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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各位考生: 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2380号)和2023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要求,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现将2023年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资格审核 报考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通过网
2、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一)09:0012:00到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7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联系人:张梦茜,0971-6152159)。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须填写资格审核表考生报考诚信书,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关证明原件)进行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3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
3、人员身份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考核测评方式 1.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和专业实操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30%,专业技能测评占40%、专业实操测评占30%。 2.考核测评由林业学科专业技术专家7人组成考官小组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专业实操测评,考核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各项目满分100分。 3.考核测评在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1.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二)
4、上午9:00,考核地点: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五楼二号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70号)。 2.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专业实操测评的顺序进行。测评时,测评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评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40%+专业实操测评成绩30%。 (三)公布成绩 1.招聘岗位按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专业实操测评的综合比例折算总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按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40%+专业实操测评成绩30%)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
5、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实操测评成绩高低排序。 3.成绩公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考核测评完毕后。 (四)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为2023年12月
6、21日-12月30日。 考察工作由主管单位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和用人单位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崩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个人诚信情况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滋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有异议的
7、,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须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四、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9716152159 原文标题:西宁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