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公告【14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公告【14名】.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公告【14名】 2023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共分两个报名时间段开展两轮考核。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516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14人。 一、学院简介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校、全国56所在建中国特色高
2、水平高职学校之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目前,学院上下正在全力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按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发20231号)推进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博士。 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共14名)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要求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
3、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6.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4、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现役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3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10.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1日。 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71年1月1日(含)算起。 (四)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5、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海南及校内绩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共分两个报名时间段开展两轮考核。第一轮考核招聘考核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情况及时更新岗位与人数信息,组织第二次报名;若岗位已招满将不再进行招聘。 第一个报名时间段:2023年9月30日前 第二个报名时间段:2023年11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njmzp。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6、”)压缩包发至报名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 2.诚信书(须亲笔签名,PDF格式扫描件)。 3.附件(提供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职称证书、行业资格证书(如无则不提供); (4)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 (5)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如无则不提供)。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
7、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额,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由专家、二级部门相关人员等组成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初筛,专业条件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审定。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
8、格审查及初筛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资格复查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诚信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八、心理测评 心理测试在考核前进行,针对拟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开展。采取线上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 九、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结构化面试以试讲、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考官安排:考官人数为
9、每组5人或7人,从本校和校外专家中产生,其中本校考官人数比例不超过60%。 (三)考核合格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的先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四)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居民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十、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出现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
10、情况(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次名人选。由学院统一通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在学院招聘小组办公室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陪同下前往同级别医院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成绩(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
11、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二、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报海南省教育厅核准。获批后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2、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招聘过程中,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将结合国家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3、组织实施。 十五、差旅支持 (一)进入考核环节的省外考生,学院按财务规定标准据实报销来校考核的境内往返车船交通费和不超过3天住宿费。 (二)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十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专业目录问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年4月更新)(详见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本方案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洪老师、王老师、田老师 电子邮箱:hnjmzp 咨询电话:0898-65732061 监督电话:0898-65911255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计划表(14人) 附件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 附件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考生诚信书 附件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31日 原文标题: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博士公告文章来源: 第 11 页 共 11 页