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实用法律基础第二次作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实用法律基础第二次作业.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实用法律基础第2次平时作业得分批改人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4分)得分教师署名1 .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B )o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 .王某今年1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贝 的规定,王某是(B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张某于2 0 2 3年5月离家到某地进货,从此杳无音讯。张妻多番查找,均无结果。根 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张妻可以在张某下落不明满(B )年后,有权向法院提出
2、宣告张某 死亡。A. 1年B. 2年3年D. 4年4 .关于法人,以下说法对的的是:(A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D.一般而言,法人就是指国营单位,而不涉及非国有公司5 .法人的有形载体是(A )。A.名称B.组织机构C.章程 D.财产6 .收养行为属于(C ) oA.诺成性民事行为B.财产民事行为C.双务民事行为D.从民事行为7 .王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新房,王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 面积自行购买了一些价值不菲的纯毛地毯,准备将来搬进新居时铺上。但结果王某未能分到 房子。那么王某
3、购买地毯的行为(D )。A.是无效行为。由于王某的行为动机有问题,其意思表达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消的行为。由于王某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由于在法律上,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由于在法律上,对行为动机的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所以该行为 是有效的8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批准,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跑步健身器。某日,商店送货上门,并规定你支付货款。那么,以下说法对的的是(A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是无权代理,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由于该健身器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当然是有效的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
4、认或拒绝D .假如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达追认和接受8 .某乙现年25岁,工厂工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可根据(A )的规定,请他父 亲以他(乙)的名义买一幅名画。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复代理9 .丙有电视机要卖,乙自作主张向丙声称:“我要,我可以代甲赊销。丙不放心,托 人将这事告诉了甲,但甲一直未作明确表态。乙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协议后,乙不久售完了电视机,人却不知去向,而甲此时又以丙系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损失应由(A )oA.甲向丙负责B.丙自己负责C.乙向丙负责D.甲、乙分别向丙负责10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
5、 A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C. 丁拾得别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12.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毕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 ( C )A.中州公司由于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由于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由于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得分批改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8分)1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涉及(ACD ) oA.简易程序B.普通程序C. 一般程序D.听证
6、程序2 .以下( AC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A.补偿损失B .罚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款3 .中华人民共和回国务院是我国(BCD )。A.最高国家立法机关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C.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D.最高国家行政机关4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BCD ) oA .对行政处罚不服B.对行政强制不服C.对行政不作为不服D .对行政侵权行为不服5 .以下哪些人属于我国监护制度中的被监护人?( AB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B.刚满1 0周岁的小学生C.又聋又哑的成年残疾人,但智力正常D.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卡车司机,高位截瘫,长年卧床,但智力正常6 .李某未经甲批准,以甲
7、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批电脑。三天后,商店送货上门,并规 定甲支付货款。以下说法对的的是(AC )。A.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甲的追认或拒绝B . 由于电脑是甲急需的,李某也是一片好心,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C.李某的这一行为未经甲的授权,是无权代理,所以这个采购行为肯定无效D.假如甲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甲表达拒绝,这一采购行为无效.财产所有权涉及四项权能,除了占有,还涉及(BCD )。A.优先 B.使用C.收益 D.处分7 .张某临终前(神志清醒),将自己指间的一枚钻戒取下,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放在日 夜陪同自己的保姆小王的手中,并说是给她留作纪念的,感谢她对其无微不至、亲人般
8、的关 怀和照料。小王含泪收下了,以下说法对的的是( AC )。A.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合用协议法关于赠与协议的规定8 .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合用继承法关于财产遗赠的法律规定C.假如张某在其先前的遗嘱中已将这枚钻戒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那么,小王是不能 合法取得这枚钻戒的9 即使小王才1 7周岁,也不影响她合法取得这枚钻戒9.某甲今年15周岁,他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将自己价值一万余元的钢琴卖给某乙。因 某甲身高体健,某乙并不知道某甲尚未成年。该协议( B D )A.因主体资格欠缺而效力待定B.属重大误解C.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D.某乙在某甲的父母表态前(经催告后的一个月内),可以撤消该协议得分批改人
9、得分批改人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自然人参与民事法律关 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2 .农村承包经营户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协议规定从事商品经营。根 据民法通则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协议规定 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3 .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 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
10、行为,具 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位特性,不 涉及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消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 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4 .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 代理权限内与第二人(又称相对人)实行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 民事法律制度。5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 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 续性三个特性,具体内容涉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
11、四项权利。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 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涉及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重要的一种。6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别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 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 人丧失所有权。得 批改人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7分,共34分)分1 .甲乙二人因协议问题引发纠纷,为妥善解决纷争,双方各聘请了一位律师,并进行了 艰难的协商、谈判,但终因分歧太大,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甲遂诉至法院,该案将于一周后开 庭审理。甲聘请的是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双方已于一个月前签订了协议,甲还当场
12、支 付了律师代理费5 000元。请问,(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吗?为什么?(2)假如是,它是属于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还是指定代理?为什么?答: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由于,根据民法关于代理的界定,代 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 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在这一代理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张律师(或律师事 务所)是代理人,张律师在该代理关系中所实行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所有由甲承担。2)它是属于委托代理。由于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根据甲的委托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活动的。张律师将以甲的名义进行谈判
13、,协商,诉讼等活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诉讼 活动中维护甲折合法权益,而协商谈判的结果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则由甲承担。这属于典型的 委托代理,律师的代理权来自甲的单方授权行为,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哪位律师都取决于甲力思志2.甲的相机发生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为此,甲将相机专程送到了该品牌的特约维修 店去修理.经查验,相机的某一零部件有些毁损,需要调换,新零件的市场价格是2 00元, 加上修理人工费,共计300元,甲当即支付了所有费用,双方约定两天后取相机。两天后, 甲再次来到维修店,相机已经修好,由于甲是摄影器材爱好者,所以甲提出本来相机中坏损 了的零件也要一并取走,但这一规定遭到维修店的拒绝。
14、维修店表达,所有换下来的零件所 有由厂商收回,这个晶牌的相机一贯如此。甲表达,这样的“惯例”闻所未闻,坚决不批准。 经查,厂家和维修店都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这一做法,此外,旧零件的价值也没有在甲支付的 款项中抵扣。请问;(1)维修店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2)11 9零件的归属应如何拟定?答:1)维修店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2分)由于旧零件的归属权不属于维修店。(2分)财产权利的转移通常通过两种途径,有偿交易或者 无偿赠与。甲与维修店之间既无交易的事实,也无赠与的意愿。(3分)所以,维修店单方制定 的规则不具有法律效力。(2分)2i)旧零件的权利归属于甲。(2分)由于作为本来相机的组成 部分,这一零件的所有权就是属于甲的,这一事实并未发生改变。(2分)甲全额支付材料费和 人工费后,并未明确表达放弃旧零件的所有权,所以,旧零件的归属没有发生改变,仍然属于 甲。(3分)甲有权规定维修店返还旧零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