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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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名额 本次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

2、4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区内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具有区内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2)近3年(2023-202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未满36岁,即198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

4、四)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下,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遴选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在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二)报名

5、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01室(正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最近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职务或岗位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5.近3年(2023-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工作年限

6、未满3年的提供入编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确认书); 6.具有加分情形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由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7.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各1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配合组织实施。考

7、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8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主要包括时事政治、专业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笔试加分 笔试环节对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获得表彰、工作年限较长者实行加分制度,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加分。近5年(2023-20

8、2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的每次加0.3分; (2)表彰加分。黔江区级卫生健康单位组织评比以主管部门行文表彰的每次加0.2分,被黔江区级部门评比表彰的每次加0.5分,被黔江区委、黔江区政府、重庆市级部门评比表彰的每次加1分,被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评比表彰的每次加2分。以上加分项同一事项就高加分1次,不重复加分。 (3)工作年限加分。对连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含认定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加1分、满20年不满30年的加2分、满30年及以上的加3分。 具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经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佐证资料,由区卫生健康委抽调专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

9、核算加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时间暂定8月28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

10、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加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晚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40号)等有关规定

11、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需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和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对

12、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确定的遴选人员,原岗位不再保留,按公告明确的岗位等级重新确定。 八、疫情防控 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重庆市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报名点参加报名。其中:对近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另须落实“3天2检”措施(核酸采样须在重庆市范围内完成,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九、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9310339,023-79221698 监督电话:023-79221008 点击查看附件 1.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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