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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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题会商会议精神,坚决遏 制、预防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即日起 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电气消防安全、 农事用火、工业企业、违章搭盖消防通道畅通、群租房、住 宅小区及高层建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 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 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抽查、政府督查等方式,集 中开展各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努

2、力从源头上防范化 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实现“防大火、控 小火、遏亡人”的目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 会稳定,以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整治范围(一)“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 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或 “多合一”场所;开展一次排查登记在册的“三合一场所回头 看活动,检查是否存在整改未到位或出现回潮现象。牵头 单位:市“三合一”整治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一)全面隐患排查与治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网格化+大数据摸排,加强本辖区、本行 业本系统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同

3、时,要加强分工协作、 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三 合一”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巩固消 防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拒不整改的 单位场所,属地政府要牵头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 问题、突出区域的集中整治。(二)“三合一”整治办明查暗访。市“三合一”整治办要 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辖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三合一” 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组每周走访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 开发区),每个月至少覆盖本组负责的乡镇一次;每组每周在各 乡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本年度“三合一”场所花名册内抽 查回访不少于3家场所;每组每周在各乡镇(街道、开

4、发区)随 机暗访不在花名册中的场所不少于3家场所;若乡镇(街道、 开发区)本年度摸排场所数量为零的,则随机暗访不少于6 家;对抽查回访、随机暗访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或群众举报 查证属实的“三合一”场所,要立即下发督办件,督促属地乡 镇(街道、开发区)跟踪场所限期整改并反馈。(三)强化整治督导与问效。对抽查发现存在虚报整改 情况和瞒报、漏报三合一场所的,将予以警告;对于住宿 人员多、隐患问题严重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抄送至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三合一隐患摸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 力、整治效果不明显,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的,将由市领导 约谈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 分

5、管领导;对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亡人事故和重大社会影 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倒查,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 人员的责任,并且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 单位。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1、是否存在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 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等配件等安全问题。2、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 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换新再次出售 等安全问题。3、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 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

6、装不规范等安全问题。4、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在高层民用建筑公 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治理。市工信局、市监局 负责进一步引导企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国家 标准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强制性国家标 准;落实省、XX市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强 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规定要求,指导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优质电 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带动电动自行 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市市监局牵

7、头,公安局、工信局、 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认证)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以 及群众投诉举报、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 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 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避免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根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 子蓄电池、充电器强制性标准制定实施情况,及时将相关要 求纳入CCC认证管理。(二)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市市监局牵头、公 安局配合,负责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 合格证、无厂名厂址

8、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 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 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 销售质量关;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支撑,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 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 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 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市监局负责开展 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 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 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 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 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

9、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 除产品安全隐患。(三)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开 发区)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确保上道路行驶的 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市公安局牵头,工信局、市监局配 合,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 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 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多渠道、广覆盖加强电动自行 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市住建局牵 头、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 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 烟要求;具备条件

10、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 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市消防 救援大队牵头,公安局配合,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 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 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 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 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市 住建局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 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 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市市监 局牵头,公安局、应急局配

11、合,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 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优 化改进平台算法,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 育,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 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 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四)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市发改局、工信局、 市监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 度,明确细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定要求和 标准规范。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 管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 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 芯等从事电

12、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三、整治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是一项 长期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 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 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 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 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 节监管链条,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

13、联合查处、 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三)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 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的社会面宣 传教育,不断强化电动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 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对于超标车禁止销售、存 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 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 好群众解释、优化政策衔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扎实 有序推进。(四)严格督导问责。市政府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 全治理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 集中的乡镇,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 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

14、报批评。治理期间,因电动 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件3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一)社会单位电气消防安全。(二)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电气消防安全。(三)室外高空电线、电线杆、公共变压器消防安全。(四)室外电线私拉乱接、“高空飞线”消防安全。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严查社会单位电气消防隐患。各乡镇(街道)、 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开展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工贸企业 为重点的各行业社会单位场所电气火灾消防安全检查抽查, 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 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

15、电源插座数量 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 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 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 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二)严查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电气消防安全。供 电公司要检查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涉网设备安全、保安负荷 安全措施、电工配置、电工履职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发放 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督促用户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销 号”管理。指导用户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用户规范安 全工器具管理,配齐绝缘手套、验电器等安全工器具,定期 进行预防性试验,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针对

