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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两票三制两票三制”管理规定管理规定v 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票、操作票种类及工作票、操作票种类及适用范围适用范围v第一条第一条 工作票种类及适用范围v一、电气第一种工作票v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v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v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v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v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v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v 4、转动中的发电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v上的工作;v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
2、高压回路的电流。v三、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v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v2、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v3、有可能造成检修人员中毒、窒息、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v四、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v1、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v2、不需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v3、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
3、的转动或移动部分;v五、热控第一种工作票v1、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v2、在热控电源、通讯、调节、保护以及联锁等系统及设备上v的热控工作票,需要当班值长批准,其他工作应根据当时具体情况,由值长或单元长批准。v3、运行人员根据热控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事故预案。有可能引起机组掉闸的工作,运行人员制定的事故预案,应经过值长审查批准。v六、热控第二种工作票v1、不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热控工作项目;v2、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退出保护或自动装置、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的工作;v3、不需
4、要运行值班人员改变运行方式或操作调整上要采取的安全措施。v七、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v按上级电网公司、调度部门规定执行。v八、一级动火工作票v(一)一级动火区,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v(二)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为48小时;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动火间隔超过4小时的,每次动火前)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测量结果填写在票面上,测量次数超过6次以上应设副页填写,格式与票面一致。v(三)一级动火区: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造成后果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例如: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变压
5、器、电缆间及隧道、汽轮机油系统、蓄电池室、控制室、保护室、电子间、计算机房、开关室、升压站、档案室及危险品库、液化气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v九、二级动火工作票v(一)二级动火区,需动火时必须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v(二)二级动火区: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为二级动火区,如输煤系统、制粉系统等。v(三)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安监部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核,值长批准。v第二条第二条 操作票种类和适用范围v一、电气倒闸操作票v(一)应拉合断路器(以下简称开关)和隔离开关(以下简称闸刀)的操作;v(二)检查开关和闸刀的位置。开关和闸刀操作后,
6、应检查其确在操作后的状态。进行倒负荷或并列操作,要检查另一电源的供电情况。检修后的设备送电前,应检查与该设备有关的开关和闸刀确在断开位置;v(三)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比较熟悉者作监护。对于两个电气系统和发电机的并列操作,应由主值班员担任操作人,电气值班长(单元长)或值长担任监护人。v二、热机操作票v(一)用于电力生产系统的水、汽、气、油、烟、灰、渣、煤、粉等系统及设备的投入及退出运行或备用的操作;v(二)运行的调整性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v(三)车间应明确界定需要监护的操作项目,报厂部审批。第二节第二节 两票动态管理与评判两票动态管理与评判v第三条第三条 操作票现场执行v一、现场
7、必须有完善的操作管理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操作人员应由洛河发电厂具有资质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v 二、车间每年应对全体运行人员进行一次安规、规程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v三、凡对运行、备用、停役设备进行操作和执行工作票安全措施有两步及以上的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制度,并执行操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制度,打印一份执行个人签字制度;操作人必须有相应的操作权限,监护人必须有相应的监护资格;v四、操作人在操作前必须有书面的操作命令,操作命令应有上级值班员发布;v五、各项重大操作的发令人应为当班值长,命令必须按岗位责任制逐级下达,操作前应得到所属上级的
8、同意;v六、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具有该项设备的操作权,监护人的操作水平应高于操作人;v七、布置的操作任务或下达的命令均应清楚、明确,布置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受令人应了解该项操作的全部意图和目的,并要向发令人复诵命令;v八、每项操作从布置、发令、监护到操作完成或完成阶段性操作,均应由专人负责,中途不得换人。一人不可同时进行两项操作;v九、重大操作应有单元长或主值重点监护和复查;v十、在事故处理时可不用操作票,但仍应执行监护制度,操作后应详细记录交班;v十一、操作前应作好操作准备工作,操作必须遵守“六项必要条件”(即要有监护人、要有正确的模拟图和系统图、要有操作票或操作卡、要有明显标志、要有
9、统一的术语及操作手势、要有操作安全用具),要做到“三核对一措施”(即核对设备命名编号、核对现场实际情况、核对有关辅助设施状况和操作前做好安全措施)。v十二、凡属使用操作卡的工作,应有操作人提前准备操作卡,检查操作卡内容是否符合操作命令的要求,操作卡要逐条查阅,预习操作步骤,操作人应将操作卡交监护人审查;操作卡审查完毕后交值班负责人或值长批准;v十三、发令人在接到操作人已做好操作准备的汇报后,应在需要进行实际操作时,发布正式操作命令;v十四、操作中发生疑问时,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监护人发现操作人的操作方法不正确或操作步骤有问题应及时制止并给予纠正;v十五、操作票
