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 第26讲 第五章第四节:企业著作权法律实务及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讲义.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645740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法律顾问 第26讲 第五章第四节:企业著作权法律实务及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讲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企业法律顾问 第26讲 第五章第四节:企业著作权法律实务及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讲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法律顾问 第26讲 第五章第四节:企业著作权法律实务及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律顾问 第26讲 第五章第四节:企业著作权法律实务及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讲义.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四、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提示:四种著作人身权中有三种不受限制,但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一样,要受到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1999年1月1日去世的作者,从2000年1月1日起算50年的期限。保护期的起算从作者死后第二 年起算。3、职务作品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 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影视作

2、品的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保护期限制的作者的权利是()。(2011年)A、署名权B.、修改权C、发表权D.、保护作品完整权答案:C【例题单项选择题】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0月25日首次出版相爱无悔电视剧录像带。甲于1996 年1 1月15日因病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截止。(2010年) A、录像带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0月25日B、录像带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C、甲去世

3、后第50年的11月15日D、甲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答案:B解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分为著作权中人身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电影和类似以设置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例题单项选择题】2002年8月8日,甲与乙合作制作了一部音乐作品。甲于2002年11月15日去世,乙于 2003年6月10日去世。根据著作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音乐作品的继承人对该音乐作品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并向工程分析易于被获取的技术;准备许可多家单位实施、不易保密的技术。(四)企业

4、在进行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时应当注意的问题1、防止在发表论文和著作的过程中外泄商业秘密2、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3、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4、在商业秘密实施许可中特别要重视商业秘密的保密5、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获得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日期为()oA、2022年8月8日B、2052 年 11 月 15 日C、2053年6月10日D、2053 年 12 月 31 日答案:D五、著作权行使的限制(-)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合理使用(重点)依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 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1、为个人学

5、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是被引用的作品 不能构成该作品的主要局部。提示:可以将别人的作品全篇引用,只要被引用的作品不构成该作品的主要局部。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 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 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

6、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 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该表演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2)未向 公众收取费用。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提示:(1)必须是中国国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是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3)必须是将 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

7、数民族文字作品;(4)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以上四项缺一不可。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此项并不限定作者的国籍、作品的语言文字和出版地点。提示:上述情况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例题多项选择题】张某在其出版的研究著作中使用了刘某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张某应当()o (2008年)A、经过刘某的许可B、指明作者姓名C、指明作品名称D、向刘某支付报酬答案:BC解析:此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合理使用他人的著作权。在研究著作中合理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可以不经得著 作权人的许可也不用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并指明作品名称。【例题多项选择题】以下行为中

8、,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有()oA、某出版社将某著名作家已发表的小说改成盲文出版B、某电视台为了报道国画展览的情况,在电视新闻中播放的展览的国画C、某出版社将马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作品译成汉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D、某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将张某发表的一篇文章复制了3份答案:ABD(二)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合理使用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9、权利。提示:(1)必须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使用。如甲编写法律顾问考试的教材,那么不 可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时而使用其作品。因为法律顾问考试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的范畴。(2)编写的必须是教科书。如果是编写的是高考作文辅导等教辅用书,那么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方可使用他 人作品。六、邻接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主要包括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 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权利等。(一)出版者的权利与义务1、专有出版权的地域和期限由出版合同约定。实际上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是由作者授权而来的,而不是由 法律直接规定的。2、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

10、投稿的,如果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决定刊登的通知,或者自稿 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决定刊登的通知,有权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 的除外。提示: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 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 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出版者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当的义务是支付报酬。4、出版者权的专有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到第10年的12月31日终止。(二)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1、

11、表演者的义务(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 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表演者的权利(1)说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举例:甲创作了一个作品,乙进行了表演,丙要将乙的表演进行现场直播,那么要征得乙的同意,否那么构成侵 犯乙的表演者权。同时还须征得甲的同意,否那么构成侵犯甲的著作权中的表演权。(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12、(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财产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获得报酬,也可以无偿许可。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是自首次表演完成之日起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三)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与义务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 应

13、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1)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 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 并支付报酬。3、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权利与义务1、播放者的义务(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广播电台、电视

14、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4)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播放者的权利(1)禁止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其他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要进行转播必须取得原广播电台或电视 台的许可,否那么就构成了侵权行为要承当侵权行为责任。(2)禁止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3、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

15、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题单项选择题】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 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以下选项错误的 是()。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答案:A解析: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此题中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 我,其著作权从2006年8月4日就产生了,A的说法错误,中选。著作权法第12

16、条规定,改编、翻译、注 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 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中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此题C的说法正确,不中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 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D的说法正确,不中选。七、著作权的保护(一)著作权

17、的行政保护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著作权的司法保护1、著作权诉讼的管辖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赔偿损失。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具体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上有几种情形:(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2)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上述两种赔偿方式中的一种。(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

18、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 万元以下的赔偿(法定赔偿)。3、当事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 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八、计算机软件登记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2)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 同约定。提示: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

19、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局部可以 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 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 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取得(1)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 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2)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 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3)转

20、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 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提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 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局部。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商业秘密的构成必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

21、用性和价值性;(3)采取了 保密措施。三、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 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 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提示:用人单位使用跳槽人员侵犯原来单位商业秘密权的,原来单位可以跳槽人员为当

22、事人,同时也以现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例题多项选择题】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2011年)A.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B.以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C.诋毁他人的商业秘密D.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答案:ABD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以下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 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 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商业秘密的;(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

23、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 秘密。应选项ABD正确。2、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J3、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 人单位应当承当连带赔偿责任。”符合以下情况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1)企业已同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事项;

24、(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3)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合同尚未到期或没有得到企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跳槽到新的用人单位;(4)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5)因泄漏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4、刑法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刑法第219条规定,个人和单位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 犯商业秘密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或者单处分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二)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1、企业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2、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3、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请求人民法院

25、保护民事权益,是任何其他机关不得剥夺的权利。在行政机关处理前,或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某些劳动仲裁事项,如果不是以劳动争议,而是以商业秘密侵权为理由,也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式的比照分析1、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1)权利主体不同;(2)确定的程序不同;(3)对转让的要求不同;(4)对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5)对 保密措施的要求不同;(6)泄露危害的对象不同;(7)泄密的法律责任不同。2、技术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比拟(1)构成要件;(2)保护对象;(3)保护方式;(4)取得程序;(5)保护期限;(6)专有程度;(7)稳定 程度;(8)保护本钱。提示:对于技术秘密与专利保护方式的选择,企业应当把握以下两点:(1)比拟适合采用技术秘密保护的情形:竞争对手不易突破、难以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技术;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但却对单位有重要价值的技术;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技术。(2)比拟适合申请专利保护的情形:竞争对手的研发实力及研制进度接近,近期可能有重大突破;通过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