离。B122 .。行程限制器(也称行走限位)是防止起重机发生撞车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行驶的保险装置。C1 25凡长度小于5 0 cm,或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
7、用圆锯。C1 26.3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操作人员 佩带好安全网。C12 7 .。施工现场送电的操作顺序是:送电时,总配电箱一分派电箱一开关箱;C12 8.。施工现场停电的操作顺序是:停电时,开关箱一分派电箱一总配电箱。1 29.。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 0 V三相四线制用电工 程中,必须采用的接地保护形式是TNS。ABC13 0.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设立。BC131.架空线路可以架设在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上。C13 2.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中,漏电保护器不可以分设于分 派电箱和开关箱中。BC133
8、.。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BC.。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不可以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绝缘导线替 代。BC134 . 一般场合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 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 1 s o ABC136,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上每处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Qo BC137.。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的反复接地点不应少于三处。BC13 8,。在潮湿场合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 4V。BC1 39 .。施工现场电工的职责是承担用电工程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C.电缆线路可以埋地、沿围墙、沿电杆或支架敷设。BC140 .
9、。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BC.施工现场合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 0 Qo C141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 Okw及50kw以 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A B14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 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行。AB145.。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配电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给一台 用电设备配电。C14 6 .架空线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 m;C1 47.。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10、;C 、14 8.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ABC149.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经理审批。动火作一业没通过审批的, 一律不得实行动火作业。BC1 5 0.施工现场集体宿舍未经许可,一律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BC第四部分近期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献汇编第一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1 5 1.施工公司发现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 和整改记录。A152.施工公司在“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其它法定安全 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本地建设主管部门 报告。A15 3 .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施工公司减少安全
11、生产条件的,应当视其安全生产条 件减少情况对其依法实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A154.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发现施工公司减少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条件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规定;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 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B1 5 5.颁发管理机关接到工程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通报 后,应立即组织对相关建筑施工公司(含施工总承包公司和与发生事故直接相 关的分包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A.施工公司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 销安全生产许证。A156 .施工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
12、 可证。A1 5 8.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问,施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 目。A15 9.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经工程 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B1 60.颁发管理机关接到施工公司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 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A161.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 可证。A1 6 2.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对象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公司 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Abe163.本市工地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标准涉及受到投诉、举报或新闻
13、媒体 曝光并经查实: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承接工程业务);因安全生产隐患 被开具全面停工单;因安全生产隐患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安全质量标准 化季度复核不合格等10项内容。Be16 4 .本市对工地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计算分值累计达成10分的工地为“不合格 工地“。B165 .本市对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论依据其施工工地的考核结果予 以拟定。A.本市对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需整改”和 “不合格”。Ac166 .施工公司“不合格工地占在建工地总数比例1 0%,且少于20%,本市 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论为“需整改”。A.施工公司不合格工地数达成3个,且小于5个,本市安
14、全生产动态考 核结论为“需整改”。AA169.施工公司不合格工地达成在建工地总数比例20%,本市安全生产动 态考核结论:不合格”。A17 0 .施工公司不合格工地数达成5个,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论 为“不合格”。A17 1.本市对施工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需 整改”和不合格”。Abe1 7 2.本市对施工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累计分值达成5分为“需 整改”,达成10分为不合格”。Abe17 3 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周期为12个月,考核时对被考核对象前12个 月的不良业绩进行累计。Abe174 .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需整改”的施工公司,市安质监总站约谈
15、公 司法人代表,责成限期整改。A1 7 5.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需整改”的施工公司,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 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公司进行解决。A176.对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本市施工公司,1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论 为“不合格”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 证。A17 7.对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外省市公司, 1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 论为“不合格” 的,暂停在本市承接工程2个月,情节严重的严禁在本市承接 工程。A17 8 .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需整改”的施工公司相关人员,须参与安全 知识强化培训。Abe17 9.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不合格”的本市相关人员,
16、或者未按规定参与 安全知识强化培训I,以及安全知识强化培训“不合格”的本市相关人员,1 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暂扣相关证书6个月,情节严 重的吊销相关证书。Abe180.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外省市相关人员,1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 结论为“不合格”的,暂停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的严禁在本市 从事建筑活动。Abe第二章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8 1.本市各工地的受监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B c182,市安质监督总站负责在本市注册的特级、一级公司,未设立驻沪建管处 管理的外省 市进沪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A18 3.公司注册地的
17、区、县安监站负责在本市注册的二级及以下的施工、劳务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C18 4 .各省市驻沪办建管处负责归口管理的外省市进沪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 具体考核。A185.本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依据涉及: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文献,开展日、周、月、季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贯标情况;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危险性 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情况4个方面。Abe18 6.本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 标准化达标工地月(季)度考核评分表执行。Be1 87.本市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依据涉及: 施工公司安全
18、生产 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所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对所属施工现 场检查、指导、考核和贯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3个方面。A.施工公司所属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率应达成1 0 0乳A188 .特级、一级施工公司所属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应达成 90%。A19 0.二级施工公司所属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应达成8 0%。A1 91.三级及其他各类施工公司所属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应 达成70%。a192.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总包单位公司应向受监安监站申报安全质量标准 化考核。c19 3.分包单位公司在与总包单位公司签订协议后的1 0天内,
19、由总包单位公 司核定后在网上向受监安监站增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be194 .总包单位公司、分包单位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及施工 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c.总包单位公司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公司,对施工现场及日巡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b19 6.总包单位公司每月应对施工现场及日、周巡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 网上向受监去监站申报评分情况。a197.总包单位公司每月5日前在网上填报当月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be1 9 8.受监安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月评估、分包公司竣工的确 认、监理的复核情况进行季度确认。b19 9 .分包工程竣工后
