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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垦海泉城一期小区新建工程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一)总那么91 .工程工程概况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 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4勘察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5设计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6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8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9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工程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 2资
2、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监理条件提供3.1 招标人将为投标人提供尽可能的监理条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 .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 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应具备承当本招标工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5.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3、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中投标。5. 3工程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3.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6. 3.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工程负责人(工程总监)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任职要求。7. 4本招标工程工程采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8. 踏勘现场8.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 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4、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 料。投标人承当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 通用规定10. 1货币名称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1. 费用承当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 3保密责任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那么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 4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4. 5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5、国法定计量单位。7.6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网上或网站,除特别指明外,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sdf. lkj/sdf. Ikjgzzb. gd. cn/)o1.1 7本招标文件所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 时间。1.8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9 9本招标文件所称本人身份证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1.10 本招标文件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与招标工程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 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11.1
6、1 本招标文件所指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市、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 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二)投标否决8 .否决投标条款1. 1开标时,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 后审和评标:(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员按时参加开标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 证明资料查验;(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送达;(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相关手续;(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钱警示价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
7、6)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C级或没有信用等级。2. 2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 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1)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3. )投标人的投标现金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 费用不是由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购买;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或在开标现场未提交投标保函(保 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或提交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6. 3经
8、资格后审委员会确认,投标人的以下资格后审文件评审内容之一不符合资格后审 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具体合格标准按照附件1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1)市场准入资格;(2)联合体投标;(3)投标承诺书;(4)工程负责人资格要求;(5)拟派驻招标工程管理机构人员;(6)资格后审文件份数和要求;12(7)委托代理人要求。8. 4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D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正本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 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副本中均不得有签名、盖章或表达投
9、标人名称、具体人 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当过的工程工程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 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3)技术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4)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5)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6)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9. 5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商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同一投标人提交
10、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3)商务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商务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5)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6)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 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7)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注:资格后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按上述情形确认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的有效性时,只能出具合格(通过)或不合格(不通过)任一种意见,不能有第二 种意见;如评委不出具具体意见的,视为其确认投标文件有效。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涉嫌有
11、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另行作出书面说明, 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监管部门。10.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 或咨询服务的;(2)为招标工程的代建人;或为招标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4)与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3(5)与本招标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7)监理单位及其监
12、理工程师与被监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 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 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或正 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分(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活动通报行为)。11. 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12. 7.1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
13、间约定局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 7.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 7.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4、(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415. 7.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招标文件
15、9 .招标文件组成9 . 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10 2除9.1款内容外,招标人按规定在网上发出的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 答疑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 .招标文件发布、获取、修改或澄清10.1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 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后方可发布。10.2 招标公告应按规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 布,其中招标文件须一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6、发布之日起 至截标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 件。10.3 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可以对已发布 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 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网上公布。澄清、修改或补 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缺乏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10.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
17、网15 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具有约束作用。投标 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 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当。y y 4mJ.-rT KV Yr HV11.1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该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审阅招标 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错漏或对招标文件有任 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无记名形式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且不 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11
18、 . 2对于投标人的任何有关招标文件的网上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 以书面公告形式在网上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 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12 . 3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 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所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当。13 .工程承包方式13.1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承包方式。14 .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14.1 本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
19、同约定的范 围内,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 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的控制等方面实施的监督管理。因监理 单位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3. 2监理期限要求13 . 2.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监理期限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建设工程 监理。14 .服务酬金支付及结算方法工程服务酬金支付及结算方法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 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四)投标文件1615 .投标文件组成15.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局部组成。15.2 资格
20、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5)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6)拟派驻招标工程管理机构;(7)其它资料。1.3 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应提交的其他资料;1.4 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技术方案(监理技术方案主要包括监理大纲、监理人员配置、质量安全控制、关键部位的监控、监 理器具配备、进度控制手段、投资控制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对工程 的实际要求事项编制)。16 .投标文件格式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
21、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 .投标文件编制17.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 编制投标文件。17.2 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 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那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无效。17.3 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无行间插
22、字或无增删。如有 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717.4 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内页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打印(相 关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中的字体不受此限,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 手写无效),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A4纸封面;技术文件须编制目录,目录可逐页标注连续 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也可不标注页码,内页自正文(不含目录)起逐页标注连 续页码(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内页正文不得少于80页,不得超过250页,不得分册编 制,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白色A4纸封面,内页须统一使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双面打印。投
23、标文件应胶装书状成册,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识别。投标文件 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体为黑色字体。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如需从 正本复印的,其正副本所有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应全部签字盖章,从正本复印的签字盖章无效。17.5 技术文件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但副本 均不得签字、盖章或表达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当过的工程 工程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17. 6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分别密封,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 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可注明正副本)再合