16、异常用户清 单,排查用户超容用电行为,及时制止并提醒用户限荷或增 容,必要时采取停电、查封等措施,避免超容用电造成变压 器烧毁继而引起火灾等问题。(三)定期整治室外电线、电线杆、公共变压器消防安 全。供电公司要针对室外高空电线、电线杆、变压器出现爬 藤现象,按照日常巡视要求用绝缘开关棒挑开并清除临近带 电部分草藤,用柴刀割断草藤根部,有条件的施加一定剂量 的除草剂颗粒,防范因爬藤触碰到电线杆及变压器而引发安 全事故。供电公司要常态化开展变压器周期性巡视(市区每 月1次,乡镇每季度1次),每年开展2轮设备红外测温, 对发现的发热点限期整改,未整改前定期开展复测工作。对 于杆上视线看不到的地方,结

17、合开展无人机杆上设备特巡。(四)严查室外电线私拉乱接、“高空飞线”消防安全。 供电公司要采取捆扎、扣盒、拆除等方式,深入整治缆线低 垂、松垮凌乱、随意搭挂等乱象,着力解决“高空飞线”“蜘蛛 网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整治措施(一)持续推广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智能集中充 电桩。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辖区、本行 业领域电气火灾高发的场所及电气隐患严重的区域推广应 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住宅小区和其他相关公共区 域增设智能集中充电桩。各乡镇(街道)要为一线排查人员 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仪器探测电气线路点位温度超过60 即为故障点位),每个村(社区)配置仪器数量不得少于1 具。

18、(二)强化综合整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 门要重点对未开展电气设备排查摸底工作、每月未开展电气 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未按时上报自查发现问题隐患、隐患整 改不到位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隐患 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形成闭环管理。整治期间,市 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信局、商务局、供电公司要联合 组织深入以工贸企业为重点的电气消防安全大排查服务,督 促各类场所自主查找发现隐患问题,并协调帮助指导整改。(三)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于经现 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 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供电公司要告知用户用电安全中存 在的隐患或缺陷、

19、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建档、督促整改。 检查与告知,对查获的重大安全隐患可当场中止供电,要求 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日期截止后7天内进行回访、督促落实。 对于超容用电的,告知用户超容用电存在安全风险,要求用 户限制负荷;如用户确有用电需求,要求其在7天内办理增 容手续,并在要求期限内完成增容(原则上单一制用户1个 月内完成,两部制用户3个月内完成),增容期间应做好负 荷控制确保用电安全。用户拒绝整改或限期未停止超容用电 行为的,可采取包括中止供电在内的强制措施。从源头上提 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文体旅局、卫 健局、应急局、市监局、消防

20、救援大队、供电公司,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二)电动自行车。1、是否存在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 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安全问题。2、是否 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非法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 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换新再次出售等安全问题。 3、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 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问题。4、是否 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 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 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1、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牵头单位:市 安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公安局、市住建局、工信局、 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三)电气消防安全。社会单位电气消防安全、10千伏 及以上高压用户电气消防安全、室外高空电线、电线杆、公 共变压器消防安全、室外电线私拉乱接、高空飞线消防安 全。牵头单位:国网XX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公安局、 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文体 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 道、开发区)(四)农事用火。全市范围内野外农事用火是否规范。附件4农事用火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野外农事用火是否规范二、

22、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加强农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 认真贯彻落实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野外农事用 火管理办法的通知(X农综(2021 ) X号)和XX市农业 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办法的通知(X农 (2021 ) X号)文件要求,规范野外农事用火,明确责任, 确保农事用火有序安全。按要求开展农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主要针对排查农事火源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 不报告的行为;排查整治农田用火安全不规范、不宣传的行 为。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 督促,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街

23、道)要积极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焚烧工作,主要做好秸秆还田及饲 料化工作,加大早稻秸秆禁烧宣传力度,疏堵结合,从严管 控,确保农事用火安全。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事用火不规范 而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消防宣传,提升群众规范农事用火自 觉性。三、整治措施(一)建立隐患台账。各乡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隐 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 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 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 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二)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 11月22前将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及隐患排查整 治

24、台账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附件5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工业企业,主要整治重点:(一)是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系统;(二)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三)是否存在违章搭盖影响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 防车通道;(四)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投入使用;(五)其他消防安全隐患。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体 系。市应急局牵头建立全市工业企业信息推送核实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要配合落实全市工业企业信息推送核实工作, 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新设立登记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信息按

