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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心得体会,发言稿党员干部是事业开展的骨干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 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 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 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 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整治“混日子”,让其“丢位子”。党员领导干部一 路走来,无论是组织培养还是选举任免,确属不易,在其 位就要谋其政,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保障,干部队伍必然 缺少活力,规定重在让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 务作组织调整,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 “下”的干部随时“下”得
2、来,主角随时转配角,配角也 可成主角,警示各级干部时刻保持“赶考”状态,防止一 些“南郭先生”滥竽充数,装腔作势“混日子”,让不适 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丢位子。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 党的重要职能部门,不仅要把好干部选上来,也要把差干 部拿下去,谁在混日子就摘谁的“帽子”,让能上能下成 为常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岗位职责,不断强化党员 干部宗旨意识,增强干事创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挤压“混 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 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下”的有理有据。规定 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 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
3、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 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 “下”的具体标准。对此, 各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 部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 基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拟, 又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 核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 干部的“工作圈” “生活圈” “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 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 方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 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 部能上能下的根
4、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 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 只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 “破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 此,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 来的干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思 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能力缺乏的进行强化培训,对存在 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催促 整改提高,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积极鞭策激励,成绩明显 且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适时启用,给予“下”的干部广泛 施展才能的机会,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热忱,促进干部迸 发新的活力,做出新的贡献。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5、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上”与“下”是紧密联系的整 体。“上”不是“随便上”,下也不是“任意下”,要健 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具体化的制度成为调整干 部的具体抓手,立起考核“指挥棒”、打造一线“赛马 场”、打破只上“单行道”,让干得好的“往前站”,让 做得差的“往后靠”,让干部“上”有底气、“下”能服 气,让能上能下的“同频共振”起到激浊扬清、提振干劲 的作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立起考核“指挥棒”,形成优劣“分流线”。要为干 部明责定标,建立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体
6、系,“上”与 “下”的标准必须准确、依据必须真实、结果必须可靠, 坚决防止失察失误。要丰富识别干部的考核手段,不可 “述职一说”下定论、“测评勾选”出结果,而要以 “事”察人,坚持考在细处、考在实处,结合工作目标、 岗位实际凸显“差异化”,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 合,将考强项专长与考短板弱项相结合,将日常研判和专 项研判相结合,将一贯表现和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相结合, 以“四个结合”精准高效开展考核。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对“考卷”进行优化设计,精准画出干部的“立体 像”,让“成绩单”成为干部的“衣冠镜”,让推动事业 高质量开展的领跑者“能上”,让干事创业中“耍态度” “摞挑子” “没状态”的干
7、部“必下”。打造一线“赛马场”,涵养风气“生态林”。“心之 所向,素履以往。”越是知之深、情之切,越是信之笃、 行之实。因此,要把服务群众的一线作为领导干部的“赛 马场“,细观服务态度、岗位表现、工作细节和事业实绩 以拓展“考核深度”,近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 理等工作中的表现以拓展“考核广度”。考一考干部对待 群众有没有真挚对待的“耐心”,对待问题有没有滴水穿 石的“恒心”,能否真心实意地付出,能否全心全意地奋 斗,从“干事热情足缺乏”反观“为民情怀深不深”。同 时,要从基层群众的口碑中看干部“廉”的防线牢不牢、 “洁”的作风强不强、“律”的开关紧不紧,以“民意测 评”催促干部秉公用权
8、、廉洁从政,以“实绩账本”激励 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找准考核“切入点”,涵养一 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风气。打破只上“单行道”,架起上下“立交桥”。针对干 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干部不愿下、不能下、下不来的“能 上不能下”问题,归根到底,主要还是由于渠道不畅、方 法不对。“下”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不可不慎、不能不 严,必须注重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严谨,在制度的落实上需 谨防“变软”和“走偏”,保持程序上的刚性和调岗上的 弹性。常刮“人情风”必将助长“官本位”思想,唯有真 管真严、公平公正,发挥“铁规”的力量,坚决依照相关 规定进行组织调整,方能形成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 面,促使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
9、干实事、出实绩上。“下”也不能简单粗暴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结合 干部的性情、能力和长处,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放 在更有益于成长的平台上,让干部能够施展所长、增进才 能,把“下”作为撬动干部队伍活力的“杠杆”。日子”干部的生存空间,铲除“混日子”干部生存的土 壤,让“混日子”干部面临“下课”的结局,倒逼领导干 部发奋有为、干事创业。担当才“有位”,无为必“无位”。人岗相适,岗位 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县担任县委 书记时提到,“衡量一个干部的好与差,就是看他能不能 办实事,能不能翻开局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会形 成“千里马”竞相奔腾的正向激励效应,“用一贤人那么群
10、贤毕至“,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的“守门员”,肩负着 为党和人民选拔优秀干部、为宏图伟业输送“源头活水” 的重大任务,及时发现能干会干肯干的干部,量能用材、 用得其所,将他们放在最合适的位置,对担当者既要提供 施展才华的舞台,到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挂职锻炼、交流 学习,又要鼓励担当者到重大斗争一线、到艰巨复杂的地 方历练摔打,让担当者有甜头、有奔头。“为官不为” 者,不但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占着位置 不干事”,吃不起苦、受不住累,贪图安逸不作为、忍受 不了急难险重、担受不了压力责任,无担当不成事,越是 急难险重,越看干部担当,让无为者“无位”,引领干部 “竞相为”,推动干部“勤作为”
