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文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汇文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pdf(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汇文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汇文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经济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食堂财务制度,保障广大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2 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 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 号)、XX 市教育局财政局XX 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烟教函 2021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考高新区教育分局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
2、条 食堂财务管理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对食堂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保本经营,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汇文小学。第二章第二章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第四条 全面履行食堂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要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食堂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依法合规。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1-
3、第六条 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食堂会计人员可由学校会计人员兼任,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一般按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并实行权责发生制,全面、准确核算食堂收入和成本费用。不得违规设置会计账簿,不得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业务。学校食堂如有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加强食堂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第七条 建立健全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要针对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
4、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对食堂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第八条 学校应单独开设食堂账户,开设账户选择银行,应按规定采取竞争方式或集体讨论通过。收取的伙食费要及时存入食堂账户。坚决杜绝公款私存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食堂资金存入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第九条 学校应设立由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监督食堂运营及财务管理情况。第十条 学校食堂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食堂财务收支程序、
5、审批等事项严格按照学校行政账管理要求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每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2-收入费用明细表和往来款项明细表等。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消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学校报表的影响。第十二条 建立食堂财务分析制度。学校应按月对食堂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分析,通过财务数据分析食堂的成本结构、支出水平等,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调整伙食价格或伙食品种。第十三条 加强食堂会计档案管理。学校食堂的会计档案,纳入学校会计档案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
6、资料等组成。学校食堂必须按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定期对食堂的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装订和归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私自销毁食堂的会计档案。第三章第三章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堂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食堂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食堂资产安全完整,保障食堂正常运转。中小学校自营食堂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货币资金流入、流出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收付合法合规。原则上食堂全部支出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现金开
7、支范围,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现金。第十六条 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学校食堂按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3-出现坏账,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 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要加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建立工作台账,食堂保管员要每天依据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时登记“库存物资”实物账。出库食材时,要做到先进先出。确保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第十八条 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
8、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按月对食堂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学校应对食堂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学校食堂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
9、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学校不得使用食堂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资产处置是指学校食堂对其控制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出售、置换、报废、报损等。学校食堂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4-第四章第四章 负债管理负债管理第二十二条 负债是指学校食堂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第二十三条 学校食堂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等。第二十四条 加强负债管理。学校食堂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并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0、不得长期挂账。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堂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严禁学校食堂举借债务。第五章第五章 收人管理收人管理第二十六条 食堂收入是指学校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伙食收入(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学校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食堂收入应按照收入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等伙食收入须单独反映。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预收的伙食费不得直接计入食堂收入,应在每月末对师生实际就餐次数
11、和金额(刷卡消费金额)进第行结算,并按月以结算金额确认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积极推行网上缴费,原则上伙食费不得以现金方式收取。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伙食费标准应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经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定,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引入社会力量承包和委托经营的食堂要坚持微利经营,学校不得收取租-5-金和管理费用。伙食费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第二十九条 食堂发生学校接待用餐时,应当计入食堂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第三十条 使用磁卡结算的学校食堂,首次发放磁卡时不得收取磁卡费用;补办磁卡时只能收取磁卡成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三十一条
12、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磁卡管理。充值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账户,并将银行缴款单、打印的磁卡充值明细表和相关汇总表核对后,及时上交财务人员。采取磁卡充值方式的,要定期做好磁卡充值、消费、结余的核对工作,如有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记入“利息收入”。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第六章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时,发生各项经济活动,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严格核算管理,并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第三十四条 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
13、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学校应对食堂开支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应以食堂提供就餐服务所必需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进行食堂成本核算,不包括财政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其他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食堂房屋的维修费应由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成本费用项目包括:-6-(一)原材料成本。包括当期实际耗用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蔬菜及其他原材料成本。食堂消耗的水、电、气及取暖费等应独立计量,单独结算并计入成本;如在学校账户统一支付的,每月由食堂按实际耗用数与学校进行结算并计入食堂成本。食堂运营操作要厉行
14、节约、节能降耗,严格控制原材料成本。(二)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学校、服务企业要根据国家用工制度,科学定员、定岗、定责,合理确定职工薪酬和工作量,节约人工成本。(三)设备折旧及低值易耗品成本。非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食堂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食堂成本。食堂耗用的低值易耗品应计入成本,金额较大的要按月分摊计入食堂成本。食堂使用的各种设备的零星维修费应计入食堂成本。(四)其他费用。主要是发生与食堂管理相关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培训费、差旅费、体检费等。
15、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的费用,不得在学校食堂中列支;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在食堂账进行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学生利益。第三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加强日常采购物资时的票据管理。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送单位进行配送物品的,必须取得配送单位(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并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配送单或随货同行单;学-7-校食堂自行选择供应商配送或到商店自购物品,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1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第七章第七章 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第三十七条 学校食堂盈余是指学校食堂因提供就餐服务而发生的当期全部收入与费用相抵后的余额。食堂盈余实施月度结算。学校食堂必须做到收入费用基本平衡,不以盈利为目的。如盈余较大,应及时通过调整伙食费标准或改善伙食等方式,确保历年累计盈余控制在年度收入的3%以内。第三十八条 食堂盈余应专项用于平抑原材料价格、改善伙食质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费补助和食堂设施、设备更新及维修等,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费用。第八章第八章 采购管理
17、采购管理第三十九条 建立大宗食材采购制度。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号)要求,学校食堂要实现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第四十条 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食堂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8-第四十一条 建立食材验收管理制度。建立食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应配备3人(含)以上,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原料验收员和一名学校管理人员;验收
18、人员在验收无误后,在食材配送单及入库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小组要建立内控机制,验收人员定期轮换。第九章第九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 建立公示制度。预收伙食费时,需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天(次)数,每月(学期)以学生实际就餐天(次)数和本月(期)计划就餐天(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按月(学期或离校时)多退少补。第四十三条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方便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第四十四条 建立监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完善食堂运营民主监督机制。教育分局或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第四十五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堂伙食质次价高、食堂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费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分局、区财政金融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各有关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9-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 5 月 27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 8 月 31 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