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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施工企业常用增值税知识讲座电力施工企业常用增值税知识讲座一、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一、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一般计税简易计税适用情形1.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2.进口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行为含税销售额*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必须/可选择征收率必须选择优惠选择简易计税简易计税应交增值税开票只能开普票只能开普票可以开专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应税项目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文化体育服务以 2012 年 11 月 30 日前的有形动产 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2012 年 11 月 30 日前签订的尚未
2、执行完毕的 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服务以清包工、甲供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可选择5%可选择5%含税销售额*5%1、差额计税部分*5%开普票可选择3%含税销售额*3%可以开专票3%减按 2%含税销售额*2%3%减按 2%含税销售额*2%3%含税销售额*3%注意:选择简易计税的,36 个月内不得变更二、税率二、税率 应税行为销售货物出租有形动产税率17%17%.销售、出租不动产销售、出租无形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缮服务安装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教育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3、安全保护服务11%11%17%11%11%6%6%6%6%6%6%容易混淆的税目:1、加工修理修配 VS 修缮服务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是有形动产修缮服务的对象是不动产2、建筑服务包含的具体税目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工程服务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安装服务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
4、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修缮服务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其他建筑服务,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其他建筑服务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装饰服务对于购入货物、服务,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选择哪个成本更少?基本思路:对比供应商的不含税价格三、混合销售三、混合销售 VSVS 兼营兼营
5、定义判断要件税率举例签合同须知.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1.一项销售行为:货物与服务有因果关系签订同一个合同开具同一张发票买卖双方为一一对应关系2.货物、服务两者并存,缺一不可,没有其他应税行为不同时满足混合销售的两大判断要件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1、提供建筑服务并销售货物2、EPC 合同兼营纳税人的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
6、高适用税率/征收率1、销售有因果关系的服务、货物,如果按照混合销售处理税率更低,则货物、服务签同一份合同,一起开票2、属于兼营的情况,一定要分开立项、分开签合同,否则会从提供建筑服务同时提高适用税率供修理服务特殊情况:特殊情况:1、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构件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构件等自产货自产货物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四、视同销售四、视同销售 V
7、SVS 不可以抵扣进项不可以抵扣进项具体情形会计处理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计算销项税,相关进项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可抵扣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9、单位或者个
8、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可以进项抵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
9、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1、取得时即知道不可抵扣,直接计入成本2、取得时抵扣了进项,后发生不可抵扣情况,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五、不动产分期抵扣五、不动产分期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2016 年第年第 1515 号号第二条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 5月 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
10、比例为 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 年抵扣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纳税人 2016 年 5 月 1 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 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 2
11、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第四条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 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五条第五条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
12、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 13 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六条第六条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13、也应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六、预缴与应交六、预缴与应交1、不动产经营租赁计税方法预缴金额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含税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5%预缴税务机关应交金额缴纳税 务机关机构所 在地国税机构所 在地国税不动产所含 税 销 售 额 在地国税*3%不动产所含 税 销 售 额 在地国税*5%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租赁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提供服务且收取款项或取得索款凭据的当日,先开发票的为开票日.取得索款凭据是指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如果收到预收款的,为收到预收款之日.提供跨县不动产经营租赁,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
14、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一般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税务局预缴;但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适用预缴的,纳税人于纳税义务发生当期向不动产所在地国税预缴,并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凭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扣减当期应交税额,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非跨县不动产经营租赁,不适用预缴.纳税人于纳税义务发生当期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其他个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不适用预缴,于纳税义务发生时向不动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2、转让
15、不动产计税方法预缴金额.预缴税务应交金额缴纳税 务机关非自建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自建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5%*5%含税销售额*5%含税销售额*5%不动产所含 税 销 售 额 在地地税*11%不动产所*5%不动产所含 税 销 售 额 在地地税*11%不动产所含 税 销 售 额 在地地税*5%机关机构所 在地国税机构所 在地国税机构所 在地国税机构所 在地国税一般纳税人转让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转让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款项或取得索款凭据当天,先开票的,为开票当天.取得索款凭据,即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办理不动产
16、权属变更的当天.转让不动产,不论不动产是否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均适用预缴.纳税义务发生当期,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局预缴,并向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凭预缴完税凭证抵减当期应交税额,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转让非自建不动产预缴,以及简易计税法下申报缴纳,可以扣除购置原价或作价,扣除凭据为以下任意一种:A.税务部门监制发票B.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定书、公证债权文书C.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3、提供建筑服务计税方法预缴金额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2%*3%预缴税务机关服务发生地国税服务发生地国税应交金额含 税 销 售 额*11%*3%缴纳税 务机关机构所
17、 在地国税机构所 在地国税一般纳税人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开工的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一旦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开工日期以建筑许可证上标明的开工日为准,没有建筑许可证或许可证未注明的,以合同标明的开工日为准.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服务且收取款项或取得索款凭据的当日,先开发票的为开票日.取得索款凭据是指合同约定的收款日.跨县提供建筑服务跨县提供建筑服务,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向服务发生地国税预缴,在纳税义务发生当期于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凭预缴税款扣减当期应交税额,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抵减.在同一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由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
18、税款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预缴.对跨县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如果收到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并不发生,收到预收款.当期向机构所在地国税预缴但不用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纳税义务发生当期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并凭预缴完税凭证抵减应交税额.预缴税款、简易计税法申报时可以扣除分包款.扣除凭据为分包发票,扣除金额为发票全部金额.七、增值税发票七、增值税发票1、专用发票包括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三联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可
19、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但可以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2016 年 8 月 1 日起,月销售额超过 3 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消费者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号码、企业账号、开户银行信息.根据国税总局已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只需提供信息即可,不需提供相应凭证.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
20、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也不再为其代开.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 3 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2、普通发票包括发票联、记账联两联开具普通发票,一定要填写购入方名称、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补开已交营业税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纳税人 201
21、6 年 5 月 1 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建议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整理好营改增前已交营业税但未开票的工程并联系客户开票.开票时,在开票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下选择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的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项目,税率选择零.4、冲红营业税发票收回客户的营业税发票发票联,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新开票金额小于等于原营业税发票的,按以上第 3 点补开发票,多交的营业税向地税审定退税.新开票金额超过原营业税发票的,按以上第 3 点补开发票,少交的营业税向地税补税.5、作
22、废增值税发票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6、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2016 年第年第 4747 号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
23、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 信息表 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 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4、.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 内容进行系统校验.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7、丢失增值税发票丢失专用发票丢失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A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
25、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B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
26、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A.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B.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普通发票丢失普通发票:购买方丢失,凭销售方发票联复印件入账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八、增值税会计分录八、增值税会计分录1、缴纳当期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内部往来2、应申报增值税大于 0计提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缴纳申报税金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内部往来3、应申报增值税小于 0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 万元,进项税额为 120 万元,已交税金 3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 万元,而不是 50 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 20 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