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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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目目录录一、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项目概况.2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2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作流程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作流程.4四、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四、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7五、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五、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8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0七、七、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51八、对施工单位安全八、对施工单位安全 技术措施检查方案.51九、九、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531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一、

2、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项目概况底商住宅楼,位于,工程总建筑面积 29000,总投资约 6500万人民币,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五层,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公司,建设单位为。本工程基坑深 m,采用土钉墙支护,一、二层层高4.8m,标准层层高3.om,外架二层以下为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以上部分为每六层悬挑一次悬挑式脚手架,在后期外墙施工时,采用吊篮作业,主要垂直运输机械为一台TM 塔吊,一台施工升降机。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有:(1)基坑支护;(2)土方开挖工程(3)脚手架;(4)模板;(5)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6)临时用电。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3、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 248 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 128 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 号);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

4、程文件及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5、主要规范标准:(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行业标准 JGJ59201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JGJ8091);(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国家标准 GB51442006);(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9)施工升降机安全规

5、程(GB100552007)(10)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1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1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17)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6、监理规划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规划;7、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作流程三、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工作流程3扬尘治理实施细则1、报审流程不同意建设单位申报施工承包单位报审监理同意实施2 2、安全隐患的处理流程4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发现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发出工程暂停令发出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报建设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现场调查拒不停止施工上报有关主管部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原因分析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整改处理方案不同意审查安全隐患处理方案报告核签处理方案监督实施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自检后报验发出工程复工令检查、验收继续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安全隐患处理报告组织技术资料归档3、安全

7、事故的处理流程5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出工程暂停令国家或地方相应级别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要求施工单位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现场调查取证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按事故类别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等级向相应级别主管部门上报,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或协助调查组工作。与有监理方责任时应回避提出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的建议研究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核签相关单位提交的技术处理方案行政执法处理建议监督施工单位实施技术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自检和专业检验后报验事故单位提交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不处组织检查、验收行政处罚理签认事

8、故单位提交的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组织技术资料归档发出工程复工令继续施工四、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四、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GJ46-20056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第 1.0.3、3.1.4、3.1.5、3.3.4、5.1.1、5.1.10、5.4.7、6.1.6、6.1.8、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10.2.5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2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9、91JGJ80-91第 2.0.7、2.0.9、3.1.1、3.1.3、3.2.1、3.2.2、4.1.5、4.1.6、4.1.8、4.1.9、4.2.1、4.2.3、4.2.4、4.2.5、4.2.6、4.2.8、5.1.1、5.1.2、5.1.3、5.2.1、5.2.3、5.2.5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3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GJ33-2001第 2.0.1、2.0.5、2.0.8、2.0.9、2.0.15、3.1.7、3.1.8、3.1.11、3.1.14、3.6.17、3.6.19、3.7.14、4.1.5、4.1.8、4.1.1

10、0、4.1.12、4.1.16、4.2.6、4.2.10、4.2.12、4.3.21、4.4.6、4.4.42、4.4.47、4.7.8、5.1.3、5.1.5、5.1.9、5.1.10、5.3.12、5.4.8、5.10.21、5.11.4、5.12.10、6.2.2、6.3.3、6.3.6、6.7.9、6.7.10、6.9.9、6.12.1、6.12.9、7.1.4、7.1.8、7.5.18、7.11.2、8.8.3、9.5.2、10.6.2、12.1.2、12.1.3、12.14.6、12.14.16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4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

11、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JGJ130-2011第 3.1.3(2)、5.3.5(2)、6.2.2(1)、6.3.2、6.3.5、6.4.2(4)、6.4.4、6.4.5(2)、6.6.2(2)、6.6.3(2)、7.3.1、7.3.4(1)、7.3.8(2)、7.4.2(1)(2)、7.4.3(1)、8.1.3(2)、9.0.1、9.0.4、9.0.7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5 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JGJ88-2010第 5.1.5、5.1.7、6.1.1、6.1.2、8.3.2、9.1.1、11.0.2、11

