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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費用收繳管理辦法一、目的為維護本大樓財務管理運作,依據管理規約第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規範之。二、經費來源及運用管理經費係以大樓全體住用戶之共同利益為出發,包括下列各項:(一)收入部份 1。管理費:全體住用戶按戶數,共同分擔之。2.利息收入:基金、管理費結餘、存款之利息收入。3。租金收入:大樓公有設施出租之收入。4。車位清潔費收入: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之停車格每輛車位收取清潔費.(不含專有及約定專有部分之停車位)(二)支出部份 1。管理服務費:支付現場警衛、清潔、服務人員薪資.2。電梯維護:第一年由廠商保固,每年由管理委員會與原廠簽定保養合約。3。垃圾搬運費:民間業者清運費用。4。行政雜支:管理
2、委員會運作及大樓所需之行政、庶務費用.5.特定清潔:水塔清洗、外牆清洗、停車場消毒等特定費用。6。花木維護:施肥、噴藥、換栽等費用。7。機電設備保養、維護費:消防系統、抽水馬達、電燈等。8.各項修繕準備金:建物或消防、機電設備等修繕費用及汰換費用金額,得成立專案特別準備金日積月累、積少成多,以支付日後大額修繕費用,避免費用負擔責任之糾紛,以收儘速修復之效.三、應繳交各項管理費、租金、清潔費等計算方式依據管理規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四、費用收繳方式及時間:管理中心於每月五日前寄發繳費通知單(共三聯:繳款通知聯、銀行繳費收據聯、管理委員會存根備查聯).請各廠戶於每月 20 日前逕自至銀行繳
3、款,繳款後該銀行會在收據聯蓋銀行收款章。(註:為避免會計帳務人員當日無法存入銀行而發生支票或現金遺失,肇使廠戶困擾,不得以現金或支票逕交管理中心服務人員.若廠戶違反者得自行負責.)五、費用保管及支付(一)各項經費之管理應在合法金融機構設立專戶處理保管之帳戶五股工業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及主任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五股工業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關防之印章。其印章應分別保存於主任委員、監察委員及財務委員處。(二)除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各項常態支出外,各項費用支付權限如下(須檢據核銷):管理服務中心:新台幣貳仟元貳仟元(含)以下。主任委員:新台幣參萬元參萬元(含)以下。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
4、:新台幣貳拾萬元新台幣貳拾萬元(含)以下。新台幣貳拾萬元以上之大筆支出,須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後始可新台幣貳拾萬元以上之大筆支出,須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後始可支用支用.六、財務報表管理委員會必須於每月十五日前,公佈本管理委員會上一月份之財務報每月十五日前,公佈本管理委員會上一月份之財務報表表,明列收入、支出及結餘情形.財務報表須經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主任委員簽認後始可公佈,以昭公信七、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新北產業園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新北產業園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電話催收記錄表電話催收記錄表公司名稱公司名稱棟棟戶戶樓樓聯絡電話聯絡電話聯絡人聯絡人住
5、戶欠繳金額住戶欠繳金額欠繳月份欠繳月份管理費管理費住戶欠繳原因住戶欠繳原因棟棟戶戶樓樓水電費水電費車清費車清費其其他他合合計計電電話話記記錄錄催收催收日期日期年年月月日日時時聯絡對象聯絡對象反反 應應 事事 項項電催人員電催人員1 1已請款中,預定於已請款中,預定於月月日出帳繳款。日出帳繳款。2 2老闆不在,老闆不在,月月日回來。日回來。3 3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月月日繳納日繳納(已補)已補)第第一一次次通通知知4 4其他其他1 1已請款中,預定於已請款中,預定於月月日出帳繳款日出帳繳款.2 2老闆不在,老闆不在,月月日回來。日回來。3 3沒有單據,請補單;
6、補單後即於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月月日繳納日繳納(已補)已補)第第二二次次通通知知4 4其他其他1 1已請款中,預定於已請款中,預定於月月日出帳繳款。日出帳繳款。2 2老闆不在老闆不在,月月日回來。日回來。3 3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月月日繳納日繳納(已補)已補)第第三三次次通通知知4 4其他其他1 1已請款中,預定於已請款中,預定於月月日出帳繳款日出帳繳款.2 2老闆不在,老闆不在,月月日回來。日回來。3 3沒有單據沒有單據,請補單;補單後即於請補單;補單後即於月月日繳納日繳納(已補)已補)第第四四次次通通知知4 4其他其他備備註註新北產業園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新北產業園區第二批標準廠房管理委員會公設(公物)使用登記表公設(公物)使用登記表日期日期使用者姓名使用者姓名使用者住址使用者住址使用公設(公物)名使用公設(公物)名稱稱借用時間借用時間歸還時間歸還時間須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方可使用,最長不得備註備註超過三日,若有毁損,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