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泉县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docx(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石泉县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持续改善县域空气质量,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 (2022) 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市下 达我县大气环境指标目标任务即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336天,PM2.5 平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二、重点工作(一)突出重点,着力打好三场攻坚战。1-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秋冬季(10月至次年3 月)为重点时段,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全县
2、持续开展秋冬季攻 坚行动,不断降低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坚决遏制“两高”项 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综 合整治;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进一步强化脱硫脱硝治 理设施运维监管;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优化能源供给 结构,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持续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坚持联防联控、 协同应对,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机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循环利用技术模式;稳步推进生猪、家禽养殖圈舍封闭式管理,推 进畜禽粪污封闭式收集、贮存、处理技术工艺;积极推进测土配方, 优化肥料品种,推广肥料深施、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
3、技术,鼓励 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氨挥 发排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29 .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塑料、食品加工、有机化肥等行业强 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 闭收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脱臭措施 对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 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预警。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县经贸局、住建局参与(十一)加强重点时段专项整治。30 .实施夏季臭氧专项整治行动。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 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错峰生产,引导建筑墙体涂装以及 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开展指 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
4、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推进 臭氧精准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牵 头,县经贸局参与31 .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以建成区为重点, 按照部门协作、镇办参与、群防群治原则,紧盯重点污染源、敏感 区域、特殊时段,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县治霾办制订具体实 施方案,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治霾办牵头, 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32 .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 燃放管理条例石泉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着力抓 好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加大执法 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冥纸
5、冥 币禁烧管理工作。烟花爆竹禁放由县公安局牵头;烟花爆竹禁售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冥币禁烧由县住建局、民政局牵头,县市场 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十二)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33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第 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夯 实相关部门责任,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对中央通报的典型案例以 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气环境问题,要举一反三,加 大排查整治力度。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参与)34 .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围绕冬季PM2.5治理、夏季臭氧污 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执法帮扶包抓力度。在重点时段,组织开
6、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 染治理、绩效评级企业核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篡改、伪造 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建立 “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工作模式,强化环境保护综合行 政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县生态环 境分局牵头,县财政局、经贸局参与35 .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组织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 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 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的行 为。县经贸局牵头36 .强化黑
7、加油站点攻坚。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 势,严防“死灰复燃”。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 油站点工作。严查利用各种改装车辆无证经营、非法流动销售车用 汽油、柴油等违法行为。查处未按计划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 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 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37 .强化油质和散煤质量监管。加强生产、销售的油品以及散 煤经销点监督检查,确保县域内销售的成品油和散煤质量符合国家 标准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劣质煤违法行为; 将汽油(含乙醇汽油)蒸气
8、压指标作为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 检验项目,组织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县市场监管局牵 头38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 理,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 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企业的检查处罚力度。推进多污染物 协同减排,明确减排区域、减排行业和减排可行性技术,紧抓挥发 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完善重点减排工程调度、 通报、考核制度。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三、保障措施39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打赢蓝 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9、“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辖区第一责任人和行业监管 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狠抓责 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每月30日前,各镇、各牵 头部门向县治霾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2月20日 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县治霾办牵头,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参与40 .优化应急管理。2022年9月底前,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 急减排清单,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车大户 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机制,根据预警提示信息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及时按照应急 预案启动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坚
10、决防止“一刀切”;及时开展会 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重污染过程信息发布,积极 争取企业、公众理解和支持;开展重大活动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 预报、空气污染物气象扩散条件预报,探索重大活动轻、中度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县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 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41 .深化抓点示范。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抓 点示范工作机制,围绕上述专项行动和相关治理措施,加快解决突 出大气环境问题,在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重点企业绩效分级管 理、农村清洁取暖推广等方面培育典型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进 县域内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 改局
11、、住建局、经贸局、财政局参与42 .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要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好 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提 升大气监管能力建设,激励支持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大气 污染治理类项目征集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重点项目支 持力度。县财政局牵头,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43 .强化科技支撑。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大气污染源清单化管理 和探索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支持相关单 位、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开展大气污 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技术的探索和试验研究。县生态环境分 局、县教体科技局、气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县级
12、相关部门参与44 .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纳入全县年度 目标责任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内容。严格执行陕西省党政领 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白黄红”三色督办单 及问题线索移交制度,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对工作不力、 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公开约谈各镇、各部门 主要负责人。县治霾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考核 办参与45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及各类新媒体,积 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 气环境管理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完善重大舆情管理 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
13、鼓励新闻媒 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 督曝光。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牵头附:石泉县2022年蓝天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表石泉县2022年蓝天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表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月)石泉县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巩固提升,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天碧水 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 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石泉水库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n类标准,国控(席家坝、池 河
14、入汉江)、省控(石泉高桥)、市控(饶峰河口)断面水质持 续巩固,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全县地表水水质 优良比例保持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合格率 100%。二、重点工作(一)深入打好长江流域保护修复攻坚战。1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治理。继续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 度,持续推进池河、饶峰河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 教体科技局参与,各项任务均需各镇参与,下面不再列出2 .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 果,持续开展建成区入河排污
15、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按照“取缔 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 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审批备案程 序,逐步建立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实现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有效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 村局配合3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汉丹江流域(陕西 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加快推 进镇级污水处理厂托管运维采购工作,进一步提升县、镇、村污 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建成区及集镇污水管网排查, 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整治建成区及集镇污水管网错混接问题。补 齐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短板,提高污
16、水收集率,逐步推进污水管网 建设改造。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有效降 低污染浓度,提升入河污水水质。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全过 程管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 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县住建局、发改局、生态环境 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4 .系统推进涉金属矿产整治。高质量推进中省环保督察问题 整改,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严格排查尾矿库下泄排 水,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县生态环境分局、自 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牵头5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完善船舶、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 设,规范污染物的接收和转运交接机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确保县域内