12、.0.3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6 6、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JGJ215-2010)第 4.1.6、4.2.10、5.2.2、5.2.10、5.3.9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7 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JGJ196-2010第 2.0.3、2.0.9、2.0.14、2.0.16、3.4.12、3.4.13、4.0.2、4.0.3、5.0.7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8 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

13、J162-2008JGJ162-2008第 5.1.6、6.1.9、6.2.4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9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JGJ160-2008第 3.1.5、3.3.2、3.3.4、3.3.5、3.3.12、6.1.7、6.5.3、6.5.7、6.5.16、6.5.20、6.5.21、6.5.22、6.6.14、6.6.15、6.7.1、6.9.2、6.9.5、6.11.4、6.12.3、8.9.7 条为7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相关的强制性条文。101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G

14、J146-2013第 2.0.2、3.1.1、3.1.7、3.1.11、4.1.6、4.2.3 条为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以上所列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号条文,均为与本工程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条文具体内容可见相对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或安全技术规程,也可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五五、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旁站监理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护、混凝土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检查,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2.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

15、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3.见证对承包单位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安全性能进行见证取样送检。4.指令文件A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B 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查

16、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3)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4)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5)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6)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用具及机械设施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7)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C 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前条指性文件中 B 所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

17、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施工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分包合同。6.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或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8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六、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监理单位在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阶段,应了解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2.督

18、促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供图纸未标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它构筑物的详细资料,要求承包单位提出相应预防措施。3.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解决用地范围以内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施工安全的构筑物。4.要求承包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状况,并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5.审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批复开工报告。1)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应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合法有效。2)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19、其它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对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机司机、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信号指挥与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作业过程中,

20、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巡视检查记录。4)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包单位有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巡视检查记录。5)审

21、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使用计划。6)审查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7)审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9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8)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证验收手续及登记手续。9)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应当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

22、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项目监理

23、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

24、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专项方案编10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

25、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本项目的专项方案有:A 基坑支护与降水;B 土方开挖;C 脚手架;D 模板;E 外用电梯、塔吊;F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A 土方工程:a 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防护措施;b 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防护措施;c 场区的排水措施;d 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e 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详图、计算书;f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g 基坑边荷载限定;h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i 基坑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审批等。B 脚手架a 脚手架设计计算书;b 脚手架设计方案;c 脚手架验收方案;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e 脚手架拆除方案;f 脚手架施工方案

26、的审批等。C 模板施工a 模板支撑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计算方法;b 模板设计的支撑系统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c 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e 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批。D 塔式起重机a 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b 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c 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d 塔机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e 塔机使用中班前检查制度;f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g 塔机施工方案的审批等。除上述方案外,还应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预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审核。E 临时用电的审查要点:a 负荷计算;b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c 导线

27、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e 是否采用 TNS 接零保11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护系统;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是否“三级配电两级保护”;g照明用电措施;h 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等。10)审查承包单位拟使用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11)审查总、分单位施工安全协议签署情况。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1.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检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的规定。1)施工方案基坑工程施

28、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3m 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由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乌建发2013104 号文件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支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 2013 年 4 月 1 日前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深基坑工程支护方案必须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统一设计,并进行

29、专项说明。在基坑开挖阶段发现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需进行基坑支护的情况,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原设计单位或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支护方案设计,并报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基坑支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阶段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和周边检查工作。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实施。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施工企业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并监督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标准开展深基坑支护施工。对发现未经审查合格的深基坑支护方案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施工企业,不得签发开工令,同时要将有关

30、情况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及监督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在实施阶段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况,要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立即撤离施工现场。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及周边安全情况检查,对危险地段进行区域封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再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解决方案,排除安全隐患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地段施工;施工单位不得要求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地段施工。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中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基坑情况和基坑支护情况进行观察和监测。2)基坑支护12扬尘治理实施细则人工开挖的

31、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在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中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开挖下一层边坡土方的时间,应为当前层锚杆内锚固体强度达设计强度的70%以上,且不宜少于 3d。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土钉喷锚支护结构,降水设施。基坑土方施工中应对土钉喷锚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土钉喷锚的施工监测为基坑变形监测值

