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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呢?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2、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
3、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
4、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
5、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
6、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
7、“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
8、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9、 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
10、.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
11、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
12、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
13、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
14、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15、(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
16、,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
17、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 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
18、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
19、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 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
20、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
21、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 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
22、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 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
23、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
24、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5、 第十章 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
26、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
27、,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 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 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
28、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 第二章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六条 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 成本、费用核算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
29、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 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30、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 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
31、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 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 各单位财会部门
32、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
33、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
34、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
35、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
36、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
37、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
38、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
39、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
40、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
41、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
42、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43、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
44、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
45、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