17、客(渡、游)船和大型货船污染物规范处置。县交 通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6 .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运输 等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特殊天气及敏感时期发生突发水污染事 件。加强重点湖库及回水区富营养化预警及防控。落实石泉县饮 用水水源地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入境 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临江重点路段“每车必护送”安 全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县公安局、生 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二)深入打好水体污染治理攻坚战。7 .深化黑臭水体整治。统筹县城和乡村,加强工业企业和农 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排查,巩固黑臭水体
18、治理成效。县 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8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 高”项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经开区污水集中处 理,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 系统。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县发改局、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牵头9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降低 氮磷污染物入河污染负荷;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和提升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强化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管控;有序开展农 田化肥和农药减施,稳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加 强农业灌溉退水和养殖尾水管
19、理,有效降低汛期污染。(县农业 农村局牵头)加快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全县7个行政村年度治理 任务。(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三)实施“三水统筹”系统化治理。10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 施精细管理。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围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原辅材料替代不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简 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 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管控。加快推进汽修、喷涂、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
20、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11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 动机械为监管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 在用机动车管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 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 展,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坚持源头防控,加快运输 结构调整和车辆清洁化推进;坚持过程防控,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 洁运输主体责任,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制度;坚持协同防控,加 强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 管和执法。2022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逐步提高, 燃油质量持续改善。(二)推进产
21、业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12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 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10 .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2022 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850万立方米以内。逐步将再生水、 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施重点河流湖库生态 流量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重点河流流量监测机制,确保重要水文 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不低于2021年现状。县水利局牵头11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 城市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
22、及水 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 在化工、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引导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优化 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持续提高全县节水灌溉 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 60o县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 责分工牵头(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12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贯彻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 护条例,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陕环发(2022) 3号)的 要求,持续开展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配合推进乡镇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3、划定工作,有序开展水源地环境问题排 查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3 .积极创建美丽河湖。以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湖库为重 点,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 环境治理改善,推动形成制度设计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的工作体 系,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4 .加强医疗废水管控。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 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2022年年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二 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建成 投运前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 污水处理设施
24、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医疗机构应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县卫 健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五)构建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体系。15 .深入推进“一断一策”水污染治理。按照“十四五”国 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推进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精准 治理,积极争取和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国控断面水 质稳定达标,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16 .落实流域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 按照“一河一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积极落实陕西省重点 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
25、实施方案安康市汉江流 域水质保护条例,进一步夯实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挥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作用,推进县 域间协同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7 .持续开展“抓点示范”。积极开展抓点示范工作,在流 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涉水重点行 业治理等方面多点发力,确保有典型。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三、保障措施18 .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 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照目标要求和任务清单,认真梳 理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进度实行月调度制,每月 30日前,各镇、
26、各牵头部门向县环委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见附件),12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县环委办牵头, 各相关部门参与19 .加强督察考核。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 规模以上入河(湖库)排污口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 督察、曝光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 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对各镇、各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 况开展评估,并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 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问题突出的,将公开约谈各镇、 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参与20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征集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项
27、 目资金,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牵头2L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水资源、 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 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 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各 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 部门参与22.加强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环 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污染事故等信息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重大
28、项目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 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附:石泉县2022年碧水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石泉县2022年碧水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表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填报时间:( 月)石泉县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动我县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 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 发2022) 17号
29、),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 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二、重点工作(一)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L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以安全利 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为重点,排查无 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 逐步消除存量。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农 业农村局配合2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依法依规将 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大气、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 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
30、排放企业开展 颗粒物等指标的在线自动检测。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行业 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 局配合(二)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3 .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 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 施。县生态环境局牵头4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深化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动实施隐患问题整改,监督土壤 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定期开 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县生态环境 局分局负责5 .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
31、染重点监管单位因 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 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积极为企业争取专项 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 排放。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6 .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 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 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 .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依据耕地土壤环 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巩固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成果,不断健全和完善耕地土壤污染工
32、作台账,细化明确区 域内受污染耕地具体管控措施。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安全利用 技术库和农作物推荐清单,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 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技术。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 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县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 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类别,调整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报送市业农村局、市生态环 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四)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9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 公(住宅、公共管理和
33、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 理和监管。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 民政府配合10 .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 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 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 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 与风险管控、修复