24、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17.7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也可按技术文件方法包封。 商务文件的包封同资格后审文件。17. 8技术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均应注明如下四项内容,多注或少注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内层密封注明正副本除外):(1)招标工程名称;(2)招标工程编号;(3)招标人名称;(4)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技术文件)。17. 9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密封上的标注内容均不能少于技术文件密封上应注明的四 项内容,其密封上可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18. 10技术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的封口处可加盖密封 章或加贴密封条。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密封封口
25、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19. 11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18 .投标报价18.1 本工程招标人参照国家开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计算监理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18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人须知(10)(一)总那么(10)(二)投标否决(12)(三)招标文件(15)(四)投标文件(17)(五)开标规定(20)(六)评标定标(21)(七)中标确认(23)(八)合同授予(25)(九)附件(26)第三章 评标方法(
26、2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4)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35)二、商务文件格式(45)三、技术文件格式(49)第五章合同文件格式(52) 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19 .投标有效期1 9.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 . 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形成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文件报 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 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27、,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0 .投标保证金20.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一局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0.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0.3 3评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承包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
28、 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20.4 4有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应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1)招标终止;(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20.5 有以下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 包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
29、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21 .投标文件提交21.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 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1921.3 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退回给投标人。21.4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 按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工程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五)开标规定22 .开标22. 1招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
30、时间和地点召开本工程开标会;拟参加该 工程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派员参加开标会。22.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和本人身份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假设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 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也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22.3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考前须知;(2)主持人公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
31、 代表情况;(3)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投标人参与工程的先后顺序,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 代理机构代表依次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 布核验结果,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 表对人员身份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和有效或无效投标人 名单等进行签字确认;(5)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开标会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含核验身份资料)送资格 审查。22 . 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人应
32、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六)评标定标2023 .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23.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从中推选出资格 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主持资格后审(评标)工作。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原那么上以一人为限,该代表应为 招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但不得担任资格后审委员 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审。1.1 2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
33、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程序、 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1.3 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本钱 价竞标,否决其投标。1.4 4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 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评审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5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
34、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 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当个人责任。禁止资格后审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阻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 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4 .评标过程的回避24.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以下情 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工程的资格后
35、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工程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2124.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 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24.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资格后审委员会(评 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工程有利害关系,可能会阻碍公正评审;(2)由于
36、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25 .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拟、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 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37、.资格后审26. 1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 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1中约定的资格后审 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 投标人。26. 2对于各有效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 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6.3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 资格后审委员
38、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26.4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 报原工程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2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本工程评标方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2228.评标定标程序28.1 综合评估法程序:(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
39、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匿名编号。(3)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4)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委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已匿名编号的技术文件进行还原, 将对应的投标人全称在还原表上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5)评委逐一对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合格商务文件的 投标人的业绩、奖项、工程成员职称等进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6)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所有商务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并从所 有有效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一个投标报价。(7)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
40、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工程 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8)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那么逐一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和 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全体评委在综合计分汇总表上签名。(9)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 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10)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的评标、定标有关内容写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 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11)评标、定标会议结束。28.2评标过程中,
4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的投标人缺乏3家的,该工程招标失败,招标 人应重新招标或报原工程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七)中标确认29 .中标公示29.1 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评标结 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工程管理机构人员 信息等)、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 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32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工程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42、中标结果公示 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9.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 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异议和投诉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30 .中标人确定30.1 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43、30.2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 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那么,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 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30.3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 书面报告。31 .废除授标及授标31.1 评标完成后,中标人假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 废除授标:(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44、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 的;(4)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 行合同的;(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7)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与资格后审文件中的拟派驻人员不一 致的;(8)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中的拟派驻工程机构人员资料信息、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与阳 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不一致的;(9)中标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工程总监)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
45、,或中标单 位的工程负责人(工程总监)在投标时违背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任职要求的;24(10)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11)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13)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31.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 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
46、弃 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工程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31.3 招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5)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八)合同授予32 .合同授予32.1 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0条或第31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2.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
47、签定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3 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2. 2款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监理合同,或者招标人、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32 . 4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2. 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监理合同,那么招标人将废 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33 .5中标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监理任务,不得将中标工程 监理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33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1 3.1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25 金额为工程监理合同价的10%0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2 3.2假设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1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 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局部予以赔偿。33 . 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