10、必须按顺序严格执行:予发令;填写操作票;审核操作票;发布正式操作令;记录开始时间;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复票打勾的一半即“”、监护人要对操作完项目再打勾的另一半“/”,一个操作步骤分两步打一个“/”;对所操作回路进行全面检查核对;记录完成时间;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完毕,并在操作票首页右上角用红色印泥盖椭圆形“已执行”印节,印节规格为21cm。v十六、每一项操作完成后,应检查操作结果,整个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应对操作过的设备或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然后正式向发令人报告操作完毕。详细情况应进行登记交班,操作票要保管好以备查;v十七、值班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审查操作票;v 十八、车间的专业工程师,每月初应收
11、回、审核、v统计上月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并保存三个月。v第四条第四条 工作票现场执行工作票现场执行v1厂部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进行审定并公布,每年定期培训不少于一次。所有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培训考试均应合格;v2事故抢修可不履行工作票正常办理程序,经当班值长同意,从标准票库中调出,工作许可人办理安全措施后,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值长履行签字手续,即可开始工作;v如标准票库中无该事故抢修工作的标准票,可以经值长同意,办理口头联系工作票手续,但安全措施必须完备;v事故抢修在办理安全措施过程中,工作负责人随同运行许可人员,核对安全措施的完备性,减少双方再核对安全措施步骤。v3工作
12、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必须可靠隔离。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共同到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办理许可手续;v4工作票填写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无涂改,票面完整,工作票必须一式两份,工作负责人一份,运行交班一份;v5运行人员要对工作票进行登记、并对正在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滚动式交班,并注明已许可的工作票;v 6工作票如需延期,应在批准期限前2个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如属于调度批准的工作项目,应在批准工期一半前向调度办理延期手续。v7工作票总结时,现场固定安全措施应恢复,工作现场应清洁,且无其它相关的工作,才能总结工作票。运行人员要查清
13、本系统和相关专业的其他工作票,在无任何影响时,才能总结工作票;v 8工作前,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全体成员交代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作业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打印在工作负责人持有的工作票的背面(只需一份),危险点分析全体工作成员执行个人签字手续;v工作负责人在进行工作时,必须持票工作,履行监护职责;v9班长要定期审查工作票;v10车间的专业工程师,每月初应收回、审核、统计上月已终结的工作票,并保存三个月。v第五条第五条“两票”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检查v一、已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和已终结的工作票,在其右上角分别用红色印泥盖椭圆形“已执行”或“已终结”印节,印
14、节规格为21cm。v二、工作票、操作票检查标准v1凡已执行的工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v(1)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v(2)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v(3)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v (4)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两份及以上v有效工作票;v(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要求;v(6)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v(7)未按规定盖节;v (8)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v地线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v(9)安全措施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v(10)安全措施栏中,不
15、按规定填写,而有“同左”、“同上”、“上述”、“下列”等字样;v(11)用票种类不当;v(12)未按规定使用附页;v(13)无编号或编号错误;v(14)未按规定对应填写编号或未打“”或未写“检修自理”;v(15)应填写的项目而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v(16)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v(17)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v(18)已执行安全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v(19)“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空白;v(20)其它违反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情况。v2凡已执行的操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v(1)无编号或编号错误;v(2)未写或写
16、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v(3)操作任务不明确或与操作项目不符;v(4)操作中未按规定打“”或未按规定填写重要操作时间;v(5)操作内容、顺序违反规程规定;v(6)操作票漏项、并项、跳项;v(7)字迹不清或任意涂改;v(8)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v(9)未按规定格式填写;v(10)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v(11)未按规定盖节;v(12)空余部分未按规定注明“以下空白”;v(13)在保存期内丢失、损坏、乱写、乱画;v(14)页脚填写错误;v(15)其它违反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情况。v3工作票、操作票的动态检查内容v(1)检查上述1和2所规定的内容;v(2)工作负责人是否随身携带工作票;v(3)
17、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编号、位置是否记录齐全完整等;v(4)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是否持票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v(5)需要填写操作票的操作,是否按规定填写,是否使用v正规的操作术语,操作人和监护人是否核对模拟图;v(6)监护人是否按所填写的操作票内容逐项发布操作命令,v操作人员复诵操作命令是否严肃认真,声音是否宏亮清晰。在操v作中是否按照规定打“”号,全部操作完毕后是否进行复查;v(7)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是否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监护人是否落实责任;v(8)操作中发生疑问时,是否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值长报告,是否擅自更改操作票或随意解除闭锁装置;v(9)停、送电