34、无关的项目。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11 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 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 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或修复活动对周边人群造 成影响。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 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县自然资 源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12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自然 资源部门应及时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有关信息,用 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 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县生 态环境分局牵头,县
35、自然资源局配合(五)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13 .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 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重点地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 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加强风险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14 .强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监管。加强污染土壤转运监 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产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 复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 强化后期管理。严格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与修复目标。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15 .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依法将
36、从事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 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 执业情况和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鼓励业主单位通过信用 记录系统查询执业情况,优先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和个人,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负 责(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16 .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配合做好地下水国考 点位水质分析及周边污染源调查评估。针对国家地下水环境 质量考核点位,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非地质背景导致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 或保持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水利 局配合17 .加强地下
37、水污染源头防控。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开展 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防渗改造措施。 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三、保障措施18 .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壤污 染防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县生态环境分 局应当会同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 根据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 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各镇及相关部门配合19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强 化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牵头20 .加大
38、宣传力度。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 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 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 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格 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区域严禁新 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产能,合理 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化 工园区。县发改局、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 项任务均需各镇参与,下面不再列出5 .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重点针对家具、零部件制造 等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的企业,于9月
39、 底前完成产业聚集区排查工作,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通过淘汰关 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 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不断优化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县发改局、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三)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6 .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对标陕西省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 查漏补缺,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重点针对化 肥、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在重点行业实施低效 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对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 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情况等开
40、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重点 排查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 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 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 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 然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21.强化督察考核。进一步加强督察检查,对出现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土壤环境问题 的,视情进行约谈。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 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进度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30日前各 镇、各牵头部门向县环委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 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县生态环境
41、分局牵头,县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县发改局、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 工牵头7 .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和反 馈问题为切入点,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通过淘汰取缔、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砖瓦窑行业治理 水平。县发改局、经贸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 工牵头(四)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提标专项行动。8 .推进水泥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推动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超 低排放改造。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配合9 .实施重点行业绩效
42、分级。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 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对重点行业实施 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 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 化,建立健全差异化管控机制。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经贸局 配合(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10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挥发性有 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 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 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配合1L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
43、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全面排查、 梳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建立健全台账,分析治理技术、 处理能力与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对采用单 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 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 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 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六)推进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12 .提高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 源。持续加大天然气入户安装力度。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力争全面 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a及以下标准汽油。县发改局、 住建局、经贸局按职责分
44、工牵头13 .持续做好散煤散烧治理。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加大巡查 排查力度,防止散煤散烧问题“死灰复燃。县住建局、市场监 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4 .持续推进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加快农业种植、养殖、 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进一步加大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 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力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15 .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燃气 锅炉低氮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加强日常排查、检查,确保锅炉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市场 监管局配合(七)推进运输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1
45、6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 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 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 式,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开展2 次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I/M制度),对抽检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责令其维修,达标 后方可继续使用。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工 牵头17 .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制定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目标 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持 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淘汰工作,推
46、 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强化I/M站和机动车检测机 构的管理,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 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县公安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按 职责分工牵头18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 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 递、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 逐步提高。县经贸局、交通局、住建局、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牵头(八)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19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 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机械严 禁在
47、控制区内使用;制定年度抽检抽测计划,重点核验信息公开、 污染控制装置、编码登记等,每月最少开展一次非道路移动机械监 督性监测,全年抽测机械比例不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 烟现象。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经贸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水利局配合20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2022年12月1日起,所 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 柴油机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铁路 货场、物流园区,以及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 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 化。制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
48、鼓励淘汰国一及以下 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 动机。县经贸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按职责分工牵头(九)推进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L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到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 筑中绿色建筑占比提升到60取 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4%;严格落 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在工地公 示具体防治措施及负责人信息,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 入企业信用评价。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 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工程及建筑工地由县住建局牵头; 国省道交通工程工地由县交通局牵头;防洪及堤防工程等水利工程 工地由县水利局牵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