25、照属地推送至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市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应急局、市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要于每月25日前将本行 业工业企业底数清单报市工信局汇总。市工信局要于每月30 日前将全市工业企业底数清单发至各属地乡镇(街道、开发 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在收到各部门发送的底数 清单一个月之内,进行实地核对,建立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底 数清单,并抄告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将 乡镇(街道、开发区)报送的工业企业底数清单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系统,并定期更新。(二)严查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 产销售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源头管理,对全市生产、销售

26、彩 钢夹芯板的企业、场所进行一次梳理,摸清彩钢夹芯板生产 企业底数,并对生产及销售彩钢夹芯板的企业登记造册。对 排查中发现的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销售台账不 完善等问题隐患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 防范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 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夹芯材 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无照、不符合生产经营 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市住建局负责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 严查建筑违法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作为建筑材料行为。 在排查在建工地时,严查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 宿临时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作为建筑材料行为;市

27、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违 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进行依法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在开展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时,要将是否采 用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进行防火分隔做为一个重点检查内 容,一经发现,要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促其拆除,确保企 业消防安全。(三)严查违章搭盖影响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防车 通道行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工 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时,要将违章搭盖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特别是影响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行为的,一经 发现后,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会同相关执法部 门责令停止使用并联合拆除。对整改后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应当

28、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关闭取缔。(四)严查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投入使用。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工业企业未 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情况,及时抄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负 责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擅自施工,未进行消 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工业企业,进行严 肃查处,禁止擅自施工及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 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五)严查三合一”等其他共性消防安全隐患。对工业 企业生产、仓储等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三合一”、消防 设施损坏、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 用电等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 部门根据职责督

29、促整改,并在整改日期截止后进行复查,直 至完成隐患整改。市消防救援大队履行消防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各行 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抓好行业领域、辖区 内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工业企业履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工业企业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工业企业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 并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市工信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职责,配合相关部 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 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中要引导“低散小”企业进园区,以提升 企业物理空间的安全性、规范性和舒适性为目的,实施园区 消

30、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一厂多租”“一楼多企” 隐患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市住建局负责对工业企业生 产车间、仓库等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备案,对建设工 程竣工进行消防验收,并对未审未验单位予以立案查处;负 责对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市应急局加强消 地协作,与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 合监管机制;把工业企业的火灾隐患治理纳入标准化创建内 容;严格依法实施有关行政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 得核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市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市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 法抓好本行业企业消防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履行属地

31、消防安全职责,要加 强对辖区工业企业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 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组织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三、整治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度、亲 自统筹、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各种 难点问题。(二)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 媒体,广泛造大声势。要强化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隐患排查、演练、拆除、评查等规定 动作的,列入联合惩戒“重点对象”。对拒不配

32、合整改的企业, 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至市消安 委,由市消安委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倒逼企业整改。对于情 况复杂,执行难度大的,拒不整改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 隐患的,由市消安委及时上报市政府挂牌督办。(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业企业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增加做好消防安全 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动工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认真对照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附件6违章搭盖、消防通道畅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解决违章搭盖、车辆挤占或堵塞消防通道 等问题,提升消防救援通行保障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发动隐

33、患排查。市工信局要负责工业园区、民用 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市住建局要负责住宅小区,市商 务局要负责大型商超、国有农贸市场,市卫健局要负责医院、 市教育局要负责学校,市文体旅局要负责歌舞游艺游戏娱乐 场所、文物单位,市民政局要负责福利养老场所,市民族宗 教局要负责宗教场所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章搭盖,电动 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 消防通道,违章搭盖,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问题。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相关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二)集中组织清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 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及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和企业依法履 行消防通道管理职责,重点清

34、理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 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 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市住建局要督促住宅小区 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 停乱放行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无物业服务企 业的住宅区消防通道管理,组织、指导村(居)委员会成立 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并 将违章搭盖、消防通道畅通专项行动纳入网格管理,防止被 占用、堵塞。(三)形成整治合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 织开展辖区内拆除违章搭盖、消防通道畅通专项行动,统筹 推进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 须的要求,负责对各自

35、主管行业的场所开展违章搭盖、消防 通道畅通行动,建立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 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 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 道等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 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市住 建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 有关部门报告。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 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 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 为。三、整治措施(一)强

36、化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 关部门要对应设置消防通道标识而未设置的要督促立即整 改;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 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 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 人承担;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依法给予罚款或 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 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 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居民群众举报的违章搭盖、占 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理。(二)强化宣传曝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 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