32、,监测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有关规定,基坑变形的监控值应符合设计指标要求。土钉喷锚结构施工应采取信息施工法,即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监测数据,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进行验证,对施工安全性进行判断并及时修正施工方案。施工中,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如发现基坑变形的监控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当监测值达到报警值和警戒值时,应及时向设计、勘察、监理、业主通报,根据设计处理措施调整施工方案;如当边坡变形过大,变形速率过快,周边环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根据险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尽快向勘察、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开展勘察和设计资料复审,按施工现状工况进

33、行验算,制定施工抢险或更改边坡支护设计方案。施工中应对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角度,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每段土钉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3)降排水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土方施工不考虑地下水因素。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13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为防止雨水、融化的雪水和其它地

34、表水流倒流并渗入基坑内,边坡顶部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内。4)基坑开挖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应分段分层均匀进行开挖施工,作业面分层,一次开挖高度宜为0.52.5m,分段长度视土质情况确定,一般为 5.015.0m。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5)坑边荷载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基

35、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基坑边临时堆置物料不超过设计荷载。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堆放地点应距基坑上边线1.5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m;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 2.5m 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6)安全防护开挖深度超过 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稳固安全且成“之”字形,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2.2.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和安全

36、防护设施1)钢管式扣件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审核脚手架、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的影响,搭设高度超过 24 米的架体结构设计应进行14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设计计算,并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允许高度(50m)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脚手架(板)及配套器具安全装置(升降装置、防坠装置、防倾斜装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检查脚手架搭设交底与验收记录。审查脚手架搭设人员的

37、资格证书。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脚手架种类对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大小横杆设置情况、杆件间距及搭设、架体内封闭通道、卸料平台、架体防护、制作组装(吊蓝、挂脚手架)等进行控制,搭设完毕后,在使用前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 200mm 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

38、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对搭设高度超过 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支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剪刀撑杆件的长度、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交底与验收: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

39、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 180mm。杆件连接: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取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立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 40N m,且不应大于 65N m。层间防护:作业层脚手板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构配件的材质:钢管直径、壁厚、材质

40、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通道: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用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2)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简述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66 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满堂脚手架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并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15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架体底部

4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稳定:架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宽架体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杆件锁件:架体立杆件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方案设计和规范要求;杆件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搭设应牢固,杆件节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紧固。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铺设应满铺,铺稳、铺牢;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挂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应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交底与验收: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

42、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架体防护: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作业层脚手板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构配件与材质: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构件的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荷载: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通道: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用的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3)悬挑式脚手架(1)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

43、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2)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 20m 时,专项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3)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采用型钢制作的悬挑梁,不得采用钢管。型钢的规格、型号、固定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

44、确定,且截面形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采纳工程设计单位对防范生产安全所提出的指导意见。与建筑结构连接宜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 1.25 倍,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并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相设置。悬挑架架体应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为刚性连墙件,并应设置在与悬16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并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构架底部

45、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立面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 57 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 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斜向斜撑。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一字型脚手架两端;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其它特殊部位。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4)材料及制作悬挑架型钢、钢

46、管、构配件规格、材料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钢管、扣件有裂缝、变形的;钢管壁厚、外径、端面等偏差超标的;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5)搭卸前准备工作: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悬挑

47、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及专17扬尘治理实施细则项施工方案进行。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初次搭设的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向当地安监机构申请脚手架初次搭设核验见证,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后,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应进行检查验收:达到设计高度;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悬挑架防护: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

48、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代替。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 1.2m,下道栏杆高度为 0.6m,挡脚板高度为 0.18m。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 20cm 的位置应密封严实。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在架体上推

49、车;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利用架体吊运物料;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利用架体支顶模板;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拆卸: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18扬尘治理实施细则措施,严禁抛掷物料。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

50、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4)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蓝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核查表,并对其验收手续进行核查。严格控制各类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超高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挂脚手架、吊蓝等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若施工中发现立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承包单位未解决以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脚手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应指令承包单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施工操作要有防滑措施。工程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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