18、操作是否填写“设备停电联系单”、“设备送电联系单”,是否持停、送电联系单到现场进行核对;v(10)动火工作是否认真填写“动火工作票”,是否按规定测量可燃气体浓度;v(11)是否存在无票操作(工作)或先操作(工作)后补票的现象;v(12)是否存在未经运行人员允许,检修人员改变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现象;v(13)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是否都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v(14)工作负责人是否始终在现场执行监护职责;v(15)其它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和本标准的情况。第三节第三节 三制动态管理三制动态管理v 第六条第六条 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和设备定期维护、试验、v切换制执行情况管理v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
19、和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制管理制度,由发电部牵头组织制订,其中涉及检修单位的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制,由设备部制订。v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应对“三制”执行情况,实施动态检查、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应记入安全生产管理人从业人员作日志中;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提出,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考核。v三、车间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三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查找、分析、处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情况应记入安全生产管理人从业人员作日志中v四、班长(单元长)是“三制”的直接管理者和执行者,应及时查找、分析、处理本班组(单元)“三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记入班长日志中。第四节 交接班制度v第七条 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v 第八条 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整队交接。交接形式以运行日志记录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v 第九条 各运行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或修改本单位的交接班管理实施细则。v1交接班标准要明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v2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v3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v4交接班的内容:v(1)运行方
21、式及方式变动情况。v(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v(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v(4)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v(5)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v(6)定期工作执行情况。v(7)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v(8)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v(9)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v第十条 交班应做到:v1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v2对发生的缺陷按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处理。v3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v4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发电企业运行分析管理制度进行分析。v
22、5做好管辖区域、CRT及表盘的卫生清洁工作。v6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v7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v8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v第十一条 接班应做到:v1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CRT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v2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要求。v3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v4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由班长(单元长)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检查。
23、v第十二条 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v1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v2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v3运行方式不清楚不交接。v4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v5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v6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v7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v8设备缺陷记录不清不交接。v9岗位清扫不干净不交接。v10工器具不齐全不交接。v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交接班的规定:v1交接班时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处理事故时,交班值长应领导全值人员继续操作或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服从交班值长的指挥,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v2接班人
24、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向值(班)长汇报,直到有人接班,方可进行交接班。v第十四条 交接班应正点进行,交接班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为准。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v第十五条 班前会内容:v1了解接班检查情况,说明特殊运行方式。v2设备、系统缺陷情况。v3针对设备缺陷做好事故预想,布置事故预案的实施。v4宣贯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本值(本班)计划工作、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v第十六条 班后会内容:v1总结本班工作。v2总结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v3总结现场操作情况。v4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节违纪。v5对本班发生的差错、异常,组织分析,明确责任,总结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v第十七条 交