20、,分包公司应及时进行竣工自评,并报总包单位公司进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竣工确认评估。b.整个工程整体工程施工竣工结束后,总包公司应及时在网上进行安全质量 标准化竣工确认自评。b200 .总包、分包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竣工确认评估结果应经监理核准签证 后,由总包公司统一报受监安监站确认。c2 02.施工现场各责任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的重 要依据。b203 .公司新成立一年内承接的工程或者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 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外审认证。ab.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季度确认和竣工确认等级分为:“优 良、“合格”和不合格”。be204 .
21、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及 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be2 0 6.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无不合格等级的,且有“优 良”等级的季度确认为“优良”。be2 07.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季度 确认为“不合格”。Be208.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优良的次数大于等于总次数的1/2, 且季度确认无不合格的施工现场,竣工确认为“优良”。be20 9.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总次数的1 / 3或3次或连续2次不 合格的施工现场,竣工确认为“不合格”。be2 10.总站将根据平常抽、巡查及
22、各类专项检查情况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 标准化达标状况和竣工的确认等级。c211.本市总、分包单位公司每月均应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面 检查和考核。a2 1 2.本市施工公司应按照所属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规定、施工 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及有关标准进行年度自评。a21 3 .本市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资料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相应的考 核管理部门实行年度考核。ac21 4.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a2 15.公司按照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 77)及有关标准,经 评估达成合格等级;所属施工现场的合格率和优良率均
23、达成规定规定;且按规 定对所属施工现场定期检查到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结论为“合格”。a2 1 6.对未在网上增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分包单位公司,现场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时,不再予以增报及认定。b c.对于不积极配合,现场班组管理不善的分包单位公司,总包单位公司可 鉴定其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不合格”。b217 .分包单位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不合格”结论,不影响管理到位的总包.。安全生产法、是属于行政法律的范畴。ABC8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ABC.。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从安全通道撤
24、离至安 全区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BC1 1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 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AB.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 2 3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 过。ABC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AB.。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应书面告知公司并说明理由。ABC1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ABC.。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公司应当于期满前
25、3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ABC14 .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 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批准,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ABC.。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 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单位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等级。be219.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不达标的公司、施工现场的解决涉及:实行安全生 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记分
26、;实行媒体公布;公司及所属工地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与资质资格及招投标管理实行联动;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等5项措施。Ab第三章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2 2 0.建筑施工公司应当依法独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公司重要负责人 的领导下开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a2 2 1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涉及: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制订公司安全生产 检查计划并组织实行:考核评价分包公司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 况等。ac2 2 2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
27、现场检 查过程中的重要职责涉及: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贯彻情况; 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 及使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作出解决等。c2 23.公司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ab22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c22 5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涉及: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 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对施工 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公 司安全生产
28、管理机构报告等。c22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规定的规定,并应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长。a2 2 7.总承包特级资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公司不少于3人。a2 2 8.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 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公司不少于2人。a2 2 9 .劳务分包资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 于2人。a230.施工公司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 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2
29、31.建设工程项目应当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b232.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公司、专业承包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项 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b23 3.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9 tTi: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并监督实行: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 训;组织实行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b23 4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建筑面 积配备。abc235,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abc236.1万 5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2 人。ab c237.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人,且按专业配备。abc238.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按照工程协议价配备。abc2 39. 5000万元以下的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 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b240. 500 0万1亿元的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b24 1.犯元及以上的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b24 2,专业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
31、产管理人员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 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限度增长。b2 4 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 0 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长,不得 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be24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 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 标准上增长。be2 4 5.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立兼职安全巡查员,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 业场合进行安全监督检查。be24 6.本市在对新办公司申领、升级公司更新、公司延期安全生产
32、许可证审核 时,需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条件相符性审核。a 2 47.本市对涉及发生事故或有其它不良业绩在内的公司进行安全生产许呵证 动态考核时,需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条件相符性审核。a24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直属于公司重要负责人领导,直接向重要负责人 述职并接受考核。c2 4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妇故被暂扣或收回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2 5 0.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并留有管 理痕迹。c251.本市对工程项目工程报监受理、开工审核时,要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公 司委任资料,
33、是否为本公司的职工;施工(总包)单位提供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数量;三类人员证书。c2 5 2.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情况动态监督时,要查现场 是否成立了由总包单位牵头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是否 为相关单位领导;领导小组的履责情况。b253 .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督时,要查总 包单位现场实际配置的人员,与报监是否一致,是否在岗,是否合法持证。b.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督时,要查各 分包单位是否按规定配置人员并在岗,是否为本公司的职工,是否合法持证。bc2 5 5.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专职安全员实行公司委