11、。打破“铁交椅”,常坐“小板凳” o “能上能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需要,有的领 导干部身居高位,常年“占山为王”不挪窝,习惯“养尊 处优”熬日子,工作中没有任何闯劲和想法,稳坐“铁交 椅“,久而久之,滋生出“官本位”思想,全然忘记自己 是人民的“勤务兵、服务员”身份,干群关系距离越来越 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一 样,从不留恋“铁交椅”,而是始终与人民群众打成一 片,常与人民群众一起同坐“小板凳”。正因为如此,规定的出台,明确了 “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公道正 派”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通过“能上能下”的制度约 束,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12、铁交椅”思想 少一些、“小板凳”的情结多一些,用“德能勤绩廉”的 高标准始终作为工作的尺度,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 任,始终经受住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判,以有所作为、勇 往直前、真干实干的底气,赢得百姓的“点赞”。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 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 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 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 “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以规定为“护盾
13、”,撑自身之“腰杆o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 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 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 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 作中的失误。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的具体表达。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 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 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 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 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 “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以规定为“明镜”,正自身
14、之“衣冠”。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 下问题,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 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 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 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 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开展上积极作 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 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 定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
15、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 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 次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 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 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 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 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 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形成能者上、优者 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 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
16、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规定 第十条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 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 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 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 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上能下”不 是简易的单向机制,在从严管理的过程中将犯错的领导干 部“一棒子打死”,也不是“一下了之”,不再过问,而 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有的干部在“摔跤”之后,勇 于改过,发奋有为,被重新“扶起”、提拔任用,在“钢 铁的二次冶炼”过程中,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教育管理功不 可没。“回炉重造”再教育,去除不良杂
17、质。对于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能继续占着位子,要立马“下 课”。如何将“下课”的领导干部科学妥善的安排,对各 级组织部门是一个严格的考验。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上课”。将那些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调整 下来的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再教 育,进行“回炉重造”、洗涤杂质。同时由纪检、组织部 门安排专人逐一与其谈话谈心,既帮助其分析“下”的原 因,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也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其 优点和成绩,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放下包 袱。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下”来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 绩观和权力观,通过培训完成自我反省,牢记初心使命, 早日重回“正轨”。“
18、加料冶炼”再锻能,赋予干事本领。在其经过教育 培训重造后,要充分考虑“下”来的干部所学专业、个人 特长、工作经历、性格特征等因素,为其安排合适的专项 任务、临时岗位进行再历练。同时需要建立调整后干部谈 心谈话制度,为再历练的干部补充精神之“钙”,添加 “活力剂”,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加强被调整干部的 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在教育 管理上予以重点倾斜,帮助其提升能力素质。一定时间 内,对被调整干部进行严格考评、考核,并建立专门档 案,其中能做到适应岗位的、成绩突出的,要大胆关注、 任用,既保护和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又实现了被调整干 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出炉淬火”再上马,激
19、发创业激情。“能下亦要能 再上“,对影响期满确已改正错误,并在重点工作中有良 好表现的干部,在时机成熟要依规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 或者提拔职务。通过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 制度机制,能有效地为“钢铁”洗去“锈蚀”,增加强 度,擦亮新底色。重新“上马”的干部,经过“下”后的 全过程管理,通过接受教育培训和自我反省能深刻意识到 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振奋精 神“二次创业”,以崭新的面貌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佳 绩。贯通“能上能下”渠道,才有源头活水,才能不断唤 起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情,为净化选人用人环境,营造 良好政治生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
20、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 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充分说明我党长期 高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 遵照执行,真正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能下”动真 格。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下”的良好气氛。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 “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 以及社会上对干部“上” “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 愿“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转变观念就成为解 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 承当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 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 有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 的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 机,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 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