37、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以消防 通道畅通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全面发动, 推动社会形成清除违章搭盖、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共识。要 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 众增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违章搭盖、占用、堵 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 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消除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开 发区)(五)工业企业。是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系统;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心隔板;是否存在违章搭 盖影响防火分区

38、、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是否办理消防行 政许可手续后投入使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牵头单位: 市消安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应急局、市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XX市供电公司,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六)违章搭盖、消防通道。全市范围内,解决违章搭 盖、车辆挤占或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提升消防救援通行保 障能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负责城 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城市 (镇)规划区范围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工信 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文体旅局、卫健局、 应急局、

39、市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 XX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七)群租房。租住人员10人以上的群租房。牵头单 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 援大队、国网XX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八)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既未委托物业企业管理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消 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附件7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租住人员10人以上的群租房。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市公安局要结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加强居住出 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二)市住建局要负责督促指导居住房屋租赁行业和 物

40、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 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三)市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宣传 教育,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培训和熟悉演练,指导出租屋集中 区域属地政府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升应急处置 能力。(四)市应急局要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居住出租房屋消 防监督相关工作。(五)市城市管理局要根据部门职责对城市(镇)规 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出租房屋予以查处。(六)市电力公司要负责居住出租屋电力供应与使用 的监督管理工作。(七)供电公司要负责排查和整治居住出租屋总电能表前供电设施安全隐患。(八)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出租房屋 常态化、网格化管理,要对辖区

41、内出租房屋开展“地毯式”、“全 覆盖”摸排,并录入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要督促租赁双 方落实消防责任,推动群租房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要排查整 治群租房内的消防、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纠正、报告排 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或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 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常态 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 闭电源、火源、气源),提升居民自我防护常识和逃生技能, 提高城乡群众防火用火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九)市住建、公安、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依法 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建房屋 不得出租(十)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

42、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居 住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整治措施(一)对排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当场督促整改或 限期整改,对存在“三合一”、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 或严重堵塞、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 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责令业主停止使用,发现违规生产、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第一时间上报公安、应急管理等相 关部门立案查处。(二)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或存在违规扩建、擅自 分隔、擅自改变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或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 建设情形的出租房屋,乡镇(街道、开发区)先行处置停租, 并上报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处置。(三)市住建、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对排查发现的违反出 租房屋管理

43、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受理处置。(四)对情况复杂,执行难度大的,或存在重大火灾隐 患的,报送市消安委及时处置。(五)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对出租房屋开展隐患 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消防安全责任 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发生亡人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火灾事故,将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件8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一)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1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 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标志、应 急疏散、消防

44、通道的管理维护情况。以及宣传引导业主、使 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一步推动设置一批集中停放 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加强物业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 自行车等隐患整治。2 .落实省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 金的若干意见(试行),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于 物业服务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的物业住宅小区,如有公 维金,应及时启用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 用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3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 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情况。4 .将简易消防应急改造纳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类改造内容,增强老旧小区火灾预

45、防能力。(二)既未委托物业企业管理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 宅小区消防安全。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小区成立业主 委员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委托专业物业企业进行统一管理。(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具体依据XX市安全生产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 治的通知(XX委办2022) X号)开展整治。二、整治内容及分工(一)完善责任分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 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各乡镇(街 道)负责对未纳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管理的住宅小区、老旧

46、小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指导村(居)委员会开 展消防安全排查,配置消防安全设施,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标 识标线,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组织小区业主开展消防演 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更新掌握本行业部门高层建筑底 数清单,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建筑底数排 查和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精准施策、坚决整改。市 住建局负责督促备案管理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 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定期维护小区消防设施、制定消防 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确保消防通 道畅通,保障小区消防安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 会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 维修、

47、更新和改造。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住宅小区、高 层建筑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开展“双随机、一公 开“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二)加强隐患治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 重点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通过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有效治 理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缺损等火灾隐患。对检查发 现的隐患,小区管理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 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属地政府挂牌督办,限 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严肃 处理。(三

48、)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 督,发动物业服务人员和广大业主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 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 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整治措施(一)对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包括消防管道无水、消防泵房不能正常启动、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故障,由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共 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二)对物业服务

49、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消防隐患排查、 未制定小区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等规定动作的,责 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三)对小区、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 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防火检查 巡查工作,设置集中电动车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 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 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 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四)对于情况复杂,执行难度大的,或存在重大隐患 的,由消防救援大队及时上报市分管领导。附件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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