25、班程序:v1交班前2小时对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全面巡回检查。v2交班前1小时主值全面检查CRT画面及各表盘参数。v3交班30分钟前应完成的工作:v(1)主值、副值向班长(单元长)汇报检查情况。v(2)外围系统值班员向班长(单元长)汇报检查情况。v(3)班长(单元长)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v(4)各岗位人员按分工审查各种报表、台帐,审查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字。v(5)按各岗位分工,将各种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等清点齐全。v(6)各岗位人员填写值班日志、设备定期工作等台帐,清扫责任区及表盘卫生。v第十八条 接班程序:v1接班人员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整队,由值长介绍生产情况、运行方式、
26、重点注意事项及本班计划进行的主要操作,提前2030分钟进入现场。v2按接班巡回检查分工及职责进行接班检查。v3班前会在接班前510分钟由接班班长(单元长)主持,交班班长(单元长)介绍本班运行、操作情况,接班各岗位人员汇报检查情况,接班班长(单元长)布置本班工作。v4具备接班条件并接到班长(单元长)接班命令后,方可进行接班。v5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正式接班。第五节 巡回检查制度v第十九条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内容包括:v1明确检查、监督岗位职责。v2定岗位、定时间、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做到每个岗位有详细的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设备、巡视方法和巡视标准。v3明确每一台设备的检查项目和标准。
27、v4明确设备异常的逐级汇报制度、分析制度和处理程序。v5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事故v预想。v6明确特殊情况下巡回检查的条件、项目、内容及注意事项。v第二十条 巡回检查分接班前检查、班中巡回检查、交班前检查。v第二十一条 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及路线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v第二十二条 巡回检查必须由能独立值班的运行人员担任,并做到“四到”即:看、听、摸、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v第二十三条 巡回检查时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振仪等必要
28、的检查工具。及时记录有关数据。v第二十四条 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机组、设备发生异常,检查人员应立即按本岗位职责进行事故处理。v第二十五条 巡回检查如发现一般缺陷,可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汇报,并登录设备缺陷。如发现有威胁机组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值班负责人进行处理。v第二十六条 巡检中如遇高压设备接地,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巡检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要随时保持与高压设备的安全距离。v第二十七条 特殊情况下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v1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时,要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v2雷雨、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29、时,执行特殊检查。v3在夏季大负荷高温天气时,要重点加强主、辅机各冷却设备及转动设备的轴承温度、凝汽器真空、水塔水位等设备、参数的巡回检查。加强对易发热设备及部件的检查。v4在冬季遇有寒流时,要对转动设备冷却水、油系统电加热、蒸汽伴热、室内外开关柜、开关箱内电加热装置、室外阀门井、水塔结冰等重点加强巡回检查。v5新投产设备、大修或改进后的设备第一次投运时。v第二十八条 各运行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巡回检查执行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抽查,采取设立抽查考核牌等,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发电部对巡回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节 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度v第二十九条 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
30、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v第三十条 一切备用中的设备、电气和热控自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及危急保安装置等,必须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轮换工作。v1备用设备包括备用变压器、备用开关、备用辅机、备用油泵、备用冷却器、备用滤网、事故照明、消防设备等;v2电气和热控自动装置包括自动切换装置、联锁等;v3声光报警装置包括光字牌、警铃、各联系信号等;v4危急保安装置包括危急保安器、主汽门、安全阀等。v第三十一条 定期工作包括每班、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每年的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
31、v第三十二条 各运行单位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工作的项目,制定各类设备轮换与试验的方案、周期及合格标准。v第三十三条 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v第三十四条 各运行单位应制定各项试验方案、技术措施。v第三十五条 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v第三十六条 各运行单位要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地记录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的执行情况。v第三十七条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其原因。v第三十八条 各专业对重大的试验项目,应考虑安排在适当负荷时进行,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安全措施。v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时,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试验和设备轮换,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v1设备有明显缺陷,若进行试验可能引起缺陷发展或导致运行工况恶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v2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进行试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v第四十条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执行定期工作的,在条件具备时各运行单位应安排及时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