34、派制执行情况动态监督时, 要查委任资料;是否认期(每月)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的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是否认期进行考核;履行职责的相关记录。c 256.本市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 的,应采用责令立即整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不通过,施工许可证不发 放,报监不应受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竣工评估等级不合格;给予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沪公司暂停招投标等4项措施进行解决。Abe 第四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25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也许导 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5、。ABC258 .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分为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 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其他工程程七大类。ABC.开挖深度超过3nl(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 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2 6 0.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BC.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261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高脚 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
36、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 台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C.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预应力工程为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262 .开挖深度超过5nl(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 设备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26 6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高高度150nl及以上附着 式整体和分片提高脚
37、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 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为超过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C2 67.施工高度5 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 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地下暗挖工 程、顶管T程、水下作业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BC268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BC.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 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 措施文献。ABC269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
38、项施工方案应当由 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AB.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 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B270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涉及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BC.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签字。B27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 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AB.不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 单位审核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
39、字。B2 7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 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 专家论证会。AB2 77.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ABC2 7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 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规定的专家组成。B.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土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40、会。B27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 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B.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组织实行。B280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B2 8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 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AB
41、28 4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BC2 8 5.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 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B2 8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行前,编制人员或项口 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B287.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BC2 8 8.施工单位现场监督和监测人员发现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42、的,应 当规定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 离危险区域。C2 8 9.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实行情况。A2 9 0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AB.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B第五章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29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 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 kN/itf或
43、集中线荷载大于20 kN / m的模板支撑系统。BC2 9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涉及:模板支撑 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 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2 9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解决或加固的 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B2 9 5.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表面 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C2 96.施工单位对进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 搭设用量的3 0 %。C.施工单位对进场的
4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外观抽检时,发现质量不 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 0 %的检查。C297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时,施工单位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 矩进行抽查。C9 9.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毕后的验收人员,应涉及施工单银和项目两 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 师。BC2 0 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B30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BC3 0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涉及: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 序、作业要点和搭设
45、安全技术规定等内容。BC30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规定。B3 0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平 整、夯实,并采用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品有足够 强度和刚度的垫板。BC3 05.对于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高大模板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 稳定的构造措施。严禁与物料提高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 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C3 0 6.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规定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立柱接长严 禁搭接。C307.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设立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 主体结构
46、的墙、柱牢固拉接。C3 08.搭设高度2m以上的高大模板支撑架体应设立作业人员登高措施。C3 0 9.搭设高度2m以上的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 防护设施。C31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严禁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价 等架体相连接。C.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过程中,地面应设立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 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C3 1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上的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 放平放稳。C3 1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 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C3 14.施工过
47、程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项目应涉及立柱底部基础;立柱的 规格尺寸和垂直度;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立;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 护设施等。C31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 认具有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A.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保证本单 位安全生产条件
48、所需资金投入、参与工伤保险等均是属于安全许可证取得条 件。ABC19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 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A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设主管部门在 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ABC22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和管理。A.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有权制 止施工单位的行为。C23 .施工单位重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 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A2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 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 定的规定,不得压缩协议约定的工期。A2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BC316 .混凝土浇筑过程应保证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失稳倾斜。C.混凝土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BC317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